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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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开放管理规定(3篇)

住宅小区开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小区的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住宅小区全体业主、住户、来访人员以及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第三条本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外开放区域仅限于小区大门、出入口、地下车库、物业管理处等必要场所。

第四条本规定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小区出入口管理第五条小区大门为主要出入口,其他出入口为次要出入口。

第六条小区大门24小时开放,允许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七条次要出入口仅允许行人通行,禁止车辆驶入。

第八条机动车进出小区需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进出小区时,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

(二)车辆停放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绿化带、人行道等。

(三)禁止驾驶无牌、无证、报废、假牌、套牌等违法车辆进入小区。

(四)禁止鸣喇叭、超速行驶等扰民行为。

第九条行人进出小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行人应走人行道,不得穿越绿化带、消防通道等。

(二)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小区。

(三)不得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吸烟、酗酒等。

第三章小区公共区域管理第十条小区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一)绿化带、景观池、广场、健身设施等。

(二)地下车库、电梯、楼道、消防通道等。

(三)物业管理处、物业服务中心等。

第十一条业主和住户在使用公共区域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占用。

(二)保持公共区域卫生,不得乱扔垃圾、杂物。

(三)不得在公共区域饲养宠物、堆放杂物等。

(四)不得在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活动、聚集等。

第十二条以下行为在公共区域严格禁止:(一)破坏绿化、景观设施。

(二)在公共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

(三)在公共区域进行噪声扰民活动。

(四)在公共区域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第四章小区住宅管理第十三条业主和住户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设计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完整住宅小区管理规约

完整住宅小区管理规约

完整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住宅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住宅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对本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的,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住宅小区由_____开发建设,地址位于_____,总占地面积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业主对其拥有的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五条业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六条业主应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业主应维护本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

第八条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按照规划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得在物业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本住宅小区的车辆管理规定,有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他人车位。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时,应遵守相关规定,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和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

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依照本管理规约和相关规定对物业进行管理,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小区公众管理规定(3篇)

小区公众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的安全、和谐、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使用人、访客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小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业主权利与义务第四条业主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拥有物业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二)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三)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四)对小区内公共设施、绿化等进行合理使用;(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五条业主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管理规定及小区公约;(二)按时缴纳物业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三)合理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四)爱护小区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占用或擅自改动;(五)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整洁和秩序。

第三章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承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二)负责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三)负责小区安全防范,维护小区秩序;(四)协助处理业主投诉和纠纷;(五)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第四章小区安全与秩序第八条小区安全与秩序管理:(一)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杂物、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行为;(二)禁止在小区内饲养野生动物、家禽等;(三)禁止在小区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四)禁止在小区内乱贴、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五)禁止在小区内酗酒、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小区车辆管理:(一)小区内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绿化带等;(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应遵守小区规定,办理临时停车手续;(三)禁止在小区内乱停乱放车辆,影响他人通行。

第五章小区公共设施与绿化第十条小区公共设施管理:(一)小区公共设施应保持完好,不得擅自拆除、改动;(二)小区公共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物业服务企业应尽快修复;(三)业主不得擅自占用、破坏小区公共设施。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的安全、整洁、和谐、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全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小区实行业主大会制度,业主大会是小区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小区的重大事项,监督和协调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本管理制度和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全、整洁、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业主大会制度第五条业主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举行一次,临时会议可以根据业主的需求或者占总业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提议召开。

第六条业主大会的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小区的管理制度;选举和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决定小区的维修资金使用计划等。

第七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经过出席大会的业主所持表决权的百分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制度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业主委员会由五名业主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监督和协调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工作;制定小区的管理制度;组织和实施小区的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不得有损害小区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整洁、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保证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小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小区的安全。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小区的环境进行整治,保持小区的整洁。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

小区共用管理管理规定(3篇)

小区共用管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使用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泵、消防设施、绿化设施、道路、照明设施、排水系统等。

第四条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业主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使用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2. 对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3. 依法参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决策的权利;4. 依法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管理职责的权利。

第六条业主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2. 不得擅自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或结构;3. 不得损坏、占用或擅自拆除共用设施设备;4. 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以保障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

第三章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计划;2. 定期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3. 对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4. 及时发现和处理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5. 向业主公示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情况。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专业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九条业主发现共用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故障时,应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告。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或拆除共用设施设备。

第四章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列支,并定期向业主公示。

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3篇)

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3篇)

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小区公共区域的良好管理,维护小区居民的利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小区公共区域是指小区内供所有业主共同使用的地面、楼道、电梯、垃圾场所、停车场等区域。

第三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小区居民有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和管理公共区域,不得损害公共区域的利益。

