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直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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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党支部书记直选办法

2018年党支部书记直选办法

2018年党支部书记直选办法第一条为探索建立民主、开放的党建工作新机制,改进和完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支部书记直选工作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采用党员民主推荐、职工民主推荐“两推”的办法产生。

先由党员民主推荐。

召开支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名额为党支部委员职数的2倍)。

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基本情况向群众公示。

再组织职工民主推荐。

由选举单位分工会组织,采取集中投票方式,组织50%以上非党员职工(优先在本单位职工代表、一般管理人员、班组长、生产骨干中考虑)对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投信任票。

原则上党员推荐票和职工信任票均超过实投票人数半数以上者,才能作为初步候选人。

第三条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推荐得票排名顺序确定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第四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五条选举大会的主要程序是:(一)选举前,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主要情况向选举人作实事求是的介绍,同时将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等提交党员大会通过。

(二)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

(三)得票排列前2位者作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再次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四)设副书记的,由新一届党支部提出候选人,报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支委会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选举大会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在上届党支部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选举设计票人。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八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知识学习】党支部书记直选办法

【知识学习】党支部书记直选办法

党支部书记直选办法第一条为探索建立民主、开放的党建工作新机制,改进和完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党党章》、《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支部书记直选工作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采用党员民主推荐、职工民主推荐“两推”的办法产生。

先由党员民主推荐。

召开支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名额为党支部委员职数的2倍)。

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基本情况向群众公示。

再组织职工民主推荐。

由选举单位分工会组织,采取集中投票方式,组织50%以上非党员职工(优先在本单位职工代表、一般管理人员、班组长、生产骨干中考虑)对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投信任票。

原则上党员推荐票和职工信任票均超过实投票人数半数以上者,才能作为初步候选人。

第三条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推荐得票排名顺序确定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第四条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五条选举大会的主要程序是:(一)选举前,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主要情况向选举人作实事求是的介绍,同时将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等提交党员大会通过。

(二)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

(三)得票排列前2位者作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再次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四)设副书记的,由新一届党支部提出候选人,报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支委会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选举大会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在上届党支部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选举设计票人。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八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村党支部委员及书记任职条件

村党支部委员及书记任职条件

村党支部委员及书记任职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

(二)思想解放,勇于开拓,带富能力强,能积极带头致富和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三)热爱农村工作,能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尽职尽责,办事公道,清正廉洁。

(四)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原班子成员在近三年的工作表现突出、身体健康的,经党委研究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村党支部书记在具备以上委员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工作思路清晰,能发扬民主,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公认度和威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名为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候选人:(一)违反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期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处理未满三年或未接受处理的;(二)三年内,受过党纪处分或治安处罚的;(三)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闹不团结,私心重,政治素质差的;(四)群众意见较大,缺乏群众基础,办事不公,工作能力较低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五)集体观念淡薄,不能积极完成本单位及上级党委政府布臵的任务的;(六)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煽动、组织或参与过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七)党性观念差,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愿做党分配的工作的。

(八)不能够自觉交纳党费;在任期间,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

公推直选推荐投票得分计算方法1、党员推荐投票、群众推荐投票、上级党组织推荐投票权重分别为50、30、20。

2、单项得分=推荐人选所获支持票÷参与推荐人数×100%×该项推荐投票的权重。

3、最终推荐得分=组织推荐投票得分+党员推荐投票得分+群众推荐投票得分。

村党支部委员及书记公推直选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是指通过由党员、群众和组织公开推荐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和书记。

村党支部委员及书记任职条件

村党支部委员及书记任职条件

村党支部委员及书记任职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同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

(二)思想解放,勇于开拓,带富能力强,能积极带头致富和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三)热爱农村工作,能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尽职尽责,办事公道,清正廉洁。

(四)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原班子成员在近三年的工作表现突出、身体健康的,经党委研究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村党支部书记在具备以上委员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工作思路清晰,能发扬民主,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公认度和威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名为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候选人:(一)违反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期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处理未满三年或未接受处理的;(二)三年内,受过党纪处分或治安处罚的;(三)宗族思想严重,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闹不团结,私心重,政治素质差的;(四)群众意见较大,缺乏群众基础,办事不公,工作能力较低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五)集体观念淡薄,不能积极完成本单位及上级党委政府布臵的任务的;(六)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煽动、组织或参与过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七)党性观念差,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愿做党分配的工作的。

(八)不能够自觉交纳党费;在任期间,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

公推直选推荐投票得分计算方法1、党员推荐投票、群众推荐投票、上级党组织推荐投票权重分别为50、30、20。

2、单项得分=推荐人选所获支持票÷参与推荐人数×100%×该项推荐投票的权重。

3、最终推荐得分=组织推荐投票得分+党员推荐投票得分+群众推荐投票得分。

村党支部委员及书记公推直选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公推直选,是指通过由党员、群众和组织公开推荐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和书记。

