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保护协定范本(温先涛)
投资担保协议书范本5篇
投资担保协议书范本5篇篇1投资担保协议书范本甲方(投资人):证件号码:住所:乙方(借款人):证件号码:住所:为明确甲方对乙方的投资进行担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被投资项目:乙方是一家有潜力且有望发展的企业,现欲进行xx项目的投资,约定投资金额为xx元。
二、投资方式:1. 甲方担保:甲方自愿对乙方上述项目的投资进行全额担保,承诺对乙方投资金额偿还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2.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担保债务到期之日止。
三、借款人还款义务:1. 借款人应按照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如数偿还所借款项。
2. 如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有权代为偿还,乙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还清代为偿还的借款款项。
三、担保责任:1. 担保范围包括本协议规定的全部债务及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实现担保权利所需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
2. 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或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甲方保证承担连带责任,无条件向债权人履行代偿义务。
四、违约处理: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拖欠借款本息或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代为偿还全部债务,并向乙方追偿。
2. 本协议违约处罚为逾期还款按日计算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将从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直至债权债务履行完毕。
甲方(投资人):乙方(借款人):签字:签字:日期:日期:以上为投资担保协议书范本,相关内容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修改,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双方在签署协议前能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切勿轻易签署,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篇2投资担保协议书范本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丙方借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担保范围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作为保证人对乙方向丙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借款项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用等全部债务。
投资协议书范本(标准版)5篇
投资协议书范本(标准版)5篇篇1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对乙方进行投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投资,共同实现业务发展和利益共享的目标。
本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投资的具体事项和合作方式。
二、投资金额及方式1. 投资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__万元。
2. 投资方式:甲方将以现金、股权或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进行投资。
三、投资用途本次投资主要用于乙方的业务发展、项目研发、市场推广、团队建设等方面。
乙方需确保投资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并定期进行投资使用情况的报告。
四、股权安排1. 投资后,甲方在乙方的股权比例将为____%。
2. 乙方应确保甲方的股权权益,并保证甲方在公司管理和经营决策中的相应权益。
五、管理架构1. 甲乙双方共同设立董事会,共同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2. 乙方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但重大决策需经董事会批准。
3. 甲方有权提名一名董事进入董事会,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
六、盈利分配与风险承担1. 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盈利。
2. 公司亏损时,双方按照股权比例承担相应风险。
3. 具体盈利分配和风险承担机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七、保密条款1. 双方应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投资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八、合同期限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__年。
2. 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协议。
3. 协议提前终止的,双方应依法进行清算,并处理好资产和债权债务。
九、违约责任1.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十、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对外投资协议(书)范本最新整理版3篇
对外投资协议(书)范本最新整理版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对外投资协议(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发展,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由双方依自愿、平等、自主、互利的原则签订,并在善意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于国内企业与海外企业之间的对外投资项目。
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资企业等形式。
第三条双方应当遵守各自所在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对外投资应当遵循自愿、商业信誉和契约精神原则,保障投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五条双方应当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共同承担项目风险,实现共同发展。
第六条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章投资项目第七条投资项目的名称、地址、投资额、投资时间、产业链布局、经营模式等,应当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确定,并定期进行跟踪管理。
第八条投资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额度向投资项目提供资金,确保项目正常进行。
第九条投资方有权对项目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并对项目的运营状况负责。
第十条投资方应当保证项目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不得利用非法手段获取资金进行投资。
第十一条投资方应当确保项目符合当地的法律和法规,并遵守其规定。
第三章投资风险第十二条投资方应当认识到投资项目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应当做好风险评估,并做好风险控制。
第十三条投资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对风险的预案,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投资方应当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五条投资方应当定期向受益方透明披露项目的运营情况,及时汇报风险状况,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章利润分配第十六条投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项目收益,共同享受项目带来的利润。
第十七条如果项目出现盈利,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如果项目亏损,应当按照约定的比例承担损失。
境外投资协议范本8篇