第五条凡进入或利用小区公共区域的人员,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公共区域管理责任第六条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责任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和管理费用收取办法;2. 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卫生和良好环境;3. 指导和协调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4. 解决小区公共区域的纠纷和矛盾。

第八条物业公司是小区公共区域的具体管理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策,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保障。

第三章公共区域的使用和管理第九条小区公共区域的使用和管理须遵守以下规定:1. 禁止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乱丢垃圾;2. 禁止在公共区域乱涂乱写、擅自张贴广告;3. 禁止在公共区域进行违法活动、赌博等非法行为;4. 禁止在公共区域吸烟、酗酒、放鞭炮等影响他人休息和安全的行为;5. 禁止在公共区域放养宠物;6. 禁止在公共区域擅自乱施工、破坏设施设备;7. 禁止在公共区域占用停车位或者私拉乱接电线;8. 禁止在公共区域扰民、喧哗等打扰他人的行为;9. 禁止在公共区域乱贴乱画,损毁公共设施设备。

第十条居民必须爱护公共区域的绿化景观,不得随意破坏植物和花草,不得践踏花坛和草坪。

第十一条居民在公共区域内散步、运动、娱乐,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第十二条严禁在公共区域内吸食毒品、贩卖和传播淫秽物品。

第十三条公共区域内如发生火灾、漏水、电梯故障等紧急情况,居民应及时报警或者通知物业公司,并协助进行紧急处理和疏散。

物业小区公众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公众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公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区公众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垃圾处理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公司是小区公众管理的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小区内公共区域的管理职责,并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居民应当遵守小区公众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的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

第五条应当遵循“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规范与人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居民的意见和需求,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完善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区公众管理应当秉持“服务至上、责任为先”的理念,确保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七条物业公司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

第八条居民应当支持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小区事务,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和秩序。

第二章小区内公共设施及场地的管理第九条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及场地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带、健身器材、游乐设施等,属于小区的公共资源,居民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

第十条居民在使用公共设施及场地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得进行破坏或滥用,确保设施长久使用。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公共设施及场地进行检查维护,如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公共设施及场地的开放时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考虑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居民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当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公共设施及场地进行巡查管理,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三章小区内安全防范第十四条小区内安全是小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小区内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巡逻监控,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

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范文

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范文

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提供安全方便的生活条件,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的公共区域管理。

3、小区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楼道、大厅、花园、停车场等。

4、所有业主及住户应当共同遵守并执行本规定。

二、公共区域的使用1、公共区域是供所有业主及住户共同使用的场所,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且不得将公共区域用于商业活动。

3、禁止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垃圾等杂乱物品,必须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4、禁止在公共区域乱涂乱写,损坏公共设施。

三、公共区域的保洁1、物业公司负责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公共区域的清洁整洁。

2、业主及住户应配合物业公司的保洁工作,保持公共区域的干净整洁。

3、禁止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应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

4、禁止在公共区域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区吸烟。

5、禁止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应到指定的地方吐痰。

四、公共区域的安全1、禁止在公共区域施工或进行危险活动,必要时需事先向物业公司申请。

2、禁止在公共区域放置危险物品,必要时需事先向物业公司申请。

3、禁止在公共区域乱拼乱搭,严禁擅自更改、破坏公共设施。

4、禁止在公共区域追逐、打闹、走路踩踏等行为,以免造成人员伤害。

5、禁止在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小区安全。

五、公共区域的秩序1、禁止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的居住秩序。

2、禁止在公共区域放置乱停放的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

3、禁止在公共区域滑板、骑脚踏车等危险行为,以免影响其他业主及住户的安全。

4、禁止在公共区域摆放私人物品,必要时需事先向物业公司申请。

六、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轻微违规行为,物业公司可口头警告,并做出书面记录。

3、严重违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罚款、暂停使用公共区域等措施。

4、对于恶意破坏公共区域、威胁他人安全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向有关部门报警处理。

住宅小区房屋使用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房屋使用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房屋使用管理规定为了维护住宅小区房屋的正常使用,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房屋使用管理规定。

一、房屋使用的基本要求1、业主或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

例如,住宅不得改为商业用途,不得在住宅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拆除、改变房屋结构和外观。

不得在承重墙上随意打孔、开窗,不得破坏房屋的防水层、保温层等。

3、保持房屋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二、装修管理1、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房屋装修前,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

装修方案应包括装修的时间、范围、施工队伍等信息。

2、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如不同意装修方案,应当说明理由。

3、装修施工期间,应当遵守施工时间规定,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时间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

