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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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1.区分何种为原生环境问题,何种为次生环境问题;(1).由自然演变和自然灾害引起的环境问题叫做原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一环境问题。

原生环境问题是自然环境本身发展演变而引起的。

原生环境问题主要有:火山爆发、地震、海啸、洪涝、干旱、台风、崩塌、滑坡、泥石流,以及区域自然环境质量恶劣所引起的地方病等。

这一类环境问题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存在于自然界中,而且一般不能为所预见和预防。

(2) 由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问题叫做次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二环境问题。

次生环境问题一般又分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两大类。

环境污染是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了变化,与原来的情况相比,环境质量恶化,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环境破坏是人类活动直接作用于自然环境引起的。

例如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盐碱化、资源枯竭、气候变异、生态平衡失调。

2.各种环境问题的成因,比如:a、酸雨的成因,煤燃烧的能二次污染物,是由于二氧化硫气体排放到空气中与氧气发生氧化反应,形成硫酸而导致的二次污染;b、地球变暖,是由于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成分是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碳气体;c、臭氧层空洞,因为向大气排放大量的氯氟烃类化合物(如制冷剂氟利昂)造成的。

光化学烟雾:属石油类燃烧的二次污染物3.关于5大环境标准(见P119)极其法律意义(P122-P123)环境标准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1)、环境质量标准:以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

环境质量标准反映了人群、动植物和生态系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要求,也标志着在一定时期国家为控制污染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能达到的水平。

环境质量标准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是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

(2)、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对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的浓度或数量的限定规定。

环境法律法规 复习 重点

环境法律法规 复习 重点

简答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立法目的: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2、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3、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4、保障人体健康5、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构成:1、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2、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3、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4、环境标准5、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城市规划的任务是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建设。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指向的原则,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3、奖励综合利用的原则4、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5、公众参与的原则中国环境标准体系主要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三级以及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五类。

我国现行的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六部:《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水资源保护原则:水资源国家所有原则;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多效益兼顾原则;节约用水原则;居民生活用水优先原则。

防治海洋污染的基本制度:1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2海洋功能区划制度3跨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政府协商制度4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5海洋环境监测、监视信息管理制度6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制度7联合执法措施判断光照妨害是否构成标准:1原有光照强度与人为光照强度的差别;2人为光照所产生妨害的时间长度;3是否在事前征得受害者的同意。

自然资源的特征:自然资源具有可使用性;自然资源具有相对性;自然资源具有整体性;自然资源具有地域性;自然资源具有有限性。

环境保护法知识点总结

环境保护法知识点总结

环境保护法知识点总结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人类居住的自然环境而设立的法律法规体系,它是维护人类健康和生存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

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和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到环境管理、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治理、环境责任等多个方面。

一、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环境保护法将公共利益放在首要地位,对环境污染者和破坏者进行责任追究,保护环境资源。

这是环境保护法的基本立法原则。

2. 预防原则环境保护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发生,强化环境监测、评价和治理等预防措施。

3. 合作原则环境保护法倡导政府、企业、公民等各方的合作,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

4. 审慎性原则环境保护法要求在环境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环境可持续性和资源利用问题。

5. 公众参与原则环境保护法倡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决策,增强环境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内容1. 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是对环境质量进行评价的依据,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大气质量标准、水质量标准、土壤质量标准等。

排放标准是对环境污染源的排放物进行控制的依据,排放标准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土壤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2.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等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确定环境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境影响评价监管等内容。

3. 环境监测与环境污染源管理环境监测是对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的监测与评估,环境监测包括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监测方法、环境监测数据发布和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等内容。

环境污染源管理是对产生污染物的单位进行环境管理和监督,环境污染源管理包括排污许可制度、排污者自行监测和报告、环境监察和执法等内容。

4. 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是对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进行保护和修复的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生态补偿机制、生态保护补偿等内容。

环境保护法知识点

环境保护法知识点

环境保护法知识点一、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和目的环境保护法是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二、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1.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原则2.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3. 公众参与原则4. 损害担责原则三、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1. 环境规划制度2. 环境标准制度3.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4. “三同时”制度5. 排污收费制度6. 总量控制制度7. 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四、环境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主要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环境违法失职行为。

2. 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3. 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环境污染防治1. 大气污染防治2. 水污染防治3. 土壤污染防治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5. 噪声污染防治六、自然资源保护1. 土地资源保护2. 水资源保护3. 森林资源保护4. 草原资源保护5. 矿产资源保护七、生态保护1. 生物多样性保护2. 自然保护区保护3. 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八、国际环境保护1.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2. 我国参加的国际环境保护公约和协定。