境外投资协议范本8篇篇1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对乙方的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境外投资项目的合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金额、股权比例、经营管理、风险承担、收益分配等事项。
二、投资金额及股权比例1. 甲方投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 股权比例:甲方在投资项目中占股比例为_____%。
三、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1. 双方共同组建项目管理团队,负责投资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
2. 甲方有权委派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团队,并负责相应职责。
3. 乙方应协助甲方在境外投资项目所在国开展业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四、风险承担及收益分配1. 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2. 收益分配:投资项目产生收益后,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五、投资项目的期限及终止1.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尽快完成投资项目的注册和运营工作。
2. 投资项目的期限为_____年,自注册完成之日起计算。
3. 投资项目终止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进行清算和分配。
六、保密条款及违约责任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篇2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投资方所在国家/地区政府或相关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对乙方所在国家/地区进行投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境外投资过程中的合作事宜,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
对外投资协议(书)范本3篇
对外投资协议(书)范本3篇篇1对外投资协议(书)范本为了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加强各国之间的经济关系,我们双方根据平等互利、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对外投资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签订的一种对外投资协议,为双方的共同发展与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第二章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条投资方有权依法参与合作项目,并享有投资收益。
第三条投资方应当按时向被投资方支付合作资金,并根据协议规定完成投资义务。
第四条投资方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维护被投资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被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被投资方有权依法收取投资款项,并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合作项目。
第六条被投资方应当确保项目的按时按质完成,保障投资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被投资方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保护投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合作项目第八条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共同合作项目为:(具体项目名称)。
第九条投资方应当按照协议规定投入合作资金,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被投资方应当按照协议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保障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五章投资收益分配第十一条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在项目完成后,按照约定分享合作收益。
第十二条投资方享有对项目的投资收益权,被投资方享有项目的管理收益权。
第十三条投资收益的分配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写入本协议。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第七章其他事项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有效期)。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二份,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对外投资协议范本,双方对该协议内容均已充分了解、同意并签字盖章。
(投资方签字盖章)(被投资方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篇2对外投资协议(书)范本第一部分: 章程第一章: 总则一、合同订约方:本合同双方为__________和__________,合约双方应自愿并按照相互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并共同认真履行。
国企投资协议范本专业版7篇
国企投资协议范本专业版7篇篇1甲方(投资方):_________国企乙方(合作方):_________公司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共同开展某项目,实现共赢目标,甲方同意向乙方进行投资。
为明确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投资目的与用途本次投资目的在于支持乙方项目的开展与实施,推动双方共同发展。
投资款项将用于乙方项目的研发、运营、市场推广等必要开支。
第二条投资金额与方式1. 投资金额:甲方本次向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 投资方式:甲方将以现金、股权或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进行投资。
第三条双方权益1.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项目的决策与管理,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日常运营。
2.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使用投资款项,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 项目产生的利润,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投资期限与进度1.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按照约定方式支付投资款项。
2. 投资期限为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确保投资款项的合理使用。
第五条风险控制与应对1. 双方应共同识别项目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2. 如发生影响项目进展的重大风险事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3. 双方应建立风险准备金,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
第六条退出机制与收益分配1. 投资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退出投资。
2. 项目产生收益后,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收益。
3. 退出机制应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共赢。
第七条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保密条款与知识产权归属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项目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等归双方共同所有,具体分配比例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投资担保协议书范本3篇
