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两河流域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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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两河流域的城市国家
关注的重点:
1.城邦产生的历史条件、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及其政治经济制度
2.古巴比伦王国的兴起、汉谟拉比的统治和古巴比伦的社会经济制度
3.亚述帝国的对外扩张、奴隶制度的发展及其特点
两河流域的城市国家
(一)、两河流域的自然条件和居民
1.地域:两河流域东临伊朗高原,南部临波斯湾,西部与叙利亚摹和阿拉伯沙漠接壤,北部则是亚美尼亚山地。两河流域分为二部分,一部北部称亚述,南部称巴比伦尼亚。同时,巴比伦尼亚也分两部分,北端是阿卡德地区,南端是苏美尔地区。
古代两河流域有着很好的农业条件,虽然也是通过河水泛滥形成优质土壤,但在南部形成了天然的阿洪堤,有利于垦殖农耕。
2.居民:两河的居民最初来自于哪,尚无定论。但普遍认为是由闪族游牧部落和后来迁居于此的苏美尔人融合形成了最初的苏美尔文明。
(二)、苏美尔城邦
苏美尔城邦进入文明的过程中分为以下几个文化期:
1.时间:(1)埃利都·欧贝德文化期(B.C.4300-B.C.3500)
在这一时期,考古学发现出现了较大的神庙建筑,手工业也得到了初步发展,发现了陶器和铜器,一一般认为是氏族公社解体时期。
(2)乌鲁克文化期(B.C.3500-B.C.3100)
在这一时期,苏美尔开始进入文明时代,铜器已经普遍,城市已经初具规模,神庙建筑也开始普遍,农村公社出现,阶级分化,表明已经进入阶级社会。
(3)捷姆迭特·那色文化期(B.C.3100-B.C.2700)
这一时期,犁耕的出现,专门的冶炼部门出现,手工艺品也较精美,文字上也出现了楔形文字,表明了社会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奴隶主统治阶级形成。
2.城邦出现
随着城市的增加,城邦数量也明显较多,在幼发拉底河有埃利都、乌尔、拉尔萨、乌鲁克等。在底格里斯河上有拉伽什;在两河之间的城邦则更多,有苏鲁帕克、乌玛、巴比伦、基什、西帕尔等。城邦的特征是人口不多,地域较小,由若干农村公社组成。因而称为城邦。
3.苏美尔城邦的政治结构
苏美尔城邦的政治结构由于还处于国家产生前夕,因而类似于父系氏族社会军事民主制时期。分为城邦首领,称做“恩”、“恩西”、“卢伽尔”,“卢伽尔”有两层意思,一是临时授予的称号,二是霸主的称号。然后是贵族会议和人民大会,都叫做“温肯”(人民组织)4.苏美尔城邦的土地占有形式
苏美尔城邦的生活中,神庙占有重要地位,神庙不仅是苏美尔城邦的政治活动中心,而
且是经济活动中心。因此神庙经济占主要地位。神庙占有的土地达到全城邦可用地的一半以上,因此其类型也较多,分为神庙公用地,其产品用于维持神庙运作。神庙成员份地则是祭司们的私有地,而佃耕地则是用于收取地租的份地。由于处于氏族农村公社晚期,还依然存留有公村公社用地。农村公社的土地分配给各在家族作用,同时其还可以买卖,这样就给奴隶主占有失去财产的贫困农民的份地提供了机会,沦为城邦的奴隶。
5.两河流域的统一
早王朝时期的争霸战争
两河流域的各城邦之间为了争夺土地和资源进行了长期的争霸,首先是基什成为霸国,然后拉伽什兴起成为““邦的霸者”。到苏美尔城邦的全盛期,这种争霸战争更加激烈,最后形成了南北方两个军事同盟:南方的乌尔和乌鲁克,北方的基什
6.乌鲁卡基那改革
城邦间长期的斗争加剧了城邦内部的阶级斗争和社会分化,贵族更加富有,平民更加贫困,于是在拉伽什城邦的乌鲁卡基那时期实行了改革,改革的时间:(B.C.2378-B.C.2371),而改革的内容:(1)扩大公民权范围
