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权益的界定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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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权益的界定及内容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权利和义务是同一社会关系的两个方面,在任何一种社会形态或在一定的社会领域中,权利和义务都是互为条件、相互依存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因此,准确界定军人权益及基本内容,必须与军人的义务相统一,这是我们立法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一、军队权益的界定
军人权益的概念,在现行的法律和规章中尚未见使用。
军人是指军队中有军籍的人员,包括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
“权益”是“权利”和“利益”的复合词。
如国家依据宪法第四十八条“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的规定,制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依据宪法第五十条“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的规定,制定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因此,作为法律用语,军人权益可概括为军人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利益。
军人权益的内涵,体现在军人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军人因服现役、履行军人职责的需要,应当享受的特殊权利和利益两个方面。
就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而言,军人作为公民的组成部分,应当享受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
但是,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对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公民的军人不可能完全、充分地享有。
如宪法赋予公民有宗教信仰、结社、游行、示戚等自由,由于军人是武装力量的成员,需要高度的集中和统一,因此,不可能享有这些权利。
再如,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而军人在执行作战、战备勤务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命令。
就享有特殊权利而言,军人服现役、履行军人职责的行为,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必需劳动。
与社会其它职业相比,军人职业更具有危险性和牺牲性,用鲜血和生命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军人的职责;军人职业还具有更多的奉献性,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常年战斗在条件艰苦的边防、海岛、荒漠、岗原和被称为“生命禁区”的地方。
而现有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不足以涵盖军人因履行职责应当享受到的特殊权益。
因此,军人因服现役、履行军人职责所产生的特殊权益应是军人权益的特定内涵。
综上所述,明确界定军人权益的涵义,并给予特殊保护,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我们把军人权益表述为:军人依照宪法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因服现役,履行军人职责而享有的特殊权利和利益。
二、军人权益的基本内容
军人权益的基本内容,既包括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又包括军人因眼现役、履行军人职责应当享有的特殊权益;既有精神方面的,又有物质方面的。
1.按性质和内容分,属于军人特殊权利方面的有四大类
1.1军人政治荣誉权利。
主要包括,国家对于在作战、训练、抢险救灾等及其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军人的军衔、荣誉称号、勋章和奖章、是军人的终身荣誉,国家给予特别保护,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
1.2军人人格尊严权利。
主要包括,国家对冒充军人、损害军队形象的,对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军人的,对杀害、伤害军人的,依法从重处罚;未经军队司法机关批准或决定,不得对军人实施劳动教养、拘留、逮捕和审判。
1.3军人人身自由和自卫权利。
主要包括,军人在执行军事任务受到非法阻碍时、有权依法采取必要手段予以排除。
1.4军人婚姻家庭权利。
主要包括,国家对破坏军人婚姻,侵犯军、烈属和伤病残军人家庭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重办罚。
2.属于军人利益方面的有三大类
2.1军人物质生活保障权益。
主要包括,国家对军人的工资,津贴、福利、被装、给养、住房、医疗、交通,通信,税收、一保险等实行优待和优惠。
--军人的实际工资水平应高于国家公职人员。
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军人享受工资、津贴、补贴减免个人所得税。
--军人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租房、购房、建房优惠。
一军人享受免费医疗。
军人因病、因伤急诊抢救,当地没有军队医疗机构的;地方医院应当无条件收治。
--国家对军人实行优惠的人身保险制度。
2.2军人退役安置权益。
主要包括:
--国家对退出现役的军人,在安置去向、生活待遇、住房分配等方面予以优待,并为继续就业的退役军人提供就业需要的中、高等专业教育条件。
--国家和社会对内休、退休军人的物质生活待遇从优保障。
--国家和社会对退出现役的伤病残军人的生活实行特别保障。
2.3军人及家属优抚权益。
主要包括:
--国家和社会对现役军人家属在随军、安置、就业、医疗、住房、生活补助、
子女人托、入学等方面给予优待。
--国家和社会优抚革命烈士家属和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并保障其生活水平随国民经济发展相应提高。
--义务兵家属享受政府和所在单位的优待金。
军人是军队战斗力的基础,军人合理和定当的个人权益与社会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
从某种意义上说,否定了军人的个人权益,社会利益的实现也就无从谈起,对军人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和从优保障,体现了军人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有利于军队和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于调动军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官兵爱军习武、献身国防的热情,有着十分需要的战略意义,我们必须从全局的高度,重视军人权益的立法工作,为促进我军的长远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