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再接再励进一步做好价格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再接再励进一步做好价格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价综[2003]20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3.04.30

【实施日期】2003.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再接再励进一步做好价格工作的通知

(津价综[2003]202号)

各区、县物价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工作的部署要求,一段时期以来,全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迅速行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价格监管措施,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对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赎给予高度评价,4月28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张立昌同志在我局报送的《物价信息》(61期)上批示:“抓的很及时,未形成不良后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宝龙同志对价格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4月29日,他在我局报送的《物价信息》(64期)上批示:“市物价局在这次平抑市场物价的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立昌、相龙同志都给予了表扬。请淑

严同志代表我向市物价局并各区、县物价局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

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价格工作的充分肯定,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价格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战斗在防治“非典”工作第一线全体价格工作人员的关心。我们一定要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信任和重托,再接再励,以积极、扎实、有效的工作,为防治“非典”工作取得进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