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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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探析
凤凰县人大调研组
2014年9月26日
凤凰县地处武陵山脉南部,云贵高原东侧,面积1759平方公里,共辖24个乡镇,340个村,28个民族,42.6万人,其中苗族人口占58.6%。境内历史悠久,民族风情突出,文化遗址众多,共有国保文物处、省保文物处。在浩翰的历史发展中,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形成了自己特有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宗教信仰、生活习俗、道德伦理等文化传统,特别是明清时代,凤凰成为统辖“大湘西”二十四州县的政治文化中心,少数民族本土文化和外来文化相互交融,呈现出多元、开放、融合、包容等特点,彰显出独特魅力,为历代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一、凤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现状和趋势
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是深远的,一个民族历经千百年锤炼而形成的文化积淀是本民族代代相传的共同精神财富,体现着民族精神的深层底蕴,具有超越时空、历久而弥新的精神力量。凤凰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风土人情、民俗文化,这种民族传统文化对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传统”不是死水一潭,而是流动的,是会随着时
代前进和文化交流而变得更加丰富,蕴含着强烈的“变”和“创新”意识,兼容并蓄、海纳百川。我们要看到,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各民族传统的价值观念、生产生活方式、语言行为模式、风俗习惯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发展趋势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性质由农耕文化逐渐向商务文化转变
文化与经济密切结合,经济推动文化,文化提升经济。长期以来,凤凰自然生态环境“八山一水一分田”,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刀耕火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戏剧、民歌、风俗、祭祀等各类活动,生产生活属于典型以农为主的农耕文化。改革开放后,凤凰外出务工人员激增,大部分村寨60岁以下人员基本外出,幼老病弱居家留守,2013年凤凰共输出劳动力人,农民工这个新迁移群体成为一种时代现象,劳务经济成了少数民族村寨主要来源,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比例增高。同时,随着旅游产业的迅速发展,部分民族村寨、传统村落依靠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进入市场,打包成为旅游产品;而4月8跳花节、六月六苗歌节等传统民族节庆活动也与旅游产业发展对接,成为宣传凤凰的平台,各种民俗风情、传统技艺更多的变成一种表演艺术,原有的农耕文化受到了冲击和影响,文化性质因物质基础改变而变化,逐渐向商务领域拓展。
同时,信息网络的发展、文化传播手段的现代化,使信息实现了全球性流动,它使文化交流更加频繁、便捷和直接,纷繁复杂的文化现象冲击着我们的眼球,
2、文化保护由传统的静态保护向主动的动态保护转变
凤凰山多林深,交通偏避,特别是少数民族聚集区山高路远,其中腊尔山区在70年代时期才修通了第一条与外界联系的公路,在地理格局上造成了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封闭性。在过去的自然经济条件下,由于物质和精神产品相对匮乏,交通不便,民族间交往较少,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长期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存及发展的空间充足,保护手段主要是自我调控。但是目前,由于信息化、工业化的推进,交通条件的改善,少数民族聚集区与城区和世界的距离愈来愈近,所有传统的民族文化形态都受到了外来强势文化的冲击,生存环境的改变,对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以往被动的保护方法适应不了现实的需求,以政府为主导的保护体系才能使文化越来越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趋势。
一是广泛开展民族民间文艺活动。近两年来,连续举办了多届苗族银饰服饰文化节,苗族“四月八”活动及“醉美凤凰·文化回家”国庆黄金周大型群众文艺汇演、“苗族婚俗”等民间节庆活动;顺利完成文化保护区内两个节庆活动的举办“凤凰县苗族
传统婚嫁活动”。组织“苗族银饰”、“土家织锦”、“蓝印花布”、“纸扎”、“苗族花带”、“苗绣”等项目先后赴山东参加了两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赴成都参加了两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二是制定规划条例,构建保护体系。出台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凤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细则》、《凤凰古城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凤凰古城经营项目鼓励名录和限制名录》。鼓励古城区商铺就地转型、外迁转移,对古城区不从事商业经营或从事鼓励名录项目的特色民居给予扶持补贴。科学编制了《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完成了《凤凰县山江镇黄茅坪村文化生态保护示范村实施方案》等方案,启动实施了《古城保护详细规划》、《文物景点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工作。三是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有效传承发展。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突出重点发展。为传承和弘扬我县传统节庆文化活动,打造凤凰文化品牌,保护凤凰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仅2012年至2013年,共投入资金1697万元,其中争取上级部门资金333.5万元,县内自筹1363.5万元。二是建立传习所保护基地,保护好优秀民间技艺。为了打破了以往“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传统模式,探索出了建立传习所和生产性保护基地。目前,挂牌成立了凤凰纸扎传习所、蓝印花布传习
所、土家织锦传习所、苗族银饰锻制技艺传习所、文武茶灯传习所、苗族服饰传习所的传习所等6所和苗族银饰锻制技艺生产性保护基地。通过这些传习所和基地,成功地发展了一批新的传承人。蓝印花布传习所培养出1名省级传承人;纸扎传习所培养出1名省级传承人和1名县级传承人;苗族银饰锻制技艺传习所培养出2名州级传承人;苗族服饰传习所培养出省、州级传承人各1名;文武茶灯传习所培养出州级传承人1名。三是民族文化进校园,传承好民间技艺。为了更好地守护精神家园,保护传承好珍贵的民族文化资源,我县积极响应上级文化部门号召,认真组织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我县已经有15个非遗项目分别进入了全县的多个学校,其中有县箭道坪小学、县文昌阁小学、水田乡九年制学校、阿拉镇完小、山江镇完小等。特别是阿拉完小,该校教师队伍积极推广本民族特色教育。目前,已把苗族鼓舞、苗族刺绣、苗族跳花、泥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教育课程,苗族花鼓和苗族跳花以在2年级以上班级进行普及推广,此两个项目在校推广率达90%;苗族刺绣和泥塑在3年级以上班级推广,此两个项目在校推广率达80%。为了进一步加强非遗项目在学校的推广普及和技艺传承,苗族唢呐,苗族山歌,苗族剪纸,吹木叶等以进入该校日常课程。
3.单一的民族文化越来越向汉文化为主体的中华文化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