投资担保协议书范本3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_____(地点)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投资方):_________乙方(担保方):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投资意愿和能力,乙方具备专业的担保服务资质和经验,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投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为明确各方权益,规范双方行为,特制订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投资担保活动中的合作关系,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投资资金安全,实现投资回报。
二、投资事项1. 投资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整。
2. 投资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投资期限为_____年。
3. 投资用途:投资款项用于乙方担保的贷款项目,具体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三、担保事项1. 乙方承诺对甲方的投资资金提供全程担保,确保投资资金安全。
2. 乙方应履行担保职责,监督投资款项的使用情况,确保投资用途符合约定。
3. 乙方在担保期间内,应定期向甲方报告投资款项的使用情况及相关风险。
四、投资回报1. 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投资回报,投资回报率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2. 投资回报应按时支付,如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风险揭示与承担1. 双方应充分了解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并共同承担投资风险。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揭示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保障甲方的知情权。
3. 甲方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投资。
六、协议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2)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3)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2. 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甲方投资款项及未结清的收益。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境外投资协议范本最新6篇
境外投资协议范本最新6篇篇1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共同意愿,就甲方在境外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境外投资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共同利益,规范双方行为。
二、投资事项1. 投资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投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投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投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投资比例及股权分配1. 甲乙双方投资比例及股权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定。
2. 股权分配应明确,避免出现纠纷。
四、投资期限1. 本协议投资期限为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 投资期限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本协议。
五、投资资金管理1. 双方应设立专用账户,用于管理投资资金。
2. 投资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确保资金安全。
3. 双方应定期对投资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六、风险管理1. 双方应共同评估投资项目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2. 双方应建立风险共担机制,确保投资安全。
3. 若发生风险事件,双方应共同应对,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七、收益分配1. 投资收益应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2. 收益分配方案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3. 分配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八、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投资项目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
九、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的议定书文章属性•【缔约国】泰国•【条约领域】投资•【公布日期】1985.03.12•【条约类别】议定书•【签订地点】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的议定书(1985年12月13日生效)值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签字之际,双方授权代表议定如下各项,作为本协定的组成部分:一、(一)关于本协定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述的自由转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汇管理法律和法规,从泰王国国民和公司的外汇存款帐户或从由泰王国国民或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单独或者共同投资的企业的外汇存款帐户中转移。
(二)若上述外汇存款帐户中的外汇不够转移,属下列款项,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机关提供将当地货币兑换为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所需要的外汇以实现向境外的转移:(1)本协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二)、(四)、(六)和(七)项所述的款项;(2)本协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述的款项,业经中国银行担保的;(3)本协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和(五)项所述的由泰王国国民和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单独或者共同投资的企业中获得的款项,而该企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机关专项批准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销售其产品或提供服务的。
(三)关于本协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三)和(五)项所述的款项转移,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有比上述规定更为优惠的规定,应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的泰王国国民和公司。
(四)若本协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三)和(五)项所述的款项转移遇有困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的泰王国国民和公司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机关申请,上述主管机关将给予最善意的考虑并提供可能的帮助。
二、(一)关于本协定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述的自由转移,在泰王国方面,应依照泰王国的法律和法规以及其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相一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
对外投资协议(书)范本最新整理版3篇
对外投资协议(书)范本最新整理版3篇篇1对外投资协议(书)范本最新整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保护和促进对外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经济技术合作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缔结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于中国与其它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之间的投资合作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投资规模、投资内容、经济效益、技术引进、员工管理、资金及利润分配、纳税贡献、环境保护、争议解决等。
