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变更登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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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备案信息表及备案提交材料

诊所备案信息表及备案提交材料

诊所备案信息表2.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诊所、备案机关、备案机关所在地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留存。

诊所备案信息表说明诊所备案信息表是诊所备案时应当提交的材料之一,个人或单位设置诊所,均应按《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填写并提交此表。

一、备案编号备案编号(以下简称“编号”)应与《诊所备案证》上编号一致。

按原卫生部印发《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WS218-2002)的规则进行编号(22位)。

其中,编号中反映卫生机构(组织)类别的代码(4位)新增五类,分别为D219普通诊所(备案)、D220 口腔诊所(备案)、D221医疗美容诊所(备案)、D222中医(综合)诊所(备案)、D223 中西医结合诊所(备案)。

二、项目填写说明(一)诊所名称。

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命名的要求。

(二)诊所地址。

为诊所所在的具体地址。

(三)设置单位名称。

单位有关资质证明登记的名称;个人设置诊所,不填写此项。

(四)设置单位资质证明。

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书和工商登记执照、社会和行业组织登记证书等证件名称及编号;个人设置诊所,不填写此项。

(五)设置人。

1 .个人设置诊所,填写个人信息;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诊所,其代表人为设置人;3.两人以上合伙设置诊所,合伙人共同为设置人。

(六)诊所法定代表人。

按实际情况填写。

(七)诊所主要负责人。

按实际情况填写,如与诊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在该项目姓名下方填写“同诊所法定代表人工(八)其他医师、护士、药学人员、医技人员按照实际在诊所执业的医务人员填写,也可另附页。

如无上述人员,在该项目姓名下方填写“无(九)所有制形式。

L个人设置诊所,所有制形式为私人;2.单位设置诊所,所有制形式应与单位所有制形式一致。

(十)经营性质。

分为营利性、非营利性(政府办)和非营利性(非政府办)三类,按实际情况填写。

(十一)诊所类型。

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撰写指南

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撰写指南

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撰写指南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撰写指南一、简介在药学研究中,变更备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它涉及到研究计划、数据采集、研究方法等方方面面。

撰写变更备案资料需要十分慎重和细致,以确保研究的严谨性和完整性。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的撰写进行全面评估,并为大家提供撰写指南。

二、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的撰写指南1. 确定变更内容在撰写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具体的变更内容。

这包括研究计划、研究团队、实验方法、研究数据等方面是否发生了变更,以及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等。

在撰写资料时,应将这些内容一一列举,并进行详细的说明。

2. 详细描述变更原因在撰写变更备案资料中,需要对每一处变更的原因进行详细的描述。

这有助于审查人员充分理解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从而更好地批准变更备案。

也可以在描述变更原因的过程中突显研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3. 提供充分的资料支持在撰写变更备案资料时,需要充分提供相关的资料支持。

这包括实验数据、文献资料、研究记录等,以证明变更的科学依据和可行性。

也需要对这些资料进行充分的解读和分析,以便审查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变更的必要性。

4. 总结和回顾在撰写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的需要对整个变更过程进行总结和回顾。

这包括对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影响等方面进行梳理和分析,以便全面、深刻地理解变更备案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也可以在总结和回顾中强调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和进展,增加资料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中,也可以适当加入个人观点和理解。

这些观点和理解应该是建立在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的基础上,能够为变更备案提供更多的解释和解读。

也可以通过个人观点和理解来强调变更备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增加资料的说服力和可信度。

三、结语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的撰写是一个非常复杂和细致的工作,需要全面、深入地评估变更内容,提供充分的资料支持,并进行总结和回顾。

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首次注册: 1.网上申报后打印的《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备案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一、二两面复印3.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正反面复印)6.取得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后一年后注册需有继续教育证明7.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再次注册: 1.网上申报后打印的《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备案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 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一、二两面复印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4.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正反面复印)5.网上打印的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6. 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7. 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备案证原件变更注册: 1. 网上申报后打印的《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备案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 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一、二两面复印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4.单位的合法开业的证明(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 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备案证原件注销注册: 1. 网上申报后打印的《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备案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 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一、二两面复印3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备案证原件。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厅)直各有关单位:2004年我厅印发《关于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意见》(粤卫〔2004〕93号)后,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既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培养锻炼了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根据近几年贯彻落实的情况,现对粤卫〔2004〕93号文作出如下补充规定:一、需选派人员到农村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省、地级以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职业病防治院(所)及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上述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在申报评审2009年度各临床或预防医学专业的副主任医师时,需提交《广东省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定期工作情况鉴定表》。

