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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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
1何谓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
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属危险化学品。如硫化氢有毒,可致人死亡,汽油易燃,硝酸
有强烈腐蚀性,这些均属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事故回放——
印度博帕尔事故:1984 年,美国联合碳化公司博帕尔农药厂甲基
异氰酸酯泄漏,导致20 万人中毒,其中2000 人死亡, 5 万人失明。
开县井喷事故:2003 年 12 月 23 日,某钻探公司川钻
12 队对“罗
家 16H ”井起钻时,突然发生井喷,来势特别猛烈,富含硫化氢的气体
从钻具水眼喷涌而出,导致243 人中毒死亡。
2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2 年版),将危险化学品分为: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
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3看图识危险
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92)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标志,摘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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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必须了解的几个概念
4.1 编号
在《危险化学品名录》( 2002 年版)中,每种危险化学品都有 3 个编号:
危险货物编号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268)给出的全国统一编号。
如硫化
氢的危险货物编号为21006。
UN编号是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对危险货物制订的编号,如硫化氢为1053。
CAS号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物质登录的检索服务号,该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如硫化氢的编号为7783-06-4 ,苯的编号为71-43-2 。一种化学物质往往有多个名
称,而 CAS号是某种物质的唯一的数字识别号码,可用来判定检索有多个名称的化学物质的信息。
4.2 相对密度
相对密度是指物质的密度与参考物质的密度在规定的条件下之比。一般危险化学品是气体、蒸
气时,以空气= 1 为标准,如一氧化碳为0.97 ,氯气为 2.45 ;危险化学品是液体或液化气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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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 1 为标准,如液氯为 1.47 ,苯为 0.8787 ,乙酸为 1.05 。
危险化学品有了相对密度这个指标,在采取防护措施时可以考虑如何进行。如要把一氧化碳从
密闭的房间中排出,由于它的密度比空气小(即它比空气轻),排风口应设在房间的上部;而氯气
的密度比空气大(即它比空气重),故排风口应设在房间的底部。苯的密度比水小(即它比水轻),
苯着火时不能用水灭火,否则苯漂在水面上到处漂流,会扩大火情。
4.3 闪点
又称闪燃点,是衡量可然性液体性质的指标之一。在一定温度下,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
气混合物与火焰接触时,能闪出火花,但随即熄灭,这种瞬间燃烧的过程叫闪燃。液体能发生闪燃
的最低温度叫闪点。在闪点温度,液体蒸发较慢,表面上积累的蒸气遇火瞬间即已燃尽,而新蒸发
的蒸气还来不及补充,所以不能持续燃烧。当温度升高至超过闪点一定温度时,液体蒸发出的蒸气
在点燃后足以维持持续燃烧,能维持液体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该液体的着火点(燃点)。闪点
是评价液体化学品燃烧危险性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它的火灾危险性越大。
4.4 自燃温度
可燃物质没有外界火源的直接作用,在空气或氧气中因受热或自身发热,热量蓄积使温度逐渐
上升所发生的自行燃烧现象称为自燃。可燃物质不需火源的直接作用就能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
自燃温度。
4.5 爆炸极限
爆炸极限指一种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物能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空气中含有可燃气体(如一氧化碳、氢气、甲烷等)或蒸气(如乙醇、苯、汽油的蒸气)时,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遇
到火花会引起爆炸。其最低浓度称作爆炸下限;其最高浓度称作爆炸上限。如一氧化碳的爆炸下限
为 12.5 %,爆炸上限为74.2 %。
浓度低于或高于此范围都不会发生爆炸。当浓度高于爆炸上限
时,
虽不会发生爆炸,但却能持
续燃烧。可燃气体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
围越宽,爆炸危险就越大。爆炸极限低,泄漏出少量的气
体就能达到爆炸极限范围引起
爆炸;
爆炸极限高,可燃气体系统中混入少量空气或氧气就具有了爆炸的条件。
5 危险化学品有哪些危害
化学品的危害主要包括燃爆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
5.
1 燃爆危害
燃爆危害是指化学品能引起燃烧、爆炸的危害程度。石油化工行业由于生产中使
用的原料、中
间产品及产品多为易燃、易爆物,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了
解化学品的火灾爆炸危害,对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搞好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具有
重要意义。
案例: 1997 年 6 月 27 日 21 时,北京东方化工厂操作工开错阀门,将本应卸入 B 罐的轻
质柴油错误地灌到已经满载石脑油的 A 罐中,导致大量石脑油溢出,挥发形成可燃性气体,遇火引起 A 罐爆炸,并引起乙烯罐的爆炸和整个罐区的大火。事故造成9 人死亡, 39 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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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健康危害
危险化学品侵入人体的途径:
1)通过呼吸道吸入体内;
2)通过暴露在外皮肤的吸收进入体内;
3)通过消化道进入体内。
有毒物质对人体的主要危害为引起中毒。中毒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毒物一次短时间内大
量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小量毒物长期进入人体所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中毒;介于两者之间
者,称之为亚急性中毒。接触毒物不同,中毒后的病状不一样。某些化学品长期接触有致
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如苯可致白血病,氯乙烯可致肝血管肉瘤等。
案例: 2008 年 11 月 6 日,某炼化公司仪表车间一名仪表维护工在丙烯腈装
置现场处理故障过程中,物料泄漏,瞬间局部空间氢氰酸浓度超标,造成中毒死
亡事故。
5.3 环境危害
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产生了大量的化学废物,其中不乏有毒有害物质。由于
毫无控制的随意排放及化学品其它途径的泄放,严重污染了环境,对大气、水体、
土壤造成污染。
6个人防护用品
个体防护用品既不能降低工作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也不能消除工作场所的有害化学品,而只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防护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着保护屏障的消失,因此个体
防护不能被视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措施。
危险化学品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呼吸器,防护面罩,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围裙,防护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