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合集下载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一、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二、科室设置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三、人员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四护士至少3人.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四、房屋和设施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5%,房屋应具备双路供电或紧急发电设施.二根据国标GBZ130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单管头X射线机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4米.双管球X射线机房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4.5米,CT机房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4.5米.MRI机房不小于80平方米.以上每个机房有合适的控制室和配套设备辅助用房,所有机房建造前必需通过环境检测,X射线和CT机房符合辐射安全要求.三每台超声诊断设备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四心电图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五候诊区大于150平方米,包括受检者等候区、更衣室处条件受限的,可将更衣室处设在检查室内,做好受检者隐私保护.五、分区布局一影像诊断功能区.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登记及候诊区、检查区包括X射线摄影室、CT检查室、磁共振成像检查室以及超声、心电图室,CT室或MRI室附近设放射科专用注射室和观察室等检查辅助用房、试剂和耗品保存区、医疗废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包括诊断报告室、读片室、影像专家门诊室、远程会诊中心以及医生值班、办公、更衣和盥洗等用房等基本功能区域.二辅助功能区.医疗费用结算,以及药剂和消毒供应室等.三管理区.病案、信息、器械管理、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部门.六、设备一基本设备.至少配备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DR2台、16排CT和64排及以上CT各1台、1.5T及以上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I1台;超声3台,具备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心脏超声检查、超声造影及定量分析功能;心电图仪2台.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心电监护仪,职业防护物品.二急救设备.每个放射检查室都必须配备符合要求并有足够数量的辐射防护用品及基本抢救设备, CT检查室内必须配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及相关药品.三信息化设备.具有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网络计算机等设备,配置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医生诊断工作站,具备PACS/RIS系统和远程会诊信息系统.七、规章制度建立医学影像诊断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实施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影像质量控制和评价制度、各项影像检查的操作规范、放射科危急病报告制度、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远程会诊中心规章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以及停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受检者紧急意外情况的预防和抢救预案.机构人员必须参加对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流程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并有记录.八、其他一建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医学影像诊断中心5公里范围内必须有具备急诊救治能力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并签订救治急危重病患的医疗服务协议,建立绿色通道,保障随时转诊.五长期承担其他医疗机构影像诊断任务的应与相应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所开展的各个项目应接受省级以上医学影像质控中心组织的质量评价,保证影像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六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检验的影像诊断中心应与相应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保障相应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口腔诊所ct室基本标准

口腔诊所ct室基本标准

口腔诊所ct室基本标准
口腔诊所CT室是口腔医学影像学的重要部分,具有重要的诊断和治疗价值。

为了确保CT室的正常运作和影像质量,口腔诊所CT室需要符合一定的基本标准。

以下是口腔诊所CT室基本标准的详细要求:
1. 设备标准:
口腔诊所CT室必须配备符合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口腔专用CT机,设备应具
有高分辨率、低辐射剂量和快速成像的特点,确保影像质量和患者安全。

2. 空间标准:
口腔诊所CT室应具有独立的空间,避免与其他诊疗区域混淆,保证患者隐私
和影像质量。

CT室应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气系统,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3. 设施标准:
CT室应配备专用的工作站和影像处理系统,方便医生进行影像诊断和分析。

另外,CT室还应具备辐射防护设施,如铅墙、铅玻璃等,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
安全。

4. 人员标准:
口腔诊所CT室应配备专业的影像学医生和技师,他们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和技能,确保影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另外,医护人员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5. 操作标准:
CT室的操作应符合相关的医疗法规和标准,确保影像的准确性和患者的安全。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需求,合理选择CT检查的方案和参数,确保检查的
准确性和效果。

总的来说,口腔诊所CT室的基本标准包括设备标准、空间标准、设施标准、人员标准和操作标准。

只有符合这些基本标准,口腔诊所CT室才能正常运作,保证影像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口腔医生和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口腔诊所CT室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口腔医学影像学的水平和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诊疗服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

