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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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09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行业补充指标表]编制说明
一、粮食企业补充指标表[财会年企补01表]
(一)填报范围。
本表适用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商业性经营企业。填报范围为上年粮食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所涉及的企业,以及上述范围内的本年新增企业。
(二)填报要求。
1.填报本表的粮食企业,封面标识中的“补充指标表标识码”填列“01”。
2.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报本表的所有粮食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下列代码选择填列封面中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包括粮管所[站](代码为“5811”)、粮库(代码为“5812”),其他粮食购销企业(代码为“5813”)。
(2)粮食商业性经营企业,明细分类为商业企业包括军粮供应企业(代码为“6315”)、城镇粮食供应企业(代码为“6316”)、粮食贸易企业(代码为“6317”)、其他粮油商业企业(代码为“6318”);粮油工业包括粮油机械设备制造企业(代码为“3528”)、面粉加工企业(代码为“1311”)、大米加工企业(代码为“1312”)、油脂加工企业(代码为“1333”);饲料工业包括饲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代码为“1320”)、其他粮油工业企业(代码为“1394”);粮食运输企业(代码为“5221”);其他企业包括粮食主管部门开办的事业单位等(代码为“7413”)。
(三)粮食企业补充指标表(一)(财会年企补01-1表)。
1.基本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各项粮食补贴款的拨补情况。
2.主要指标的填报方法
(1)军供粮食差价补贴和军供食油差价补贴:反映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军粮供应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6]50号)和《关于印发〈军粮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7]后需字第4号)的有关规定,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军供粮食和以前年度食油差价补贴情况。
(2)处理储备粮食差价补贴和处理储备食油差价补贴:反映企业按照国家下达的计划抛售、轮换国家储备粮油所发生的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差价补贴。
(3)其他价格补贴:反映除上述有关价格补贴以外的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其他价格补贴。
(4)国家储备粮食利息、费用补贴:反映粮食企业保管的国家储备粮食应由中央财政拨补的利息、费用补贴情况。此项目区分利息补贴和费用补贴分别反映。
(5)国家储备食油利息、费用补贴:反映粮食企业保管的国家储备食油应由中央财政拨付利息、费用补贴情况。此项目区分利息和费用分别反映。
(6)最低收购价粮食利息费用补贴:反映粮食企业保管的因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而收购的粮食,应由中央财政拨付利息费用补贴情况。此项目区分利息和费用分别反映。
(7)其他利息、费用补贴:反映上述各项利息、费用补贴之外的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其他利息和费用补贴。
(8)其他补贴:反映应有中央财政拨付的仓库维修补贴和东北粳稻入关运费补贴。
3.表内关系
1行=(2+9+22+25)行;2行=(3+4+5+6+7+8)行;9行=(10+14+18+21)行;10行=(11+12)行;14行=(15+16)行;18行=(19+20)行;22行=(23+24)行;25行=(26+27)行;5栏=(1+2-3)栏;3栏≥4栏。
(四)粮食企业补充指标表(二)(财会年企补01-2表)。
1.基本内容
本表主要反映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粮食企业各项补贴款的拨补情况。
2.主要指标的填报方法
(1)收购粮食价外补贴:反映在政府规定的定购价格之外,企业因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价外加价政策收购粮食所发生的差价补贴。
(2)军供粮食差价补贴和军供食油差价补贴:反映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军粮供应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6]50号)和《关于印发〈军粮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7]后需字第4号)的有
关规定,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军供粮食和以前年度食油差价补贴情况。
(3)供应贫困地区农村返销粮差价补贴:反映企业按国家规定供应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民返销粮和水库移民口粮所发生的低于国家提价后的销售价或成本价的差价补贴。
(4)处理陈化粮补贴:反映按处理陈化粮有关文件的规定,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处理地方储备粮和商品周转库存中陈化粮的差价补贴。
(5)其他价格补贴:反映表内已列各项以外的其他粮油价格补贴。
(6)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反映地方财政在中央补贴标准之外追加的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情况。此项目区分利息、费用分别反映。
(7)地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反映粮食企业保管的地方储备粮油应由地方财政拨补的利息、费用补贴情况。此项目区分利息补贴和费用补贴分别反映。
(8)粮食超储库存利息、费用补贴:反映根据各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应由财政拨付的超储粮食利息、费用补贴。
①上年应补未补数栏:反映2008年12月底之前的超储库存利息费用补贴应补未补情况。
②本年应补数栏:反映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超储库存利息费用补贴应补情况。
(9)原平价周转库存粮食利息和费用补贴:反映企业保管中央下放给省级人民政府的原平价周转粮食所发生的按各地规定应由地方财政拨补的利息和费用补贴。
(10)其他利息、费用补贴:反映表内已列各项利息、费用补贴之外的其他利息和费用补贴。
(11)粮食销售奖励款:部分省(区、市)政府为鼓励粮食企业顺价销售而制定了奖励政策,此项目反映销售奖励款的拨付情况。
(12)扶持性补贴:反映财政拨补的企业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属于扶持性的各项补贴。
①经营性补贴项目,反映对给予正常补贴后仍发生亏损的企业,财政继续给予的过渡性扶持补贴。
②离退休人员经费补贴项目,反映财政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开支单独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