调整后需选派人员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在2007年省人事厅调整卫生系列高评委会设置以后,为保持评审的一致性,从2009年度开始,附件所列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在内科、外科(包括麻醉)、妇产科、儿科、口腔及眼耳鼻咽喉、中医药、预防医学专业高评委会评审,申报资格为副主任医师的,申报之前需到农村卫生机构累计服务一年以上(连续服务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才可以累计计算),申报时提交《广东省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定期工作情况鉴定表》。

在上述专业高评委会评审,申报副主任技(药)师资格的人员,暂不作要求。

药店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制度

药店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制度

药店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制度
1.依据《中华XXXX国药品管理法》第五章相关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依法注册或备案在本单位的药学技术人员。

3.药学技术人员包括:
3.1.依法注册在单位的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3.2.依法备案在单位的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均包括中、西药)。

4.单位应依据法定要求和实际工作需求聘请一定数量的药学技术人员,满足经营所需和任职在岗,本单位的药学技术人员从事以下岗位:
4.1.质量负责人
4.2.质量管理员
4.3.处方审核员
5.药学技术人员应自觉参与培训、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提升专业技术能力,确保满足工作岗位所需。

6.单位应对药学人员进行岗位职责培训考核,确保药学技术人员熟悉自身的职责。

7.药学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确保在岗时,认真履行应负的职责。

8.药学技术人员休假时,应由具有资质的人员代岗履职。

9.因特殊情况下,处方审核员无法在岗时,应暂停销售处方药,并明牌告知顾客。

10.任何情况下,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不得代行药学技术岗位人员履职。

处方医生、药师签名留详管理制度

处方医生、药师签名留详管理制度

处方医生/药师签名留详管理制度
(1)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待制定本制度。

(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剂科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药剂科留样备查。

(4)医师或药师取得资格后,凭医务部通知,应亲自将专用签章式样留存于药剂科。

并填写《医师处方权及签名留样登记册》,药师填写《药师签名留样登记册》。

(5)医院计算机中心凭药剂科签署的通知单,更新医生处方权信息及药师处方调配权信息。

(6)医生/药师签名式样发生改变或处方权限、处方调配权限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到药剂科更新登记册。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表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表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
申请审核表
医师姓名:
医师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1.申请人情况
2.医师执业注册(仅供取得《医师书》后申请执业注册者填写)
3.医师变更
4.多机构备案
5.备注。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样表)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样表)


本表一式两份,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执业药师本人各一份。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注册地区: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号:3702160****
姓名
***
性别

民族
汉族
照 片
学历
中专
专业
医学
职称
初级
身份证号码
370281197804******
执业资格证书号码
ZY0038****
考试年份
2015
毕业学校
山东省滨州卫校
参加工作时间
****-**-**
执业范围
零售
执业类别
药学
执业单位名称
青岛市***大药房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8770****
通讯地址
青岛市城阳棘洪滩街道****
邮编
2663**
上次注册时间
****-**-**
上次注册类型
**注册
执业
单位
考核
意见
同意注册
负责人***(公章)
20**年**月**日
执业
药师
注册
机构
审查
意见
负责人***(公章)
20**年**月**日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阳光用药信息直报系统填写说明(20160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阳光用药信息直报系统填写说明(20160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阳光用药信息直报系统填写说明(20160316)填报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1.年报(每年的1月1日-2月底前报送上一年的年报,其余时间系统锁定无法报送)1.1基本情况分类指标填写说明医院名称医院全称医院等级级等自动生成医院类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他专科医院自动生成床位数编制数,实有数。

编制数: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编制床位数。

实有数:统计期末实有开放病床数。

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超过半年的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床位、因扩建或大修而停用的床位。

不包括产科新生儿床、接产室待产床、库存床、观察床、临时加床和病人家属陪侍床。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在岗职工数,卫生技术人员人数,获得临床药师培训资格证人数。

药学技术人员人数,药学技术人员占卫技人员比例。

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数,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1.在岗职工数: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2.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药、护、技、研系列人员。

3.临床药师是指全职从事临床药学工作人员。

4.数据由人事部门提供,要与医院其它报表一致。

1.2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基本情况分类指标填写说明设立药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本届委员会任命时间。

药事机构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是指主任委员。

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机构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任职时间,要求纪检监察机构为专职机构。