国 家 卫 生计 生 委 医 政 医 管 局
罗庆
断 中 心 间 检査 结 果 互认
医 疗 资源 纵 向 流 动

鼓励利 用 信 息 化手段促进


胡瑞荣

王毅

由 医 学 影 像诊 断 中 心 向 基 层 医电






6 87 9

885

68 7 9

程影 像诊断 等 服务

健全落 实 社 会治 安 综 各 省



牵头 部 门 要 及 时 收 集汇 总 本 地 区

合 治理领 导 责任 制 规定 》
能 正确履 行相 关 职责 的

对违反有 关规定 或者未 专 项 行 动 工 作 进 展

先 进 典 型及 经验


主 要 成效

依法依 规进 行 责 任督 导和 重 大 案 件



国 家 卫 生计 生 委 公 报
20

6 ? 0 7
量 控制和医 疗 服务 监 管 确 保 医 疗 质 量 与 医 疗 安 全




及 时 将工 作 进 展 情 况报 送我 委


在质 控 的 基础 上

逐 步 推 进 医 疗机 构 与 医学 影 像 诊 联 系 人
分 管 负 责 同 志 要范性文 件


有针对性地制 定 相 关 规

主 要负 责 同 志 要 亲 自 抓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

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

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

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

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

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

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

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医学影像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中心基本标准医学影像中心是医院的重要部门之一,承担着影像检查、诊断和治疗指导等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医学影像中心的正常运转和提高医疗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标准,以确保医学影像工作的准确性、安全性和规范性。

首先,医学影像中心的基本标准包括设备标准。

影像设备是医学影像中心的核心工具,必须保证设备的性能稳定、准确性高。

医学影像中心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医学影像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准确性。

其次,医学影像中心的基本标准还包括人员标准。

医学影像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医学影像学、放射学、医学物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医学影像中心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另外,医学影像中心的基本标准还包括工作流程标准。

医学影像工作涉及到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工作流程必须严格规范,确保影像检查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医学影像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包括患者登记、影像检查、影像诊断、报告发布等环节,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医学影像中心的基本标准还包括质量控制标准。

医学影像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效果,必须严格控制影像质量。

医学影像中心应当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影像质量评价、异常影像的复核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等,确保影像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最后,医学影像中心的基本标准还包括信息安全标准。

医学影像工作涉及到大量的患者信息和医疗数据,必须保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医学影像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总之,医学影像中心的基本标准涉及到设备、人员、工作流程、质量控制和信息安全等方方面面,是医学影像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医学影像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基本标准,确保医学影像工作的准确性、安全性和规范性,为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提供可靠的影像支持。

放射质控中心诊断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价办法

放射质控中心诊断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价办法

放射质控中心诊断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价办法(一)申请单1、普通照片:①按“基本要求”填写并加填原X线号码;②扼要填写主要症状、病史(包括治疗及手术史)、体征、相关检查结果及初步诊断;③申请检查部位、方法和目的;④需用碘剂的检查,一般无需碘过敏试验,除非产品说明书注明特别要求(备注:有多中心研究结果显示,小剂量碘过敏试验无助于预测离子型和非离子型对比剂是否发生不良反应——对比剂使用指南,中国对比剂安全使用委员会,人民卫生出版社)。

2、CT检查:①按“基本要求”填写,包括CT号;②扼要填写主要症状、病史(包括治疗及手术史)、体征、术后复查病人注明手术后时间、相关的X线、超声、化验检查等检查结果及初步诊断意见;③申请检查部位、方法和目的。

3、MRI检查:①一般资料:按“基本要求”填写并注明病人的体重、职业及原MRI号码,门诊患者应填写患者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②MRI禁忌症应填写清楚,主要包括:心脏内有无起搏器及身体内有无其他电磁装置;有无血管夹和金属内支架;有无大的金属假体,如内固定钢板等;③主要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应尽量详细填写;④术后复查的病人注明手术时间;⑤与此次MRI检查部位相关的其他影像学资料(包括超声、CT、X线、核医学等)和化验结果,应简要填写;⑥写清楚临床初步诊断,以便MRI医生检查前心中有数,确定检查方法及扫描序列;⑦检查部位要清楚具体,如脊椎MRI检查,应标明以第几椎体为中心扫描。

(二)诊断报告书写质量要求1、诊断报告书写按报告单上的项目逐项填写,“一般资料”要齐全,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室、床号、门诊号,X线号/CT号/MRI号/DSA 号、摄片序号、摄片日期、报告日期、核片日期和临床诊断。

