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度之比较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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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的区别总会计师首席财务执行官财务总监之区别一、称谓的渊源总会计师、首席财务执行官和财务总监称谓都是舶来品,前者进入我国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后两者是在市场经济时代。
目前未上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部分国有企业改制的上市公司一般设总会计师;具有国际化背景的海外上市公司特别是IT行业的上市公司一般设首席财务执行官;民营企业和其他类型的上市公司一般设财务总监。
1.总会计师的渊源。
“总会计师”的提法源自前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是一个既对国家负责,又对企业行政一把手负责的职位,1990年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并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的最高财务负责人。
后来《会计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都对总会计师的地位、职责、权限等进行了相关规定。
2.首席财务执行官。
“首席财务执行官”的称谓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流行开来,是企业地位显赫的高级管理职位,这个称谓最早可以追溯到1931年美国的财务执行官协会(Financial Executives Institute,FEI)。
FEI协会目前已经拥有15000名会员,协会设立了会员标准、道德规范、交流机制等。
是我们习惯上把总会计师和首席财务执行官都翻译成“Chief Financial Officer”。
3.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的西方国家,当时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给予了总经理,而国家作为所有者则通过建立财务总监制度,监督总经理及经理层,以有效避免“内部人控制”,保护所有者的利益,满足所有者对企业经营监控的要求。
我国的“财务总监”的提法是在“总会计师”之后。
与西方国家相同,我国“财务总监”制度也源自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对国有企业实施监督。
二、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1.总会计师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
综合《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总会计师是根据企业主要行政领导提名,由政府或者企业自己任命,是企业的行政领导成员,代表管理者当局,与经营者利益完全一致,协助主要行政领导工作,并对主要行政领导负责。
浅谈总会计师与财务总监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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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c se fe e c h lo y c e c o ntnta d h i nca n p co e r l s u ss dif r n e s a lwl hifa c u a n t e fna i li s e t r g ne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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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O、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的职责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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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O、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的职责区别CFO、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的职责区别在中国企业的高级财务管理职位中,首席财务官、总会计师与财务总监三种制度同时并存,但是这三者又有什么不同的职能和地位呢?大家学习财会知识后比较适合哪个职位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由于美国公司的财务管理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已经没有降低成本的空间,因此,CFO的主要压力集中在为公司寻求进一步发展良机而必须解决的一些财务问题上。
相对而言,欧洲企业的CFO们仍然将成本控制列为首要任务。
在中国,较早采用“CFO”这一称谓主要是一些网络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内公司采用“CFO”这一称谓。
CFO是地位显赫的公司高级管理者,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同时进入董事决策层和经理执行层,以股东价值创造为基础,参与公司战略。
CFO一般同时管辖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首席信息官)、主计长(Controller)和司库(Treasurer)等,但分别向CEO和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CFO职能:CFO的重要职责就是代表出资方实施企业外部资本控制,,通过资源配置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长期发展,并向股东和董事会负责.总会计师(Chief Accountant)源自前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是一个既对国家负责,又对厂长(经理)负责的职位。
进入市场经济之后,中国企业一般都是在“对总经理负责”这一含义上定位总会计师的职责。
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定位是“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主要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负责。
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中国《会计法》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制度是中国经济管理的重要制度。
CFO、总会计师与财务总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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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我国企业的高级财务管理职位中,CFO(ChiefFinancialOfficer,首席财务官)、总会计师与财务总监这三种制度同时并存,经常有人混同对待,但实际上这三者不等同,并不是同义词,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它们不仅字面表述不同,而且各自的历史渊源、本质、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职责定位等方面也存在差别。
CFO源自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的企业,最早出现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
CFO 是地位显赫的公司高级管理者,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同时进入董事决策层和经理执行层,以股东价值创造为基础,参与公司战略。
CFO一般同时管辖CIO(ChiefInformationOfficer,首席信息官)、主计长(Controller)和司库(Treasurer)等。
CFO的重要职责就是通过资源配置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长期发展,因此,CFO应该是企业战略的管理者,代表出资方实施企业外部资本控制,并向股东和董事会负责。
在美国发生了安然、世通等系列财务丑闻之后,美国新制度的有关法规规定,CFO应当分别向CEO和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美国企业的CFO在设计和实施公司战略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由于美国公司的财务管理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已经没有降低成本的空间,因此,CFO的主要压力集中在为公司寻求进一步发展良机而必须解决的一些财务问题上。
相对而言,欧洲企业的CFO们仍然将成本控制列为首要任务。
