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成立流程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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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一般程序

一、会议前期准备工作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

2、进行建立职代会制度和召开职代会的宣传工作。

3、确定职工代表比例,划分选区并进行代表名额分配。通常按全体职工人数的3%-20%,职工代表要确保生产员工不少于50%,高层领导不多于5%,办公室职员不少于25%,中层管理人员不多于20%。

4、民主选举职工代表,确定职代会正式代表候选人。

5、收集代表提案。(至少1周提前征求职工意见)

二、召开职代会预备会

1、确定选举主席团3人,推荐职代会执行主席。

2、由筹备领导小组汇报筹备工作情况,综合职工提案,分类梳理,提出职代会的主要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表决)、确定代表。

4、通过职代会议题和会议程序(表决)。

三、召开职代会的程序

1、执行主席核对到会人数,宣布开会并致开幕词(简单说明职代会目的、意义,介绍本次会议中心议题和议程)。

2、由企业有关负责人做工作报告(随机)。

3、专题议题(宣读提案、宣读决议草案)。

4、各代表团(组)分组讨论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对需要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汇总讨论意见和酝酿结果向主席团报告。

5、主席及副主席代表发表3分钟内的演讲。

5、选举职工主席、职工副主席人选等。

6、对大会的各项方案和决议、草案等进行审议或表决,形成决议(逐项进行)。

7、企事业有关负责人讲话,提出贯彻落实职代会精神的意见和要求(随机)。

8、宣布大会闭幕(致闭幕词)。

关于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知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机构。

为加强公司民主政治建设,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经公司研究决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代会的主要任务:

1、选举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各委员;

2、审议和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详见附1)。

二、职工代表任职条件

1、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正常在岗职工。

2、关心企业、顾全大局、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3、热心为职工办事,能够较为真实、理性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三、职工代表选举比例及规则

选举比例及候选人:(详见附2)

选举规则

1、各职工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以不记名方式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

2、由公司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主要针对:选举过程中是否按

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其代表资格。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由公司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代会的召开、宣传、审核等工作。具体由以下人员组成:组长(1人):

组员(2人):

五、时间地点安排

1、职代会开会时间:2012年3月25日13:00 开会地点:公司食堂

行政人力资源部

2012年2月29日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机构。

第二条为保障公司民管理权利,推进公司民主建设,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激发职工的创造力,实现公司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条例。

第二章职代会职权

第三条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的经营状况,听取公司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行政决定。

3、有权对公司管理人员提出批评的建议。

4、监督公司依法生产经营,有权拒绝执行公司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政命令和决定。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四条职工代表任职要求

4、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职工,并正常在岗职工。

5、关心公司、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6、热心为职工办事,能够较为真实、准确、全面、理性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职工中有

一定的威信。

第五条当职代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代表资格终止:

1、退休或非正常在岗的。

2、与公司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六条职工代表由公司全体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属常任制,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公司的职工代表,超过半数以上职工对职工代表履行职责不满意的,

可以按照程序予以罢免。

第七条职工代表按公司总人数的3%-20%。职工代表要确保生产员工不少于50%,高层管理者不多于5%,中层管理人员不多于20%,办公室人员不少于25%。职工代表当中

应有适当的女性代表。当职工代表缺额时,按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补选。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代会上胡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代会以及工作机构,检查公司执行职代会决议的提案落实情况,参加对公司行

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加参加职代会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4、职工代表按照规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九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

管理的能力。

2、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的整体素质。

3、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决议,

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条职代会每届任期为5年。公司工会承担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并负责处理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职代会每年召开2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经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或公司工会、公司负责人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职代会可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结合召开,分别行使各自职责。

第十三条凡应当由职代会选举、做出决议和通过的事项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通过,并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职代会做出的决议和通过的事项对公司的职工有约束力。提交

职代会讨论的审议的有关报告、制度的方案草案等,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发至职工代

表征求职工意见。

第十四条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向上级工会报告职代会的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条例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月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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