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集团子公司品牌及重大事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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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集团品牌及重大事务管理办法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浙江天能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品牌及重大事务管理办法服务单位: 上海华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四月本报告仅供客户内部使用,未经华彩公司书面许可,其他任何机构不得擅自传阅.引用或复制天能集团品牌及重大事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职责2第三章品牌管理2第四章公共关系管理3第五章危机管理3第六章附则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天能集团的统一品牌建设和公共关系,提升集团的对外整体形象,扩大集团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整个天能集团。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集团总裁办负责集团整体形象的建设和维护。

(一)负责集团统一品牌的策划与使用;

(二)负责集团层面公共关系事务及分子公司重大公关事务的办理;

(三)配合集团相关领导处理集团重大公关事件。

第四条在集团总裁办的指导下,各分子公司办公室负责所在公司的对外形象建设及维护。

(一)负责公司品牌的建设;

(二)负责公司层面常规公共关系事务的办理;

(三)配合集团总裁办和相关领导处理公司重大公关事件。

第三章品牌管理

第五条总裁办负责集团统一品牌的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并参与.指导和监督分子公司的品牌规划.设计。

第六条分子公司办公室负责所在公司的品牌规划.设计.管理和维护。

第七条分子公司品牌要与集团统一品牌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不能违背集团统一品牌的基本理念。

第八条分子公司举办推广自身品牌的相关公关活动,事前须将详细的方案报送集团总裁办,经总裁办审核通过.集团总裁审批后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总裁办应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九条分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使用集团的商标或品牌标识,应事先征得集团总裁办同意。

第四章公共关系管理

第条总裁办负责集团层面的对外接待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关系建立和维护。

第一条集团举办重要的公关活动或出现重大的公关事件时,总裁和/或主管副总裁进行总的决策和领导,总裁办负责制定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条分子公司举办重要的公关活动或出现重大的公关事件时,集团裁和/或主管副总裁进行总的决策,由公司总经理进行领

导,必要时集团副总裁亲自领导,总裁办负责制定解决方案并组

织相关公司办公室实施。

第三条分子公司办公室负责所在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与政

府相关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关系建立和维护。

第四条其他对外重大事务:在集团相关职能中心的配合下,总裁办负责或分子公司投融资的有关谈判,审核甚至起草相关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负责处理所涉及的法律论证.法律纠纷.外聘律师.商标使用等法律事务,负责有关签约文本的最终审查及办理有关授权等法律手续。

第五章危机管理

第五条总裁办负责指导各分子公司建立针对突发性重大诉讼.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重要财产损失.恶性经营事件.严重公共关系危机(职工.政府)以及涉外负面事件的预警系统.

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危机管理能力。

第六条纪检委应及时对突发性事件进行独立调查,向集团总部提交突发性事件的专项报告,就事件本身的责任追究提出判

断,作为集团领导的决策参考。

第六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集团总裁办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此前有关集团公司对控(参)股公司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

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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