(完整word版)《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

(完整word版)《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

一、判断题1.环境依据其形成的要素不同进行划分,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对故意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一般都规定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过失行为,在一定条件则规定不予追究。

√3.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划分的。

×4.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大类。

√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即指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6.行政处分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时,作为处罚轻重和免予处罚的各种情况。

×7.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两类行政处罚形式,即对破坏环境者与对污染环境者的行政处罚。

√8.连带责任是指受害者不必提出包括致害者由过错等证据,只须提出致害者已有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等"表面"证据,和自己受损失是由于致害者排污行为所致的事实,赔偿要求即告成立。

×9.国际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包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地球环境,以及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外层空间环境。

√10.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法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

√11.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12.限期治理的内容包括限期治理目标和限期治理对象。

×13.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

√14.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即可,不需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5.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5年。

×16.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形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

√17.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经历了创建、恢复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

×18.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污染源多、分布广泛、危害后果严重、扩散范围大和可与环境隔离等特点。

环境法知识点

环境法知识点
(2)综合考虑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的影响。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必须将环境作为一个生态整体与以综合考虑,而不是单纯评价规划和项目对某一个生态要素的影响。
(3)结论要为决策提供依据
→程序:环境影响初步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在项目任务书下达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进行预审,并签署意见→报送当地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环境法主体:
→公民:环境权(1)自然人的地位(2)环境权,自然的权利,自然享有权(3)内容:使用,知情,参与,请求(4)环境义务:容忍,保护,付费
→企业:环境责任(1)环境资源使用权:附加的义务(2)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3)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政府:环境责任(1)政府的地位,权力,责任(2)环境管理权:事前,事中,时候监管权(3)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1.环境法基本法:
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法(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污染防治法(水、大气,土壤)/资源保护法(森林)/区域保护法(有毒有害物质管制法)
2.环境法基本原则
含义: 由环境法所确认并体现,贯穿于整个环境法体系,反映环境法的价值、基本特征及性质,对贯彻和实施环境法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3.风险预防原则:指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开发和建设活动中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而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要积极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
→法律适用:保护环境的一般义务(前提:理性有限,资源有限)/合理规划、有计划开发利用/环境标准控制/环境影响评价/谨慎对待科学不确定问题
种类:城市大气/地面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工业污染源监测

《环境法学》课程笔记

《环境法学》课程笔记

《环境法学》课程笔记第一章法学基本知识一、法的定义(一)法的基本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二)法的特征1. 法的规范性:法对社会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或方向。

2. 法的强制性: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予以制裁。

3. 法的稳定性: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以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

4. 法的普遍性:法适用于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和事。

二、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效力体系(一)法律体系1. 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和各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效力体系1.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三、我国的立法体系(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二)国务院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四)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第一章概论要求:把握环境问题及其出现的原因,会举例说明并加以分析,谈自己的认识。

一、环境资源问题及类型环境资源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环境问题主要是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或可能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

环境资源问题类型多样,但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由于自然环境本身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如火山、地震、洪水等,这被称为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也叫自然灾害。

原生环境问题按其成因可分为: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水文灾害、生物灾害等;按其表现方式可分为:骤发性自然灾害和长期性自然灾害。

一类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并反过来对人类自身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这被称为次生环境问题,又称人为环境问题或第二环境问题。

次生环境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又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环境污染,也称投入性损害或污染性损害;二是自然生态破坏,也称取出性损害、开发性损害或非污染性损害。

环境污染是指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环境质量恶化,影响了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以至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的现象。

环境破坏指由于人们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

即由于毁林毁草开垦荒地、过量放牧、掠夺性捕捞、乱猎滥采、不合理浇灌、不适当的水利工程、过量抽取地下液体资源和破坏性采掘、人口增长过速和都市化等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耕地锐减、草地退化,盐碱化,森林蓄积量下降、矿藏资源遭破坏、水源枯竭,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资源日益减少,旱、涝灾害频繁,以至传染病,地方病流行等。

二、当代环境问题(一)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一是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经济的畸形发展和生活方式上的享乐主义造成的。

环境法学期末复习提纲

环境法学期末复习提纲

环境法学期末复习提纲一、导论1、人类与环境的关系:(1)环境提供人类活动不可缺少的各种自然资源(2)环境对人类经济活动产生的废物和废能量进行消纳和同化(3)环境为人类提供舒适性环境的精神享受(4)但环境的容量也是有限的,为此,人类应当善待自然。