对我国来说,CFO是舶来品,在我国,较早采用“CFO”这一称谓主要是一些网络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内公司采用“CFO”这一称谓。
“总会计师”的提法源自前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是一个既对国家负责,又对厂长(经理)负责的职位。
进入市场经济之后,我国企业一般都是在“对总经理负责”这一含义上定位总会计师的职责。
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对总会计师的定位是“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主要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负责。
什么是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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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有什么不同?财务总监,是指由企业的所有者或全体所有者代表决定的,体现所有者意志的,全面负责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制度,则是指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多层次管理的治理结构下,由企业所有者在企业内部所建立的、旨在保障所有者利益和实现公司资本保值增值并由特定专业人员、机构、制度和措施等因素有机组成的财务监督与管理机制的总称。
财务总监不同于一般的会计人员,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财务经理,他必须是公司财务资源调配的第一把关人,特别是对现金和中长期投资握有集中的控制权;必须能主导公司的会计及其组织体系,其工作是相对独立的。
国内目前对'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的界定和设置尚无统一的规定和一致的做法。
'总会计师'这一提法源自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是一个既对国家负责,又对厂长(经理)负责的职位。
进入市场经济以后,我国企业一般都是在'对总经理负责'这一含义上定位总会计师的职责。
在对国企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同时,我国《会计法》又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制度是中国经济管理的重要制度,中国总会计师们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较高,责任重大。
在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方面,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均被摆到了一个重要位置。
一般来说,二者的区别如表1-1所示。
表1-1 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区别在同时设置'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职位并双轨运行的企业,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是有现实意义的。
(1)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行政上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只存在监督与合作的关系,财务总监不能以'上级领导'自居,对总会计师随意发号施令,削弱总会计师的责任和地位。
(2)总会计师是沟通财务总监与企业经营班子之间的关系的桥梁或纽带,财务总监需要加强与总会计师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企业最新动态和情况,以便对其财务活动做出准确判断。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与首席财务官的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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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与首席财务官的差异分析在企业中,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和首席财务官是负责财务管理和决策的重要角色。
虽然这三个职位都涉及财务方面的工作,但它们之间有一些明显的差异。
本文将对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和首席财务官的职责和职位要求进行详细分析。
一、总会计师1.1 总会计师的职责包括负责企业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政策制定。
1.2 总会计师需要监督财务团队,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1.3 总会计师通常报告给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或董事会。
二、财务总监2.1 财务总监负责制定公司的财务战略和预算计划。
2.2 财务总监需要管理公司的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的财务稳健。
2.3 财务总监通常报告给首席财务官或首席执行官。
三、首席财务官3.1 首席财务官是公司的财务领导者,负责整体财务战略的制定和执行。
3.2 首席财务官需要与其他高管合作,确保公司的财务目标与业务目标一致。
3.3 首席财务官通常报告给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或董事会。
四、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和首席财务官的差异4.1 总会计师主要关注财务报告和会计政策,财务总监主要关注财务战略和风险管理,而首席财务官则负责整体财务战略和执行。
4.2 总会计师通常报告给首席执行官或董事会,财务总监通常报告给首席财务官或首席执行官,而首席财务官通常报告给首席执行官或董事会。
4.3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和首席财务官在企业中扮演的角色和职责不同,但它们之间的协作和合作是企业成功的关键。
五、结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和首席财务官在企业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各自担负着不同的职责和任务。
他们之间的差异体现了企业在财务管理和决策方面的专业性和分工合作。
只有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的情况下,企业才能实现财务目标并取得成功。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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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的研究摘要:本文围绕对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的研究,在论证实行财务总监制理论根据的基础上,指出了实行财务总监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的企业弊端逐渐的暴露出来,比如企业的财务信息失真,会计管理混乱等弊端,尤其是在国有企业这种现象最为严重。
对此国有企业实行财务总监以后我国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有了明显的进步,从而提升了我国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加大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 实行财务总监制的理论依据1.1 企业的财产所有者不同于企业的经营者企业的财产所有者是对于企业的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它的目的就是保证自己的资产能够通过对于企业的发展得到增值保值,对于企业的治理也是通过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完成的,它就是(股东)、董事会、经营者(一般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机构,企业的经营者就是企业的实际运行的监管者,他接受企业财产所有者的委托进行的企业活动,保证与组织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1.2 所有者目标与经营者目标的差异虽然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都是企业的管理层,但是他们却有着质的不同,首先他们的利益追求就不太相同,企业的所有者是追求企业的价值达到最大化,而企业的经营者他们追求的在不违背市场原则下,保持企业的稳定发展。
其次他们的完成目标也不同。
企业的所有者是以企业的长远发展,他们看重的是企业的发展前景以及规模,而企业的经营者则是以自身的经济报酬、企业待遇为目标的。
最后就是他们所承担的风险也是不同的。
企业的所有者是企业的实际掌握着,他们对于企业的债务负有全面的责任,而企业的经营者则是只对于企业的发展管理进行承担,他们对于企业的实际发展规模市场缺少积极地思考。
