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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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劳动力管理专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部劳务管理员职责
1、项目部劳务管理员须持证上岗,并监督各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持证上岗。
2、认真履行中科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各项稳定。
3、领导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或者监督劳务进出场及劳务用工管理。
4. 对劳务工作进展进行适时监督,对于不满足要求、或者懒惰散漫拖延工期这应按公司规定制度或者项目劳务制度实行相应的惩罚。
5、对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进行项目部备案;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6、对劳务的身份、资格及工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备案,并全部签订用工合同全部交由项目部备案。
7、《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实名制备案,并要求其提供备案手续复印件(如身份证等),以落实实名制管理。
8、《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该分包劳务带班班长的《授权委托书》。
9、每月25日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劳务人员《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并在项目部备案,并督促劳务打卡制的推行公式的实名打卡顺利进行,并上报到工程管理中心。10、每周五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提交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和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在项目部备案。
11、每月25日前按公司要求,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项目部、分公司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然后交由建设集团。
12、每月定期牵头召开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月度工作例会,并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编制《会议纪要》,留存项目部备查。
13、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定期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实现工资按合同实发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以保证工人用工稳定及避免工人群体闹事等。
14、对于由于公司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及时下发的,应及时与劳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进行适当安抚,说明其原因以避免工人闹事。
15、与各劳务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6、每月按计划的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对于所遇到劳务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对有可能出现的劳务问题进行提出和有意识的去避免发生,并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17、对于已经发生的劳务纠纷及时采取安抚或者其他有效手段进行调解,比如
可以利用前期自己在工人们心中所取得的信谊进行适当调解,以免事情恶化。
二、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职责
1、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须持证上岗。
2、认真履行各项管理规定;在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劳务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社会稳定。
3、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领导,认真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4、农民工进场要在一定时间内依法与全部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完成本单位备案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农民工进场在规定时限内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及其全部备案。
5、《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花名册》进行备案,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备案手续复印件;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规定时间内向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提交《班组承包协议》,由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6、《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本施工队劳务队长《授权委托书》。
7、每月严格记录考勤实行农民工打卡,并按时进行工资结算,确保“月结月清”;每月25日前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各施工班组长收取真实、有效的农民工《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上述内业资料汇总、签认、盖章后,提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备案。
8、实时掌握本单位农民工流动情况;施工过程中,农民工进场规定时间内,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每周五前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各施工班组长收取真实、有效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上述资料汇总、签认、盖章后,提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备案。
9、《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本单位“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建立工作,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三个帐户”相关办理资料。
10、定期参与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工作;实时掌握《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
11、与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密切配合,开展项目劳务管理及纠纷排查各项工作;每月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提交“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上讨论。
12、除《劳动合同》、《工资表》、《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授权委托书》须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原件外,其余各项资料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劳务队长签字确认。
13、专业分包单位如采取劳务发包,劳动力管理员各项职责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执行;如直接用工,按劳务分包单位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