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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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建帐,的税率是税务机关给定的.一般是不会乱收费的,就算乱收费也没有办法的!只有乖乖交上,民不跟官斗,看看下面几条吧 还是建议办个体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2)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3)适用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 (4)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的程序 名称核定—行业审批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审批的)—实地考察—提交申请材料—审查—核准发照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一、名称核准: 1、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应企业名称、投资额、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事宜);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设立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等 ) 3、企业住所证明、(所有权及使用权文件)租赁协议(复印件); 注: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4、出资额: 货币出资(存单、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它 产权作价数额;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家庭成员签字)。 5、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 (1)行业审批文件(建筑资质证明等); (2)专营、专卖审批文件(香烟等); (3)有关部门审批文件(卫生许可证等)。 6、委托代理人文件 (1)投资人的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注:登记机关确定收到《个人独资企业法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