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购买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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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购买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整理归档服务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报单位: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一、本申报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申报单位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项目一经立项,合同即告成立。

二、项目名称为“镜湖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服务”。

三、项目类别为“购买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整理归档服务项目”。

四、申报书各项内容按照说明填写,为保证统一规范,请勿对格式进行修改,用仿宋小四字体,行间距为20磅,填写内容原则不超过要求字数。

五、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务必于2018年7月9日前报送镜湖区民政局。, 纸质项目申报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一式三份与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银行开户文件复印件一份报送镜湖区民政局。

六、本申报书由芜湖市民政局监制,镜湖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七、通讯地址:芜湖市镜湖区社会事务中心223办公室(芜湖市长江中路51号)

联系人:高兰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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