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实验室内审员培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验室资质认定内审员培训
培训内容
第一篇概述
第一章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起源和发展
1.计量认证与审查认可(验收)的起源
2.计量认证与审查认可的发展
3.计量认证与审查认可的改革
第二章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法律规定及法律效力
1.计量认证的法律规定
2.审查认可(验收)的法律规定
第二篇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文解释
案例题、案例分析
第一篇概述
一、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的标准和准则
1. GB/T 27025-2008 idt ISO/IEC 17025: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2. 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3. GJB 2725B-2008 测试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通用要求
4. 国认实函(2006)141号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二、实验室资质认定的起源和发展
1.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2月21日,发布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6号)。
规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必须通过资质认定。
2.国家认监委制定《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新评审准则出台,原《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作废。
3.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二种形式。
三.计量认证
1.计量认证
计量认证是依据《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
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2.计量认证的法律效力
根据计量认证管理法规规定,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用于贸易的出证、产品质量评
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计量认证的技术机构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属于违法行为,
违法必究。
3.计量认证标志CMA: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 中国计量认证的缩写。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CMA标志。
4.计量认证的的意义和作用
检测机构为社会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和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政府机构要依据有关检测结果来制定和实施各种方针、政策;
2)科研部门利用检测数据来发现新现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3)生产者利用检测数据来决定其生产活动;
4)消费者利用检测结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5)流通领域利用检测数据决定其购销活动。
5.计量认证分级:
计量认证分为两级:一级为国家级,由国家认可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一级为省级,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工作由省局认证监管处管理与实施。不论是国家级还是省级认证,实施的效力是完全一样的,对通过认证的检测机构资格在全国均同样有法定有效,不存在办理部门不同效力不同的差异。
6.计量认证评审准则
2001年国家颁布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同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废止原《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JJG1021-90。目前,计量认证所遵循的评价体系基本上与国外类同,其基本内容与ISO/IEC 17025: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一致,同时,补充了我国计量法制管理规定的内容。
7.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与实验室认可的区别:
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是法制计量管理的工作内容之一。对检测机构来说,就是检测机构进入检测服务市场的强制性制度,具有计量认证资质、取得计量认证法定地位的机构,才能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
实验室认可是与国外实验室认可制度一致的,是自愿申请的能力认可活动。通过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机构,证明其符合国际上通行的校准和/或检测实验室能力的要求。
8.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发展及社会作用
目前我国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覆盖了农、渔、林、机械、邮电、化工、轻工、电工、冶金、地质、交通、城建环保、安全防护、水利等行业。
四.审查认可(验收)
1.八十年代中期,在全国设立各类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监督产品质量。同时,各部门、各省、市也相继
设立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
2.原国家经委标准局于1986年颁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试行办法》,1990年发布了三个细则(中心、
所、站),开展对各级检验机构进行审查认可(验收)工作。
3.审查认可(验收)标志CAL
CAL是China Accreditation,中国审查认可(验收)的缩写。取得审查认可(验收)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CAL标志。
4.对非技术监督局系统的质检机构的授权称为审查认可;对技术监督局系统的质检机构的考核称为验收。
五.合格评定与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和实验室认可
1.世贸组织(WTO)在七十年代末,正式签署“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协议),该协议规定了技术法规、标准和
认证制度。1994年,将认证制度更改为“合格评定制度”。
2.认证:产品认证、计量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等;
认可:检测、校准实验室认可、审核机构认可、认证机构认可、审核员资格和培训机构认可。
六.实验室认可的发展
1.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初,认证活动是以产品认证和计量认证为主,后期才开始实行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
2.从1994年,国家标准化组织提出建议,要求建立认证制度,开展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质检机构、计
量技术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