2可持续发展:(1)可持续发展观作为一种能够解决人与自然矛盾关系的新思维,是对人类自身的位置和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审视(2)可持续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3)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满足人类需要(4)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原则是人类的自身发展(公平性原则、持续性原则、共同性原则)二、环境法概述1、环境法的定义与特征:定义:环境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环境法除了具有法的本质特征(规范性、强制性等)还具有其他特征,表现在(1)法律规范构成的科技性(2)法律方法运用的综合性(3)保护法益确立的共同性2、环境法的渊源:环境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两大部分。

国内法渊源主要表现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

国际法渊包括条约、习惯、软法等。

3、环境法的分类:可以将环境法作出如下分类:(1)作总述和分述的分类(2)作为传统部门法的分类(3)作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分类(4)作目的性的分类4、环境法的体系:(1)宪法性规定(2)综合性环境基本法(3)环境保护单行法(4)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5)环境保护行政法规(6)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7)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5、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环境法在创制和施行中必须遵循的具有拘束力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准则。

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它的内容必须在环境立法中有所体现,是对国家环境保护基本方针、政策的描述;第二,它的效力必须全面贯彻于环境法律规范的始终,并可以弥补环境立法之局限。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为:预防原则、协调发展原则、受益者负担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协同合作原则。

环境法知识点

环境法知识点

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环境问题与环境保护一、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概念(一)环境1、概念:《环境保护法》: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分类:(1)根据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可分为天然环境(自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人工环境);(2)根据组成人类环境的各种自然要素的不同,可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等;(3)根据人类活动的环境范围不同,可分为聚落环境、区域环境、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宇宙环境等。

(二)自然资源环境与资源密不可分。

环境是由各种生态系统组成的,而自然资源是组成各种生态系统的物质基础,并从中体现着自己的物质形态。

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直接改变着生态系统的结构,从而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三)生态系统1、生态系统的概念出于生态学: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

2、生态系统的维持遵循三条基本原理:养分循环、能量流动、生态系统结构正常运行。

3、生态系统的结构主要包括四大部分: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

(一)环境问题及其演变1、环境问题的定义: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2、环境问题的分类:一为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称原生环境问题;二为由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自然破坏,称次生环境问题。

1、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比利时1930年12月上千人发病一周内有60多人死亡原因:河谷两岸有许多重工厂,排出有害工业废气和粉尘等烟雾,在河谷地区的逆温天气作用下形成三氧化硫,与水结合,附着与尘灰上,形成硫酸、亚硫酸,人吸入肺部,咳、流泪、咽痛、胸疼、呼吸困难,直至死亡。

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保护法一、名词解释1.环境问题:在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的作用下发生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变化的现象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活着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3.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4.环境侵权:污染或破坏环境,从而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环境享受平等民事权益的行为。

5.环境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开发、利用、管理自然资源,保护与改善环境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并为环境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社会关系,即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关系。

6.排污许可: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许可,是环境保护管理的八项制度之一,是以许可证为载体的,是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利进行约束的一种制度。

二、简答题论述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国家按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要求,在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时要把生态和环境保护放在较优先的位置予以考虑和对待。

(2)预防为主原则: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并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积极治理的原则。

(3)综合治理原则:法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4)公众参与原则:群众参与,依靠群众保护原则。

(5)损害担责原则:任何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三同时制度(1)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2)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开始仅限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企业后来不断扩大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3.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4.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5.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6. 违反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8. 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

9.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10.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11.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12.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13. 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14.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15.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16.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17.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8.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19.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20.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二、多项选择题:1.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

环境法高分背诵笔记

环境法高分背诵笔记

环境法高分背诵笔记一、绪论●环境1.环境科学:围绕着人群的空间其中可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天然或加工后自然因素总体2.分类:形成要素:自然形成/人工改造;功能:生态/生活3.环境保护法: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公共性、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第二条)●生活生态环境,“大环境”●人类生存发展必须且法律可以加以保护●自然环境与人为环境,不包括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环境问题:自然界/人类活动——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破坏——对人类社会经济法发展、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及其他生物产生有害影响(自然性加人为性;科技关联性;整体性;外部性)1.自然界活动引起:原生环境问题/第一类环境问题(救灾防灾法)2.人类活动引起:次生环境问题/第二类环境问题(环境法)●环境破坏(开发性)●环境污染(投入性)●二者互为因果,密切联系,相互影响。

