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学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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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的学习和宣贯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交政法[2011]47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1.02.18

【实施日期】2011.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学习和宣贯工作的通知

(皖交政法〔2011〕47号)

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交通运输部颁布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2011年第1号令,以下简称《证件管理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证件管理规定》,现就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法凭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必然需要,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制度之一。《证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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