1.3 财务总监的设置财务总监是指由企业的所有者或全体所有者代表决定的,体现所有者意志的,全面负责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度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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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度之比较
一、国有企业财务总监
1、定义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是指在国有企业中,负责管理、监督和审计企业财
务状况的专业人员。
主要职责包括协调管理企业财务活动,制定和保证财
务管理策略,审计存货、收入和资金,监督准备财务报告,维护企业财务
声誉和信用,推动税务等。
2、职责
(1)财务管控:负责制定企业财务政策,监督公司财务报表,提供
合理的财务建议,保证企业经营活动按照规定的财务制度实施,以降低企
业财务风险;
(2)财务报告:负责审核企业报表,保证企业报表信息的全面、准确,并根据财务政策提出财务分析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税务筹划:根据税收法规和税收政策,结合企业情况,合理安
排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
(4)风险管控:负责评估企业的财务风险,监督和评审企业财务风
险的控制,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合规性,持续改进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3、任职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会计、财务、金融等相关专业本科
以上学历优先;
(2)专业知识:掌握现行会计标准。
试探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职务可合二为一(一)
![试探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职务可合二为一(一)](https://img.taocdn.com/s3/m/aa3dac2d90c69ec3d5bb75ad.png)
试探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职务可合二为一(一)自1997年11月上海市颁布《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部分企业设置财务总监一职以来,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关系一直成为会计界和企业界议论的热点。
笔者的浅见,在国有独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可合二为一,不必并存。
一、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职责大同小异,二者分设不符精简高效原则。
许多文章在分析财务总监制和总会计师制的异同时,大都是以《暂行规定》和1990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比较而阐述的。
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条例》早于《暂行规定》7年,至今已有10年。
这期间,企业财会工作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国家也已相继颁发了许多与财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1993年和1999年两次修订《会计法》。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可以想见,《条例》必将有较大的修改以适应形势的发展。
所以在把《暂行规定》与1990年的《条例》对比时,不应拘泥于文字细则而应着眼于总体精神来理解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职责。
笔者认为,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职责本质上并无多大区别,可说是大同小异。
两者都要负责组织并监控本企业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都要参与拟订有关企业经营的重大计划、方案,都要参与有关财务和资产重组的决策活动,都要审核企业的财务报表并确认其准确性,都应及时发现和制止企业违反国家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内部财会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等均应事先征求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的意见等。
总之,两者都是对企业财务和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控的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基本相同。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与CFO的制度比较与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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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年第2 总第 1 期) 01 期( 3 6
目的 。 这里 我 们想讨 论 的问题 是 : 为什 么财 务总监 制 度 是 起 源于 西 方 国家 的 国有 企业 , 而不 是较 其 更早 形 成 与更 ,泛存 在 的私有 企业 或基 于私 有产权 的公
司制企业 呢?
外 部条件 的适 应能 力是 推动 经济 向前 发展 的真 正原 动力。 它需 要满 足 两个 先 决 条件 :1决 定权 必 须 始 () 终掌握在个人 手 中 , 他们 比所有 的计划机关 都能 更准 确、 更迅 速 地 对 自己领 域 内的变 化做 出反应 。 … 。 … () 2 竞争 市场 上 的 自由的价 格 的形 成 。… …价 格体 系如 ‘ 用来 记录变 化 的机器 ’有 这一 条件 , , 现代 的劳
有 什 么必 然 联系 吗 ? 计 划 经 济 与商 品经 济 、 场经 济 中都 有 生产 及 市
比较 , 以期 能 为我 国企 业 财务 负 责人 制度 的改 革提 供某 些启示 。
一
、
我 国企 业财务 负责人 制度 的比较 与
其管理的过程 , 都有经济品投入与产出的过程 , 都需 要对其 投入 产 出关 系及其 效率 进行 衡量 的信息 以及 提供这类信息的会计职能 。 社会分工的发展使这些 过程更加复杂 , 使这种需要更加迫切 , 这就需要相关
计 师条 例 》 了全 面 、 体 的规定 ;99 作 具 19 年修 改 后 的 《 计法 》 了一定调 整 , 会 作 规定 “ 国有 的和 国有 资产 占 控 股地位 或者 主导地 位 的大 中型企 业必 须设 置总会
计 师 ” 。
家 ,货 币 的重要 作用 之一 就是 在错综 复杂Fra bibliotek中给 出统 “
CFO、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之间的区别
![CFO、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之间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507bf33c6edb6f1aff001f72.png)
CFO、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之间的区别你知道CFO、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吗?在中国企业的高级财务管理职位中,首席财务官、总会计师与财务总监三种制度同时并存,但是这三者又有什么不同的职能和地位呢?大家学习财会知
识后比较适合哪个职位呢?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CFO、总会
计师和财务总监之间的区别的知识,欢迎阅读。
CFO(Chief Financial Officer)
由于美国GS 的财务管理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已经没有降低成本的空间,因此,CFO 的主要压力集中在为GS 寻求进一步发展良机而必须解决的一些财务问题上。
相对而言,欧洲企业的CFO 们仍然将
成本控制列为首要任务。
在中国,较早采用CFO 这一称谓主要是一些
网络GS 和高新技术企业,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内GS 采用CFO 这一称谓。
CFO 是地位显赫的GS 高级管理者,在GS 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同时进入董事决策层和经理执行层,以股东价值创造为基础,参与GS 战略。
CFO 一般同时管辖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首席信息官)、主计长(Controller)和司库(Treasurer)等,但分别向CEO 和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
CFO 职能:CFO 的重要职责就是代表出资方实施企业外部资本控制,,通过资源配置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和长期发展,并向
股东和董事会负责.
