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沟渠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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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田间沟渠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
【摘要】近些年,国家在水利工程修建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沟渠、塘堰、闸站等农田小型水利设施管护不到位,大江大河的水不能到达田间地头,每年都发生沟渠阻塞,过水不畅,给农业生产带来不便,同时也降低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导致大雨时农田积水无法排出造成内涝。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田间沟渠被称为农田的“毛细血管”,倘若毛细血管淤塞,血液就难以贯通全身,人就难免生病。基层水利设施之于农田,正如毛细血管之于人体,“个头”不大却至关重要。田间沟渠及农田水利设施是抵御自然灾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其的管理工作的领导。三分建七分养,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田间沟渠及农田水利设施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损害田间沟渠及农田水利设施的行为。
【关键字】田间沟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研究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田间沟渠及农田水利设施是抵御自然灾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田间沟渠及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与养护至关重要。
二.管理主体与职责分工
1. 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田间沟渠及农田水利设施的管
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养护,确保工程设施完好,保证农田灌溉和防洪排涝的需要。乡镇水利服务站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乡镇农田水利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保护。
2. 田间沟渠及农田水利设施按照受益对象和影响范围,实行统一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直接管理和委托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管理。以农户自用为主的小微型农村水利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其产权归个人所有,由农户负责管理;受益在一个村范围内,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受益和影响范围在两个村及以上、一个乡镇范围内的,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可委托乡镇水利站负责具体管理);受益和影响范围在两个乡镇及以上的,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受益乡镇共同管理。
3.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对田间沟渠及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维修和养护,建立、落实工程管护制度,监督并协助本辖区内各村管护队伍的组建。同时负责对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和监督检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田间沟渠及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制度,保证管理机构工作经费,完善管护责任体系,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制和责任人员。针对渠道工程及农田水利设施的特点,依照水利行业规范标准,结合实际,细化制订管护制度和管理规范,乡规民约,管护责任书、管护协议书、产权证书等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执行,做到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操作性强。
4.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制订管理养护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各乡镇管理养护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协调跨乡镇田间沟渠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
5. 县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水利部门编制、审核、下达县级管护资金补助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 乡镇水利服务站具体负责所在乡镇田间沟渠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养护管理考核标准和办法,对管理区域内的养护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统计掌握本乡镇田间沟渠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数量、管护情况等,并建立档案资料;编制其管护、维修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测算、编报和统筹使用养护资金;指导、帮扶成立管护协会或农民用水协会等田间沟渠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业主单位,并建立相关档案资料。
7. 村民委员会负责受益在一个村范围内的田间沟渠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灌溉机械的管理、使用、维护和筹集管护资金。建立村级水管员制度,负责村级水管员的选择和管护协议签订。每个行政村按不少于 1 名水管员进行设置。
三.经费筹措与使用管理
1. 按照“财政补助、多元筹资”的原则,采取用水者协会自己收取水、电费(会费)、群众“一事一议”或工程承包租赁、各级
财政补助等多种形式筹集田间沟渠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养护
所需资金。公益性和准公益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维修养护费用以财政补助为主,农民自筹为辅;经营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以及由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的田间沟渠设施管理养护费用以管理主体投
资为主,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2. 管护经费主要由管理人员工资性费用、日常养护费用、运行动力费用、大修理费用四部分组成。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人员数量、工资标准和日常养护经费由财政、水利部门参照国家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养护定额标准确定;运行动力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列;大修理费单独编制预算计划。其他主体管理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养护经费由各管理主体自行确定。
3. 县级财政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 5元/亩资金,作为公益性田间沟渠管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乡镇财政按照 8元/亩标准安排专项经费,对田间沟渠维修、养护和管理进行定额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受益群众通过村民议事按标准筹集资金。补助方式实行以奖代补,根据财政、水利部门每年对各乡镇的考核结果拨付。
对准公益性田间沟渠设施管理养护费用,可从收取的机电排灌作业费中解决。
4. 各乡镇应设立田间沟渠及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养护经费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水利等部门的监
督检查。
四.工程保护
1. 禁止在堤坝、渠道上扒口、取土、挖坑、埋葬、垦种、放牧和毁坏护坡、林木草皮等行为。
2. 禁止在塘坝、沟渠等水域炸鱼、毒鱼、电鱼。
3. 禁止向塘坝、渠道等水域倾倒垃圾、稻麦秸、废渣、农药,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排放的其他有毒有害的污水和废弃物。
五.管理考核
1. 建议由县水利、财政部门制定考核办法,按年度对各乡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管理经费及安排田间沟渠补助项目的依据。考核结果应纳入各乡镇年度政府考核目标内容。
2. 各管理主体应结合实际,制定详细考核方案,加强对管理养护人员考核,对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应相应扣除工资报酬,对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不达标的人员,应予以辞退
六.结束语
田间沟渠及小型农田水利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要,在我国的产量比例中,广大农村的产量占据着很大的比例。未来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促进粮食产量的提高,就必须要加大对于田间沟渠以及小型农田水利的管护工作,将田间沟渠以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