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调查——基于中国知网文献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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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调查——基于中国知

网文献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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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调查——基于中国知网文献的研究

邬小学1,王中华1,2

(1.铜仁学院基础教育中心,贵州铜仁554300;2.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吉林长春130024)

摘要: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也存在问题与不足诸如研究的理论水平有待提高、比较研究的缺乏、信息化研究的忽视、研究者的身份局限性,等。为此,未来的研究需要推进农村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倡导更多的研究者的参与,促进信息化研究,重视比较研究,加强区域性研究。

关键词:中小学法制教育;成绩;问题;展望

中图分类号:G4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884(2013)03-0005-02

基金项目:贵州省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实验课题(2012B282)

作者简介:邬小学(1962- ),男,贵州铜仁人,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逻辑学、教育管理研究。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在这个环境的创设过程中,依法治校是重要保障,特别是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非常重要,然而,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现实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可见,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不受重视,实效性差等问题,笔者通过中国知网的搜索发现,以“中小学法制教育”为篇名,论文有106篇,博硕论文3篇。基于对研究现状的梳理,笔者期望能更好地了解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研究现状,包括现有的成绩与问题,从而进一步探讨未来的研究趋势。

一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的成绩

(一)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研究

这类研究集中在探讨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将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途径,等等,例如有学者认为“法制教育应是素质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有学者认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措施。”

(二)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问题的研究

(1)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并未受到应有重视,没有确立法制素质教育理念。一方面表现为中小学领导的法制意识不强,另一方面表现为中小学教师的法制观念与法制意识不够强,因此,在中小学教育过程中,中小学法制教育往往被轻视甚至漠视。(2)没有形成规范的教学体系。在中小学法制教育过程中,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

化,不求实效。许多学校的法制教育仅局限在校园和课堂之中,如法制宣传专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真正让学生接近法律,体会深刻的实践活动很少。(3)缺乏专业的师资队伍。部分学者认为,在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过程中,还存在缺乏专业的教师队伍,而绝大多数中小学法制课教师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他们往往一方面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学知识,另一方面又相对缺乏实践经验,难以帮助学生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实际问题从而使教学质量大打折扣。(4)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法制教育不统一。中小学法制教育需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但是在现实中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往往表现为教育口径相互矛盾,教育责任不清,部门之间配合难,共同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法制环境的有效机制还未形成[1]。

(三)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对策的研究

这类研究集中在探讨如何进行中小学法制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与建议:(1)警校联手来进行。在进行中小学法制教育过程中,可以加强警察与学校的联动,通过警察来学校进行讲座,或者让学生参观考察进行中小学法制教育,让中小学生更加深刻认识到守法的重要性。(2)学科课堂教学中渗透中小学法制教育。在中小学学科教学中进行中小学法制教育,将学科教学与中小学法制教育有效结合起来进行思考,从而促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如“英语教育有助于增强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这也要求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2](3)学生工作与法制教育结合。这部分学者认为,学生工作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个途径,通过“将学生工作与法制教育有机

地结合起来,以促进全面素质教育的方法和措施。”(4)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进行法制教育。学校进行法制教育,需要加强与家庭的沟通,也需要社会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关注与重视,家庭及全社会都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营造一个学法、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5)提高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者的素质。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者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成效,因此,提高学校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四)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比较视角的研究

该类研究主要在于从国外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探讨国外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经验与现状来对我国进行启示与借鉴,主要对苏联、英国、美国等3个国家进行了研究,如《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及其启示》一文,学者对英国的学校法制教育融入在公民教育课程之中,且被置于首要位置以及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侧重于与公民身份密切相关的法律,强调其对于公民意识养成的重要意义,还有教学方式灵活多样,尤以主动参与式教学最受欢迎等中小学法制教育经验值得我们借鉴[3]。

(五)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区域性研究

这类学者从区域性中小学法制教育视角来思考如何进行区域性推进,有的学者从省级区域进行思考,如《河北省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现状及对策》对河北省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不足与经验,以及改建建议。有些学者从市一级区域探讨中小学法制教育,如《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透视及改进策略—山

东省东营市中小学法制教育调查分析》一文对山东省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进行了分析,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认识偏差、方法老化针对性差、政策错位、功利主义倾向、保障不力等问题。

二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研究不足

(一)研究的理论水平有待提高

在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停留在工作经验与实践总结方面,更多的是就学校现实中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问题来谈该问题,没有深入到理论层面去思考,就已有的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成果来说,90%以上的论文都是从实践层面来进行研究的,而理论性文章不多见,就已发表研究论文的杂志期刊的级别来看,基本上是省级刊物层次,而CSSCI级别的刊物都较少,更遑论国家级权威期刊。可见,当前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表现出重实践轻理论的倾向,而导致理论研究不够。

(二)研究者的身份局限性

在现有的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研究者多为中小学教育者或者中小学教师,而广大的中小学法制教育理论研究工作者对该问题的关注不够,特别是大学的教师或者研究所等机构的教育研究者对该问题的研究不多见。因此,研究者的身份局限也是当前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的不足之处。

(三)比较研究的缺乏

一方面,现有研究缺乏横向比较研究。在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过程中,尽管有部分学者对苏联、英国、美国等国家的中小学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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