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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19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实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 )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 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 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参考( 六) 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 七) 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 九) 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 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 ) 的管理和使用 ;( 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 三 )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19年某上市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019年某上市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防止和消除事故,以及减轻工人繁重体力劳动,保证安全生产而采取的各种组织管理工作的总称。

1.2 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生产安全是全公司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职责。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运行过程。

2 安全生产教育管理2.1 安全教育是保证公司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重要措施。

目的在于强化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2.2 接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的对象是:各级干部、各类工种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及业务管理人员。

重点在于特殊工种工人、新员工、变换(调岗)工种和复工人员、以及临时工、合同工、外包内做工、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等。

2.3 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2.3.1 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3.2 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和本公司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2.3.3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

其主要内容是本公司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电气安全技术与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等。

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是指对锅炉等受压容器、电气焊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进行的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4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2.4.1 坚持三级教育。

对新工人、外部调入和委培人员必须施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分厂(分公司)、部门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

2.4.1.1 公司级教育内容a 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及安全生产法纪教育,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遵从“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准则,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b 介绍公司的生产基本情况,阐明公司界区内危险地区和要害部门,突出讲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必要性;c 进行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科学知识和工伤事故急救知识的教育,使每个员工掌握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提高预防和排除事故的技能,增强预防职业危害的意识和本领。

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物业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对所管理的物业进行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社区服务等综合管理工作。

第四条所有物业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物业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包括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运营部门和维护部门。

第七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计划、工作计划等,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工作。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九条运营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单位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社区服务等。

第十条维护部门负责物业建筑和园区环境的维护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三章物业管理规范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保持物业建筑和园区环境的安全、卫生、整洁,定期进行巡查和清理。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进行定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巡查和消防检查。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提供相关社区服务,为业主提供便捷、优质的生活服务。

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2.物业管理单位:指依法成立的,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物业管理机构:指物业管理单位内部设立的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运营部门和维护部门等组织机构。

第五章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 没有明确的管理流程和制度: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明确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工作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细则最新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细则最新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细则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员工在企业内工作期间应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本管理细则的修改和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门所有。

第四条员工在企业内工作期间,应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五条本管理细则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员工应遵守。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六条员工应按照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参加工作,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第七条如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应提前向领导请假,并征得领导同意。

第八条加班工作应征得领导同意,并按照企业制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执行。

第九条员工应按照企业安排的排班制度进行轮岗。

第十条禁止私自调换工作班次,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领导请示。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员工应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二条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进行私人事务,如接打电话、聊天等。

第十三条员工应认真遵守企业的各项生产安全规定,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四条员工应尊重同事和上级领导,不得有辱骂、挑衅等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应认真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修改。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积极主动等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工作懈怠等表现不端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19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实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理应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规章制度细则

规章制度细则

规章制度细则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第二条,严禁在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赌球等违法活动。

第三条,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离岗,应按时按点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保护公司财产,禁止盗窃、挪用公司资产。

第五条,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第六条,严禁在工作场所进行酗酒、吸烟等不良行为。

第七条,保护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重要信息。

第八条,尊重同事,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诽谤、恶意竞争等行为。

第九条,严禁在工作场所进行性骚扰、歧视等行为。

第十条,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一条,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动设备、操作不
当导致事故。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标准,不得擅自修改产品规格、质量。

第十三条,保护环境,不得随意丢弃垃圾、污染环境。

第十四条,严禁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等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形象。

第十五条,以上规章制度细则如有违反,将受到公司相应的处罚。

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9

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19

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珠府2019 12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9 年3 月11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物业条例》),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区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应当配备专门的物业管理部门和专职的工作人员,并对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第三条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物业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全市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二)统筹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监管工作;(三)统筹全市信用体系监管工作;(四)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五)指导和监督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加强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六)《物业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物业主管部门)接受市物业主管部门指导,履行以下职责:(一)指导和监督镇街履行物业管理行政监管职责;(二)会同镇街决定是否解散业主委员会;(三)会同镇街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四)会同镇街划定或者调整物业管理区域;(五)指导和监督各方完成承接查验工作;(六)审批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七)定期对镇街、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人员及业主委员会成员、候补委员、业主监事会成员等进行培训;(八)依法查处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九)《物业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政府职责。

