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农业产生的背景、目标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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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业产生的背景、目标与意义
(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XXXX XXXX)
有机农业是指在生产中完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而采用有机肥满足作物营养需求的种植业,或采用有机饲料满足畜禽营养需求的养殖业。

在欧盟有机农业法规中,有机、生物、生物动力和生态农业都被视为有机农业。

有机农业是一种环境和技术要求最为严格的持续农业系统。

1产生背景
自20世纪20年代由德国和瑞士提出有机农业的概念以后,世界各国对有机农业生产、有机农业技术标准和管理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与研究,并取得了快速发展。

20世纪40年代—50年代是发达国家石油农业高速发展的年代,依靠化石能源的投入和科技进步,在促进农业迅速发展的同时,随之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对食品安全及人体健康的影响也日趋严重,因此就有一部分先驱者开始了有机农业的实践。

世界上最早的有机农场是由美国的罗代尔先生于20世纪40年代建立的“罗代尔农场”。

随着现代石油农业对环境、生态和人类健康影响的日益加剧,发达国家纷纷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自发建立了有机农场,开始了有机农业的实践。

1972年,全球性非政府组织——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在欧洲成立的,它的成立是有机农业运动发展的里程碑。

中国有机农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

80年代初期我国曾经提出过“有机农业”, 但仅基于理论的探讨, 直到80年代后期才逐步开展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标准制定及产品的出口。

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国外认证机构进入中国,中国也相继成立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并开展相应的认证工作,同时根据IFOAM的基本标准制定了机构或部门的推荐性行业标准。

1995年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CGFDC)创造性地提出了绿色食品的分级理论,即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这为我国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的建立和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发展目标
由于有机农业可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常规农业生产的环境、生态、经济甚至社会问题, 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环境效益、景观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世界不少国家政府决策层也逐渐认识到发展有机农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不少国家开始了相应的法规标准、农业、经济政策甚至理论和技术的建设与研究,并为未来有机农业的发展制定了相应的目标。

而在这方面走在前列的则是欧盟、美国、日本。

欧盟的有机农业条例EU 2092/91及其修改条款于1991年6月制定,并于2000年8月24日已正式实施。

它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贸易、检查、认证以及物品使用等全过程给予具体规定。

欧盟标准适用于其15 个成员国,所有有机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 的生产、加工、贸易包括进口和出口, 即所有进口到欧盟的有机农产品生产过程应符合欧盟的有机农业标准, 这对世界其他国家有机农产品生产、管理特别是出口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990年美国颁布了《有机农产品生产法案》,并成立了国际有机农业标准委员会( NOSB) ,分别由有机农产品生产、消费、贸易、管理和研究等不同领域的15个成员组成, 所制定的标准基本与欧盟类似,其区别在于把检查、认证工作等完整地列入,美国有机农业标准于2001年2月20日开始试行, 2002年8月正式执行。

目前美国联邦食物药品及化妆品管理局( FDA) 把有机食品分为5个星级:若严格按规范农药及农业化学剂(化肥、除草剂、生长激素、杀虫剂)使用剂量使用的, 给予1星评价,即一般农产品级;一般农产品所压榨出100%不加水的蔬果汁,允许添加适量糖分,给予2 星评价, 即100%天然剂;经美国州政府农业局检测,土壤残留化学成分需2-7年休耕,休耕期限前的过渡时期停止使用农药化学剂所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给予3星评价;休耕期满,土壤中已无残留化学成分,同时耕作方式摒弃农药及化学剂, 唯独农场二、三十公里内有工厂的落尘,给予4星评价,即环境生态级;最高一级是土地休耕期已满,农场二、三十公里内无污染源,且完全不使用农药及化学剂耕作的农产品,即有机级。

日本农林水产省于1993年4月定并施行类似美国有机食品生产法的《有机农产品准则》来统一有机农产品标示,但米、麦的标示尚未包括在内,此标准重点仅侧重于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而与生产者关系较小。

日本于2000年4月份推出有机农业标准( JAS),其具体内容95%以上与欧盟标准相似,2001年4月1日正式实施, 其基本内容包括农场生产要求、加工厂生产要求、包装生产要求和进口商品要求。

此外还规定有机种植必须采用有机方式生产的种子, 只有符合有机农业标准法规要求的产品, 才允许使用有机农业标准标志。

从上可以看出,西方国家在积极促进有机农业发展中,更重视多种政策协调,以保证提高有机耕种的土地数量,包括政府的标准、认证、转换和支持有机耕种的农民,同时力求通过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拓展相关领域,来促进有机农业发展,以此来实现有机生产方式下的土地管理、扶持政策的研究落实、教育与销售等各方面制定的目标。

自1994 年以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南环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根据国有机食品发展的特点和标准体系, 推出了有机食品的检查和认证业务。

但由于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涉及面很广, 属于大农业产业范畴, 需要农、林、牧、
副、渔和环境部门的综合协调才能全面发展, 而不仅仅是不使用化学农药、肥料的问题, 因此我国当前有机农业与有机农产品标准和认证尚处于起步阶段。

结合国内外市场的发展实际,根据技术进步原则、效益最佳原则、科学先进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利益兼顾原则、合作提高原则及和谐一致原则,建立与完善我国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标准和认证体系将是有机农业研究的主要目标之一。

3发展意义
绿色农业既对产前的环境有所要求,又对产中的农产品投入品有所限制,还对产后的加工、包装等方面进行监测,通过这些要求以保证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的质量和口感。

由于绿色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投入较大,因此其收购的价格也较高,比普通的农产品更具有增值的潜力。

此外,由于绿色农业的发展非常注重对环境的保护,生产出来的是优质、无污染的农产品,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因此绿色农业更加强调可持续发展。

我国绿色农业的提出有其特殊的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环境污染逐年加重,农产品不安全等问题的发生几率越来越高。

由于我国目前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较多,而人均耕地面积较小,此外由于大部分的农业生产都是分散生产,而且资源相对较少。

要想增加农业产量,最好的途径便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而绿色农业模式将生产和保护相结合、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相结合,集生产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能源再生利用、经济效益为一体,可以有效促进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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