总会计师(Chief Accountant)
源自前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当时是一个既对国家负责,又对厂长(经理)负责的职位。
进入市场经济之后,中国企业一般都是在对总经
理负责这一含义上定位总会计师的职责。
国务院1990 年发布的《总会。
为什么我们公司既有总会计师又有财务总监
![为什么我们公司既有总会计师又有财务总监](https://img.taocdn.com/s3/m/120b1f29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b2.png)
为什么我们公司既有总会计师又有财务总监为什么我们公司既有总会计师又有财务总监公司同时设有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是因为二者职责范围不同,一般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能在于筹资和资本管理,更多服务于企业的资本运营需要,要面向资本市场。
负责银行关系、筹资、信用管理、红利分配、保险等。
而总会计师,则在于监控企业资金运用的效果和效率。
重点在于稽核会计报表的真实,负责内部审计、编制财务报表、职工工资、纳税、编制预算等。
总会计师,是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
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和决策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员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所以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
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有何不同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主要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负责。
凡设定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总会计师的职能是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负责企业内部管理控制。
总会计师侧重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在我国,“财务总监”的提法是在“总会计师”之后。
与西方国家相同,我国“财务总监”制度源自委派财务总监对国有企业实施监督,其工作内容涉及财务监督的主要方面,实质上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和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关于财务工作组织执行和财务监督上的更高层次的发展与完善,它吸收和集中了总会计师和内部审计中的部分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也弥补了总会计师在企业组织中地位和职责许可权上的不足。
它是经理层高阶财务管理人员,主要承担内部受托责任。
国家电网公司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的年薪年薪百万肯定差不多上市公司有总会计师吗?总会计师是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吗?上市公司不设总会计师,一般是设财务总监,就在本单位工作。
上市公司有总会计师吗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财务总监制与会计师制
![财务总监制与会计师制](https://img.taocdn.com/s3/m/58171a6fd4d8d15abf234e00.png)
财务总监制与会计师制在实行总会计师制的根底上,我国局部省市在大中型国企或国企控股企业又开始实行财务总监制度试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有着一些不可无视的问题。
财务总监制与总会计师制在诸多方面都有本质性的区别,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不能相互取代,应建立以财务总监制与总会计师双轨运行的机制。
一、财务总监制与总会计师制二者的区别〔一〕产生的背景不同。
财务总监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
二战前后,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有了一定的开展。
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一般由能代表国家的财政部或主管部门在人才市场选择总经理,由总经理代为管理,授权总经理选择适宜的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经理层,负责日常生产经营,形成了所谓的“内部人控别’。
因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别离,这些高级管理人员作为经理层在目标、利益、行为等方面与所有者存有着很大差异,当双方利益不一致时,往往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选择会计政策、会计方法、会计程序等方面存有着不顾所有者利益的倾向,从而损害国家利益。
为了解决企业内部经营者失控问题,西方国家通过建立财务总监制由政府委派财务总监,监督总经理及经理层,以有效防止“内部人控制〞,保护所有者权益,满足所有者经济监控需要。
而总会计师制度的建立是企业经营管理、经济核算的自然需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总会计师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本钱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总会计师是总经理的理财助手,经营参谋;他由总经理提名,通过一定程序任命,与经营者利益完全一致。
〔二〕工作职责范围不同。
财务总监是从企业外部派驻,代表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和重大经营活动、决策方案实施监督、制约。
其职责权限界定在监督,即监督国有资产营运、重大投资决策和审查会计报表,对重大财务收支与经营活动实行与总经理联签制。
具体职责主要有:对国有企业的整体财务活动进行专业、专职财务监督;审查和评价财务处理程序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审查和评价管理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审查和评价资产的平安性与使用的有效性;审查债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检查与揭发以上各种弊端及相对应制定有效的对策。
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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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
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职位,他们都是负责企业财务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虽然两者职位名称相似,但是他们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却有所不同。
总会计师是企业中负责会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主要负责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分析和解释等。
总会计师需要具备扎实的会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掌握财务会计软件和工具,能够准确地分析和解释财务报表,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财务总监则是企业中负责财务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主要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管理、风险管理、投资管理等。
财务总监需要具备广泛的财务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熟练掌握财务管理软件和工具,能够有效地管理企业的财务风险,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在企业中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的工作紧密相连,需要密切协作,共同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总会计师需要向财务总监汇报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结果,为财务总监提供决策支持;财务总监需要向总会计师提供财务管理的需求和要求,为总会计
师提供工作指导和支持。
总之,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都是企业中非常重要的职位,他们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虽然有所不同,但是都是为了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发展做出贡献。
他们需要密切协作,共同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初探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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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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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刊名: 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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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务总监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层次意义上的财务总监,这类财务总监多数存在于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及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中;另一类是企业监督层次意义上的财务总监,这类财务总监是企业出资人统管统聘的独立于被监督企业的机构或人员。