2、“检查名称和检查方法或扫描技术”要具体说明,扫描及投照的确切起止范围、层厚、层间距、扫描方式、所用的扫描序列、增强情况应描写。

3、“影像学表现”要阐明有无临床所疑疾病的种种表现或征象,阅片要全面观察,重点描述,按器官分级,分别描述,有病变时,详细确切描述,说明病变部位、形态、大小、密度、边缘与毗邻的关系、有无特征性的改变,描述与结论应保持原则性一致,追踪复查,病例要作详细前后对比,有影像及临床特征的病例,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书写影像报告结论。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

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

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

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

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 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

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

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xx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

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医疗机构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目录一、诊疗科目 (2)二、科室设置 (2)(一)必设科室包括放射科、超声科、设备信息科及辅助科室。

(2)(二)可选设科室主要与中心开展业务相关,如核医学科等。

(2)三、设备要求 (3)四、人员要求 (4)五、基本布局要求 (5)(一)放射科 (5)(二)超声科 (6)(三)核医学科 (6)1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是指依法独立设立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并结合病史、临床症状、体征及其他辅助检查,综合分析,出具影像诊断意见,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急诊医学科或内科或外科。

其中医学影像科的二级学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科室设置分为必设科室和可选设科室。

(一)必设科室主要包括放射科、超声科、设备信息科及辅助科室。

1.放射科:开展X线、CT和磁共振成像诊断。

2.超声科:开展USG诊断。

3.设备信息科:配备PACS/RIS系统,并实施维护保养及负责其他各种设备的维护管理。

4.其他:包括药品保管和供应、物品消毒和供应以及登记、收费等部门。

(二)可选设科室主要与中心开展业务相关,如核医学科等。

21.核医学科:开展SPECT、PETCT或PETMRI诊断。

2.其他医学影像诊断:如乳腺X线摄影、胃肠造影检查、口腔全景摄影等。

三、设备要求(一)影像设备:至少配备DR2台、16排CT和64排及以上CT各1台、1.5T或以上MRI1台;超声3台(具备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心脏超声检查、超声造影及定量分析功能)。

在此基础上可以选择配置SPECT、PET-CT、PET-MRI,开展核医学检查诊断。

(二)防护和急救设备:每个放射检查室都必须配备辐射防护用品及基本抢救设备,每间CT检查室内必须配备除颤器、简易呼吸器、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及相关药品。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

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

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

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

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 名技师、每台CT 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

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

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

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2.29•【字号】•【施行日期】2016.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诊断标准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医疗机构: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在北京市辖区内设置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由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向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二、北京市医学影像质控中心要将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纳入医学影像质控管理范围,根据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协助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工作。

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我市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四、各区卫生计生委要严格按照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进行审批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同时,要结合辖区分级诊疗工作和医疗联合体建设情况,推进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与其他医疗机构间的协作,鼓励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影像诊断等服务。

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委。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12月29日。

深圳市远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设置标准及管理规范

深圳市远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设置标准及管理规范

深圳市远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设置标准(试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6号)的相关规定,为缓解基层医疗机构和偏远地区医疗机构医学影像诊断人才短缺和会诊读片难的情况,制定本标准。

远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是指通过宽带互联网和远程PACS获取完整的远程医学影像资料包括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影像,并通过现代通讯手段了解病史、临床症状、体征及其他辅助检查结果,经注册执业医师综合分析出具影像诊断意见的远程医学影像诊断机构。

一、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可含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图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及与诊断项目相关的其他辅助科室。

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可设置主要包括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核医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图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等的专业组,并设置独立或者统一的诊断室,及设备科、信息科、质控科等其他辅助科室。

(一)各专业组:根据各自的执业范围和专业特长出具诊断报告,供临床参考。

(二)设备科:负责本单位设备的维护,并指导图像传输单位设备的调试和维护。

(三)信息科: 负责本单位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配备远程或云PACS/RIS系统,并实施维护保养及负责其他各种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影像数据资料的传输、保存、完整性核查及数据安全性管理,对图像传输医疗机构的信息化设备日常维护和数据传输工作进行指导。

(四)质控科负责影像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分辨率进行审查,对影像诊断报告的质量、诊断符合率等进行管控,要与传输医疗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定期对临床对诊断报告的使用情况进行回访。

(五)其他辅助科目:财务、行政管理、运营、后勤等。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一、机构管理(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和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

