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治理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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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键词】
一、引言
治理理论是政治理论和公共管理理论中非常重要的领域,广泛运用于与国家有关的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以及政治活动中。
自从1989年世界银行首次以"治理危机"来概括当时非洲的发展情形之后,治理一词便在社会科学界被大量使用。
治理(governance)源于拉丁文和希腊语,原意为控制、引导和操纵,主要用于与国家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开始赋予治理以新的含义。
二、治理理论兴起的背景
关于治理,罗茨曾详细列举了六种关于治理的不同定义:(1)作为最小国家的管理活动的治理;(2)作为公司管理的治理;(3)作为新公共管理的治理;(4)作为善治的治理;(5)作为社会——控制体系的治理;
(6)作为自组织网络的治理。
然而治理理论与治理存在很大区别。
治理理论最先兴起于西方。
对于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西方国家都曾有过长期信赖的历史。
然而,市场不是万能的,政府也不是不变的。
"市场失灵"问题不能在市场体制内找到解决的办法,于是政府作为纠错者被推向前台;然而政府过度地涉入经济领又造成经济的成长缺乏活力,结果便是政府失去了有效制约,公权力的无线扩大。
市场的失灵由政府来纠错,那么政府的缺陷又应当由谁来弥补呢?西方学者认为,治理是作为配置社会资源的新方式出现的,它是政府、市场与非营利性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一种良性互动的过程,也就是在这基础上,西方最先提出了治理理论的雏形。
三、治理理论的延伸和发展
当今的治理理论进过不断的探究和发展,逐渐呈现越来越多的分支,在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又诞生了许多子理论,下面就几个典型演变理论向大家做简要介绍。
(一)全球治理理论
90 年代以来,世界政治领域的许多学者开始使用“全球治理”概念。
全球治理理论是顺应世界多极化趋势而提出的旨在对全球政治事物进行共同管理的理论。
与此同时,全球变革及其根源和内涵成为国际关系理论探讨中的重大问题。
全球治理理论已成为理解我们时代核心
问题的一个重要而有益的视角。
总之,全球治理概念的使用方式,强调从多个方向重构权威的大趋势。
数不胜数的各种治理形式已经渗透到全球生活的框架之中,而且不断增加和变化。
全球治理概念所指的不是某一清晰的全球生活领域或层面,也不可能由任何专门的组织来包办。
相反,它是全球生活的一个视角,一个为便于理解全球生活的高度复杂性和多样性而设计的有益视角。
(二)整体性治理模式
政府治理一直是政府和学界非常关注的问题,在西方,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的普遍使用,已经兴起了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政府治理新模式。
即整体性治理,它主要是针对新公共管理带来的碎片化、空心化政府等一系列问题而提出.强调整体与合作和信息时代背景。
整体性治理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整合,但与整合又有所不同,对于政策、管制、服务和监督等所有层面上的整体性运作体现在三个方面:(1)可将不同层次或同一层次的治理进行整合,比如中央机构与地方机构之间或地方机构内部的不同部门之间。
(2)可在一些功能内部进行协调,比如使陆海空三军合作,也可在少数和许多功能之间进行协调,比如健康保障和社会保障。
(3)可在公共部门内,也可在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或私人部门之间进行整合。
总之,整体性治理是为了能为我们的社会提供更低成本和更好的社会效果及更有效的服务,着眼于政府与社会各类组织包括私人部门和非营利部门的合作,同时,强调官僚制组织结构基础,因为尽管要整合各种社会组织和力量,当政府机构依然是其中的大头,在调整适应信息时代的基础上,重视整合、协作与整体运作。
(三)多中心治理理论
传统政治学中解决公共事务的问题一般通过私有化和国有化二种方式来解决, 而奥氏基于其深厚的政
治学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证分析经验, 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理论, 其核心认为: 在私有化和国有化二极之间
还存在着其他可行的方式。
作为社会和社区自组织的治理, 是一种没有政府的治理!, 既超越了国家和政府, 也超越了市场。
在治理的主体上, 多中心意味着公共产品的多个供给者和公共事务的多个处理者, 也即存在一个由来
自不同领域和阶层的不同行为主体组成的错综复杂的网络( 这个网络包括中央政府单位, 各级地方政府,
各种政府派生实体, 各种非政府组织, 各种私人机构及公民个人等)。
它通过打破传统的垄断局面来迫使各生产和治理主体的自我约束, 相互沟通和协调, 从而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在治理的基础上, 多中心的治理
意味着在公共事物的处理和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政府和社会的共同参与。
在治理的方式上, 多中心意味着政
府必须转变其自身的角色与任务。
它反对政府对于公共事务的垄断,在遵循正式的法规条文的同时,也接受所有行为参与主体都认可的非正式约定的约束。
四、治理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众所周知,现在世界的三大重要力量是政府、市场和社会。
不仅治理理论涉及了这三个重要部门,构
建和谐社会也必然如此。
治理理论首先是建立在完善的政府、市场经济和成熟的公民社会的基础之上的。
因此,作为方法论工具,我们在借鉴这一理论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做好以下方面的
工作。
(一)完善我国政府的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
我国的政府体制脱胎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缺位、越位、错位现象依然存在。
目前,完善我国的政
府职能,应从重新塑造国家与社会的高度上来认识,这样才能使政府从微观经济领域脱身出来,加强自身在社会管理领域的积极作用。
政府职能的这种转变不是削弱政府的作用,而是优化政府结构和功能,精简机构,提高政府的效率和
实际能力。
同时合理界定其行为的边界,把不该自己包办的或者不能很好解决的事情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把本来不是自己的权力下放给社会的各种自治组织和法人实体。
其实,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还是要加强其
在应该发挥作用的领域的作用和管理,如公共物品的供给方面,建立“强而精”的政府,那种包办了一切
的政府往往在每一个领域都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本质上是软弱无力的,这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最
大弊端。
(二)在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培育和完善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民社会。
在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与社会变迁之后,我国公民社会已初具规模。
其重要的特征是民营企业与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中产阶级正在形成;中介组织逐步发育;社区自治不断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逐渐增加等。
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的公民社会是在社会整体变迁和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在这一过
程中,制度环境存在着巨大的空隙和黑洞,社会的调节系统诸如法律、道德、行政都显得力不从心。
因此,无论是其本身还是其所处的环境,都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中国公民社会即使建
立起来,也只能是畸型的与病态的。
而且,这样的公民社会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当然,治理理论不仅强调了这三个方面本身的建设和完善,更强调这三个方面的良性互动,只有三个
方面的协作互动,才能达到“善治”的结果。
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等诸多方面,我国与西
方发达国家存在着许多相似的地方。
当然毕竟我国与西方国家有着本质的不同,因此,我们只能根据我国
的实际国情出发来研究和借鉴西方的治理理论。
所以,我们在运用所谓“治理理论”时,不应忘记上世纪80年代末世界银行首先是在方法论层面上使用该词的,它不是一种价值理性,而是一种工具理性。
五、结语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许多理论的产生有着相似的历史背景和普适性。
毕竟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不能离开对世界文明的吸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当然也是如此。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前提条件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所涉及到的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这三大部门,与西方治理理论产生的背
景和所涉及的三大部门也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所以,西方的治理理论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还是有着很
大的借鉴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