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部制下的财务管理体制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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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制下的财务管理体制与模式
一、现代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事业部制
事业部制是企业按照所经营的事业,包括按产品、按地区、按顾客(市场)等来划分部门,在企业内部设立若干事业部。每个事业部之间独立核算,在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上拥有自主性,各事业部既是受集团总部控制的利润中心,具有利润生产和管理的职能,又是产品责任单位或市场责任单位,每一个事业部就是一个利润点,对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活动负有统一领导的职能。
事业部制的突出特点是“集中决策,分散经营”。它的优点是:
1.充分授权,自主经营,增强产品专业经营力量。把最大限度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各事业部,使他们能够依据企业的政策和制度,自主经营,有效调动人、财、物等资源,将个人技术和专业知识在生产和销售领域得到最大发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竞争力。
2.纵向整合,快速响应,增强企业内部竞争活力。按产品、地区、顾客(市场)等组建事业部,尽可能减少组织机构及业务界面,缩短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
3.横向协同,资源共享,有利于实现集团内部资源最优配置及整体利益最大化。将职能部门与业务经营部门的明确分开,各事业部共同分享职能部门的管理资源,促使集团效益最大化。
随着企业经营的多元化发展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国内部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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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尝试事业部制这种企业组织模式,以解决企业内部业务过多交叉、职能部门庞大、层次多等问题,都已取得明显成效。中国美的集团的巨大成功就是有赖于采用事业部制这种组织结构的创新。
二、事业部制下的财务管理体制与模式
事业部本身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在财务上往往被作为“一级利润”中心进行独立核算并自负盈亏。但从实际运作过程中看,事业部的独立核算具有相对性,诸如对资金运作、物资采购、法律咨询、公共关系等业务活动仍需由集团统一管理。为此,对于事业部财务机构的设置存在一定灵活性,如何对其进行财务职责定位、权限划分,将会直接影响事业部财务运作的效率及质量,进而影响组建事业部的成效。
(一)事业部财务机构的行政隶属问题
目前事业部财务机构有两种模式:集团财务委派制(以下简称委派制)和事业部隶属制(以下简称隶属制)。第一种模式委派制下,财务机构隶属集团总部财务,财务经理由集团总部财务直接委派,财务人员在行政上直接接受集团总部财务的领导,但在业务上直接隶属于事业部部长,必须从财务角度协助事业部部长完成该事业部经营管理责任目标。第二种模式隶属制是指财务机构隶属事业部下属的职能部门,财务经理由事业部部长直接任命,财务人员在行政和业务上均受事业部领导。换句话讲,委派制仍保持了财务的一级核算模式。隶属制下则将财务一级核算模式改为财务二级核算模式。
通过调研及论证,笔者认为实行委派制要优于事业部隶属制。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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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1.减少财务工作层面,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及效率。财务核算工作的一大特点是具有可复制性,它可根据主体不同产生不同主体的财务报告(表)。委派制下,各事业部的财务报表等核算工作可实现由同一财务人员对口不同事业部进行核算完成。大大节省人力、时间及工作流程。但隶属制下,由于各事业部财务在行政上相对独立,分属不同事业部管辖,在业务上不会实行统一管理,同时与集团总部财务,也形成了业务上的上下层级关系,因此在这种体制下,一项工作很自然由上到下面形成N个层面(N个事业部)组成,即先由总部分配到事业部,再由各事业部上报总部由总部进行汇总,人员及工作环节、流程都需相应增加。结果是由N 个财务人员负责核算N个事业部的财务报表。形成典型的二级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以统计印花税为例。在委派制下,可由集团总部财务一人负责通知各事业部下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填报,各事业部下属相关部门均对口总部财务一人。但在隶属制下,通常工作流程是:先由总部财务通知到各事业部财务,再由各事业部财务下发通知到所属职能管理部门,然后由每个事业部财务负责统计各自的印花税再上报总部财务,总部财务再进行汇总。与委派制下的工作流程相比,组织层级及工作流程N倍增加,工作效率及质量大大降低。
2.加强集中管理和监督,确保财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委派制下事业部的财务机构具备双重身份,一方面,可贯彻执行集团总部统一的财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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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和财务制度;另一方面,在对事业部财务运作过程实施控制与绩效考核中,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其会计信息,同时能避免因坚持原则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但对于隶属制下的财务组织形式,可能会出现因确保利润目标而不执行统一财务制度及政策,以及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直接影响财务信息质量等。
以编制年度预算及上报财务报表为例。委派制下,负责该事业部的财务人员,由于属于集团财务,其绩效考核等与所负责的事业部无关,基本会如实编制预算及实际报表,不存在调节损益的情况。但隶属事业部制下,集团总部财务和事业部财务由于属不同部门,事业部财务可能会因考核、事业部领导指示等原因出现隐藏或虚报利润的情况发生。
3.避免本位主义,有利于财务信息的沟通与传达,确保财务的整体性和完整性。通过与隶属事业部制下的财务人员进行交流,我们发现本位主义是严重是影响整个财务体系效率运作的主要原因。而隶属关系的不同是产生本位主义的根本原因。委派制下,因同属一财务部门,在执行力度及信息传递上都不会存在障碍或阻挠。但隶属制下,虽属同一财务系统,因隶属不同部门,各自为政。在信息传递及执行力度也会大打折扣,不利于工作的展开。
以税收筹划中高新技术申请财政补贴为例。委派制下,一般会由专人负责对口各事业部的高新技术申报。隶属制下事业部财务则由可能因缺少相关职能及信息,可能会造成漏报。笔者所调研的一公司事业部情况就属上例。因财务实行隶属制,而错过了申报国家对高新技术的财政补贴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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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委派制下一般是不会发生的。此外,在分摊共同性费用上也会因机构设置的不同带来不同的结果。委派制下,共同性费用由总部按授益比例分摊到各事业部。在隶属事业部机构下,有可能出现各自为阵,各自申请减少共同性费用分摊以及拒收费用的现象也会时有发生。
总之,财务体系相对与其他组织体系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运作机构。委派制下没有改变财务机构的整体性,同时避免财务工作中本位主义的产生。隶属事业部制可能会造成本位主义,从而带来财务系统信息不对称性、重复劳动等一系列不良影响,最终影响财务体系的有效运作。正是由于上述原因,纵观当前国内各企业事业部制,事业部财务体制以实行财务机构委派制的据多。为此,笔者认为:事业部下财务机构的行政隶属实行委派制要优于隶属制。
(二)事业部财务管理权限划分问题
合理地分配集团总部财务与事业部财务的管理权限,是决定事业部运作良好与否的关键环节之一。同时,事业部财务管理权限的划分会直接影响其财务职责的定位。笔者认为,事业部财务管理权限应更偏重于内部管理层面,如:经营策划、产销管理、费用审批、考核奖惩等,对于资产运作、税收筹划、资金等所涉及的权限可由总部财务统一进行管理。为此,建议以下财务管理权限需由集团总部归口管理:
1.集中筹资、融资权
由集团总部统一筹集资金,享受团购优惠政策,使筹资成本和风险降为最低。各事业部实行有偿使用各项资金,并按规定向集团总部报送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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