4、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对相邻业主造成影响。

如因装修造成相邻房屋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5、装修完成后,应当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房屋租赁管理1、业主出租房屋时,应当告知承租人本小区的房屋使用管理规定,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2、承租人应当遵守本小区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3、业主应当及时将出租房屋的信息告知物业管理公司,包括承租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四、房屋维修与养护1、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和养护。

共用部位包括屋顶、外墙、楼梯间、走廊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施、给排水管道等。

2、业主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由业主自行负责。

但因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需要业主配合的,业主应当予以配合。

3、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为了维护住宅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特制定以下公共管理规定:一、房屋使用管理1、业主和住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将住宅用于违法活动。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如需进行室内装修,应提前向物业管理处提交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

3、严禁在阳台、窗台、外墙等部位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

4、不得损坏房屋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给排水管道、供电线路、供暖设备等。

二、环境卫生管理1、业主和住户应保持自家房屋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

2、生活垃圾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放,由物业管理处统一清运。

3、不得在小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宠物的饲养应遵守相关规定,定期进行防疫和清洁,外出时应使用牵引绳,并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4、爱护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采摘或损坏。

三、车辆管理1、小区内的车辆应按照规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和其他公共区域。

2、车辆进出小区应减速慢行,遵守交通标识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3、严禁在小区内鸣笛、超速行驶或酒后驾车。

4、非小区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需登记并限时离开。

四、公共设施设备管理1、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如路灯、电梯、消防设施、健身器材等,业主和住户应爱护使用,不得故意损坏。

2、发现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进行维修。

3、物业管理处应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安全管理1、业主和住户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家财物,出门时关好门窗。

2、小区内配备的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安全设施,不得随意破坏或干扰其正常运行。

3、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应进行登记,经业主或住户同意后方可进入。

六、物业管理费用1、业主应按照规定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不得拖欠。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小区居民能够安全、舒适、有序地使用公共设施,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公共利益,特制定以下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共设施的范围本规定所指的小区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内的道路、路灯、绿化景观、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停车场、自行车棚、垃圾桶、公共厕所、消防设施、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电梯、楼道、楼梯、天台、水箱、供电设备、供水设备、排水设备、通信设备、燃气设备等。

二、公共设施的使用原则1、安全第一:在使用任何公共设施时,居民应首先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警示标识。

2、爱护公物:居民应珍惜和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涂鸦、破坏或私自拆卸。

3、合理使用:按照公共设施的设计用途和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滥用或超范围使用。

4、文明使用: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和休息。

三、具体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定(一)道路和路灯1、小区道路仅供行人、车辆通行,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杂物、设置障碍物或进行其他影响交通的行为。

2、车辆应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鸣笛或违规停车,以免影响行人安全和小区的安静环境。

3、路灯是为了保障小区夜间照明,居民不得私自损坏或遮挡路灯,发现路灯故障应及时通知物业维修。

(二)绿化景观1、居民应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草坪、采摘花朵、折断树枝。

2、不得在绿化区域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或进行其他破坏绿化环境的行为。

3、如需对小区绿化进行修剪、移植等操作,应事先向物业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健身器材和儿童游乐设施1、使用健身器材和儿童游乐设施时,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和设施的承载能力进行,避免发生意外。

2、儿童在使用游乐设施时,应有家长或监护人陪同,确保儿童的安全。

3、不得在设施上晾晒衣物、堆放物品或进行其他与健身、游乐无关的活动。

(四)停车场和自行车棚1、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通道。

2、自行车、电动车应停放在自行车棚内,并按照规定停放整齐,不得随意停放影响他人通行。

物业小区公共管理制度大全

物业小区公共管理制度大全

物业小区公共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小区环境整洁、安全有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明确小区公共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公共设施和服务。

第三条小区公共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第四条居民应遵守和执行本制度,并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小区的公共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第五条小区设立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小区的公共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管理中心设立管理部门,包括安保、环卫、绿化、设施维护等部门,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物业管理中心应当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保障小区公共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物业管理中心应当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公共设施和服务第九条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照明、排水、绿化、垃圾处理等。

第十条物业管理中心应当对公共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小区内的绿化应当保持良好的状态,定期修剪和浇水,确保植物的生长和繁茂。

第十二条小区内的垃圾处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回收,确保环境卫生。

第四章环境卫生第十三条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应当保持整洁、干净,严禁乱倒垃圾、乱涂乱画等行为。

第十四条定期对小区道路和公共区域进行清扫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小区内的污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严禁乱排污水。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中心应当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管理,加强巡逻和监控,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当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小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当保持良好状态,确保火灾的及时发现和扑灭。

