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际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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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同法范本

国际合同法范本

国际合同法范本《国际合同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合同范本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

第二条定义本合同范本所称合同,是指双方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三条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双方可以约定其他形式作为补充。

第四条要约合同的成立始于一方的要约。

要约是指一方表示意愿,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第五条承诺要约经另一方接受即构成承诺。

承诺是指接受要约的一方表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六条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自承诺生效之日起成立。

承诺的生效以通知的方式作出,除非另有约定。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合同的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九条合同的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包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三)合同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履行原则合同履行应遵循全面履行、诚实信用、公平原则。

第十一条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按照合同的性质、用途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点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国际合同法一

国际合同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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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合同(Contract) (Contract)的概念 一、 合同(Contract)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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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2007年 2007年5月18日,中国某进出口公司受 18日 我国某蜡烛生产企业的委托, 我国某蜡烛生产企业的委托,与英国威廉 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蜡烛的合同。 贸易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蜡烛的合同。主 要成交条件是:蜡烛7500 7500箱 CIF伦敦每箱 要成交条件是:蜡烛7500箱,CIF伦敦每箱 32美元 美元, 月装船, 32美元,8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 款。 问题: 问题: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合同的种类是怎么划分的? 2、合同的种类是怎么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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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对合同的定义
大陆法系国家 普通法系国家 德国: 德国:合同是 一种法律行为; 一种法律行为; 法国: 法国:合同是 一种合意 美国: 美国:合同 是一种允诺; 是一种允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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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英国:合同是 一种协议
中国:合同是 中国: 一种协议
德国法律
《德国民法典》305条规定“依法律 德国民法典》305条规定“ 条规定 行为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法律关系的 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法律关系的, 行为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法律关系的,除 法律另有规定外, 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依当事人之间的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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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要件
通过要约和 承诺达成意 思表示一致 有订立合 同的能力 有对价或合 法的约因 形式合法 内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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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 真实
案例思考
2007年10月 2007年10月1日,中国上海A公司向日本三林 中国上海A 株式会社B公司发出一份函电: 株式会社B公司发出一份函电:现出售中国一级大 1000公吨 FOB上海2200元人民币 公吨,12月 公吨, 上海2200元人民币/ 米1000公吨,FOB上海2200元人民币/公吨,12月 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10月 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10月8日,A公 司又邮寄一封撤回通知给B公司。10月11日,B公 司又邮寄一封撤回通知给B公司。10月11日 司收到A公司于10 10月 日发出的函电, 司收到A公司于10月1日发出的函电,并立即用电 报发出接受通知。10月15日 报发出接受通知。10月15日,B公司又邮寄一份确 认书,确认他于10 11日发出的接受电报 10月 10月 日发出的接受电报。 认书,确认他于10月11日发出的接受电报。10月 20日 公司收到A公司邮寄的撤回通知。 20日,B公司收到A公司邮寄的撤回通知。双方就 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问题:第一, 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问题:第一,什么是要 约与承诺?第二,构成要约与承诺的要件有哪些? 约与承诺?第二,构成要约与承诺的要件有哪些? 第三,A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 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第三,A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第一章国际合同法

第一章国际合同法

关于合同履行的概念
61.损害(Damages) 62. 违反条件(Breach of Condition) 63. 违反担保(Breach of Warranty) 64.重大违约 (Material Breach of Contract) 65.轻微违约 (Minor Breach of Contract) 66.预期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 of
关于合同有效成立的概念
32.投邮主义(Deposited Acceptance rule or Mail-Box Rule)
33.到达主义(Received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34.承诺的撤回 35.行为能力 36.法人 37.对外贸易经营者 38.合意(Collaborate) 39.真实(Reality) 40.错误(Mistake) 41.诈欺(Fraud) 42.胁迫(Duress)
96.取得时效 (Positive Prescription)
97.消灭时效 (Negative Prescription)
98.时效的中止
99.时效的中断
二、重点问题:5个
(一)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 1、合同的概念
1)允诺说 2)协议说
2、合同特征
3、合同分类(注意分类标准)
关于合同履行的概念
79.解除合同 (Resolution Contract) 80.支付违约金 (Liquidated Damages) 81.情势变迁(Changes of Circumstances) 82.合同落空(Frustration of Contract) 83.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84.合同的解释 85.意思说(Will Theory) 86.表示说 (Declaration Theory) 87.格式条款