(2)取消王室监督和税吏
(3)恢复庙产
(4)禁止以人身保证作借贷条件
(5)禁止暴利、盗窃、囤积居奇
(6)禁止欺凌孤寡
这些措施打击了贵族势力,有利于平民,因而引起其它城邦贵族的敌视,联合一些城邦推翻了乌鲁卡基那改革。
(三)、阿卡德王国
阿卡德城邦建立的时间:B.C.2371-B.C.2191,是萨尔贡建立的,并在其手中统一了整个两河南部即巴比伦尼亚。
2.政治经济状况
萨尔贡统一两河南部后,确立了中央集权制度,将各地区分为行政区,任命宫廷子弟或贵族任行政长官,同时也吸引当地贵族参政。为了保证王国的安全,他又把军队驻守在战略前线。
在经济上,萨尔贡大力发展灌溉系统,采用沙杜夫,并实行对外贸易,贸易点远到印度河。但不能夸大这种对外贸易的程度,仍然是以物易物为主,规模也不是很大。
萨尔贡由于经常进行对外战争,不仅激起各地人民激烈反抗,也使许多贵族失去了土地,于是在人民起义中阿卡德城邦被外族所灭。
(四)、乌尔第三王朝
阿卡德灭亡之后,在两河流域保持着统一的形势,公元前2150年,乌鲁克人赶走了外族,不久后乌尔兴起,打败乌鲁克统一了苏美尔和阿卡德,建立了乌尔王朝,史称乌尔第三王朝。时间:(B.C.2113-B.C.2006)。
1.政治经济状况
乌尔第三王朝也实行中央集权制,国王有“天下四方之王”的称号,而且被看成神,集
军、政、法权于一身。统一下的其它城邦首领成为行政官吏,贵族会议和人民大会虽保留但性质改变,已经作为集权下的统治机构服务于君主。
2. 经济
乌尔第三王朝已经进入青铜时代,农业上出现了新犁,手工业作坊规模也扩大,商品种类增多,经济作物如椰枣、葡萄等较普及。
王室经济
随着王权的加强,王室经济占有重要比例,五分之三的土地归王室,出现了大规模的农庄和作坊等。同时私有奴隶制也有发展,奴隶总数达到居民三分之一,一般平民家中都有奴隶。在《乌尔纳姆法典》中有详细记载。
二、古巴比伦王国
(一)、巴比伦尼亚的重新统一
乌尔第三王朝衰落以后,南部两河流域陷入了分裂,公元前1894年,阿摩利人首领苏姆阿布门进入南部两河流域,接受当地的苏美尔-阿卡德文化,建立了古巴比伦王国。在第六代王汉谟拉比时期,征服其它小邦,成为大国。
(二) 汉谟拉比的统治
汉谟拉比统治时期是在(公元前1792-公元前1750),他碍于国力不足,难以统一全部城邦,于是大力发展经济,最终在在位的31年打败实力较强的拉尔萨,创建了一个南到波斯湾,北到今土耳其南部,东到扎格罗斯山,西到叙利亚的大帝国。
随着实力的强大,古巴比伦王国也进入奴隶制帝国时期,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巩固帝国统治。
1.强化王权:总揽政务,甚至运河的开凿和神庙经济也由他管理,宣传君权神授,称自己为“众神之王”。
2.农业:大力发展水利灌溉工程,采用法律手段维护灌溉系统。
3.军队:授予士兵份地。军队作为政权的重要支柱,他授予士兵份地,牲畜等,强加军队的力量,这样保证了一支随时可以征召的部队。
4.保护小私有者-以法典的形式。为了维护帝国的统治基础,保护小私有者财产,限制债务奴役。
5.文化统治-为了不伤害原有被征服地区的人民的宗教情感而为他们建立新的神庙,并普及阿卡德文字。
6.《汉谟拉比法典》
这一法典是古巴比伦时期重要的一份法律文献,是奴隶制社会第一部较完整的法典。法典原文刻在一块岩石柱上,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是太阳神、沙马什神授予汉谟拉比王权的浮雕,浮雕下部即是用阿卡德语刻写的铭文。
(2)内容。法典的正文分三个部分,即序言、正文和结语。序言先说了神的伟大,并表明君权授的神圣性和汉谟拉比的功绩,正文共282条,包括奴隶投送第,租佃关系,商业关系、家庭和财产关系等。
(3)本质。该法典是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意志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