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

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3。

对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5.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6.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影像病例的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7.对设置的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健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影像质量控制与评价制度和影像诊断项目相关的标准化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医学影像诊断质量。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得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得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得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得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一、机构管理(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得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与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得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

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与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3、对重点环节与影响医疗安全得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与反馈,提出控制措施;4、对工作人员得职业安全防护与健康管理提供指导;5、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得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6。

用物品得管理与医疗废物得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与措施;7.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得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与检查;对影像病例得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得真实性与及时性;8。

对设置得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与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与措施。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得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健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落实影像质量控制与评价制度与影像诊断项目相关得标准化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医学影像诊断质量。

医学影像质量控制检测标准简介

医学影像质量控制检测标准简介

CR质量控制检测程序
1.1 暗噪声 目的: 评价系统的固有噪声水平 方法:对未经曝光的IP进行扫描阅读,根据系统不 同,分别按下列模式对探测器剂量指示值进行评价: Agfa: S=800, examination type - ‘System Diagnosis’, processing – ‘Flat Field’ Fuji: Readout mode – ‘Fixed’, S = 10000, L = 1 Kodak: Mode – ‘pattern’ Konica: Readout mode – Fix
电压; mA(或mAs); 时间; 半值层(HVL); 焦点尺寸; 自动曝光控制(光密度法)等等。
所需检测设备
Magic-MaX M Rad/Flu/Dent
测量: 电压;
时间; 半值层(HVL)。
几何学性能参数测试包括:
光野/射野一致性; 线束野/影像接受器野一致性; 焦点-探测器距离准确性; 滤线栅对直等。
CR质量控制检测程序(续)
在相同线质条件下,确定到达探测器(IP)的入射 空气比释动能分别为 1μGy, 4μGy 12μGy 和 50μGy的 mAs; 对 Fuji系统,应确定在80kVp,没有额外过滤的 线质条件下,到达探测器(IP)的入射空气比释动 能为 10μGy 的mAs; 对 Kodak系统,应确定在80kVp, 球管侧附加 1mm Al 0.5mm Cu过滤的线质条件下,到达探测 器(IP)的入射空气比释动能为 10μGy 的mAs。

焦点的大小; 靠近球管侧准直器的影响; 成像物体的位置与大小; 靠近探测器侧准直器的影响 探测器的阵列等。
所需检测设备
CT影像模体: AAPM CT Phantom Catphan 500/600 et al.

第三节 医学影像诊断原则和正确书写医学影像诊断报告

第三节 医学影像诊断原则和正确书写医学影像诊断报告

第三节医学影像诊断原则和正确书写医学影像诊断报告一、医学影像诊断原则医学影像诊断是临床诊断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医学影像诊断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患者是否能够获得及时、合理、有效的治疗。

在医学影像诊断中,为了达到正确诊断这一目的,必须遵循一定的诊断原则。

X线、CT和MRI检查中,绝大多数诊断都是以图像改变为依据的,因此熟悉图像的正常表现,发现和辨认异常表现是做出正确诊断的前提条件。

当发现异常后,还要进行分析归纳,明确异常表现所反映的病理变化。

最后,综合各种异常表现,结合临床资料,进行逻辑推理,才有可能提出比较客观、正确的诊断。

因此,医学影像诊断的基本原则是:熟悉正常、辨认异常、分析归纳、综合诊断。

(一)熟悉正常影像表现熟悉不同成像技术和检查方法的正常影像表现非常重要,这是辨认异常表现的先决条件。

人体各个系统和部位常常存在一些解剖上的变异;在不同性别和年龄组的器官和结构之间亦可存在差异;此外,在不同成像技术和检查方法中,图像上还可产生不同程度和不同形式的伪影。

如果对这些情况不熟悉、不认识或认识不足,就有可能将图像上的正常表现误认为异常表现,从而导致错误的诊断。

例如,头颅Ⅹ线平片检查时,位于额骨中间的永存额缝为正常解剖变异,若对其不熟悉,就有可能将其误认为骨折线;胸部Ⅹ线后前位检查时,女性乳房在两下肺野形成对称性密度增高影,而在肌肉发达的男性,胸大肌可于两肺中野外带形成扇形均匀致密影,右侧常较明显,如果对这些表现认识不足,就有可能误认为相应部位肺的渗出性病变;在青少年,椎体的环状骨骺及横突、上、下关节突和棘突顶端的骨骺尚未愈合,勿误认为骨折;腹部CT增强检查时,于动脉期,下腔静脉由于含对比剂血液与不含对比剂血液尚未均匀混合,致其内有低密度灶,而类似下腔静脉内血栓或瘤栓表现,若认识不足亦极易发生误诊;在腹部MRI 检查时,腹主动脉产生的搏动性伪影可在肝左叶外侧段内形成类圆形异常信号影,初学者极易将其误为病灶。