第三条本协议所称对外投资,系指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投资经营中国境外的生产经营项目、股权投资、证券投资、金融投资、房地产投资、投资管理等业务。
第四条本协议所称对外投资主体,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符合国家资格要求,及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项目实现目标或提前终止为止。
第六条本协议是中方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的基础文件,与有关投资协议、技术合作协议、管理协议等之间具有相互协调性。
第二章投资内容第七条中国对外投资主体根据国家对外投资政策和投资规划,依法向中央和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申报投资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合作伙伴、确定项目地点、拟定投资计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第八条对外投资主体应当与合作伙伴共同商议、协商确定投资项目的总体规划、经济效益预测、资金来源、投资规模及比例等事项。
第九条对外投资主体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境外投资活动,加强与合作伙伴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使项目正常运营。
第十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当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转让股权、变相抽逃资金,损害其他股东或合作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对外投资主体应当依法主动公布项目经营情况、资产状况、经济效益等信息,接受国家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经济效益第十二条对外投资主体应当依法报送投资项目经营情况、生产经营、业绩效益等方面的信息,并定期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年度经济效益报告。
中国老挝双边投资协议书
中国老挝双边投资协议书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老挝”)为促进两国间的经济合作与投资,加强双方在经济领域的互利互惠关系,特制定本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定义1.1 “投资”指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入的资本,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设备、技术、知识产权及其他形式的资产。
1.2 “投资者”指在中国或老挝注册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条投资促进2.1 双方应通过政策支持、信息服务、法律保障等措施,促进和便利对方投资者在本国的投资活动。
2.2 双方应鼓励本国投资者在对方国家进行投资,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条投资保护3.1 双方应确保对方投资者的投资不受非法没收、征用或类似措施的影响。
3.2 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投资者的投资实施不合理的限制或歧视。
第四条投资待遇4.1 双方应给予对方投资者公平和平等的待遇,不得给予任何形式的不公平待遇。
4.2 双方应保证对方投资者的投资在法律、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中得到公正对待。
第五条投资争端解决5.1 双方投资者之间的争端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果协商未能解决争端,可提交至投资所在国的法院或仲裁机构。
第六条投资促进机构6.1 双方应设立或指定投资促进机构,负责协调和促进双边投资活动。
6.2 投资促进机构应定期交换信息,共同举办投资促进活动。
第七条信息交流与合作7.1 双方应加强在投资政策、法规、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7.2 双方应鼓励各自的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强交流,促进投资合作。
第八条协议的修改和终止8.1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的共同意愿进行修改。
8.2 任何一方均可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生效9.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其他10.1 本协议的解释和实施应遵循双方的国内法律和国际法的相关规定。
本协议书由中国和老挝双方代表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老挝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投资合作协定样本(标准版)
投资合作协定样本(标准版)投资合作协议样本(标准版)1. 引言本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共同签署,包括:1. 投资方:[投资方名称]2. 合作方:[合作方名称]本协议旨在确立双方之间的投资合作关系和相关权利义务。
2. 条款与定义2.1 投资金额双方同意,投资方将向合作方提供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投资金额]元(以下简称“投资金额”)。
2.2 投资用途投资金额将用于实现以下目的:- [投资用途1]- [投资用途2]- [投资用途3]2.3 投资期限本次投资的期限为[投资期限]年。
在投资期限届满之前,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
2.4 投资回报根据投资金额的使用情况和投资项目的收益状况,合作方将按照以下方式向投资方提供投资回报:- [投资回报方式1]- [投资回报方式2]- [投资回报方式3]2.5 盈亏分配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进行盈亏分配:- [盈亏分配约定1]- [盈亏分配约定2]- [盈亏分配约定3]2.6 知识产权本协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方式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益。
3. 权利与义务3.1 投资方权利与义务- 投资方有权获取投资回报,并按时向合作方支付相关款项。
- 投资方有权对合作方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进行监督与审计。
- 投资方有义务保持对合作方商业机密的保密。
- 投资方须依法支付相应的税费。
3.2 合作方权利与义务- 合作方有权将投资金额用于约定的投资用途,并按时提供投资回报。
- 合作方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行决策与运营投资项目。
- 合作方有义务向投资方提供关于投资项目的信息和相关报告。
- 合作方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税收规定并及时缴纳应纳税款。
4. 违约与解除4.1 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义务,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2 解除权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对方严重违约,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中国投资条约中的国家安全例外条款:文本发展、法律应对与范本建议
中国投资条约中的国家安全例外条款:文本发展、法律应对与
范本建议
黄世席
【期刊名称】《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年(卷),期】2024()3
【摘要】晚近数十年滥觞于国际投资条约中的安全例外条款并没有过多地出现在中国投资条约中.中国投资条约中规定有安全例外条款的数目非常有限,而且通常出现在晚近十多年签订的投资条约或贸易协定中,并且主要以WTO第21条例外条款作为范本.根据国际实践,在投资条约无安全例外条款的情况下,东道国通常会提出习惯国际法上的“危急情况”抗辩以维护国家安全措施,而根据投资条约的安全例外条款进行的抗辩也会出现不同的裁决,对此种不一致的做法,中国投资者需积极应对.中国投资条约中的安全例外条款的设计应当与时俱进,在遵循传统的以GATT第21条为范本的安全例外的基础上,可以明确纳入“其认为”的用语,尽可能维持中国政府对于安全例外问题的裁定权,同时列举包括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以及国内紧急情况等新的援引安全例外的情形,以更好服务于不断扩大的国家安全范畴.