建立阳光用药监管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建立时间。

“建立时间”为监管领导小组的建立时间。

如果有成立了几个小组的,填写主要负责人职务最高的小组情况。

建立阳光用药制度制度名称,建立时间。

填写本院针对阳光用药建设出台的制度名称,可以写多条记录,用逗号隔开。

建立阳光用药电子监管系统开发单位名称,投入使用时间。

使用防统方软件开发单位名称,启用时间。

全国通用中医诊所备案申请表

全国通用中医诊所备案申请表

诊所名称 诊所地址法人名称 (个人举办不填写此项) 法人资质证明编号 (个人举办不填写此项)法定代表人(个人举办不填写此项)主要负责人其他医师(可另附页) 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编号:姓 名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姓 名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医师资格证编码 医师执业证编码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姓 名 执业类别 执业范围执业证书编码姓名专执业证书编码业药学人员(或其他资质证书编码)(选填,可另附页)姓 名 专 业 执业证书编码护理人员 (选填,可另附页)姓名执业证书编码医技人员专 业(或其他资质证书编码)(选填,可另附页) 无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可另附页)诊所设备清单(可另附页)所有制形式经营性质诊疗范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技术除外)备案人签字(盖章)委托办理人签字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国有□集体□股份□私有□其它□营利性□非营利性□诊疗科目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范围本机构(人)承诺所填报的信息和所附材料真实、有效。

备案人(盖章)签字:年月日签字:年月日备案机关盖章:审核人签字:年月日注: 1、本表格一式三份。

一份由申请人(申请机构)留存,一份由备案的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存档,一份由上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存档。

2、执业人员按照实际在诊所执业人员填写,没有的填写无。

3、个人举办的诊所,涉及法人机构事项不需要填写。

填写说明:信息表是拟举办中医诊所备案时需提交的材料之一,个人或法人机构举办中医诊所,均需填写此表。

一、编号(次项审批部门填写)二、具体填写项目说明(一)诊所名称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医疗机构命名的要求。

(二)诊所地址为诊所所在的具体地址。

(三)法人名称举办诊所的法人机构法人证书标识的名称。

个人举办诊所的,不填写此项。

(四)法人资质证明编号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证书和工商登记执照、社会和行业组织登记证书等。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10.20•【字号】•【施行日期】2014.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人〔2009〕119号)的要求及我局工作安排,本着便民提效的原则,对我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实施登记备案管理,由深圳市药师注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2014年10月15日起,深圳市药师协会不再负责《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下称《上岗证》)办理工作,由管理中心依据《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办理规定》(见附件)开展登记备案工作,对符合条件者免费发放《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下称《岗位证》)。

三、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处方审核员须本人到窗口办理《岗位证》,其余岗位可授权委托他人代办。

四、持外省核发《药师证》的药师办理《岗位证》不再要求提交《岗前测试合格证明》,《岗位证》的换发、变更不再要求提交社保证明。

五、企业各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新版GSP规定接受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或由具备医药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

国家有继续教育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各分局要加强对《岗位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无《岗位证》上岗行为。

对办理《岗位证》弄虚作假者,收回《岗位证》,录入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和全市信用管理系统。

七、深圳市药师协会办理的《上岗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八、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申报《岗位证》须登录深圳市药师注册管理中心网站(http:///)申报,然后到管理中心办证服务窗口提交材料。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填写示范(样表)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填写示范(样表)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
申请审核表
医师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注:个人工作经历栏如不够,请自行另附页。

2.医师执业注册(仅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执业注册者填写)
5.备注。

广东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细则

广东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细则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2002年,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实施8年来,在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在总结各地《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药物政策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军队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军队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撰写指南

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撰写指南

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撰写指南在药学领域,药物研究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而在进行药学研究时,撰写申报资料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当研究中需要进行变更备案时,撰写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也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针对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进行深入探讨,并向您介绍撰写指南。

1. 了解变更备案的必要性在进行药学研究时,有时会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需要对研究计划或方案进行变更。

这时就需要进行变更备案,以确保研究的合规性和科学性。

在申报变更备案资料时,首先需要明确变更的原因和必要性,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2. 撰写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的撰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要求。

需要明确列出变更的内容,包括研究计划、实验设计、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具体变更,并解释每个变更的科学依据和影响。

需要提供变更后的研究方案和实施计划,包括实验设计、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等内容。

还需要就变更后可能出现的影响和风险进行评估和应对措施的说明。

3. 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在撰写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时,需要确保其完整性和科学性。

申报资料应该包括研究变更的全部内容,并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还需要对变更后可能出现的影响和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说明,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4. 个人观点与理解在进行药学研究时,变更备案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撰写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需要对研究内容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在实际撰写中,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确保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也需要及时更新资料,跟进变更的进展,以确保研究的顺利进行。

总结回顾在进行变更备案药学研究申报资料的撰写时,需要充分了解变更备案的必要性,明确变更的内容,并确保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对变更后可能出现的影响和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说明,在申报资料中应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

个人对这一主题的观点是,变更备案是药学研究中不可避免的一环,撰写申报资料时需要充分考虑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确保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以保证研究的合规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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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学技术人员变更登记备案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学历
学位
专业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资格证名称
专业技术资格
级别资格证号码执业Fra bibliotek格职业资格
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范围
研制检验生产经营
专业类别
药学中药学
药学与中药学
完成继续教育记录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变更备案理由
新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
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一份,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归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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