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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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试行)
目录
1范围6
2规范性引用文件6
3术语与定义7
4总则11
4.1目标与任务11
4.2基本原则11
4.3整合流程12
5工作步骤16 5.1准备工作16
5.2规范化整理19
5.3整合关联22
5.4数据入库24
6成果检查24
6.1检查方法24
6.2质量控制要素25
7主要成果28 7.1数据库成果28
7.2文字成果28
参考文献63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TD/T1001 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CJJ/T 115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JGJ/T 246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JGJ/T 252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HY/T 123海域使用分类
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NY/T 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LY/T 1955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动产 real estate
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2不动产单元 real estate unit
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3.3 地籍区 cadastral district
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4 地籍子区 cadastral sub district
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5 宗地 cadastral parcel
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GB/T 1001]
3.6 宗海 cadastral sea
权属界线封闭的同类型用海单元。[HY/T 124]
3.7无居民海岛 uninhabited island
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
3.8 房屋 building
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独立成栋、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以及区分幢、层、套、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有固定界线的封闭空间。
3.9 自然幢 natural building
一座独立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CJJ/T 115]
3.10 逻辑幢 logical building
根据数据组织和管理的需要,对自然幢按结构或类型进行逻辑分割而成的房屋。[CJJ/T 115]
3.11 户 un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