【总页数】17页(P31-47)
【作者】黄世席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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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双边投资条约重大安全例外条款法律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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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欧盟文本与数据挖掘版权例外条款的法律框架评析
5.应对世界投资法律转型助力中国投资条约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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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担保协议书范本3篇
投资担保协议书范本3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_______(地点)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乙方(担保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对某项目进行投资,乙方愿意为此次投资提供必要的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本次投资担保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投资担保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甲方的投资安全,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投资事项1. 投资项目:__________。
2. 投资金额:甲方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3. 投资方式:具体投资方式由甲方与项目方另行签订投资合同确定。
三、担保事项1. 乙方对本次投资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2.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款项、投资收益、违约金等。
3. 担保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投资项目结束并完成所有相关权益分配之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担保责任。
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向项目方支付投资款项。
3. 甲方有权参与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但不得干涉项目方的正常经营。
4. 甲方应积极参与项目方的经营决策,保障自身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确保甲方的投资安全。
2. 乙方应对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
3. 乙方有权参与投资项目的相关会议,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4.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六、投资风险与责任承担1. 甲方应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风险,自主决策,自负盈亏。
2. 乙方对投资项目的经营风险不承担连带责任,仅对本协议约定的担保事项承担担保责任。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项目受损,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七、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签订变更协议。
2.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2)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3)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境外投资协议模板范文
境外投资协议模板范文甲方:姓名:[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方电话]乙方:姓名:[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电话]鉴于甲、乙双方对境外投资有着共同的兴趣和目标,经过友好协商,就合作进行境外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投资项目。
1. 双方共同确定投资的境外项目为[具体项目名称],该项目位于[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
这个项目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在海外的天空中吸引着我们俩的目光,感觉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呢!二、投资金额及比例。
1. 甲方同意投资[X]元(大写:[大写金额]),乙方同意投资[X]元(大写:[大写金额])。
2. 双方的投资比例为甲方占[X]%,乙方占[X]%。
这就像我们一起做一个超级大蛋糕,按照这个比例来分这个蛋糕将来的收益,哈哈。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 双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分享投资项目所产生的利润。
这可是我们投资的大回报啊,就像种下种子等着收获果实一样。
2. 双方有权了解投资项目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
咱可不能稀里糊涂的,得清楚自己的钱都在干啥。
(二)义务。
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投入投资资金。
可不能掉链子,不然这个“大船”可不好开了。
2. 乙方应同样按照约定按时投入资金。
咱们得齐心协力,谁也不能拖后腿。
3. 双方应积极配合投资项目在境外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文件、信息等。
就像在一个团队里,每个人都得出力。
四、投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 投资项目产生收益时,按照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到时候数钱数到手抽筋,多开心呀!2. 若投资项目发生亏损,也按照双方的投资比例分担。
有赚有赔嘛,不过咱们得一起扛着。
五、项目管理。
1. 双方同意共同参与投资项目的重大决策,比如涉及到项目的战略方向改变、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情况。
这就好比是家里的大事,得大家一起商量着来。
投资协议书范本(经典)5篇