国际合同法

国际合同法

国际合同法
1. 定义和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国际私法领域内的合同,即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合同。

2. 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须有要约和承诺两个要素,双方当事人应明确表示其意愿。

3. 合同的解释
合同的解释应遵循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并考虑合同的目的、背景及合同的文本。

4. 合同的效力
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共秩序。

5. 合同的履行
合同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反合同义务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7. 合同的转让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须经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同意,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8. 合同的争议解决
合同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或法院。

9. 适用法律
合同的适用法律应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10. 合同的终止
合同因履行完毕、解除、撤销等原因终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守合同终止后的义务。

11. 合同的解释和适用
本法的解释和适用应遵循国际私法的原则和规则。

12. 法律效力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与本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同时废止。

13. 附加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附加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国际合同法

国际合同法

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在国际交往中,买卖交易、货物运输与保险、公司的设立、产品的销售、代理人的委托,都要通过订立合同来实现。

(一)大陆法系的合同概念依法律行为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法律关系的内容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依当事人的合同。

法律行为包括意思表示给其他合法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是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如果缺乏意思表示,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意思表示包括当事人内心意思以及表示这种意思的外在表示的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

所谓其他行为是指意思表示行为之外的一种行为。

(二)英美法系的合同概念大陆法系主要从理论上认识合同,而英美法系注重在一个具体案件中如何为当事人提供救济。

合同的基本要素是当事人所做的允诺,而允诺的关键是其在法律上的可强制执行性。

合同是一份能够产生法律承认或者法律予以强制实施的义务的协议。

强调合同订立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一致。

(三)我国法律中的合同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从以上对各国法律的介绍来看,尽管各国法对合同的定义有所不同,但其实并无本质差别,都是把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作为达成协议、形成合同关系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合同成立各国合同法几乎都把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作为合同成立的要素,关于合同成立的含义存在形式和实质两种解释。

从形式上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关系经历了邀约阶段和承诺阶段,达成了合意。

从实质上说,合同的成立不仅包括具备了合意的形式,而且还不存在影响当事人合意的错误、欺诈、胁迫、重大失误等因素,也就是说合同获得了有效成立。

一、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与承诺(一)要约1.要约的定义定义:又称为发盘、发价或报价等,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有当其发价一旦被接受就将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价。

提出要约的人叫做要约人,其向对方叫做受要约人。

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

国际商法之合同法

国际商法之合同法

几小时后,和约签字的消息已为众人所知晓,烟草价格猛涨,被告拟取消此合同。
法院认为在交易中,任何一方均无义务将自己所掌握的情况通知对方,故判决原告胜诉。
威伯尔诉诺斯瑞特案。原告威伯尔持有一张被告开立的以原告为收款人的本票,但被告诺斯瑞特拒绝向原告付款。理由是他开立该本票时受到了欺诈。被告与其妻弟共同经营一家五金店,其妻弟在让他签字时告诉他这是一份贷款申请,被告未查看内容就签了字。其妻弟把转让该本票的所得花掉了,本票到了原告之手。当他要求被告付款时,被告以欺诈为由主张本票无效。
案例:原告是被告公司的一个房客。一天晚上,当她顺着通道从她租的公寓的楼梯往下走时,由于那里没装电灯,她从楼梯摔下,受了伤。她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就其疏忽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辩称,原告签署的租赁合同包括了一个免责条款:“无论是出租人还是其他代理人,都不应对承租人,他的家庭、客人、雇员或房所属的建筑物的任何其他人所受到的任何伤害承担责任。”该案的判决表明:在一个居住用房租约中加入的在因房屋及辅助施放的维修或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房客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免除房主责任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该条款与判例法的原则所体现的公共政策相抵触。
规定,契约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需用书面形式,如没书面形式,仍然有效。但正式契约如不按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则无效。
案例:法国最高法院诉状审理庭1905年7月17日判决,购买房屋作妓院用的买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价款。该法庭在1923年4月17日判决,向一个已婚妇女出借房屋使其离开家庭与情人相聚的出租人无权要求返还房屋。可见,法国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将道德标准作为评定是否违反善良风俗的尺度。对于违反道德合同,当事人无权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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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把一台300美元的商品按900美元出售,可以肯定是显失公平了。300美元本身已经包括了合理的利润。而信贷费用一项就比零售价高出100美元以上。对于一个社会福利金领取人,是明显不平等的。该价格的受害者,因为贫困,无法一次性支付300美元购买,而分期信贷购买要支付1234.80美元。该合同显失公平。法院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作出对该合同的支付条款加以限制性的判决:琼斯已支付619.88美元就足够了,余额不必再付。

