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安监职安2013-124附件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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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专篇编制细则(试行)
1.总则
1.1依据
本细则的依据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
1.2范围
1.2.1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格式、深度
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需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含基础设计、实施方案、总体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关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以下简称为“设计专篇”)进行编制。
1.2.2编制范围
设计专篇编制范围应限于职业病防护内容,不应涵盖与职业病防护无关的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相关环保、节能、消防、安全的设施设计
由相关设计专篇完成。
设计专篇是建设项目从立项到验收3个职业病防护专项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之一,设计专篇是在《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基础上编制的设计文件,是职业病防护设计相关
内容的汇总,其内容及范围应该涵盖建筑、工艺设备、公用设施、职业病
防护设施及管理等。设计专篇是项目设计施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
制效果评价报告》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方面的依据性文件。设计专篇不应编
制成各类评估性文件。
1.3深度要求
设计专篇在初步设计(含基础设计、实施方案、总体设计)阶段之后,其深度应该深于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实施方案。特别需对工艺设备的职
业病防护设施有明确的设计语言描述。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2.2职业病危害occupational hazard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2.3职业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
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过程和
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2.4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 exposure level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接触一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
度(强度)和接触时间。
2.5职业病防护设施facility for control occupational hazard
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
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2.6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the report of facility design for control occupational hazard
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含基础设计、
实施方案、总体设计)阶段,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
据国家职业病防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对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
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各种设计措施及其预期效果而编
制的专项报告。
2.7局部排风local exhaust ventilation
在散发粉尘、废气的局部地点设置捕集罩,将其捕集并净化后排至其
它地点的通风方式。
2.8捕集罩hood
局部排风系统中,设置在粉尘、废气发生源处,就地捕集和控制的通
风部件。
2.9排风口enhaust outlet
局部排风系统中,含粉尘、废气空气排出室外的排放口。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内容
3.1建设项目概述
3.1.1建设项目概况
应描述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性质、规模、总投资、项目
组成、建设内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应描述是否利用原有建筑情况以及新建建筑情况;描述产品、产量;描述
作业时间、劳动定员、生产班次;描述设备年时基数。应描述项目所在地
的自然环境概况,包括引用建设地点当地近期的风频、风向、风玫瑰图、
风速、气温及相对湿度数据。
3.1.2建设单位简介
建设单位简介、并对项目来源做简要介绍。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应描述建设单
位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防护现状,明确“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以新带老。
3.1.3小结
概述章节中相关内容与预评价报告是否一致,如有不同,应着重
说明。
3.2设计依据
3.2.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我国及建设项目当地和行业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
3.2.2标准、技术规范
我国及建设项目当地和行业与职业病防治和防护设施设计有关的标
准及技术规范。
3.2.3项目基础资料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核(备案)批复,初步设计等。
3.2.4其他相关资料
建设项目有关的支持性文件、国内外文献资料及与设计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
3.2.5设计范围
依据国家或行业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针对建设
项目施工过程和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应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进行设计并对其预期效果进行分析评价。设计范
围应包括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各主要生产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3.3工程分析
3.3.1总平面布置及建筑
描述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布置。
应提供总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公用设施站房平面布置图。图件要求详见 4.1.9章节。
对生产和辅助建筑进行描述。
3.3.2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
描述主要技术方案,生产工艺流程。如果是化工企业,应描述生产装
置的化学原理、主要化学反应及反应方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