我国各地向国有企业委派的财务总监,大都属于后一类。
依照《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立总会计师。
如何理解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和总会计师制度,区别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是当前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财务总监制度与总会计师制度的区别总体来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和总会计师制度的区别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产生的基础不同。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制度是在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国有资产产权代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的单位等)为了完善委托代理制度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认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满足国有产权代理人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该制度的核心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总会计师制度是为了加强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协助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履行任期目标责任,满足企...。
论国有出资人财务监督与总会计师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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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出资人财务监督与总会计师制度改革在中国的国有企业中,国有出资人财务监督和总会计师制度一直是重要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和会计制度也面临着变革和创新的压力。
在这种背景下,论国有出资人财务监督与总会计师制度改革,对于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透明化和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有出资人财务监督的改革国有出资人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也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主要推动者。
国有出资人对于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至关重要。
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其中,设立国有出资人会议,进行财务监督,是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重要的一环。
国有出资人会议具有决定性的权力,必须审议和通过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年度分红方案、股权转让和重大合同等重要事项。
在国有出资人会议财务监督机制的改革中,必须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关键性财务信息的披露和自查,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机制,防范和化解各类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提高国有企业的治理效能和绩效水平。
此外,国有企业必须合理设置财务指标和财务控制目标,强化对经济效益和财务绩效的考核和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流动性和金融风险管理政策,防范各类风险和隐患,提高财务应对能力和应变能力。
二、总会计师制度的改革总会计师是国有企业中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的关键角色。
总会计师在国有企业的运作过程中,必须发挥重要作用。
总会计师必须负责制定和实施国有企业的财务政策和财务战略规划,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财务工作,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实时和透明。
在总会计师制度改革方面,首先是要完善总会计师的工作机制,密切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加强统计分析和财务预测,以便更好地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度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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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度之比较Tomorrow Will Be Better, February 3, 2021目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正在我国一些省市试点推行,成效显着,但也暴露出一些在理论和实务上有待探讨和解决的难点和问题;如何理顺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之间的关系就是其中之一;有鉴于此,本文拟就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制度的区别和联系作一番粗浅的比较,以求教于同行; 一、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概念范畴的界定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财务总监可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派驻企业的财务总监;一类是国有企业内部机构的财务总监;本文所探讨的是第一种意义上的财务总监,具体即指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并授权对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及所属大、中型国有企业整体财务包括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专业、专职财务监督的人员,他以国家所有者代表人的身份进入企业,向所有者负责,独立行使财务管理监督权,以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权益; 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成的区别1、设立的法理依据和适用范围不同;总会计师制度是根据我国统一制定颁布实施的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设立的;多年来在全国各类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得到普遍实行;而财务总监制度在我国仍处于探索试行阶段,仅在一些省市的国有试点企业中主要限于未改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已改制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推行,国家并未制定统一的法律依据,而是由所在的各地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精神,自行制定相应的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来实施和推行; 2、任职条件不同;总会计师主要是根据总会计师条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来选拔;而财务总监的特殊地位和职能,决定了在遴选财务总监时,必须符合更高的选拔标准;具体而言,两者均须具有高尚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原则,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应有深厚的会计、审计、计算机技术的基本功,精通财务管理和现代化企业管理监控知识;熟悉财经、税务、工商政策法令;而对财务总监来说,尤为强调必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包括有相当时间的财务领导经验,有高水平的政策把握能力,并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考核程序;与选拔总会计师相比,财务总监应筛选更严;3、任命方式及负责对象不同;总会计师作为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之一,由厂长或总经理任命,并对其负责;从当前各试点的实践来看,财务总监一般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委派以深圳、四川、湖北等为代表,或经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后由企业的董事会聘任以上海为代表,主要对委派机关或董事会负责;显而易见,财务总监首先是对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负责,其次才对经营者负责;而总会计师直接对经营者负责,对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没有明确的直接义务; 