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房地产客户赔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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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房地产客户赔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客服部对客户赔偿事项的管理,明确相关业务的审批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中出现我司违约赔偿事项,如因房屋质量、设计缺陷、延期交楼等原因引起的赔偿款,以及由于外部责任单位造成的或公司自身原因引起的对客户的费用赔偿。
第二章赔偿费用的承担原则
片区客服部和相应部门根据赔偿事项的发生原因,进行问题核查、质量鉴定、确认责任归属和费用追索等工作,具体分为责任单位承担和公司自行承担两类。
第三条责任单位承担
(一)由施工单位/供应商承担:因施工单位/供应商等外部责任单位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导致工程质量、工程材料、成品保护、维修质量、工期延误等房屋缺陷问题,其客户赔偿由外部责任单位承担;地产事业部必须事先核实确定具体责任单位,且先行赔付客户,并通知相关部门(如财务部等)扣除该责任方工程款。
投诉赔偿责任界定过程中,需要借助于权威部门的检测、实验、鉴定等发生的费用,均由地产事业部先行垫付,之后从责任单位扣回。
(二)由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若不符合规范,或有设计缺陷的赔偿应由设计公司承担。
(三)由销售代理公司承担:因销售不实承诺引起客户赔偿,其赔偿费用由销售代理公司承担;地产事业部先行赔付客户,并通知相关部门扣除该责任方销售代理费用。
第四条公司自行承担
因地产事业部管理不善等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客户赔偿,由地产事业部自行承担,并将纳入相应的绩效考核。如:
(一)交房标准与销售合同不符。
(二)施工过程中产生设计变更,未能及时通知客户导致实际交房与销售合同不符。
(三)地产事业部在施和竣工项目,存在销售过程中未按照项目规划实际情况对客户进
行宣传,销售承诺未兑现。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业主延期入住或房屋设施损坏等。
第三章赔偿费用的审批
片区客服部依据与客户协商的赔偿方案和所签订的备忘录,及时进行费用审批。
第五条审批原则
(一)如客户赔偿涉及物业费赔付,须开具《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和《信息联络处理单》;如客户赔偿仅涉及现金赔付,只需上报《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需按照本制度支持文件模板及要求填写,并按照要求提供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的申请单附件内容。
《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与《信息联络处理单》必须保持编号统一,编号原则为:片区YD+项目名称KQ+年份2012+数字编号0000
(二)所有《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与《信息联络处理单》经由片区总经理审核完毕后,统一上报至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待赔偿流程审批完成后,加盖客服备案章,同时发至事业部财务部和物业公司(涉及物业费赔偿)。《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中减免物业费的计算过程必须明确列示出来;《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中“支付方式”一列所涉及的责任承担公司,必须和下面“片区审批”的意见一致,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付款。
(三)涉及现金赔付的客户赔偿,须附上经客户签字的《网上付款个人信息说明》及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事业部财务部见《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加盖客服备案章后,方可给客户付款。
(四)如项目逾期交房,片区客服部需按批次提交《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且申请单后面的单户明细需经相关人员核实并签字确认。涉及赔付物业费的客户赔偿,片区客服人员需提前上报财务部核实客户房款缴纳情况,再上报至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并经审批后,开具《物业费减免单》并加盖客服备案章,同时邮件知会财务部负责人和事业部总经理具体情况;同
时发起逾期交房赔偿审批流程。涉及现金赔付的客户赔偿,均在逾期交付赔偿方案里申报,无须单独申报;片区客服部必须与客户现场签署协议,开具《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须保证金额的准确性,按照公司规定完成请款流程,付款以ERP审批流程为依据。
(五)涉及面积补差的退款费用审批,片区客服部需提交《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并按照公司规定完成ERP审批流程。
(六)严禁将同一类别(涉及多套商品房)的赔偿事项或同一套商品房多个赔偿事项分
拆单个报批。
(七)客户购房是两个人的名字的,如需要支付或减免客户赔偿款项,必须附上“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审批权限
(一)单户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客户赔偿;或可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且有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金额在5万元(不含5万)以下,且京御事业部直接承担1万元以下的客户赔偿,经片区总经理审批确认后即可赔付;同时,片区客户服务部必须向京御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报备。
(二)单户赔偿金额在1万元至5万元且由京御事业部承担的客户赔偿,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确认后即可赔付;同时,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向集团总部报备。
(三)涉及5万元(含5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客户赔偿,须经集团总裁审批通过后方可赔付;涉及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客户赔偿,须经集团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赔付。
第七条审批流程
(一)片区客服人员受理投诉,并根据赔付形式开具《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信息联络处理单》。
(二)依据《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中的片区栏审核顺序,进行审核签字。
(三)片区审核完毕后,上报至事业部客户服务中心,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依据审批权限进行审计。
(四)审计完成后,报至事业部财务部审核签字。如金额在片区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可由客户服务中心加盖备案章后,片区客服部执行客户赔付。
(五)如赔偿金额超出片区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需上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如金额在事业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可由客户服务中心加盖备案章后,片区客服部执行客户赔付。
(六)如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需报至集团审批。
(七)集团领导审批完成后,由客户服务中心加盖备案章后,片区客服部执行客户赔付。
(八)每月末29日,财务部同客服部负责客户赔偿的人员核对当月发生的客户赔偿款的赔付及减免情况,核实完毕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章奖惩条款
第八条奖惩条款
1. 对于质量、延期交房等原因导致的赔偿,相关问题纳入集团对事业部相关指标的绩效考核;
2. 由地产事业部承担的赔偿费用,当年赔偿费用的50%从地产事业部奖金中扣除。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解释说明
本办法于2012年12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内容与《京御事业部客户赔偿管理办法》有出入时,以此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于京御事业部运营管理中心。
附件:《京御事业部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填写要求及附件模板
(一)《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填写要求)
客户事务处理申请单(填写要求).docx
、、、(二)《信息联络处理单》(模板)
信息联络处理单(模板).xlsx
(三)《网上付款个人信息说明》
网上付款个人信息说明.doc
(四)《客户需求资料提交表》
客户需求资料提交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