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年终财务决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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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年终财务决算的通
知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X X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财务[2014] 02号签发:
关于进行年终财务决算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地办事处:
一年一度的财务年终结账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准确地提供会计核算资料,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年终财务决算,现将决算前有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费用核报
1.各部门已经发生的支出费用,请务必于12月25日前完善报销手续后到财务部报销,2014年12月25日以后的票据必须于2015年1月5日前完成报销手续,隔年票据不予报销。
2.各部门已办理的预付款项,请尽快办理报账手续,对于今年暂时无法结清的预付款,应书面说明理由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延至下一年报销。在2015年要办理新的借款原则上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二、资产清查
1.清查时间:各项资产的清查准备时间为12月16日—12月24日,存货、固定资产的盘存时点为12月25日8:30时,各项资产清查完毕时限为2014年12月28日。
2.清查范围:各种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项、现金、银行存款、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及应交税金。
3.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
(一)清理备用金及个人往来
(1)各备用金使用部门及个人,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备用金清理完毕,且应于2014年12月25日之前将2015年备用金计划报公司财务部,作为2015年借支备用金审批的依据;
(2)个人借支款项务必于12月25日前清理完毕,对于今年暂时无法结清的借支款项,填写“未清借款延期说明”(见附件),经主管领导及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将电子表格及纸质材料交财务部,方可延至下一年报销。
(2)个人备用金及个人借款必须严格执行先清后借的原则;
(3)对个人备用金、个人往来账在12月25日前未清理的,财务部有权从该人员今后的工资、奖金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
(二)核对公司的应收应付往来款项
(1)由财务部牵头组织各部门对公司往来款项清查核对,并将清查核对结果上报;
(2)公司所属各部门对外事务中应收未收款项、应付未付的款项,于2014年12月25日前填写“应收应付、应付未付明细表”(见附件),并将电子表格及经主管副总签字的纸质资料交财务部。
(三)实物盘点
(1)固定资产盘点与低值易耗品(工具用具、办公用具)盘点
实物盘点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进行,各类盘点如发现账实不符的,年度结束时必须进行账务处理,不得挂待处理科目,同时按程序报批处理,报批结果和账务处理不符的,按报批的结果在次年调整。
(四)、现金、银行存款盘点
财务部出纳负责进行账实核对、账账核对。财务部指定会计于2014年12月30(法定假日为31日始)日下班前,对现金盘点,同时编制现金盘点表,签字确认;出纳于2015年1月5日前根据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与财务账面银行存款核对相符,签字确认。
三、账实核对
各部门、各地办事处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各自分管的业务及资产进行认真、仔细、全面地清查与核实。未按要求进行清账和清查的部门,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工作过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财务人员未按规定检查监督的,财务经办人员负连带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
附件2: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公文办法通知
抄送:
2014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