投资协议书范本(经典)5篇篇1本协议旨在明确投资者与目标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保障双方的权益,规范投资行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资事项1. 投资目的:甲方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乙方进行投资,旨在促进乙方业务发展,提高乙方市场竞争力。
2. 投资金额:甲方投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3. 投资方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投资款。
4. 持股比例:甲方投资后持有乙方______%的股权。
1. 投资期限: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期限为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 资金使用:乙方应将甲方投资款项用于约定的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3. 收益分配:双方按持股比例分享乙方的利润。
4. 股权转让:投资期间,甲方持有的乙方股权不得转让。
5. 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公司治理1. 董事会:甲方有权委派______名董事参与乙方的董事会。
2. 管理层:乙方管理层应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3. 重大事项决策:乙方在决策重大事项时,应充分考虑甲方的意见。
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以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以及相关商业秘密。
六、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4.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投资保护协议书范本
投资保护协议书范本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对乙方进行投资,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并保证甲方的投资利益得到保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投资保护协议书。
第一条投资金额及方式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人民币(或等值外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投资方式为:(现金/股权/其他投资方式)。
第二条投资用途2.1 乙方保证将甲方的投资款项专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用途)。
第三条投资回报3.1 乙方承诺,甲方的投资回报率为____%,按年/半年/季度支付。
3.2 投资回报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安排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投资保护措施4.1 乙方承诺在投资期间,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甲方投资利益的行为。
4.2 乙方应保证其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4.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财务报告和经营情况,保证信息的透明度。
第五条风险控制5.1 乙方应设立风险控制机制,确保甲方投资的安全性。
5.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投资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六条退出机制6.1 甲方有权在投资期限届满后选择退出投资,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回购甲方的股权。
6.2 若乙方经营不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退出投资,并按约定条件获得补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8.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8.2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其他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资合作协定()
投资合作协定()投资合作协定(完整版)1. 引言本投资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协定”)由以下各方(以下统称为“合作方”)于指定日期签署,旨在规范合作方之间的投资合作关系。
本协定将确保双方遵守合作协议,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2. 合作内容合作方同意在本协定下共同进行以下投资合作活动:- 确定投资领域和范围;- 分享投资机会和信息;- 共同进行尽职调查;- 共同制定投资策略和计划;- 共同出资并共享投资收益;- 共同管理和监督投资项目;- 共同解决合作中的争议。
3. 投资条件3.1 合作方应在签署本协定后的指定日期内,按照协定约定的方式和比例提供投资资金。
3.2 合作方应按照本协定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分享投资收益。
3.3 合作方应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并根据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分担投资损失。
4. 知识产权4.1 合作方在投资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各自所有,除非另有约定。
4.2 合作方同意在必要时共享和保护知识产权,以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5. 保密责任5.1 合作方同意在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后继续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协定相关的保密信息。
5.2 合作方同意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露、滥用或未经授权的使用。
6. 协议终止6.1 协议终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合作期限届满;- 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决定终止;- 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定的规定;- 法律或政府机构的命令或规定导致协定无法履行。
6.2 协议终止后,合作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未完成的事项,并履行相应的结算义务。