第五条镇街在各级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查首次业主大会设立的书面要求,指导和监督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二)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三)指导和监督业主成立换届选举小组;(四)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五)对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会议资料进行备案;(六)代为管理业主委员会移交的资料、印章、财物等物品;(七)指导和监督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八)组织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九)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十)确定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十一)协助区物业主管部门调查、撤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十二)协助区物业主管部门划定或者调整物业管理区域;(十三)《物业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规章制度细则

规章制度细则

规章制度细则
第一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二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岗,不得擅自调整工作内容,如有需要应当向主管部门请示并得到批准。

第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机密资料。

第五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行为规范,不得参与违法活动,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毒品、酗酒、赌博等行为。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不得接受客户或供应商的贿赂。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在工作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私自擅自操作危险设备。

第八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纪律规定,不得在工作中损坏公司财产,不得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

第九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环保要求,不得在工作中随意扔弃垃圾,不得私自排放污染物。

第十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其他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规章制度管理实施细则

规章制度管理实施细则

规章制度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的科学、规范、高效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制度建设,所属各单位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时,参照执行。

公司所属各法人单位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根据职责,按规定程序制定的各类规范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行为,具有长期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本细则不适用于标准、其他应用公文和公司各级党群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公司规章制度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充分结合管理需要和工作实际,注重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相互衔接、配合,共同组成有机的内部管理体系。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集团公司有关精神和股份公司章程基本要求,规章制度发布之前必须对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充分论证及严格审查;(二)必要性原则。

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以实际管理需求为基础,有合理的依据和明确的目标、对象、范围及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规范性原则。

规章制度从起草到发布全过程必须遵循统一的管理程序与编制规范;(四)权事一致原则。

合理划分公司与各部门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内容应与权限相一致,使不同层次与类别的规章制度之间相互衔接、配套,形成体系;(五)民主决策原则。

规章制定制度要广泛吸取各方面的意见,重点规章制度要通过公司领导办公会审定。

涉及员工权益的制度,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团组长会议审议通过;(六)效力等级原则。

下一等级的规章制度不得与上一等级的规章制度相抵触。

各单位(二级单位不具备制订规范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行为规章制度的职能)因特殊事项需要制定上一等级规章制度的,事前应将有关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

2019年实施细则文本格式-实用word文档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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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文本格式
细则是国家或企业的公文,是一种规范的文件!大家了解细则的书写格式吗?以下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细则格式及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什么事实施细则【1】
实施细则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是组织章程或其他有关总体性原则等重大事项的重要文件的具体化规定。

实施细则是为贯彻落实某项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而制定的经具体细化、可操作性较强的办法和说明等的文件。

实施细则内容及要求【2】
在实践中,实施细则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另一类则是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制定的内部规章。

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在制定了法规、条例后,为了确保这些规定的落实,一般均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作为配套规章,以便对有关法规进行补充或说明;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也如此。

因为总体原则性的文件规定得再明确,也不便将怎样实施的问题包罗万象地列举完毕,即使将这些内容都规定到前述文件中,从立法技术和文书、秘书学的角度来看也不科学,因此,单独制定一个实施细则就十分必要。

实施细则的制定要求具体周到,它不仅仅是原则性规定,还包含有大量程序性规定,可操作性强是其一大特点。

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2019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城市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各类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物业管理责任与义务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具备合法资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管理责任。

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维护公共秩序,保障业主和居民的生活环境安全和社会治安。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物业管理方案,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服务:1. 小区环境卫生清洁保洁服务;2. 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新;3. 停车场、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4. 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和实施;5. 绿化景观的打造和维护;6. 办公楼宇内的设施运行和维护;7. 全面客户服务等。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确保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业主、居民的期望。