第十九条小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六章居民参与第二十条居民应当积极参与小区的公共管理工作,保持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居民应当按规定使用公共设施和服务,不得随意占用或损坏。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详细完整版)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详细完整版)

住宅小区管理制度住宅小区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小区的居民安全、便利和良好的居住环境:一、小区入口管理:●设立小区入口门卫或者使用电子门禁系统,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和验证。

●对外来人员进行身份核实,限制非业主和访客在小区内停留的时间和区域。

●严禁未经许可的宣传、推销和散发传单等活动。

二、住户管理:●居民需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并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

●禁止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随意堆放杂物等行为,保持小区的整洁和环境的卫生。

●鼓励居民参与小区事务,如业委会选举、共同维护小区设施等。

三、安全管理:●建立小区安全巡逻队伍,定期巡视小区,确保安全和治安稳定。

●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小区的监控和防范。

●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安全培训。

四、环境管理:●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绿化和景观设施,定期进行修剪、清洁和美化。

●禁止在小区内随意砍伐树木、毁坏花草等行为。

●鼓励居民节约用水、用电,推广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

五、车辆管理:●制定停车管理规定,明确停车区域和停车时间限制,避免车辆乱停乱放和堵塞通道。

●对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并及时清理长时间停放的废弃车辆。

●设置专用停车位和访客停车位,并加强巡逻和管理。

六、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内的电梯、楼道、照明设施等公共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积极处理住户的报修请求,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的设施。

七、社区活动:●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区活动,如文体比赛、健康讲座、联谊聚会等,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融合。

●鼓励居民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形成和谐、友好的居住氛围。

以上是住宅小区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的完整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地方法规进行进一步详细制定。

同时,小区管理应积极引入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进行及时修订和完善。

小区管理规约法律规定(3篇)

小区管理规约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小区作为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其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

为了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小区管理规约。

二、总则第一条本规约所称业主,是指在本小区拥有房屋所有权或者其他形式物业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本规约所称物业,是指本小区内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相关场地。

第三条本规约旨在规范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行为,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的小区环境。

三、业主权利与义务第四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使用、收益和处分自己的物业;(二)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三)对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的服务进行监督;(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业主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约;(二)合理使用物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三)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四)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保护小区环境;(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物业服务与管理第六条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聘,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二)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卫生、绿化等工作;(三)协助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四)定期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报告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业主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占用公共空间。

第九条业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损坏、擅自改变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二)不得擅自占用、堵塞、封闭公共通道、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三)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四)不得在公共区域从事经营性活动;(五)不得在公共区域从事噪音扰民、破坏环境等行为。

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范文1.小区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楼道、大厅、走廊、电梯、庭院以及儿童游乐区等。

2.居民应该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安全。

禁止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乱涂乱画、乱停乱放杂物等行为。

3.禁止在公共区域乱丢烟蒂,吐痰,随地吐痰和随地吐口水。

4.禁止在公共区域进行违法、不良、危险或妨碍他人安全的活动,如酗酒、赌博、斗殴等。

5.居民在使用公共区域时应保持安静,不得产生噪音干扰他人休息或工作。

6.禁止在公共区域养宠物,如果有需要,应在指定区域遛狗,并及时清理宠物的粪便。

7.禁止将私人物品放置在公共区域,包括自行车、垃圾桶等,以免影响他人正常使用。

8.禁止在公共区域进行非法贴广告、乱贴乱画或者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9.居民在公共区域内发现有损坏的设施或者卫生问题,应及时向物业报告,并配合物业进行处理。

10.禁止在公共区域追逐打闹、滑板、滑轮等危险活动,以避免伤害他人或自己。

11.禁止在公共区域乱停乱放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车位或停车场。

12.禁止在公共区域搭建临时建筑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确保公共安全。

13.公共区域内视为公共空间,禁止私自占用或改造。

如有需要变更或改造,应事先与物业管理合作,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14.违反公共区域管理规定的居民,将会被物业进行警告,若多次警告无效,物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罚。

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安全,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楼道、入口大厅、庭院、停车场、游乐场等。

第三条小区居民应当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

第四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日常管理,并委托特定人员进行具体操作。

第五条小区居民应主动配合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和安全。

第六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2024年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

2024年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

2024年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小区居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小区的公共区域管理。

第三条小区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道路、绿化带、停车场、楼道、门禁系统、垃圾处理设施等。

第四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小区公共区域管理责任第五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和环境进行全面监管,确保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整洁、有序。

第六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应当制定公共区域使用规定,明确公共区域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并向小区业主进行宣传教育。

第七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巡查公共区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处理情况。

第三章公共区域的日常维护第八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应当确保公共区域的道路、门禁、电梯等设施的正常运行,维修必要的设施设备。

