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

校方: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

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学院:专业班级: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校外居住详细地址:

走读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学生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经三方慎重商量,确定本协议:

第一条经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学生可以在校外住宿。学生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与学校签定本协议擅自走读者,按违纪处理。

第二条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因违法、违纪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

第三条学生必须按时上课、参加学校要求参加的各项活动。从学校到校外居所往返途中所发生的各种意外情况,导致其受到伤害或死亡,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支付与此相关任何费用。

第四条学生在校外居所及以外的场所遭受各种意外伤害(包括交通事故,因刑事、治安案件遭受伤害,自杀自残,突发疾病,突发事件等),导致受伤或死亡,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支付与此相关任何费用。

第五条学生必须将校外居住的详细地址留给甲方备存,并且留有最新的准确的通讯联系方式,经常、及时、主动地与学校保持联系。因学生本人原因无法联系到学生个人,所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六条学生在走读期间如情况有变,需在校住宿者,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可酌情考虑。

第七条若学校对学生走读的管理有新的规定时,此协议即时废止,应重新签定或

补充协议。

第八条学生家长同意学生走读后,要承担对学生协同管理和教育监督的责任,每个月须主动将学生有关情况通报给甲方。

第九条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将通知各方,并终止走读协议、督促学生返校居住。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学校留存两份,学生、学生家长各留存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解释权归属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工作处。

学生所在学院盖章:学生工作处盖章: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