党支部手册记选举程序

党支部手册记选举程序

综掘一区党支部书记选举程序
第一条为探索建立民主、开放的党建工作新机制,改进和完善党支部书记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党党章》、《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公司
(一)选举前,上届党支部书记将候选人的主要情况向选举人作实事求是的介绍,同时将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等提交党员大会通过。

(二)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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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得票排列前2位者作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再次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四)设副书记的,由新一届党支部提出候选人,报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支委会上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如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因得赞成票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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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提出比所缺名额多1名的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如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十三条选举结束后,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分工情况和选出的书记(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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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办法

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办法

淳安县行政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办法为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改进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逐步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推动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改革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公推直选”是指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四种方式产生推荐人选,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资格审查等程序产生每个职位的候选人,最后由全体党员直接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一种党内选举方式。

具体操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群众公认原则;3、依法办事原则;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职数和资格条件(一)职数设臵党委、党总支建制的,一般设委员3-5人,书记、副书记各1名;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设立支部委员会的,一般设支部委员3人,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人数在7人以下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村,只设书记1人。

(二)资格条件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本村党组织、具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

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2、热爱农村工作。

本人愿意担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

3、公道正派有威信。

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廉洁自律,依法秉公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双带”能力强。

发展经济意识强,思路清,能带头并带领群众致富;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协调处理实际问题。

泰组发[2009]14号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泰组发[2009]14号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泰组发〔2009〕14号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现将《关于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2009年12月24日关于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机制的意见为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下同)书记队伍,全面推进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央、省委有关部署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意见》(泰发〔2009〕15号)要求,现就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机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探索建立系统配套、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村党支部书记教育管理机制,引导、激励和督促村党支部书记勤政廉政、干事创业,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健全选拔任用机制(一)坚持标准条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双高双强”标准,重点从年富力强、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

一般应具备以下标准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高。

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2.群众威信高。

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照章办事,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

3.带富能力强。

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带头勤劳致富,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先选委员再直选副书记、书记)乡(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年月日村党员大会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二、经中共乡(镇)委员会批准,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本次党员大会选举村党支委委员名,选举工作由上届党支部主持。

三、根据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20%的要求,确定本届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

正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两步进行。

选举时先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再将新当选的党支部委员上报乡(镇)党委确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员大会讨论酝酿,提交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另选新当选的党支部委员以外的人无效票)。

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

五、为了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中组部规定,对以下五类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场参加投票选举的党员,经党员大会同意,报乡(镇)党委确认,并经不少于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病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对明知选举时间而故意不到会或无理由中途退席不参加投票选举的,由党员大会通过后作为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并提交乡(镇)党委对该党员进行党纪处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①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②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③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的;④法制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⑤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⑥参选动机明显不纯,或非法串联拉选票,以种种手段阻挠、破坏选举的;⑦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公推直选选举程序

公推直选选举程序

公推直选选举程序
一、宣传发动。

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机关全体党员了解“公推直选”的意义、方法、步骤,动员全体党员积极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的民主选举工作氛围。

二、制定方案。

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提交党员大会通过,报本部门单位党组织批复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新任党支部委员的职数、任职条件、候选人推荐的范围、工作步骤和具体日程安排等。

三、民主推荐。

要认真组织好“公推”,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

公推直选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按100%的差额比例推荐初步候选人,当场开箱计票。

要根据推荐票数由高到低确定初步候选人人选名单,报本部门单位党组织。

四、资格审查。

部门单位党组织对初步候选人按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正式党员、是否有被选举权、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本人真实意愿等事项。

如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应采取其他形式推荐补充候选人。

五、上榜公示。

将资格审查后符合任职条件的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通过公开栏向广大党员群众公示3天。

公示期间,如有举报,部门单位党组织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符合任职条件的即为候选人。

六、正式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主持会议。

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直接
选举确定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

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细则及表式

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细则及表式

换届选举“公推直选”流程及实施方案一、党组织设置根据党章的规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经验,党的基层组织的机构和设置,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均应建立党的支部。

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50人以上,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党员100人以上,设立基层委员会。

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

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工作程序1、学习准备阶段(1)学习动员通过党课、组织生活以及各类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全体党员和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明确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和实行“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主动的参与。

(2)准备工作①召开本届支部委员会会议商议“公推直选”各项准备工作,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附件一)。

②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公推直选”的工作方案。

③总结起草本届党委(总支、支部)工作报告,布置本届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准备履职报告。

