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会计例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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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行政单位会计

(说明:本篇在讲义里只列示“第一章行政单位会计概述”和“第七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的内容以及部分例题,“第二章资产,第三章负债,第四章净资产,第五章收入,第六章支出各个科目具体核算内容、账务处理等请看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即可,讲义里不做列示。)

第一章行政单位会计概述

一、行政单位: 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通常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与企业相比,行政单位业务活动目的是执行社会管理职能,并无直接经济目的;资金供应渠道单一,不要求经济回报;不要求资金的补偿;单位预算具有强制性(通常是由上级部门确定预算指标的总量然后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这种“自上而下”的预算制定流程能够将单位目标直接体现到预算之中体现了预算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与事业单位相比,行政单位在业务职能、资金供应渠道、资金补偿程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

二、行政单位会计特点

1. 记账基础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2. 行政业务活动的非营利性和非市场性

3. 收支核算服从预算管理要求

4. 没有进行成本核算,不计算盈亏。以经费收支、结转结余为主要核算内容。

5. 不强调偿债能力,更侧重管理需要。

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修订,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主要有十个方面变化:一是会计核算目标进一步明晰。定位于满足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不仅要反映行政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

二是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改进。在原制度仅对固定资产核算采用“双分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双分录”的应用范围,以实现会计核算目标;

三是更加完整地体现了财政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将近年来为适应财政改革要求分别发布的会计核算补充规定统一体现在新制度中,更有利于促进深化财政改革;

四是进一步充实了资产负债核算内容。将原制度中的资产负债科目进行细分,新增了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更好地满足财务管理需要;

五是新增了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的核算规定。增设“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单独核算反映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情况,与行政单位自用资产相区分,使会计信息反映更科学;

六是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相关净资产,在真实反映资产价值的同时,也为下一步核算反映行政成本奠定基础;

七是解决了基建会计信息未在行政单位“大账”上反映的问题。基建会计信息要定期并入行政单位会计“大账”;

八是进一步完善净资产核算。增设“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主要反映非货币性资产和部分负债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以便准确反映单位净资产状况;

九是进一步规范单位收支会计核算。调整收支类会计科目设置,更好地满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

十是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改进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

新《制度》为什么扩大"双分录”核算方法应用范围?

答:原《制度》仅对固定资产采用“双分录”核算方法。新《制度》进一步扩大“双分录” 核算方法应用范围,除固定资产外,增加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9个科目的“双分录”核算。这种做法实际上是由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决定的。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是提供的信息既要全面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也要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双分录”的核算本质就是为了解决会计核算目标的实现问题。由于我国预算编制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实际收支也只有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确认和报告,才能与预算形成有效对比,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如果将“双分录”的应用范围限定为非流动资

产,则无法实现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也不利于部门决算和财政决算口径的一致,还会虚增单位结转结余资金。例如,单位发生预付账款时,记“预付账款”,不记支出,造成单位资金已经支付,但仍反映在账面的结余中,虚增了结余。

此外,对“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这两项负债采用“双分录”核算,是为了真实反映单位负债的同时,不影响预算执行的准确反映。如果不采用“双分录”,就会面临“两难”:反映单位负债,就无法准确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就无法反映单位负债。

新《制度》为什么增加“政府储备物资”和“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答:原《制度》对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是否进行会计核算, 如何核算等无明确规定。长期以来,由于相关规定缺失,一些行政单位未对这部分资产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一些行政单位将其列入本单位的库存材料或固定资产管理,不利于加强这部分资产的管理。新《制度》增加了对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资产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通过增设“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科目,单独核算反映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情况,与行政单位自用资产相区分,弥补相关信息缺失,有利于政府摸清家底,加强此类资产的管理。

新《制度》为什么在净资产中增设了“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由于行政单位采用“双分录”核算方法,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核算收入和支出的同时, 还要全面核算资产、负债。因此,新《制度》在净资产类增设了“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分别核算行政单位的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行政单位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以便和结转结余相区分。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定位于满足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重需求,不仅要反映

行政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

与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一样,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也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及时性、可理解性和全面性等六大要

求。全面性要求,强调将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这对保障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将至关重要。

行政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会计并账的要求和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国家物资储备局及所属行政单位管理的储备物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等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

四、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34 个)

1. 资产类: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待处理财产损溢、

+ 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受托代理资产

(- 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应收票据)

2. 负债类: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 应缴财政款、+ 应付政府补贴款、+受托代理负债

(- 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

3. 净资产类: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

4. 收入类: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

5. 支出类:经费支出、拨出经费注意:会计科目在设置和使用上与事业单位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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