音乐美学基本原理对音乐教育的几点启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音乐美学基本原理对音乐教育的几点启示
音乐教育作为当前艺术教育的重要课程,其教育质量影响着学生对音乐艺术的感悟和学习,而音乐美学基本理论作为音乐教学的重要理论依据,对音乐教育有深远的意义。所以,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背景下,探讨音乐美学理论基础的哲理性、情感性和社会性对音乐教育实践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能促进音乐教育的更大发展。
一、哲理性的特点
音乐美学所研究的音乐本质、特征、功能、理论结构、实践演化程序等,都具有一定哲理性。依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音乐艺术美的形成主要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
(1)实践客体的映象阶段。音乐是一种心灵的声音,音乐教学就是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与感悟,体验生活、体验人生,只有经历实践的感悟,才能体会到音乐的美,才能真正感悟到音乐的哲理性。这也是当前音乐教学实践中老师和学校致力于创作条件、环境让学生去感受自然、认识人生、了解社会的原因所在。
(2)实践认识的飞跃阶段。音乐的产生主要是依靠人类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来实现的,这个主观能动性的创作过程主要分两段:实践是创作音乐的源泉,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需要实践经历作为依据的。所以,第一阶段是人投入到社会实践活动和生活中获取音乐创作的感性材料,再经过感性和理性的思考将这些材料进行删减、筛选,最终将其变成自己的精神财富;有了实践经历、感性材料及丰富的精神财富后,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将这些变成音乐作品。因此,第二阶段是创作阶段,需要创作者拥有较强的音乐素质和音乐欣赏水平,将丰富的感情凝练创作成音乐作品,将感情糅杂在音乐中。
(3)认识实践的第二次飞跃阶段。一个音乐作品被创作出来并不意味着它就是成熟的艺术作品,要将其投入到实践中进行检验,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将音乐作品投入实践被称为第二次飞跃,这个过程是音乐美学将其自身价值在实践中展现出来的过程。
上述三个阶段理论是对音乐艺术美创作的简单概括,实际的音乐艺术美创作远比这要复杂、细致,创作过程的影响因素数不胜数。音乐美学具备哲理性,这种哲理性决定了在进行音乐美学基础理论或其领域研究时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才能保证研究思想的思辨性、自由性及多维性。
二、情感性的特点
音乐创作是人类内心情感的表达,是将情感糅杂在音乐作品中的过程,情感也是音乐美所在,是其核心。音乐创作最终的情感主要有以下几种:首先是激情。没有激情是无法进行音乐创作的。激情能将人们在
实践活动中的压抑、快乐、激动、愤怒、悲观等情感化为音乐创作的动力,加速音乐创作的过程,将生活激情转化为音乐创作激情,而创作者的创作激情和思想情感会在作品演奏时传达出来。其次是想象。想象力是将实践经验、感情等转化为音乐作品的重要心理能力。这种想象力建立在创作者有较高的音乐素质和音乐水平基础上,是在拥有实践经验和感情基础的前提下的灵感迸发,凭空想象是无法创作出音乐作品的。实践经验和感情是音乐创作的源泉,想象力则是将这些源泉转化为音乐作品的根本动力,没有想象力,这些源泉只能是一潭死水。最后是灵感。灵感的出现不是偶然,是一种量变到质变的体现,有了灵感,音乐创作就能从稚嫩变得成熟。灵感对艺术创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灵感的得来绝不是凭空而来,它是经过不断思考和努力及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劳动成果基础上得来的。所以,不能将灵感神秘化,要客观看待灵感这一心理活动。情感是人类独有的,我们必须认识且重视情感在音乐艺术创作中的重要作用,将其科学化、明了化,这有利于后来人的音乐创作。只有深入实践,不断积累,不断思考,才能将实践经验转化为情感体会,这也是音乐教育的重要作用所在。
三、社会性的特点
音乐美学理论的社会属性,要求教师在音乐教育过程中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上,从促进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利益出发,科学地阐明音乐艺术的社会性问题。一方面,不应该有那种从狭隘出发的功利性,对音乐的社会性质进行简单化的理解,把音乐的社会功能只局限于为某一阶级服务,片面强调音乐的政治功能而否定其审美、愉悦功能。另一方面,也要避免只讲自然共性,从而脱离社会现实的错误倾向。
四、结束语
总之,三维一体论是音乐美学理论的根本,也是音乐美学理论科学性的支柱。所以,要在音乐美学理论研究中坚持并逐渐完善这一理论。该理论不是一种固化的模式,它是音乐教学的原则。教学本是有规律而无定法的,一旦过于模式化就背离了创作性,就转化为了因袭陈规,但我们完全可以在三维一体论的音乐美学理论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各校的实际情况,创作出生动活泼、切实可行的音乐美学教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