同:环境要素的破坏;人类不合理利用开发关系。

异:产生原因;解决方式3.产生发展:原始——农牧业(破坏)——现代工业(污染)4.国家:发达国家:工业化技术发展;发展中:发展不足5.我国环境问题成因●主:工业生产、科技进步、人口压力●客:市场失灵、政策失误、科学不确定性、国际贸易影响●环境保护1.1972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首次提出;1992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可持续发展”2.环境保护:1、保护和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2、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发展二、环保法●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对象是环境社会关系2.调整的社会关系有特定范围3.一切调整环境保护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点:科学技术性;综合性和广泛性;可持续发展性●目的:二元论: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立法目的: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一条)●政府环境保护责任1.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十三条)2.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①基本定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呢,简单说就是为了保护环境还有资源,国家制定的一堆规则。

保护环境包括像空气、水、土地这些,资源呢,像森林、矿产之类的资源都涵盖在里头。

它规定了人们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就是要在发展的同时让环境和资源不被过度破坏。

②重要程度:在现在这种全球环境问题很严重的情况下,它可太重要了。

要是没有这个法,那企业就会为了挣钱无限度地排污、乱开采资源,咱们的生活环境会变得超级糟。

在这个学科里,它也是核心内容之一,就像房子的承重墙一样,整个环境学科的规则性都靠它撑着呢。

③前置知识:得知道基本的环境知识,像是自然界里哪些东西是宝贵的资源,像水对万物的重要性这种。

还有对社会基本运行规律的了解也很必要,毕竟这个法得在社会里执行。

比如知道企业是怎么运作的,人们平时的生活方式对环境有啥影响等。

④应用价值:实际中用处可多了。

像咱们常见的禁止工厂乱排污水到河里,靠的就是这个法。

又比如森林被乱砍乱伐,执法部门能依据它来处罚。

要是有这个法,环境就有人撑腰,子孙后代也能有好的环境生活。

就好比家里订了规矩才能井井有条,地球这个大家也需要这个法来维护秩序。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整个环境学科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处在规范整个环境相关事务的核心位置。

周围串连着像环境科学的基础知识、环境影响评价这些周边的知识点。

②关联知识:和环境生态学相关,因为保护法得根据生态学原理来制定规则,什么样的生态平衡需要维护这些都有关。

和资源管理学也有关联,毕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得靠它来规范。

③重难点分析:- 掌握难度:说实话有点难。

首先,它的条文特别多,而且还得理解每个条文背后的立法目的。

比如说对于一些处罚条款,为啥要这么定,这需要理解很多相关知识。

- 关键点:要重点理解不同环境要素和资源对应的各种保护规定。

像土地保护和海洋保护规则差别就很大,要搞清楚到底咋回事。

④考点分析:- 在考试中的重要性:特别重要。

环境法期末复习完美总结

环境法期末复习完美总结

第一章、环境资源及环境问题1.概念: 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

2.分类:(1)依据组成环境的物质及人类活动的关系, 将环境分为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2)依据组成人类环境的各种自然要素不同, 将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等;(3)依据环境的范围不同将环境分为聚落环境、区域环境。

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宇宙环境等;3.环境问题: 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 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分类:(1)因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 分为第一环境原因和第二环境原因:第一: 因自然界自身变化造成的;第二: 因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违背自然规律引起;(2)因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不同, 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破坏;第二章、环境资源法1.概念: 是指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调整对象——环境资源社会关系环境资源社会关系是人类在开发利用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 在以自然资源为劳动对象的生产活动中和以环境为基本生存条件的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类社会关系。