《国际合同法》课件

《国际合同法》课件
履行不能的后果
如果国际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可 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合 同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国际合同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国际合同的违约责任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如当事人违反了 合同义务、违约行为造成了实际损失等。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当事人可以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总结词
国际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应具有平等地位,其合法权益 应得到平等的保护。
详细描述
在国际合同法中,平等原则是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应具 有平等地位,不得因国籍、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而受到歧视或不公平待遇。同时, 平等原则也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得到平等的保护,不得因一方当事人的
同义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履行。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
总结词
国际合同法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指如果合同的履行违 反了本国的公共秩序或公序良俗,那么该合同将被视为 无效。
详细描述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是国际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 求在确定合同的效力时,必须考虑本国的公共秩序或公 序良俗。如果合同的履行违反了本国的公共秩序或公序 良俗,那么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例如,如果合同的内 容涉及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反了本国的 道德观念和社会伦理,那么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详细描述
国际合同法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商人习惯法时期,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逐渐形成了统一的国际合 同法。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国际合同法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新的国际经济贸易形势。未来 ,国际合同法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国际经济贸易的繁荣和发展。
02
国际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合同法基本概念(一)

第一章合同法基本概念(一)

第一章合同法基本概念(一)本章概要:本章主要介绍合同法的基本内容。

我国分别于1981年颁布了经济合同法;1985年颁布了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年颁布了技术合同法。

在三部合同法实行十多年后,我国将三部合同法合一,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了统一的合同法,并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我国,合同法是适用于合同的最重要的法律。

第一节合同的种类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包括中国的和外国的)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合同是普遍存在的,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社会各类经济组织或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存在各种经济往来关系。

它们是最基本的市场经济活动,它们都需要经过合同来实现和连接,需要用合同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

没有合同,整个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就不可能有效和正常地进行。

由于市场经济活动的形式丰富多彩,形成多种多样的合同。

在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对象是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和其它民事合同。

其中最主要的是如下几种常见的合同类型:一.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为了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出卖人将原属于他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

在建筑工程中,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就属于这一类合同。

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本合同适用于电(水,气,热力)的供应活动。

按合同规定,供电(水、气、热力)人向用电(水、气、热力)人供电(水、气、热力),用电(水、气、热力)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赠与合同本合同是财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四.借款合同本合同是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因资金的借贷而签订的合同。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五.租赁合同本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因租赁业务而签订的合同。

承租人将租赁物交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定期交还租赁物。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6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 教学大纲6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6篇篇1一、前言本合同法学习资料教学大纲旨在帮助学习者系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通过本大纲的学习,学习者应能够全面了解合同法的核心内容,并在实际生活中合理运用。

二、大纲内容一、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性质2. 合同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 合同的成立条件3. 合同的形式与实质要件4. 合同的订立过程及效力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 合同的主要内容2. 合同的解释与履行3. 合同的形式要求与证据保全四、合同的效力1. 有效合同的条件2.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3.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 合同履行的原则2.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3. 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4.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负担六、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 合同的变更2. 合同的转让与承受3. 第三方权益的保护七、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形式3.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与减轻责任事由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赔偿原则八、合同的解释与纠纷处理1. 合同的解释原则与方法2. 合同纠纷的处理途径3. 诉讼中的合同证据规则九、特殊合同类型介绍与分析1. 买卖合同2. 租赁合同3. 劳动合同4. 承揽合同篇2一、前言本教学大纲旨在提供关于合同法学习的全面指南,帮助学习者深入了解合同法的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本大纲遵循严谨的法律逻辑框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通过本学习资料,学习者将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为将来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二、教学大纲一、合同法概述1. 合同法的定义与功能2. 合同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3. 合同的基本原则二、合同的成立1. 合同成立的要素a. 当事人主体资格b. 意思表示一致c. 合法目的2. 合同成立的方式与程序3. 合同成立的瑕疵与救济三、合同的效力1. 合同的生效要件2. 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效力待定的合同c. 无效合同d. 可撤销的合同3. 合同的履行原则与规则四、合同的履行1. 履行规则a. 适当履行b. 同时履行c. 先后履行2. 履行抗辩权3. 履行不当的救济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的变更a. 协商一致变更b. 法定变更2. 合同的解除a. 协议解除b. 法定解除c. 约定解除六、合同的违约责任1. 违约责任的类型2.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3.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4.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救济措施七、合同的终止1. 合同终止的原因与方式3.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清理八、特殊类型的合同1. 买卖合同2. 租赁合同3. 劳动合同4. 委托合同等常见合同的特殊规定与实践应用。

