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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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服务承诺
一、概述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是直属市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心下辖仪征、江都、高邮、宝应、仪征化纤和江苏石油勘探局6个分中心及城区、邗江2个管理部,内设办公室、业务处、财务处、信息处、稽核处等5个职能处室。
二、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市区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3万人。
四、2010年整改项目、目标和措施
整改项目:完善公积金行业服务体系,规范公积金服务行为。
目标: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公众满意度。
措施:坚持推行“倾心、贴心、尽心、细心、真心”的“五心”服务理念,实行便民服务八大举措,努力改善软硬件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公积金中心服务水平。
五、2010年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1、服务效率承诺
公积金贷款: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从接到其完整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所有审批手续;建房、大修自住住房贷款7个工作日办结审批手续。
公积金提取:凡符合提取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审批手续;建房、大修自住住房提取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积金缴存开户、基数、比例调整、账户封存: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积金汇缴:从受理到计入个人账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积金查询:职工通过有效证件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查询;拨打9688988语音客服热线咨询;登录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口头或电话咨询政策,当场答复;书面或网站咨询3个工作日内答复。
2、服务规范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