(1)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社会关系;A.客观性;B.经济——环境效益统一性;(2)在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质量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A.主观性;B.环境效益优先性;3.环境资源法的特征:(1)是一般法律规范和法律化的科学技术规范的综合体, 是社会性及科学性高度统一的法律规范;(2)环境资源法律规范具有多层次性和效力的多元性;(3)环境资源法主体承担的违法责任具有多种形式;4.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构成(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环境权利的享有者和环境义务的承担者)分类: (1)生态环境资源法主体: 管理主体和开发主体;(2)污染防治法主体: 管理主体和污染防治主体;特征: (1)具有广泛性: 任何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其主体;(2)在环境资源法律关系中, 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机关是最重要的主体;(3)权利主体及义务主体具有对应性;(二)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环境资源法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总和)1.环境资源管理主体的权利义务:(1)权利: 环境资源管理规范制定权;环境资源行政处理权;处罚强制权;特别物权;环境司法权;(2)义务: 管理型义务;服务性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2.环境资源受控主体的权利义务:(1)权利: 参加环境资源管理权;环境使用权;保障权;收益权;申诉和控诉权;(2)义务: 遵守和维护环境资源法律秩序;服从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服从制裁;(三)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环境资源主体的权利义务所能实际作用的事物)分类: 环境资源和环境行为特征: (1)环境资源具有强烈的生态性而非经济性;(2)环境行为是环境关系的经常客体;环境资源法的效力体系:(1)宪法;(2)环境资源保护基本法;(3)环境资源保护单行法;(4)环境资源保护法规;(5)环境资源保护部门规章;(6)地方性环境资源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7)环境标准;(8)国际环境资源保护条约;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1.源头控制及全程控制原则(1)源头控制: 指采用技术、工艺、原材料替代、管理、教育等各种方法, 在污染没有产生或形成之前减少污染物的数量和危害;(2)全程控制:指对有可能产生环境危害的行为, 从行为的计划、实施直到行为的后果实行全过程的管理;(3)贯彻实施:把源头控制、全程控制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之中;制定专门的源头控制和全程控制的法律;采用经济手段, 贯彻该原则。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一、环境法四分法1.基本法2.环境要素法3.自然资源法4.防治污染法二、环境的概念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

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一)概念: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二)发展(三阶段):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

即从人类诞生至18 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

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 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2)从20世纪80 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 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

(三)主要表现:1. 全球变暖 4. 淡水资源危机7. 土地荒漠化9. 垃圾成灾2. 臭氧层破坏 5. 资源、能源短缺8. 物种加速灭绝10. 有毒化学品污3. 酸雨 6. 森林锐减物种染四、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二)特征: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保护人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2.综合性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资源法是—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相关法律部门的交叉和相关学科的渗透,则为这种综合性奠定了雄厚的基础3.科学技术性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4.公益性保护环境资源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成为公益性事业五、可持续发展(一)概念: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最广泛的定义和核心思想)(二)含义:1.可持续发展特别强调的是发展,把消除贫穷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条件2.可持续发展认为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3.可持续发展认为,每个人都享有正当的环境权利,即享有在发展中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享有清洁、安全、舒适的环境权利4.可持续发展呼吁人们放弃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5.可持续发展要求加快环境保护新技术的研制和普及,并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6.可持续发展还非常强调人类必须改变对自然界功利主义的传统态度,树立起一种全新的现代文化观念(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1.将环境保护纳入综合决策,转变传统增长模式2.变革社会观念,发展适度消费的新大众消费模式3.开发同环境友善的技术,实现清洁生产,发展同自然相容的产业体系4.发展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和政策5.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新文明六、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和作用(一)目的:是指环境立法目的,即立法者希望其所制定的环境法律所达到的目标或实现的结果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2.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3.合理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利用环境资源4.保障人体健康5.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作用:亦称环境法的功能,表示环境法存在的价值,环境法最基本的作用是调整因环境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所发生的环境社会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

环境法复习要点

环境法复习要点

《环境法》复习要点名词解释:1.环境法——是调整环境社会关系或者生态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是污染防治关系和生态保护关系。

2.环境——通常情况下,是指围绕中心物的客观存在的总称,也指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环境,如空气、水、土地、动植物等物质因素构成的周围客观存在。

3.环境问题:是指各种因素的影响超过了环境调节能力所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

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原因引起的)和第二环境问题(人为原因引起的)4.环境污染:是指因人类的活动,直接或者间接向环境排入了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和能量,导致环境危害人类的事实。

5.生态破坏:即生态平衡的破坏,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导致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值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6.环境权:是指合理利用环境及良好环境保有之权。

“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幸福生活环境中享受自由、平等和适当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

”《人类环境宣言》7.环境法体系:泛指由具有不同效力和具体功能而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公害等领域产生的环境关系作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统一整体。

8.环境侵权,是指因破坏而造成他人损害或者有造成损害危险的法律事实。

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引起的环境侵权。

9.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在对损害的发生不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有过失责任则不适用。

10.公益诉讼,指社会团体和个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引起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而导致的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或有造成损害危险的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