国际商法合同法

国际商法合同法
7月2日荷兰回传真:“你27日电C514,200公吨,我最后 买主开始表示确实的兴趣,恐怕谈判事件较长,请求延长实 盘有效期10天,如有可能请增加数量,降低作价,请电复。 问候。”
CIF鹿特丹,有效期延至7月15日,请尽快回 复。”
买卖合同 承包合同 租赁合同 要物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 必须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赠与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 保管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温故而知新
外贸跟单员的跟单工作流程包括:
接单
( 合 同 )
跟进生产 出货跟踪 制单结汇
询盘 发盘 还盘 接受
订立合同的程序
要约
承诺
案例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出售一批初级产品C514,6月27日发传真 给荷兰某公司:“报C514,200公吨,每公吨920美元CIF 鹿特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立即装船,请即复。”
专家意见: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 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
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首先,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合同的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在主 体方面要求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要求当事 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2000年元月,工商局根据有关部门疏通轻工业批发 市场消防通道的要求,将该 200户个体户的摊位移 至该批发市场后面的露天地,9月又移至不属于工 商局所有的“星星市场”。这两次摊位移动均未征 求200户个体户的意见,为此,双方发生纠纷。200 户个体户诉至法院请求工商局返还摊位费,赔偿营 业损失。工商局则认为其与200户个体户之间是行 政管理关系,收取的摊位费属于行政收费,法院不 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合同法培训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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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培训2024年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法概述1.1 合同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1.2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3 合同法的功能与作用第二章:合同的成立2.1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2.2 合同的形式与内容2.3 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第三章:合同的效力3.1 合同的生效条件3.2 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3.3 效力待定的合同第四章:合同的履行4.1 履行的原则与方式4.2 履行抗辩权4.3 履行的保障措施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5.1 合同的变更条件与程序5.2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5.3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六章:违约责任6.1 违约行为的认定6.2 违约责任的形式6.3 违约责任的免除与限制第七章:合同争议解决7.1 协商与调解7.2 仲裁解决机制7.3 诉讼程序与规则第八章:特殊类型合同8.1 买卖合同8.2 租赁合同8.3 居间合同第九章:国际合同法概述9.1 国际合同法的特点9.2 国际合同的法律适用9.3 国际合同争议的解决第十章:合同的法律规制与监管10.1 合同法律规制的目的与手段10.2 合同监管机构与职能10.3 违反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十一章:合同风险管理11.1 合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11.2 合同风险的预防与控制11.3 合同保险与风险分散第十二章:合同的信息化与电子合同12.1 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12.2 电子合同的操作规范12.3 电子合同的安全管理第十三章:合同法实务操作13.1 合同的起草与审查13.2 合同的签订与备案13.3 合同的执行与监督第十四章:合同法培训总结14.1 培训内容回顾14.2 合同法的应用实践14.3 签字栏、签到时间、签订地点合同法培训2024年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合同法概述1.1 合同法的定义与调整对象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间因合同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1.1.1 合同法的界定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

国际商法 合同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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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