4、工作独立性不同;为确保财务总监的独立性,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隶属于派出机构,任免、考核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也都由派出机构集中管理和负担;其作为企业董事会成员,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同时规定财务总监应设专职,不得由董事会正副董事长、经理班子成员或财务、会计、审计部门负责人兼任;财务总监直接受派出机构领导并对其负责,定期向派出机构汇报工作,并实行定期轮换制;这就使财务总监在人事利益和经济利益上完全独立于企业,为其超然独立地行使财务监督权,确保监管的客观公正性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相比之下,总会计师的独立性就不如财务总监;一方面,他由企业负责人任命,在其领导下开展工作,只能处于助手的地位;另一方面,由于其人事行政关系隶属于本企业,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均由企业决定,在这样休戚相关的利益关系驱动下,决定了总会计师很难超然独立于厂长、总经理之外;他们在面临国家和企业利益发生矛盾时必然就会进退维谷,难以取舍,这也是造成当前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严重,国有资产流失惊人,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 5、职权和工作重点不同;财务总监的职权主要为:1督促企业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支持企业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制止、纠正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活动,必要时可向委派机构报告;2督促、指导、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监督制度;3审核企业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的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与总经理共同确认后报企业董事会和委派机构;4参与审定企业财务方面的重大经营计划、预算、方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5支持企业抵制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6监督企业重大的经营活动,检查企业重要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对超过一定限额的重大财务收支实行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厂长联签制度;7定期向委派机构报告任职企业的国有资产运作和财务状况等;由此可见,财务总监的工作重点是对企业领导行为和企业行为进行财务监督,防止企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以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而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要求,总会计师作为企业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主要职能是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精打细算,开辟财源,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方面成为厂长、总经理的得力助手;其工作重点是要贯彻企业领导的意图,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6、责任不同;财务总监的主要责任包括:1对委派机构或企业董事会负责,保证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活动健康运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对所审核的企业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与企业领导共同承担责任;3对参与拟订或监督的预算、计划、决策以及重大经营活动的失误所造成的企业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4对企业违反国家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现或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等;由此可见,财务总监是具有财务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的有机统一体,维护所有者的权益是其首要责任;总会计师尽管也具有双重性的责任,但主要是协助企业领导进行经营管理决策,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财务上的支持和帮助,从而确保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但由于其直接参与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执行经营者的指令,故对企业财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负有直接责任; 7、监督效力不同;会计监督依附于会计核算,会计人员是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完成会计监督的,总会计师的监督也是如此;因此会计监督更多的是一种事后结果的监督,其主要功效是“治”,“防”只是由此而派生的功效,难以真正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相反,财务总监通过对企业财务计划的制订有参与权,对财务计划的执行有监督权,对重大资金的调拨有联签权,突出了对将要和实际发生的财务收支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从而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的违法乱纪行为;这样的财务监督基本覆盖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主要方面,是一种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可谓“监督之总”,其监督效力无疑要大大优于前者; 8、性质不同;归纳以上各点,可以认为,财务总监制度和总会计师制度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制度形式:前者是从企业外部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进行监督、制约,主要是为切实有效地规范约束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服务的;后者是在企业内部代表企业经营者进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和从事理财,主要是为促进企业搞好经营,提高企业自身经济效益服务的; 三、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度的联系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比较不难看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制度尽管有许多不同之处,但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他们都有权对国有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通过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监管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从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实际工作中,两者是互相支持和配合的:财务总监既能通过外部监督权的行使,弥补总会计师内部财务监督乏力的缺陷,形成对企业内部监督的补充和完善;又能从科学、高效的理财角度出发,积极为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协助总会计师建章立制和改进工作,有效地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在总会计师方面,由于过去企业普遍存在重生产经营管理而轻国资管理的问题,财务总监的派驻,使企业自身的压力加大,国资管理、处置和财务审批方面的随意性受到了约束,从而促使他们注意及时掌握和自觉遵守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财务核算意识和资本营运意识大大增强,总会计师等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亦会得以提高; 另外,财务总监作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代表,其职权的到位可协助总会计师抵制方方面面的不正当干预,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减少企业经营的非市场干扰;试点实践表明,不少单位的总会计师不仅经常向财务总监咨询沟通有关问题,而且当对厂长经理的财务行为有不同意见时,也愿意寻求其支持与合作;同时,财务总监也经常在检查评价企业财会工作标准和业务质量的基础上,利用总会计师的工作成果,与总会计师默契协作,从而提高各自的工作绩效,避免重复劳动,减轻企业的负担,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总之,三方面,总会计师为财务总监提供基础性的工作;另一方面,财务总监为总会计师工作提供保障;他们之间并非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 四、结语综上所述,财务总监制度和总会计师制度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各司其职,不可彼此替代;我们应正确理解和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做到优势互补,使它们的整体作用得以最大的发挥;正视现实:一方面,我们应在坚持现行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的基础上,联系经济改革的新形势大力加以发展改进;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行并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制,既要借鉴西方财务总监模式中的合理成份,更要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予以大胆创新,并同稽察特派员、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等其他监督方式紧密配合,构成对国有企业的合力监督,有力地促进国有企业形成健全的外部监督和内部约束相结合的利益制衡机制;再者,我们还应进一步探索新的国有企业监管方式,不断完善企业的外部市场机制和内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最终建立起适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而不懈努力;。
