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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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管理措施
8.1安全管理措施
8.1.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罚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总、分包之间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8.1.2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8.1.3特种作业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8.1.4安全检查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认真做好验收合格挂牌制度。
8.1.5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班组在上岗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8.1.6加强“三宝”、“四口”临边保护措施
8.1.7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8.1.7.1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
8.1.7.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安全可靠,绝缘性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8.1.7.3电箱内应设置二级漏电保护,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配备。
8.1.7.4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8.1.7.5开关箱与用电设备施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8.1.7.6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 380 伏和 220 伏两种电压等级。
8.1.8防火安全
8.1.8.1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油漆间、木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置警告标记,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8.1.8.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8.1.8.3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8.1.8.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成立义务消防队,划分现场消防包干区,并落实到人。
8.1.9安全管理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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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生产安全部门
安全科项目经理
项目安全员
各施工组安全员安全监工安全目标
本工程确保区文明工地标准,并且承诺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达不到愿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处罚。
8.2文明施工措施
8.2.1场容场貌
8.2.1.1场布图:必须根据场地实际合理布置,设施设备按场布图规定设置堆放,并随施工不同阶段进行场地调整。
8.2.1.2道路与场地:道路畅通、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场地排水成系统,并畅通不堵。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
8.2.1.3班组落手清;班组必须做好操作落手清,随用随清,物尽其用。在施工作业时,应有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洒漏、污水外流。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分考核,成绩上牌公布。
8.2.1.4大堆材料:布局合理、安全、整齐、灰不外溢、渣不乱倒。
8.2.1.5周转设备:施工设施、设备等,集中堆放整齐:竹木杂料,分类堆放、规则成方,不散不乱不作它用。
8.2.1.6袋装水泥堆放整齐、专人管理、限额发放,分类插标挂牌,记载齐全、正确、牌物帐相符:库容整齐,无“上漏下渗”。
8.2.1.7构配件及特殊材料:钢材、金属板材分类集中上架堆放、整齐成线:木制品分别按规定堆放整齐,木制品防雨、防潮、防火。埋件铁件,分类集中,堆放整齐:特殊材料均要按保管要求,加强管理,分门别类,堆放整齐。
8.2.2生活卫生
8.2.2.1生活卫生应纳入工地总体规划,落实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落实门前责任制。
8.2.2.2施工现场须设有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配杯子、有消毒设备。
8.2.2.3工地用餐,一律到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饮食店订客饭,严禁
在工地上
起灶做饭。
8.2.2.4工地有男女厕所并落实专人管理,保持清洁无害。
8.2.2.5现场落实消灭蚊孽生地承包措施。
8.3工程安全保障体系(详见管理人员名单)
8.4环保管理措施
8.4.1控制室内污染物氡(Rn-222)甲醛、氨、苯和 TUOC 含量的措施
8.4.1.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进行进场检验,要求所有材料必须有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必要情况下,分批抽查送样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确保所有材料合格。
8.4.1.2发现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
8.4.1.3施工时,严格擅自更改设计文件要求。确需更改时,应经原设计单
位同意。
8.4.1.4各种装饰材料放射性指标、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苯限量。
8.5环境污染保护整治措施
8.5.1严格遵守国家和市里对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对工地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环保教育。
8.5.2施工现场做到活完料净地清,防止污物及粉尘产生。
8.5.3施工现场的垃圾做到每天定时清理。
8.5.4专职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环保工作检查、监督,养成良好的文明和习
惯。
8.5.5如有特殊作业需先征得负责人许可后,并做好相应的防尘、防污、降噪声处理,才能施工。
8.5.6工地要与周边单位及居民搞好团结,注意卫生,防止疾病的传播。
8.5.7对清运垃圾的车辆,用苫布对所载物进行覆盖,避免途中遗撒和运输
过程中造
成扬尘。
8.5.8各施工作业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各层设垃圾点,由专人收集处理,严禁随意进行凌空抛撒。
8.5.9确保所有材料采用绿色环保材料,降低对人、物造成的身心损害。
8.5.10施工中产生的污水应按有关规定排入市污水处理网管。不能随意排
放。
施工现场“渣土垃圾”的整治处置及违约措施承诺:按上海市政府有关要求实施,违反次规定按施工合同总价 1%进行处罚。
8.6防止扰民措施
控制作业时间,对施工中产生较大噪声的施工项目要合理地控制其作业时间,晚上尽量进行无噪声施工项目如油漆、胶粘项目等,减少施工对周边单位正常工作和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作好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认真听取群众对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