三、本案被告为了达到与原告分手目的,自愿给付了10000 元,法律不应对当事人的合法行为进行干预过多,免得给人 留下“多管闲事”印象。被告未给付的部分,性质应属于自 然之债,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债权或债务,不具有强制执行 力。 综上所述,被告余某文在10000元分手费给付原告后,无权 要求陈某返还,但另10000元分手费给付,可以撤销给付。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案例:分手费能否予以给付
被告余某文与原告陈某系未婚男女。 2010年6月,原、被告经他人介绍相识,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2010年10月初,被告向原告提出分手。 2010 年 10 月 23 日晚,原、被告双方在他人的住处,协商解决 双方分手后给女方造成的名誉损失赔偿相关事宜。 2010年10月24日中午,原告陈某收到被告余某文给付的10000 元分手费,并出具《收条》,《收条》记载:本人于 2010 年 10 月 24日收到余某文分手费壹万元正,收款人:陈某, 2010年 10 月24日。 2010 年 10 月 24 日下午,被告余某文向原告陈某出具《欠条》, 《欠条》载明:2010年10.24.因与陈某不合(和)要求分手,余 某文于2010年10月24日在12点22分已先付陈某一万元,剩余壹 万元在10天11月8日前支(付)清陈某,待付青(清)后从此不 在(再)有纠纷。 嗣后,被告余某文未按《欠条》约定向原告给付余下的10000元。 2011年1月26日,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给付尚欠10000元 分手费,被告余某文提出反诉,要求原告返还已给付的 10000元 分手费。
两种观点:
NO.1
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 当遵循诚信原则。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向原告陈某给 付10000元分手费,并出具《欠条》,没有损害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也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禁止性规定,更没有违反公序良俗。故被告余某文应继续履 行《欠条》中约定的给付金钱义务。对于已给付的10000元 分手费,作为成年人的被告,应禁止反言,无权要求原告返 还。 NO.2 本案被告余某文自愿向原告给付10000元分手费,其性 质属单方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不可以要 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除具有法定撤销赠与情形外。故 被告无权要求原告返还已给付的10000元分手费。赠与人在 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故被告余某文在余 下的10000元给付前,有权撤销赠与。

第一章国际经贸合同法

第一章国际经贸合同法

第一章国际经贸合同法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中的各种商务活动,都是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依法签订合同,作为双方或各方当事人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依据。

涉外经贸合同是外经贸业务最常用最基本的商务工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或个人对外签订了大量的外经贸合同。

其中成功的不少.但有问题的合同也不少.特别是由于外向型经济扩展迅速而新手较多.致使对外签约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使我方的合法权益或正当的合同权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对此。

必须通过全面了解和掌握国际经贸合同法律常识和技巧,以及在自身实践中善于总结经验等途径迅速提高对外签约人员的素质。

否则,就无法确保合同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一节国际经贸合同的范围、概念和法律一、涉外经济贸易合同的定义和范围及相应的法律。

(一)涉外经济贸易合同的范围我国的《涉外经济合同法》,就其该法的实际内容而言,实际上既包括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又包括了涉外贸易合同法。

因为.诸如外商来华投资办企业合同、境外贷款合同均属于对外经济合同,而外贸合同则主要是买卖合同以及“三来一补”等合同。

我国的《涉外经济合同法》是关于这两大类合同的法律。

那些单纯的文化交流、艺术合作而无赢利性质的涉外活动中的合同,自然不是《涉外经济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同理,无息贷款合同或无偿援助等一类非赢利的涉外合同也不在该法的调整范围中。

(二)涉外经贸合同的定义·223·中国的经济组织、个人同外国的经济组织、个人坠曼型塑旦塑所订立的协议就是涉外经贸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涉外运输合同不受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的调整(见该法第二条)。

因为海商法对这种合同做了十分详尽的专门规定(见本书海商法部分).故此种合同不受《涉外经济合同法》的调整。

二、国际经贸合同及相应的法律(一)国际经贸合同的范围和概念1.国际经贸合同比涉外经贸合同的范围更为广泛。

前者指的是各国之间发生的商事合同。

后者指的是某同对外经贸介同。

用图表示如下涉外经贸贸合同2.国际经贸合同的慨念。

国际合同法范本

国际合同法范本

国际合同法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目的与范围a.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事宜,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权益得到保障。

b. 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的合作项目。

c. 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推进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合作内容a. 甲方负责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c. 甲方与乙方应相互配合,共同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三条付款方式a.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金额及支付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c.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完成付款。