论国有出资人财务监督与总会计师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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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出资人财务监督与总会计师制度改革【摘要】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和总会计师制度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从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重要性和总会计师制度的作用两方面入手,探讨了国有出资人财务监督的历史演变以及总会计师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文章指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与总会计师制度改革的关联性,提出了改革措施和实施方案。
最后分析了改革的效果,展望了未来改革的方向,并对全文进行了总结。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认识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和总会计师制度的重要性,为未来改革提供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总会计师制度、改革、历史演变、必要性、关联性、改革措施、改革方案、实施、效果、展望、总结。
1. 引言1.1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重要性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重要性体现在许多方面。
国有企业是国家资产的重要载体,财务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和国家经济的安全稳定。
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是保障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国有企业在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市场秩序的正常运作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也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员工的薪酬、社会保障等问题都与企业的财务状况密切相关。
对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保持财务监督的严谨性和持续性,才能确保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的繁荣做出贡献。
1.2 总会计师制度的作用总会计师制度是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信息披露和规范:总会计师负责监督和审计公司财务报表,确保其真实、准确。
通过公开披露财务信息,提高透明度,增强市场信心。
2. 风险防范和控制:总会计师对企业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帮助企业降低财务风险。
3. 内部监督和管理:总会计师作为独立的审计机构,可以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提高内部管理效率和规范。
4. 法律合规和合规性审计:总会计师制度有助于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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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度之比较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度之比较目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正在我国一些省市试点推行,成效显着,但也暴露出一些在理论和实务上有待探讨和解决的难点和问题。
如何理顺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之间的关系就是其中之一。
有鉴于此,本文拟就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制度的区别和联系作一番粗浅的比较,以求教于同行。
一、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概念范畴的界定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财务总监可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派驻企业的财务总监;一类是国有企业内部机构的财务总监。
本文所探讨的是第一种意义上的财务总监,具体即指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并授权对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及所属大、中型国有企业整体财务(包括事前、事中、事后)进行专业、专职财务监督的人员,他以国家所有者代表人的身份进入企业,向所有者负责,独立行使财务管理监督权,以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权益。
二、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成的区别1、设立的法理依据和适用范围不同。
总会计师制度是根据我国统一制定颁布实施的《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设立的。
多年来在全国各类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得到普遍实行;而财务总监制度在我国仍处于探索试行阶段,仅在一些省市的国有试点企业中(主要限于未改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已改制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推行,国家并未制定统一的法律依据,而是由所在的各地政府根据国家有关精神,自行制定相应的《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来实施和推行。
2、任职条件不同。
总会计师主要是根据《总会计师条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来选拔。
而财务总监的特殊地位和职能,决定了在遴选财务总监时,必须符合更高的选拔标准。
具体而言,两者均须具有高尚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原则,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应有深厚的会计、审计、计算机技术的基本功,精通财务管理和现代化企业管理监控知识;熟悉财经、税务、工商政策法令。
而对财务总监来说,尤为强调必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包括有相当时间的财务领导经验,有高水平的政策把握能力,并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考核程序。
与选拔总会计师相比,财务总监应筛选更严。
3、任命方式及负责对象不同。
总会计师作为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之一,由厂长或总经理任命,并对其负责;从当前各试点的实践来看,财务总监一般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委派(以深圳、四川、湖北等为代表),或经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后由企业的董事会聘任(以上海为代表),主要对委派机关或董事会负责。
显而易见,财务总监首先是对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负责,其次才对经营者负责;而总会计师直接对经营者负责,对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没有明确的直接义务。
4、工作独立性不同。
为确保财务总监的独立性,财务总监的人事关系隶属于派出机构,任免、考核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也都由派出机构集中管理和负担;其作为企业董事会成员,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同时规定财务总监应设专职,不得由董事会正副董事长、经理班子成员或财务、会计、审计部门负责人兼任;财务总监直接受派出机构领导并对其负责,定期向派出机构汇报工作,并实行定期轮换制;这就使财务总监在人事利益和经济利益上完全独立于企业,为其超然独立地行使财务监督权,确保监管的客观公正性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相比之下,总会计师的独立性就不如财务总监。