第三方影像中心设置标准

第三方影像中心设置标准

第三方影像中心设置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影像诊断在医疗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第三方影像中心作为为医疗机构提供影像诊断服务的关键平台,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第三方影像中心的规范运作和提供高质量的影像诊断服务,有必要建立一套权威的设置标准,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本文将就第三方影像中心设置标准进行详细探讨。

一、第三方影像中心的基本要求1. 位置选择第三方影像中心的位置应选择在医疗机构附近,交通便利,方便患者就诊。

应考虑到环境清洁、安静,并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 设计布局影像中心应具备完整的临床工作区域、影像检查室、影像记录室、报告室、医生办公室等功能区域,并设置相应的隔离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 设备要求第三方影像中心应配置先进的医疗影像设备,如CT、MRI、X光、超声等。

设备应定期维护,保证设备运行正常,确保影像质量。

4. 人员需求影像中心应聘请专业的放射科医生、技师、报告员等人员,确保影像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并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5. 信息系统影像中心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患者信息管理、影像信息管理、报告管理等,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二、质量控制要求1. 影像质量控制影像中心应设置质控小组,定期对影像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影像的清晰度和准确性,提高诊断准确率。

2. 报告准确性影像报告应由专业放射科医生完成,报告应准确、清晰、完整,为医生提供准确的诊断依据。

3. 服务质量控制第三方影像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4. 感染控制影像中心应建立严格的感染控制制度,定期对设备和环境进行消毒和清洁,防止交叉感染。

三、安全管理要求1. 设备安全第三方影像中心应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安全,消除设备潜在的安全隐患。

2. 患者安全影像中心应建立患者信息保密制度,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避免信息泄露。

医学影像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中心基本标准
适用于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等腔内器官的检查。
超声诊断仪
彩色多普勒超声
心脏专用超声
腔内超声
内窥镜系统
如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等,用于观察消化道内部结构和诊断消化道疾病。
核医学成像设备
如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和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用于放射性核素显像和功能代谢成像。
介入放射学设备
辐射安全与防护
清洁卫生
医学影像中心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定期对诊疗区域进行消毒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同时,医护人员应遵守手卫生规范,勤洗手或使用手消毒剂,以降低感染传播风险。
防护用品
医学影像中心应为医护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隔离衣等,以保障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感染控制与防护
医学影像中心应对使用的化学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建立化学物品清单,明确存放和使用要求。同时,应定期对化学物品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过期、无污染。
放射治疗室还应具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辐射防护设施,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放射治疗室是医学影像中心中用于进行放射治疗的区域。
放射治疗室
影像存储与传输系统(PACS)是医学影像中心中用于存储、传输和管理医学影像的信息化系统。
PACS系统应具备大容量存储和高效率传输的能力,能够实现医学影像的数字化存储、检索和远程传输。
检查室是医学影像中心的重要部分,用于进行各种医学影像检查,如X光、CT、MRI等。
检查室内应配备先进的影像设备,如高清晰度X光机、多排螺旋CT、核磁共振成像仪等。
检查室还应具备符合安全标准的放射防护措施,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检查室
放射治疗室内应配备高精度的放射治疗设备,如直线加速器、伽马刀等。
PACS系统还应具备完善的安全传输系统(PACS)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详]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详]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

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

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

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

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

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

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等急救操作。

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影像诊断科制度范文

影像诊断科制度范文

影像诊断科制度范文影像诊断科制度是一个医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医院内影像科室的管理、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医疗机构的患者提供准确、及时的影像诊断服务。

本文将从医院内影像科室的组织与管理、设备配置与质量控制、影像诊断流程与报告编写等方面对影像诊断科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院内影像科室的组织与管理是影像诊断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常而言,影像科室应当有一位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科室主任,负责科室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此外,在科室的组织与管理方面,还需要有专业技术人员如放射科医师、技师、护士等协作完成各项工作。