第四条保密条款a.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b.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或商业秘密。

c. 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内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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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参考答案续
但这项规定有一定限制,根据该《公约》第 16条第2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一旦 生效,即不得撤销:第一,在要约中已载明 了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它的不 可撤销性。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 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要约的信 赖行事。、本案中A公司的要约注明了有效期 是1991年12月30日,故而是不可撤销的。B公 司的承诺于有效期内到达,所以合同视为成 立。
2.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凡不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的建议, 仅视为要约邀请。
3.内容必须十分确定。所谓十分确定,即所 标明货物的名称、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数 量或价格,或者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
1-1参考答案续
承诺即受要约人作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对要约表示同 意。构成一 项承诺也必须具备一定条件:1.承诺必须 由受要约人以声明或其他行为作出。2.承诺的内容必 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不能有所添加、限制或更改, 但如果所作限制、添加或更改并未实质上变更要约的 内容,要约人又末在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 方式提出反对,则该项承诺仍然可以视为有效。3.承 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送达要约人,如果要约人 末规定时间,则必须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送达,对于 口头发出的要约,必须立即作出承诺。承诺一旦送达 要约人,就发生效力,合同即告成立。
1)允诺说 2)协议说
2、合同特征
3、合同分类(注意分类标准)
(二)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
1、当事人之间须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协议 要约: 1)要约的定义 2)要约的有效要件 3)要约的拘束力 4)要约的消灭 承诺: 1)承诺的定义 2)承诺的有效要件 3)承诺生效的时间 4)承诺的撤回
2、 3、
(1)如果A商号对我国的这家公司提起诉讼, 有无正当理由? (2)双方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1-1参考答案
[解析]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认识合同订立 的程序。一般说来,订立合同必须经过两个 程序,即要约和承诺。
一项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清楚表明愿意按要约所列条件与对方订
立合同的目的,并表明一旦对方接受,要约 人就愿受其约束。
关于合同有效成立的概念
32.投邮主义(Deposited Acceptance rule or Mail-Box Rule)
33.到达主义(Received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34.承诺的撤回 35.行为能力 36.法人 37.对外贸易经营者 38.合意(Collaborate) 39.真实(Reality) 40.错误(Mistake) 41.诈欺(Fraud) 42.胁迫质的违约金: 补偿性为主:法国等; 惩罚性为主:德国 我国法律有关违约的规定:补偿性为主
英美法对违约金的态度:补偿性
违约金的增加或减少:均可酌情而定
4、违约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
情势变迁 合同落空 不可抗力 注意:
情势变迁原则、合同落空、不可抗力发生后 的法律后果类似
问: (I)A公司的辩称是否成立,A公司11月25日
发出的要约能否被撤销。 (2)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买卖
合同
1-2参考答案
本案涉及到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问题。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将其取消。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5 条的规定,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 也可以撤回,要撤回要约的通知于该要约到 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该要约同时送达受要 约人。所谓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生效后,受 要约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将其取消。根据 该《公约》第16条的规定,要约是可以撤销 的,但撤销通知须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 送达受要约人。
5、合同要有对价或约因 1)英美法的对价2)法国法中的约因
6、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1)法国法2)德国法3)英美法 4)中国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 5)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有关合
同形式的规定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的履行与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
违约认定大陆法采用过错责任的原则,英美 法不采用 1)合同的履行原则
本案中,经过推迟的要约有效期是8月30·日,荷兰A商 号的承诺于8月26日到达,是有效承诺,合同应于8月 26日成立。我方公司以“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 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为由不履行合同是完全 没有法律依据的违约行为。