11.环境标准:指为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生态。

依法律有关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12.污染物排放标准:指对排入环境的污染或者有害因素所做的控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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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复习要点
题型包括:名词解释、填空、简答、论述、案例分析,选择或判断
重点章节:第二、三、五、六章
法律法规应知道最新版本的时间,请从网上下载最新版本,并按最新
修订的回答
第一章环境法的概述
一、基本概念
环境的概念(科学定义、工作定义)、环境问题、环境法、环境法体系、环境法律关系
二、基本问题
1.环境及环境问题的分类
2.怎样理解环境法特征?
3.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4.环境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5.环境法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6.简述环境法的历史沿革。

7.环境法体系构成(环境法的规范体系)
8.本章补充的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要素,环境法的适用,环境保护法等内容
第二章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概念
环境法基本原则
二、基本问题
1. 环境法基本原则有何特点?
2. 如何理解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如何贯彻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3. 以防为主、防止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的内涵是什么?其提出有何重要意义? 如何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止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
4. 如何理解环境责任原则的内涵?
5.环境民主原则在我国法律中主要有哪些体现?
第三章环境法的基本制度
一、基本概念
环境规划、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限期治理、环境损害责任保险、环境税
二、基本问题
1.环境法基本法律制度的含义与特点
2.环境法基本法律制度分类
3.我国的环境法基本法律制度有哪些?(包括补充的)
4.环境规划的内容和分类
5.如何实施环境规划?
6.《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何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简述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律责任。

7.违反“三同时”制度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8.环境许可证的类型,违反许可证制度的处罚包括哪些?
9.简述经济刺激制度的主要形式
10.违反排污收费制度的法律后果,违反清洁生产的法律责任
11.简述限期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应如何完善限期治理制度?
12.简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3.简述环境监测的实施与监督
14.我国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主要包括什么?
15.简述“两罚”制的内容与意义
16.禁止污染转嫁制度有何意义?
第五章环境法律责任
一、基本概念
环境立法、环境侵权、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环境纠纷(环境争执)、环境诉讼、环境行政诉讼、环境民事诉讼
二、基本问题
1.各类环境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2.环境行政责任形式,违反环境法的行政责任形式
3.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与传统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不同?这样规定的意义是什么?
⒋简述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有何意义?
⒌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6.环境犯罪的类型,我国《刑法》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包括哪些罪名?
7.环境纠纷的种类和解决途径分为几种?我国解决环境纠纷的机制有何特点?
8.我国环境立法体制
9.环境法实施的种类
10.环境诉讼的种类及其各种诉讼的类型、诉讼时效
第六章环境污染防治法
1. 简述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体系。

2. 简述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主要法律规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75、76条法律责任规定
3. 简述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要监督管理制度。

4.简述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监督管理制度、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

5.简述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法律规定中的特别规定。

固体废物的管理原则
6.简述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防治陆源污染、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倾倒废弃物、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的有关法律规定。

7.简述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监督管理制度。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关于监督管理体制、安全评价的规定;农药管理条例中关于管理体制及登记制度的规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

第七章自然资源法
1.试述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规定。

2.试述我国水法中水资源保护的原则、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法律规定。

3.森林法:关于森林分类、林业建设方针、森林权属、森林保护措施、采伐的法律规定。

4.草原法:草原分类、关于国家建立草原制度、草原利用、草原保护的法律规定。

5.渔业法:养殖、捕捞作业,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的法律规定。

6.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

(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控制野生动物的猎捕;建立野生植物保护监督的管理制度)
7.试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8.煤炭法的主要方针、原则,节约能源的方针(《节约能源法》2007年修订第4、5、7、8条的主要规定)
第八章区域环境保护法
1、自然保护区法的分级和分区管理制度;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制度
2、《城乡规划法》(2008年)的主要法律规定:编制规划、城市新区开发建设、旧城区改造有关规定
第九章自然灾害防治法
1.我国防汛抗洪的管理体制。

2.简述洪水影响评价制度。

3.我国水土保持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基本策略。

5.简述我国水土保持的规划管理制度、预防制度、水土流失治理制度。

6.简述土地沙化预防的主要法律制度及沙化土地治理的主要法律措施。

7.防震减灾法的基本原则与方针。

8.地震监测预报制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第十章生物安全法
一、基本概念
生物安全
二、基本问题
1.简述我国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

2.简述我国关于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的主要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国际环境法
一、基本概念:国际环境法
二、基本问题
1.国际环境法的主体和客体是什么?
2.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3.如何理解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5.我国在国际环境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是什么?
案例分析
参考教材中案例、课上讲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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