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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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李秀娣
摘要:在物质财富高度发达的今天,食品安全的危机却越演越烈。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全国人民的身心健康,社会的安定团结,也影响到企业的诚信,政府的公信力,以及中国在国际进出口贸易中的形象。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本文将对当前国内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及原因进行综述,发掘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潜在因素,为进一步提出对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Reasons about
China’s Food Safety Problems
Lixiudi
(Standardization institute,Hangzhou 310005)
Abstract:Although the material wealth is highly developed today,the food safey crisis has been intensified. Food security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National People’s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social stability and unity,also affects the integrity of the enterprise,the credibility of the government,as well as China’s the international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 Food security is a top priority to the people's livelihood. In this paper,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reason of food safety problems are reviewed to find the potential factors to explore the food safety problems,and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further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food safey administration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也日益增
强。然而,在物质财富高度发达的今天,食品安全的危机却越演越烈。从食品原料的生产到食品加工过程均有影响食品安全的事情发生,既有发生在大型食品公司中的食品安全事件,如双汇瘦肉精事件,肯德鸡速生鸡事件,也有青岛福尔马林浸泡小银鱼事件、农贸市场鱼翅重金属超标等小型商贸企业及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经济和社会因素。自然因素通常是指食品在农业生产环节中的环境质量问题,包括水坏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等。这些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食品生产的安全性。经济和社会因素是指商品生产者受利益的驱使,在知情的情况下对商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通过人为因素影响了食品的质量。然而政府的相关部门存在的监管力度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不能及时的控制和纠正这些不法行为,从而导致了食品安全危机。这些原因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食品的源头污染严重
首先,是农业生产环境受到污染。近些年来,由于我国工业的高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导致工业三废、城市废弃物的大量排放,造成许多有毒、有害物质流入河流中,致使灌溉用水及土壤中的含菌量及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被农作物吸收,通过食物链,逐级污染农副产品。其次,一些地方为单纯地追求产量的提高,在农畜牧产品的种植和饲养过程中,滥用农药、化肥、激素、抗生素等药物,导致农畜产品中的有害药物的残留超过安全限度。这些被污染的农畜产品一旦到达餐桌,将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危害。
2 食品企业诚信意识缺失
有学者认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如此严重,与我国食品企业自身的诚信意识、道德水平密切相关[1]。食品企业的诚信意识缺失,企业社会责任的缺乏是直接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200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专项调查显示中国的大米、小麦粉、肉制品、饮料、罐头等15大类食品的企业中有60%的食品生产企业不具备生产条件[2]。另外,食品中毒事件也频繁发生。生产商家以及销售者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而见利忘义,违背职业道德,在生产的过程中违法生产加工,大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销售过期产品或是将过期产品重新
加工再投入到市场,使不安全隐患进一步扩大。在饮料中成倍超量添加色素和甜味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制作食品,例如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增白剂,用二氧化硫漂白馒头、包子、蘑菇,用甲醛浸泡海产品使之增韧、增亮、延长保存期,用“吊白块”改善米粉、腐竹的外观和口感等等。
综合以上实例,食品企业诚信缺失主要体现在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流通的过程中两大方面。在食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首先,生产者在原料的采购方面,为了节约成本,采用不合格的原料及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其次,生产者在加工过程中不按国家的标准进行生产,采用小作坊作业。设备简陋,消毒不严,生产控制和管理松弛,法律意识淡薄,在加工过程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非法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再次,大多数的生产企业缺乏相应的质量控制检验系统,存在食品包装不合格,产品质量不稳定等问题。
在食品的销售流通过程中,首先,经营者在食品销售方面,存在未经检验检疫以及被污染的食品在市场上广泛流通,以及不法商贩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问题。其次,经营者在食品运输方面,存在因长距离运输及大范围销售的流通导致食品污染和腐败等问题[3]。
3 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我国目前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不足,这给不法的商家制造了有利可图的机会。我国目前形成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为基础,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签标注规定》、《食品添加剂管理规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涉及食品安全要求的大量技术标准为主体,以各省及地方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规章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4]。然而,这一体系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中共杭州市委党校的朱爱华教授曾发表评论并指出,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法律条款相对分散,调整范围较窄,不能充分适应新形势下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且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惩罚力度也较低[5],这种零散立法必然会造成法律的冲突形成,法律可操作性不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