参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第15 条、第23条。
案例分析1-2
4、诉讼时效
1)各国法律关于时效期间的规定 2)诉讼时效的计算 (1)诉讼时效的起算 (2)诉讼时效的中止
(3)诉讼时效的中断 (4)诉讼时效的延长或缩短 (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 (6)时效期限届满的后果
案例分析1-1
基本案情:
1996年7月27日我国某公司应荷兰A商号的请 求,报出某初级产品100吨,每吨鹿特丹到岸 价格(CIF)人民币390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 对方接收到我方报盘后,没作承诺表示,而 是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一并延 长要约有效期。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 格每吨鹿特丹CIF减至人民币3800元,并两次 延长了要约的有效期,最后延至8月30日。荷 兰于8月26日来电接受该盘。
1-2案例分析续
但是,12月22日,A公司收到了香港B有限公 司的承诺,同意德国A公司的要约条件,并随 之向A公司开出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要求A 公司履行合同。后因A公司末履约,香港B公 司诉诸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庭,要求A公司赔 偿损失。A公司的律师辩称,该公司于1991年 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已于12月15日被该公司 撤销,该要约已失去效力,因而B公司12月22 目的承诺没有效力,购销合同没有成立。
(四)合同的让与
1、债权让与何时生效: 1)债权让与合同订立时合同生效: 德国法、美国法 2)以通知债务人时合同生效: 法国法、英国、中国法
2、债务承担合同的成立条件: 各国法律都要求必须经债权人的认可方有效
3、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各国法律认可并加以保护:如为他人订立的
运输合同、人寿保险合同等
(五)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终止
1、大陆法各国对债的消灭的有关规定 1)清偿2)提存3)抵销 4)免除5)混同6)时效完成
2、英美法有关合同的消灭的方式 1)合同依单方依法终止 2)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而消灭 3)合同因履行而消灭 4)合同因违约而消灭 5)依法使合同归于消灭
3、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2)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2、违约的形式及其法律后果
注意:无过错方要求解除合同与要求赔偿损失的不同 1)英国法: 违反条件、违反担保、违反中间性的条款 2)美国法:重大违约、轻微违约 其他形式---提前违约、履行不可能 3)大陆法:德国:给付不能、给付迟延 4)中国法: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履行迟延、不能
1-3案例分析续
关于国际合同与国际合同法基本知识的概念
11.暗示合同 12.有效合同 13无效合同 14.可撤销合同 15.违法合同 16.不可强制履行的合同 17.有偿合同 18.无偿合同 19.诺成合同 20.要物合同 21.有名合同 22.无名合同
关于合同有效成立的概念
23.要约(Offer) 24.要约邀请(Invitation for Offer) 25.交错要约(Cross Offer) 26.要约的撤回(Withdrawal of Offer) 27.要约的撤销(Revocation of Offer) 28.反要约(Counter Offer) 29.承诺(Acceptance) 30.实质性变更 31.非实质性变更
参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5 条、第16条第2款。
1-3案例分析
福建省某县家具厂生产的皮箱式样美观,结 实耐用,用料考究,于90年代中期打入新加 坡市场,很受欢迎,成为当地主要的出口创 汇产品。1998年2月,新加坡狮城家具行向该 家具厂发出购买皮箱的要约,要求订购2000 只皮箱,并对皮箱的式样、用料提出了特殊 要求,还要求皮箱必须在5月4日之前交货。 该家具厂接受了该要约,双方于2月I0日正式 签约。签约后,家具厂即按照对方的要求, 开始生产皮箱。然而3月25日,家具厂收到狮 城家具行的传真,声称家具厂是乡镇小厂, 生产能力极低,不可能按时履行合同,为防 止家具厂预期违约,决定对合同宣告撤销。
关于合同有效成立的概念
43.不正当影响(Undue Influence) 44.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 45.违反善良风俗的合同 46.约因(Cause) 47.对价(Consideration) 48.待履行的对价(Executor Consideration) 49.已履行的对价(Executed Consideration) 50.过去的对价(Past Consideration) 51.证据原则(Principle of Evidence)
案情: 1991年II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
司发出如下要约:Jettish彩色复印机2000台, 每台汉堡船上交货价(FOB)4000美元,即期装 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A公司发 出要约后,又收到了巴黎某公司购买该种型 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公司发给香港B 有限公司的要约价格。由于当时香港B有限公 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故而A公司于12月 15日向香港B公司发出撤销11月25日要约的通 知,而后与巴黎方面的公司签约。
2、当事人须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1)自然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法人
的行为能力: 3、合同必须合意且真实
1)错误 :中国法、法国法、德国法、英 国法、美国法
2)诈欺 :中国法、法国法、德国法、英 美法
3)胁迫:中国法、法国法、德国法、英 美法
4)不正当影响:英美法系
4、5、6、
4、合同必须合法 1)中国法2)大陆法3)英美法
第一章 国际合同法
基本概念:94个 重点问题: 1、合同的概念、特征及其分类 2、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 3、合同的履行 4、合同的让与 5、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终止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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