7. 争议解决合作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定引起的任何争议。
若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8. 适用法律与管辖本协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于因本协定产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协定签署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9. 其他条款9.1 本协定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释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
我与106个国家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我与106个国家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佚名
【期刊名称】《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4()3
【摘要】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吸引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同时保护中国投资者在国外的权益,我国门前已与106个国家(其中亚洲38国、欧洲34国、非洲20国、北美洲5国、南美洲6国、大洋洲3国)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其中半数以上已经生效;与81个国家(其中亚洲28个、欧洲35个、非洲8个、北美洲5个、南美洲2个、大洋洲3个)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总页数】1页(P5-5)
【关键词】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国;“走出去”战略;外资利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外经济合作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48;F832.6
【相关文献】
1.中国缔结双边投资条约的新发展——从新旧中德双边投资保护与促进协定的比较的视角分析 [J], 崔彦坤
2.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对我国签订双边投资协定的启示 [J], 高飞
3.我国已与106个国家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J], 张毅
4.签订双边投资协定对中国OFDI的影响--基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实证研究[J], 许小平;陆靖;李江
5.双边投资协定与中国企业投资利益保护——基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析 [J], 卢进勇;王光;闫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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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保护协定范本》(草案)论稿(二)*■ 温先涛**【内容摘要】本文以2010年《中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范本》(草案)为线索,比照美国等国家的条约范本,对尚处于发展中的国际投资协定的主要条款作了逐一、深入、细致的分析;总结新中国投资保护协定签约发展历程,结合晚近投资者-东道国纠纷典型案例,论述了国际投资法所涉及的诸多领域;指明无论如何强调在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寻求利益平衡,国际投资协定仍然围绕约束公权力这一主题,其核心价值在于保护私权利免受公权力的肆意侵犯。
中国作为吸引外资大国,又是正在壮大的海外投资大国,应该学习、借鉴美国范本既切实促进本国投资者“走出去”又有效保护本国根本利益的先进制度设计。
第六条征收一、缔约一方对缔约另一方的投资者在其领土内的投资不得采取国有化、征收或效果等同于国有化或征收的措施(以下统称为征收),除非符合所有下列条件:(一)为了公共利益;(二)依照国内法律程序和相关正当程序;(三)非歧视性的;(四)给予补偿。
“效果等同于国有化或征收的措施”是指间接征收。
二、在某一特定情形下确定缔约一方的一项或一系列措施是否构成第一款所指间接征收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进行逐案审查,并考虑包括以下在内的各*本论稿所称之《中国投资保护协定范本》(草案)系指中国商务部2010年4月草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
【编者按】鉴于本文篇幅很长,拟分三次在本刊刊登。
本期刊登的是其第二部分。
**作者温先涛1989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本文所表达的观点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或部门。
种因素:(一)该措施或该一系列措施的经济影响,但仅有缔约一方的一项或一系列措施对于投资的经济价值有负面影响这一事实不足以推断已经发生了间接征收;(二)该措施或该一系列措施在范围或适用上对缔约另一方投资者及其投资的歧视程度;(三)该措施或该一系列措施对缔约另一方投资者明显、合理的投资期待的干预程度,这种投资期待是依据缔约一方对投资者作出的具体承诺产生的;(四)该措施或该一系列措施的性质和目的,是否是为了善意的公共利益目标而采取,以及前述措施和征收目的之间是否成比例。
三、缔约一方采取的旨在保护公共健康、安全及环境等在内的正当公共福利的非歧视的管制措施,不构成间接征收,但在个别情况下,例如所采取的措施严重超过维护相应正当公共福利的必要时除外。
四、本条第一款所述的补偿额应等于采取征收前或征收为公众所知时(以较早者为准)被征收投资的公平市场价值,并应包括补偿支付前按合理商业利率计算的利息。
补偿的支付不应不合理地迟延,并应可以有效实现和自由转移。
【评论】这里的“征收”指的是“expropriation”,征用、没收的统称,东道国政府利用公权力对投资者或其所投资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包括预期收益进行剥夺。
中国《物权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2011年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采用此含义。
“expropriation”对投资者而言,绝对不是好事。
但中国税务机关对措辞还有些异议,在其看来,“征收”是指国家收取赋税,如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此处的“征收”指的应是“levy”、“collect”、“impose”。
笔者认为,有必要区分中文的此“征收”非彼“征收”。
征收,作为东道国政府对外国投资者的财产实行剥夺的行为,可分为直接征收和间接征收两种类型,前者是指东道国政府公开、迅速地将外资收归国有。
后者是指东道国政府采取干预外国投资者行使财产权的各种管制措施,其实施过程往往是渐进式的,虽然这些措施在形式上没有否定投资者的所有权,但是对投资者财产的影响足以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利益的剥夺,或对投资的管理、使用或控制权的限制,或使投资的价值受到实质性的减损。
