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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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无
4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表 1-1 主要的原辅材料消耗
序号 1 2 3 4 5
物资名称 石子 黄沙 水泥 粉煤灰 矿粉
年消耗量 64 万吨 48 万吨 8 万吨 4 万吨 4 万吨
含水率 2% 5% 0.8% 0.8% 0.3%
来源及运输方式 外购、车运、散装 外购、车运、散装 外购、车运、散装 外购、车运、散装 外购、车运、散装
元,企业租用宜兴市善卷振杰石灰厂原有闲置土地,新建车间 3000 平方米进行
本项目,建成年产 60 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宜兴市梦皓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江苏兴盛环境科
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也不属于《宜兴市产业投资指导目录(2018 年本)》中的限制或淘汰类项目。属于允
许类。
根据《宜兴市金张渚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宜兴市金张渚
工业集中区位于宜兴市张渚镇境内,于 2016 年 12 月 22 号通过宜兴市环保局审查,其
四至范围为:东起宜广公路、南至渚钢路分路口红绿灯、西临沪宁钢机沿线、北至新徐
8
对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04 号)的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不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 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
另根据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 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 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 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 (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 (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04 号)中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设定的区域,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本项目位于宜兴市金张渚工业集中区,距最近的风景名胜区约 2 公里,不在《江苏 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及《宜兴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 划》(宜政办发〔2015〕39 号)中的一、二级管控区范围内。 根据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宜政办发(2017)120 号】《全市轧石企业、预 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宜兴市建设局出具的《证明》,本项目企业不在其 中预拌混凝土企业整治范围内。
21 号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
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也不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 年 1 月 29 日修正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2 本)(修正)》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政府 2013 年
2 月发布的《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
项 目 , 本 项 目 拟 于 2018 年 10 月 开 工 建 设 , 拟 于 2019 年 3 月 设 备 安 装 、 试 生
产,现暂未建设。
5、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详见表 1-4。
表 1-4 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
主体工程
储运工程
公 给水
用 排水 工

供电
环 废水


建设名称 生产车间 地仓(全部位于车间
6
外加剂
2400 吨
外购、车运、散装
8

12 万吨
自来水
注:本项目所用外加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的规定主要成份为葡
萄糖酸钠(固态)和聚羧酸(液态)。
表 1-2 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工程内容及规模:
搅拌系统
1套
新增、国产
1、项目来源:
宜 兴 市 梦 皓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内 资 企 业 , 公 司 位 于 宜兴市金张渚工业集中
经查,本项目为年产 6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新建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 区禁止建设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江苏省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1 号)规定。
《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 产业政策指导目录和环保准入条件。禁止下列产生水污染的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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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
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 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 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 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 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 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搅拌用水 12 万 t/a、喷淋抑尘用水 1000t/a,全部进入产
品不外排;车辆罐体及设备冲洗水约 100t/a,冲洗后进入三级沉淀装置,沉淀后回用搅
拌工序不外排。职工的生活用水的消耗量约为 600 吨/年,产生生活污水 480 吨/年(按
80%计算),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拖运至宜兴市建邦张渚污水处理厂处理。
张公路。本项目位于金张渚工业集中区内,不属于宜兴市金张渚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负
面清单中的禁止类项目。
本项目位于宜兴市金张渚工业集中区(五洞村),拟建位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
区,根据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出具排水方案审查意见书,项目所在地不具备纳管条
件,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拖运至宜兴市建邦张渚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江
附图: 附图一项目周边概况图 附图二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三建设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四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五 张渚镇总体规划图 附图五宜兴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
附件: 附件 1 证明; 附件 2 报批申请; 附件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现场勘察表; 附件 4 登记信息单; 附件 5 排水方案审查意向书; 附件 6 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证明; 附件 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附件 8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附件 9 技术咨询合同; 附件 10 租赁协议
区(五洞村)。 现 根 据 宜 兴 张 渚 镇 环 保 办 现 场 勘 查 和 宜 兴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出
具 的 登 记 信 息 单 ( 项 目 代 码 : 2018-320282-50-03-501877) ----关 于 宜 兴 市 梦 皓 建
材 有 限 公 司实 施的 年 产 60 万 立方 米混凝 土搅 拌站项 目 ,同 意企业投资 2500 万
工程名称 (车间或生产
线)
产品名称 及规格
1
混凝土生产线
商品混凝土
3、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
设计能力/年 60 万立方米
年运行时 间(h)
7200
工况:三班制生产,每班 8 小时生产,年实际运行天数 300 天。
职工人数:本项目劳动定员 40 人。
4、建设工程
企业租用宜兴市善卷振杰石灰厂原有闲置土地,新建车间 3000 平方米进行本
内) 筒仓(全部位于车间
内) 外加剂罐(全部位于
车间内) 给水管网 三格式化粪池
三格式化粪池
三级沉淀装置
设计能力 3000m2 85T*4
300T*4
10T*2
总供水 121700t/a 生活污水量 480t/a
年用电 370 万 kwh 生活污水量 1.6t/d 50m³
备注 钢结构车间、新建 1 号、2 号为石子仓,3 号、4 号为黄
一、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为: 见表 1-1
二、主要设备规格、数量: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为: 见表 1-2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水(吨/年)
121700
燃油
电(千瓦·小时/年)
370 万
燃气(标立方米/年)
燃煤(吨/年) 废水(工业废水
/
其它
生活废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消耗量 / / /
沙仓 1 号、2 号为水泥仓、3 号为粉煤灰
仓、4 号为矿粉仓
外加剂
由张渚镇自来水部门供给 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拖运至宜兴市
建邦张渚污水处理厂处理 由张渚镇供电部门供给 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拖运至宜兴市 建邦张渚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
6
程 废气
除尘装置
固废
生活垃圾桶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 震、声屏障
6、产业相符性:
每个筒仓除尘系 统除尘效率 99.9%、风量
2000m3/h(共 4 个,排放高度 30
米) 搅拌系统除尘系
统除尘效率 99.9%、风量 5000m3/h、15 米 排气筒排放 机械通风装置、 地仓、落料口喷
淋装置 /
达标排放
/ 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 2 月 16 日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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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60 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单位 宜兴市梦皓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叶云峰
联系人
张红卫
通讯地址 宜兴市张渚镇渚钢路 7 号恒源大厦
联系电话
13812201886
传真
建设地点 宜兴市金张渚工业集中区(五洞村)
邮政编码
214231
立项审批部 门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 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二)新建、改建、扩建污水不能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项目和经营项 目;
(三)除污染治理项目外,在工业园区以外新建、扩建工业项目;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建设行为。 《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符合接管标准和具备处理能力的条 件下,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接纳除含有重金属和不易生物降解的有毒污 染物外的所有污水。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一般不得通过管网以外方式接纳污水;不具备接管 条件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通过管网以外方式接纳污水的,应当经市政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拖运至宜兴市建邦张渚污 水处理厂处理,选址位于宜兴市金张渚工业集中区,满足《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中 十六条和二十八条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工业类
项 目 名 称: 年产 60 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宜兴市梦皓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 07 月 宜兴市梦皓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 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楼、学校、医院、 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 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 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 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Baidu Nhomakorabea工程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 60 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宜兴市梦皓建材有限公司
5
建设地点:宜兴市金张渚工业集中区(五洞村) 单位法人:叶云峰 项目投资:2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0 万人民币。 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 1-3。
表 1-3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序号
批准文号 2018-320282-50-03-501877
建设性质 √新建 改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C5090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2500
8671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绿化面积 (平方米)
40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 1.6%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4 月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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