④按照领导班子的基本条件、结构合理等要求,确定新一届党组织成员的任职条件和职数,并在单位公示栏中公示3天(附件二)。

2、民主推荐阶段①通过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换届选举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党员和群众(职工群众参加比例一般掌握在30%)第一次推荐会。

②由本届党委(总支、支部)进行动员,并作工作总结报告,各总支(支部)委员个人进行履职。

③向党员和职工群众发放印有本单位符合任职条件的正式党员基本情况的《民主推荐表》(附件三、附件四),由党员和职工群众分别民主推荐新一届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和正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

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

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
孙跃东;秦可斌
【期刊名称】《共产党员:上半月》
【年(卷),期】2000(000)012
【摘要】牵动农村经济发展,村党支部是整个村里的领导核心。

而有一个素质好、思路新、作风正、敢闻敢拼的领头人,就可以活一方经济,富一村百姓。

因此,台安县委把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当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他们改变用人观念,拓宽用人渠道,通过公开选拔、选派大中专毕业生到村里任职锻炼等方式选出村级班子的领头人。

去年下半年,在城郊乡20个村进行了村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的试点工作。

【总页数】1页(P23)
【作者】孙跃东;秦可斌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267.2
【相关文献】
1.党内民主“试水”党支部公推直选——赣州供电公司开展党支部公推直选试点的做法和成效 [J], 万黄莺;蔡秋芸
2.“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的有益探索 [J], 闵祖
3.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任机制 [J], 李俊
4.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的时代背景和决策选择 [J], 杨天宗;李俊
5.对“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的探索 [J], 刘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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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公推”的基础上,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其中差额1名),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五、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报“中心”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后,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

六、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之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七、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选举。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

八、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正式选举实行一张选票、一次选举,当场计票并报告计票结果。

九、选票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下方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无效。

公推直选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公推直选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公推直选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请2013年7月27日村党员大会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省委、徐州市委和新沂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

三、村党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开发区党工委票决等程序产生,提交本次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党员大会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进行。

书记候选人人数比应选人数多一人,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名额的20%,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

五、大会选举时,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一并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

六、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填写选票时,对所列书记、委员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号;不赞成的,就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x”号;如另选他人,就在画“x”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一个“○”号;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

八、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继续选举,由开发区党工委、村党支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九、选票可以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填写,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

1大柳塔煤矿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试行办法

1大柳塔煤矿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试行办法

中共大柳塔煤矿党委关于下发《大柳塔煤矿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党支部:现将《大柳塔煤矿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试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大柳塔煤矿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试行)办法中共大柳塔煤矿党委二○○九年十二月七日大柳塔煤矿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试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切实推进党内民主,矿党委拟选择部分党建工作基础扎实、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员工队伍素质高、党员相对集中且到期应换届的党支部开展“公推直选”工作。

为此,矿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神东煤炭集团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为原则,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选人用人标准,以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以改变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直接选举为手段,以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为目的,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实现“科学发展,再造神华、五年实现经济总量翻番”战略目标和“创百年神东,做世界煤炭行业领跑者”宏伟愿景中的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政治核心作用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党政相融、交叉任职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三、“公推直选”的含义“公推”:一是基本含义:采取党支部推荐、党员自荐、党员联名推荐和员工集体推荐或四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在全体党员中公开、民主推荐基层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二是对组织机构不健全或任届期满的党支部,采取“四荐”的办法产生候选人,即由矿党委公告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对于符合条件者组织党员本人自荐、基层党支部推荐、由本人所在区队全体党员和职工代表集体投票举荐、本单位党委委员可参照上年度年末干部考核结果进行实名制推荐;然后由矿党委研究决定出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候选名单。

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细则

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细则

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根据党章和党的基层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准备工作1.决定换届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任期届满三年时,由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经集体讨论作出换届选举的决定。

2.请示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决定后,向党委提出书面请示。

书面请示应包括换届选举的理由、时间、下届委员会的委员名额和组成结构,以及工作方案。

书面请示由党委组织部受理。

总支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人;直属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人。

3.党委批复党委在对书面请示进行审议后,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并发文批复。

4.着手筹备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在收到批复后,着手筹备工作:(1) 制定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包括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和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2) 组织党员学习《党章》,进行换届选举前的思想动员和部署;(3) 起草本届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4) 审定本总支(直属支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名单。

二、组织推荐产生候选人1.经公开推荐,产生公开推荐人选(1)由本届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向党员群众公布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任职资格条件、职数和结构要求。

(2)由本届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推荐。

公开推荐包括推荐委员会的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组织推荐可以由本届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和下属党支部、党小组推荐,必要时校党委可推荐书记、副书记;党员推荐可以召开本总支(直属支部)党员大会,发出《党员公开推荐表》,由党员(含预备党员)进行无记名推荐;群众推荐可以召开群众会议,发出《群众公开推荐表》,由群众进行无记名推荐;个人自荐由党员本人向本总支(直属支部)索取并填写《个人自荐表》,进行自我推荐。