一方面,他由企业负责人任命,在其领导下开展工作,只能处于助手的地位;另一方面,由于其人事行政关系隶属于本企业,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均由企业决定,在这样休戚相关的利益关系驱动下,决定了总会计师很难超然独立于厂长、总经理之外。
他们在面临国家和企业利益发生矛盾时必然就会进退维谷,难以取舍,这也是造成当前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严重,国有资产流失惊人,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
5、职权和工作重点不同。
财务总监的职权主要为:(1)督促企业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支持企业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制止、纠正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活动,必要时可向委派机构报告;(2)督促、指导、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监督制度;(3)审核企业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的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与总经理共同确认后报企业董事会和委派机构;(4)参与审定企业财务方面的重大经营计划、预算、方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5)支持企业抵制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6)监督企业重大的经营活动,检查企业重要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对超过一定限额的重大财务收支实行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厂长)联签制度;(7)定期向委派机构报告任职企业的国有资产运作和财务状况等。
由此可见,财务总监的工作重点是对企业领导行为和企业行为进行财务监督,防止企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以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而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要求,总会计师作为企业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主要职能是领导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精打细算,开辟财源,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方面成为厂长、总经理的得力助手。
其工作重点是要贯彻企业领导的意图,完成各项经济指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6、责任不同。
财务总监的主要责任包括:(1)对委派机构或企业董事会负责,保证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活动健康运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对所审核的企业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与企业领导共同承担责任;(3)对参与拟订或监督的预算、计划、决策以及重大经营活动的失误所造成的企业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4)对企业违反国家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现或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等。
由此可见,财务总监是具有财务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的有机统一体,维护所有者的权益是其首要责任。
总会计师尽管也具有双重性的责任,但主要是协助企业领导进行经营管理决策,为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财务上的支持和帮助,从而确保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但由于其直接参与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执行经营者的指令,故对企业财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负有直接责任。
7、监督效力不同。
会计监督依附于会计核算,会计人员是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完成会计监督的,总会计师的监督也是如此。
因此会计监督更多的是一种事后结果的监督,其主要功效是“治”,“防”只是由此而派生的功效,难以真正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相反,财务总监通过对企业财务计划的制订有参与权,对财务计划的执行有监督权,对重大资金的调拨有联签权,突出了对将要和实际发生的财务收支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从而能及时发现并纠正企业的违法乱纪行为。
这样的财务监督基本覆盖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主要方面,是一种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可谓“监督之总”,其监督效力无疑要大大优于前者。
8、性质不同。
归纳以上各点,可以认为,财务总监制度和总会计师制度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制度形式:前者是从企业外部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进行监督、制约,主要是为切实有效地规范约束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服务的;后者是在企业内部代表企业经营者进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和从事理财,主要是为促进企业搞好经营,提高企业自身经济效益服务的。
三、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制度的联系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比较不难看出,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制度尽管有许多不同之处,但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他们都有权对国有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通过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监管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从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实际工作中,两者是互相支持和配合的:财务总监既能通过外部监督权的行使,弥补总会计师内部财务监督乏力的缺陷,形成对企业内部监督的补充和完善;又能从科学、高效的理财角度出发,积极为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协助总会计师建章立制和改进工作,有效地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而在总会计师方面,由于过去企业普遍存在重生产经营管理而轻国资管理的问题,财务总监的派驻,使企业自身的压力加大,国资管理、处置和财务审批方面的随意性受到了约束,从而促使他们注意及时掌握和自觉遵守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财务核算意识和资本营运意识大大增强,总会计师等财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亦会得以提高。
另外,财务总监作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代表,其职权的到位可协助总会计师抵制方方面面的不正当干预,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减少企业经营的非市场干扰。
试点实践表明,不少单位的总会计师不仅经常向财务总监咨询沟通有关问题,而且当对厂长经理的财务行为有不同意见时,也愿意寻求其支持与合作;同时,财务总监也经常在检查评价企业财会工作标准和业务质量的基础上,利用总会计师的工作成果,与总会计师默契协作,从而提高各自的工作绩效,避免重复劳动,减轻企业的负担,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总之,三方面,总会计师为财务总监提供基础性的工作;另一方面,财务总监为总会计师工作提供保障。
他们之间并非相互排斥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
四、结语综上所述,财务总监制度和总会计师制度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各司其职,不可彼此替代。
我们应正确理解和协调好两者的关系,做到优势互补,使它们的整体作用得以最大的发挥。
正视现实:一方面,我们应在坚持现行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的基础上,联系经济改革的新形势大力加以发展改进;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行并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制,既要借鉴西方财务总监模式中的合理成份,更要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予以大胆创新,并同稽察特派员、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等其他监督方式紧密配合,构成对国有企业的合力监督,有力地促进国有企业形成健全的外部监督和内部约束相结合的利益制衡机制。
再者,我们还应进一步探索新的国有企业监管方式,不断完善企业的外部市场机制和内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最终建立起适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