东道国对外资实行赤裸裸的直接征收多发生在20世纪中叶民族国家独立、非殖民化运动和旧政权被革命势力推翻的特定历史时期,如在苏俄、中国、伊朗、利比亚、古巴和拉丁美洲都曾发生过大规模的国有化运动。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世界政治、经济格局趋于稳定,国有化事件已大大减少,却逐渐被间接征收形式所替代,一些发达国家作为东道国亦涉嫌其中。
如果说直接征收是东道国对外资一次性地、鲸吞式的剥夺,间接征收则是蚕食性地、慢火熬龟式的掠取。
对间接征收的认定,也向仲裁员和讼争各方提出较高的技术性要求。
征收,作为海外投资的主要政治风险(又称“非商业风险”),是所有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深感忧虑的事。
直接受损的是外国投资者,而东道国却往往要为此付出更长远、更高昂的代价。
作为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如果通过没收外国资本来维护民族经济利益无异饮鸩止渴,它可以公开表示不欢迎外资,但如果它一旦言行不一实行“关门打狗”,或以国民待遇为由“夺你没商量”,则其国际形象会一落千丈无能恢复,它将长期难于从境外吸收到发展经济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
尽管一国政府对其领域内的私人财产和外国财产实行国有化的权利,历来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11974年联合国《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也充分肯定了东道国对外资“有权征收”和“适当补偿”并由“东道国法院解决争端”原则,2但笔者未见BIT缔约实践中有采用“有权征收”这般如此措辞强硬者,该表述并未发展成一项习惯国际法。
晚近国际协约关于征收外国投资的通常做法是原则否定(即不得征收),有条件地例外(即出于公共利益需要、按照正当程序、公平而非歧视、给予被征收者相应补偿)。
中国早期有极少数BIT表述为“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如1985年中国-意大利BIT,大部分则表述为“只有为了公共利益,方可实行征收”,而在国内立法方面,早在1979年改革开放伊始即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做出了以不征收为原则以公共利益需要为例外的保证。
3BIT对间接征收概念的表述经历了从“类似说”到“效果说”的过程。
如19861参见1948年9月7日美国政府给罗马尼亚政府照会,1951年6月29日英国政府给伊朗政府照会,1956年8月法国、英国、美国政府在伦敦举行的苏伊士运河会议上发布的联合声明。
2《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2条第2款(c)规定:“每个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的所有权收归国有、征收或转移,在收归国有、征收或转移时,应由采取此种措施的国家给予适当的赔偿,要考虑到它的有关法律和规章以及该国认为有关的一切情况。
因赔偿问题引起的任何争论均应由实行国有化国家的法院依照其国内法加以解决,除非有关各国自由和互相同意根据各国主权平等并依照自由选择方法的原则寻求其他和平解决办法。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2条第3款规定:“国家对合营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年中国-瑞士BIT第7条提到“其它类似措施”,2009年重新签订的中国-瑞士BIT 第6条则表述为“其他任何有相同实质或相同效果的措施”。
1984年美国范本仅仅提到“相当于征收或国有化的措施”。
目前看来,“类似”或“相当于”只是对措施性质的描述而非效果,诸如增收苛捐杂税、对企业产品实行限价或实行极端的价格管制措施之类政府行为与构成直接征收或国有化的措施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类似,但疑似构成渐进式和管制性征收,出现了剥夺投资者全部或部分预期利益的效果。
2000年ICSID仲裁庭在Metalclad诉墨西哥案中对间接征收做了经典的诠释:“在NAFTA看来,征收不但包括公开、蓄意和众所周知地攫取财产,比如完全夺取或正式或强制性地将所有权转移东道国,而且还包括改变或附带性地干预财产使用,产生完全或实质性地剥夺业主对财产的使用权或合理期待的经济利益之效果,纵然东道国并未从中明显获利。
”4东道国政府按照其国家发展目标对外资进行管理、监督完全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这在1974年联合国《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中得到明确认可。
5此处“管理”(regulation)似乎比“管制”更为中听,但在强制性方面,它与前述间接征收所谓“干预外国投资者行使财产权的各种管制措施”往往难以界分。
当东道国政府出于保护环境、公共健康、劳工权益等需要,依法采取各种社会管理措施时,常成为间接征收的主要爆发源。
前述Metalclad诉墨西哥案即为有关环境管理权方面的典型案例:美国投资者在墨西哥建立了一个垃圾储运场,但该设施一旦投入运营,将会污染当地水源并威胁周边野生仙人掌的生存。
鉴此,墨西哥当地政府拒绝对其发放运营许可证。
仲裁庭认定,墨西哥的做法严重损害了美国投资者对其投资的合理期待,构成间接征收。
2000年ICSID仲裁庭在讨论Santa Elena 诉哥斯达黎加案中,似乎采取了非常严苛的态度,裁决写道:“虽然环保目的的征收可能可以被归于公共目的的征收而符合法律,但是即使这样,也不能改变征收的性质和补偿的计算方法。
也就是说,环保目的的征收也不能改变征收的法律性质,必须支付充分的补偿。
保护环境是一项国际义务也不能对此有任何改变。
4英文原文是:Thus, expropriation under NAFTA includes not only open, deliberate and acknowledged takings of property, such as outright seizure or formal or obligatory transfer of title in favour of the host State, but also covert or incidental interference with the use of property which has the effect of depriving the owner, in whole or in significant part, of the use or reasonably-to-be-expected economic benefit of property even if not necessarily to the obvious benefit of the host State.详见Metalclad诉墨西哥案裁决书,ICSID, No.ARB(AF)/97/1,第103段, at /documents/MetacladAward-English.pdf, Feb. 22, 2012。
5《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2条第2款规定:“每个国家有权:(a)按照其法律和规章并依照其国家目标和优先次序,对在其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投资加以管理和行使权力。
任何国家不得被迫对国外投资给予优惠待遇;(b)管理和监督其国家管辖范围内的跨国公司的活动,并采取措施保证这些活动遵守其法律、规章和条例及符合其经济和社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