学生党支部“公推直选”选举办法(草案)

学生党支部“公推直选”选举办法(草案)

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公推直选”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我院学生党支部工作实际,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二、经学院党总支研究批准,新一届第三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2名、书记1名。

三、第三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和预备人选,经党员、党外群众代表民主推荐,支部委员会讨论,报学院党总支批准后确定。

先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在已经确定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中确定。

四、委员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由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由差额投票选举产生,书记由等额投票选举产生。

五、凡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党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

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

每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

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

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七、选票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

定向推荐党总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办法

定向推荐党总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办法

来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总支部定向推荐党总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来办发〔2010〕1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大会由“公推直选”工作筹备组主持召开。

参加公推大会的人员为综合执法局党总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推荐的党员人数应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总数的2/3),同时邀请部分党外群众代表﹙党员数的25%﹚参加推荐。

根据所需设立的党总支部委员职数,采取无记名等额定向投票的方式公开推荐候选人。

二、推荐的党总支部委员人选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本党总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党总支部书记人选原则上从本机关现任党员主要领导干部或者其他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中推荐,且必须具有2年以上党龄。

三、党总支部委员人选推荐7名(其中要求至少有1名以上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总支部书记人选推荐1名,副书记人选推荐2名。

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人选必须在已推荐的党总支部委员人选中推荐。

推荐时,在推荐表中的党总支部委员栏、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栏内分别填写所推荐人选的姓名。

每张推荐票中所推荐的人数应等于或少于应推荐人数为有效。

四、由“公推直选”工作筹备组推荐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表决通过。

计票工作人员由“公推直选”工作筹备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五、会场设投票箱1个,投票顺序为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公推直选”工作筹备组成员,然后是其他同志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六、推荐结束,当场开启票箱,由监票人、计票工作人员清点统计收回的推荐票,并和发出的推荐票数进行核对,作出记录,收回的推荐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推荐票数,推荐有效;收回的推荐票数多于发出的推荐票数,推荐无效,应重新进行推荐。

七、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签字并向大会公布得票情况。

“公推直选”工作筹备组根据公开推荐情况,对推荐出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按20%的差额比例从高票到低票依次取足党总支部委员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向大会进行公布。

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选举办法

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选举办法

临港核电党支部大会直接选举委员、书记的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海市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经公司党委同意,本届临港核电党支部委员会由2名委员、1名书记组成。

二、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须不低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三、本次党支部委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方法,党支部书记的选举视情况采用差额或等额选举的方法,通过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四、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

监票人、计票人从非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产生,并经党员大会通过。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党支部委员在名候选人中选名,党支部书记在×名候选人中选1名。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选票涂改、撕损而无法确定被选人情况时,应视为废票。

六、选举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及支部书记的选票为同一张选票中分成两个部分,选票上分别盖有党委组织部印章,并采取一张选票一次投票的办法。

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候选人名字上方有一小空格,赞同的请在其姓名上方的小空格内画“○”。

不赞成或弃权的,在候选人名字上方空格内,不作任何符号。

如赞成候选人以外的党员为委员、书记的,可在右面的空格内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小空格内画“○”。

八、投票按照顺序进行,首先是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请党员依次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由监票人、计票人共同清点选票,并向大会报告选票清点情况。

所投的选票若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若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视作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支部委员、书记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半数以上的为当选;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如获得超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若最后几名候选人的赞成票均已超过半数,且得票数又相等,应需对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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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九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十条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全票作废。
第五条 选举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一)选举前,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主要情况向选举人作实事求是的介绍,同时将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等提交党员大会通过。
(二)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
(三)得票排列前2位者作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再次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第一条 为探索建立民主、开放的党建工作新机制,改进和完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党党章》、《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采用党员民主推荐、职工民主推荐“两推”的办法产生。先由党员民主推荐。召开支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名额为党支部委员职数的2倍)。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基本情况向群众公示。再组织职工民主推荐。由选举单位分工会组织,采取集中投票方式,组织50%以上非党员职工(优先在本单位职工代表、一般管理人员、班组长、生产骨干中考虑)对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投信任票。原则上党员推荐票和职工信任票均超过实投票人数半数以上者,才能作为初步候选人。
第十条 选举结束后,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分工情况和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名单及得票情况书面报公司党委审批。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相符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四)设副书记的,由新一届党支部提出候选人,报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支委会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选举大会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上届党支部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三条 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推荐得票排名顺序确定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第四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十一条 选举大会设投票箱一只,投票完毕,有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第十一条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因得赞成票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提出比所缺名额多1名的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如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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