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各、委、科室应按照法律、法律、规章以及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协领导报告。
2、遇紧急事件、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各委、科、室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分管主席。
领导干部学习制度
1、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2、领导干部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
3、分管领导要掌握所分管部门的学法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4、学法内容为涉及到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的法律知识。
5、学习形式可以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
政务公开制度
1、在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过程中涉及需公开的事项,适应本制度。
2、除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以外,各委、科、室对调研报告、调研与视察等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关系到本地局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决策,应当通过有效形式征求本届委员意见和建议;各委、科、室应当向本届委员提供自由索取有关文件或资料的便利条件。
3、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情况、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
(二)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操作标准,本部门制定的办事制度、办理要求、办事步骤、时限等程序性规定。
(三)机关工作纪律、群众举报电话和投诉办法。
(四)各委、科、室形成的调研报告、调研与视察等。
4、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和举报箱,同时在县政协网站设定的本单位网页上公布政务公开内容。
法制宣传工作制度
1、县政协机关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适用本制度。
2、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评比,信息报送等工作。
3、各委、科、室要认真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计划,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要做到及时广泛、形式多样、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4、各委、科、室对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县委、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到两个以上部门,由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共同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5、宣传贯彻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利用宣传栏、板报和局域网等;
(二)根据情况需要,召开全机关性的宣传贯彻动员大会;
(三)印发有关宣传材料。
6、各委、科、室法制宣传员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7、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机关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到机关主要领导。
8、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机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各执法单位对本部门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