作为医疗机构重要的辅助科室,影像科室必须与其他科室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及时提供必要的医学影像诊断服务。

其次,设备配置与质量控制是影像诊断科制度中不可忽视的环节。

医学影像诊断依赖于高质量的设备设施,因此医院内影像科室应当保持设备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对于常见的影像设备如X线机、CT机、MRI机等,应当执行定期的维护和质控程序,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同时,为了提高影像质量,设备的配置与升级也是必要的。

高水平的设备配置和质控操作可以提高影像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患者提供更加科学、精准的医学影像服务。

第三,影像诊断流程与报告编写是影像诊断科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患者进行影像检查后,医师须对相关影像进行解读,并编写诊断报告。

合理的影像诊断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患者的检查结果及时准确地反馈给相关医务人员。

此外,报告的编写应当细致、准确、规范,遵循一定的格式和标准。

有关监督机构也可以对医院的影像报告进行质量抽查,提高报告编写的结果可靠性和一致性。

最后,在影像诊断科制度的建立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

医疗影像工作涉及到患者的个人隐私问题,因此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严禁非法查看、传播或泄露患者的医学影像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 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

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

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 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

其中,至少有 1 名正高、 1 名副高和 2 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 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 至少有 1 名执业医师、每台CT 至少有 2 名执业医师、每台MRI 至少有2 名执业医师)。

至少有8 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 至少 1 名技师、每台CT、MRI 各至少有 2 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 4 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 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 名应具有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 1 名医师)。

至少应有 1 名副高、1 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

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 1 名执业医师。

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 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 台心电图机配备 1 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 3 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

配备3 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 1 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5%,房屋应具备双路供电或紧急发电设施。

(二)根据国标GBZ130 医用X 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单管头X 射线机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 平方米,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 4 米。

双管球X 射线机房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30 平方米,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 4.5 米,CT 机房使用面积不小于30 平方米, 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4.5 米。

MRI 机房不小于80 平方米。

以上每个机房有合适的控制室和配套设备辅助用房,所有机房建造前必需通过环境检测,X 射线和CT 机房符合辐射安全要求。

(三)每台超声诊断设备使用面积不小于20 平方米。

(四)心电图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 平方米。

(五)候诊区大于150 平方米,包括受检者等候区、更衣室(处)条件受限的,可将更衣室(处)设在检查室内,做好受检者隐
私保护。

五、分区布局
(一)影像诊断功能区。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登记及候诊区、检查区
(包括X射线摄影室、CT 检查室、磁共振成像检查室以及超声、心电图室,CT 室或MRI 室附近设放射科专用注射室和观察室等检查辅助用房)、试剂和耗品保存区、医疗废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包
括诊断报告室、读片室、影像专家门诊室、远程会诊中心以及医生值班、办公、更衣和盥洗等用房)等基本功能区域。

(二)辅助功能区。

医疗费用结算,以及药剂和消毒供应室等。

(三)管理区。

病案、信息、器械管理、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部门。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

至少配备数字X 射线摄影系统(DR) 2 台、16 排CT 和64 排及以上CT 各 1 台、1.5T 及以上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I)1 台;超声 3 台,具备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心脏超声检查、超声造影及定量分析功能;心电图仪 2 台。

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心电监护仪,职业防护物品。

(二)急救设备。

每个放射检查室都必须配备符合要求并有足够数量的辐射防护用品及基本抢救设备,CT 检查室内必须配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及相关药品。

(三)信息化设备。

具有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网络计算机等设备,配置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医生诊断工作站,具备PACS/RIS 系统和远程会诊信息系统。

七、规章制度
建立医学影像诊断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实施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影像质量控制和评价制度、各项影像检查的操作规范、放射科危急病报告制度、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远程会诊中心规章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以及停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受检者紧
急意外情况的预防和抢救预案。

机构人员必须参加对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流程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并有记录。

八、其他
(一)建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 号)。

(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5 公里范围内必须有具备急诊救治能力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并签订救治急危重病患的医疗服务协议,建立绿色通道,保障随时转诊。

(五)长期承担其他医疗机构影像诊断任务的应与相应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所开展的各个项目应接受省级以上医学影像质控中心组织的质量评价,保证影像诊断结果的准确性。

(六)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检验的影像诊断中心应与相应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保障相应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