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及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第四章物业费用管理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征收物业费用,并及时将费用使用情况向业主公示。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用,并及时提供相关费用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物业费用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调整或挪用。

第五章监督与执法第十三条物业管理监督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履行监督和检查义务,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的规范和指导。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现业主或居民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处理及回访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投诉问题。

【结尾】1、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物业费用收据样本附件2:物业管理协议范本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的法律文件。

(完整word版)2019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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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实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理应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规章制度细则

规章制度细则

规章制度细则
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

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
法活动。

第二条,保护公司财产。

1. 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或损坏公
司财物。

第三条,保护公司机密。

1. 员工在任职期间接触到的公司机密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
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四条,维护公司形象。

1. 员工在公共场合代表公司时,必须言行得体,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考勤制度等。

第六条,安全生产。

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规操作或不良行为。

第七条,反腐倡廉。

1. 员工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行为,不得收受他人贿赂。

第八条,员工行为规范。

1. 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尊重他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言语侮辱。

以上规章制度细则为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违反
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2019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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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实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理应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规章制度细则

规章制度细则

规章制度细则
第一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

第二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按时到
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装,不
得穿着不符合公司形象的服装。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不
得随意乱扔垃圾。

第五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使用公司的办公设备进行
个人事务,不得擅自使用公司的网络资源浏览非工作相关的内容。

第六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
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违反安
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同事的安全。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公司的纪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公司的质量标准,不得敷衍塞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公司的行为规范,不得有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电子版《安规细则》2019

电子版《安规细则》2019

兰州局集团公司《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分级管理及职责范围 (2)机务行车安全基本制度 (3)机务段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 (3)安委会、安全例会制度 (5)第三章待乘休息及间休管理 (8)乘务员待乘纪律的规定 (8)待乘室管理 (9)公寓值班的管理制度 (10)第四章出退勤管理 (12)第五章运行揭示及LKJ临时数据文件管理 (14)运行揭示台调度员“五核对” (17)机车乘务员“四核对四反馈” (18)第六章调车作业安全管理 (20)机务段应强化调车作业现场控制 (21)第七章施工行车安全控制 (22)机务部门的施工安全措施 (22)施工安排会制度 (22)施工安全管理范围 (23)施工现场监控制度 (25)施工安全信息汇报制度 (26)第八章机车乘务员超劳管理 (27)乘务员超劳统计分析 (29)第九章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及机车车载安全监测检测装备运用管理 (30)第十章指导司机管理 (33)第十一章机车乘务员教育培训管理 (35)机车乘务员学习培训的有关规定 (37)练习操纵的规定 (38)第十二章附则 (39)附件:师徒培带合同 (39)第一章总则第1条机务系统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持续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安全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以执行一次乘务作业标准为主线,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核心,不断探索和把握机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运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机车乘务员技术业务素质,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强化现场控制,努力实现行车安全有序可控。

第2条本《细则》依据《安规》,结合我局机务生产现状进行细化制定。

各级运用安全管理人员和机车乘务员要认真学习本《细则》的各项规定,做到熟练掌握,严格执行。

第二章分级管理及职责范围第3条集团公司机务部要贯彻落实国铁集团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机务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参与相关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机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规检查和日常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19.08.08•【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施行日期】2019.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1996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6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1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8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四次修订,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五次修订,根据2017年10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六次修订,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七次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施行细则。

登记范围第二条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三条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四条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申请营业登记:(一)联营企业;(二)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四)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登记主管机关第六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企业法人登记和营业登记的主管机关。

2019年风险管理实施细则word版本 (22页)

2019年风险管理实施细则word版本 (22页)

2019年风险管理实施细则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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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规定【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湖北三江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
管理(以下简称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依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及《九院全面风险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

公司将风险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五大类进行分类管理,便于各职能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培育风险管理文化,支持日常管理和经营决策,提升管理水平,为公司战略目标的
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对本单位(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风险
管理组织体系和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完善风险管理职能。

(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相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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