第九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应当定期清理公共区域的垃圾、杂物,保持环境的清洁整洁。

第十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应当在公共区域配备相应的绿化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花草种植等工作。

第四章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小区公共区域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定期检修维护,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应当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负责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三条公共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识,以提醒居民注意安全。

第五章公共区域的使用规定第十四条公共区域的使用范围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制定,公示于小区内。

第十五条居民在使用公共区域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和设备。

第十六条居民在公共区域内举办集会、宴请等活动时,应当事先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宠物的活动范围限于专门划定的区域,宠物主人应当清理宠物粪便,防止污染公共区域。

第十八条禁止在公共区域内饲养或放养禁止的动物。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_小区的公共管理规定条例范本(精选5篇)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_小区的公共管理规定条例范本(精选5篇)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_小区的公共管理规定条例范本(精选5篇)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_小区的公共管理规定条例范本篇1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及零星住宅(以下统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保障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维护小区业主和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居住小区。

第三条居住小区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邮政、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和市政公用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总建筑面积,下同)开发完成50%之前建成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建成交付使用。

第四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坚持统筹规划、可持续发展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使用性质相近或可兼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应综合设置。

第五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应当和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在符合规定指标总量的前提下,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布置。

第二章权属界定与管理第六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两种。

第七条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建设成本适宜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

此类公共服务设施除社会公益性配套设施外,其权属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主委员会代为登记,开发企业不得销售,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使用权。

第八条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适宜市场化运营、建设成本不宜列入且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商业服务设施(物业管理专用商业服务设施用房除外)等。

此类公共服务设施,按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其权属归投资者所有,但交付使用后必须纳入小区统一的物业管理,并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范文(4篇)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范文(4篇)

住宅小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维护住宅小区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规范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住宅小区内的一切公共区域的管理,包括住宅楼、道路、停车场、绿化带、垃圾处理等。

第三条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是住宅小区内的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管理规定。

第四条住宅小区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居民和物业公司应当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积极参与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共同维护住宅小区的良好秩序。

第二章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第五条住宅小区的业主可以自行组织业主委员会,参与住宅小区的管理事务。

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负责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成员。

第六条住宅小区的业主和居民可以自愿加入管理委员会,参与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一)制定和完善住宅小区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组织和协调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环境、绿化、卫生等方面的工作;(三)解决住宅小区内的业主和居民之间的纠纷,维护住宅小区的和谐稳定;(四)监督和协调物业公司的履职情况,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公开住宅小区的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六)处理住宅小区内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保障住宅小区的安全。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应当充分听取业主和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业主和居民的合理需求,依法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居民的义务和权益第九条住宅小区的居民应当遵守住宅小区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不得干扰住宅小区的正常秩序和生活秩序。

第十条住宅小区的居民应当自觉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绿化环境,不得随意破坏和污染。

第十一条住宅小区的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扰乱他人生活。

小区公共管理规章制度

小区公共管理规章制度

小区公共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提高小区居民居住环境、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区内公共区域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居民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环境。

第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保障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和安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区居民应当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安全和卫生,不得破坏公共设施,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秩序。

第五条居民在小区内行为应当文明礼貌,不得干扰他人生活、影响小区的和谐环境。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建议,保持与居民的良好沟通和合作关系。

第七条居民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共同关心小区的发展和建设,积极参与小区事务,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第八条小区居民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进行评价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接受居民监督,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小区环境管理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清洁小区内的公共区域,确保小区的环境卫生。

第十条居民应当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吸烟、吐痰等卫生不文明行为。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维护小区内绿化环境,合理安排植物的修剪和养护,确保绿化景观的整洁和美观。

第十二条居民应当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不得随意破坏植被,不得在绿化带内停放车辆或损坏绿化设施。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清理雨污水井、排水沟等设施,防止积水滋生蚊蝇,确保小区的清洁卫生。

第十四条居民应当定期检查房屋、阳台和庭院等私人区域,确保不会影响邻居的生活环境。

第三章公共设施管理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居民应当正确使用小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挪用或损坏公共设施,出现故障应当及时报修。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小区大门、围墙等安全设施的巡查和维护,确保小区的安全。

第十八条居民应当遵守小区的停车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行人道等公共区域,不得私自设置停车点。

居民小区管理法律规定(3篇)

居民小区管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民小区管理,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小区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居民小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尊重居民意愿;(二)依法管理,保障居民权益;(三)公开透明,接受居民监督;(四)自治为主,服务为辅。

第四条居民小区管理应当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居民小区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民小区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六条业主大会是居民小区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小区管理制度,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第七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业主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小区管理制度;(二)选举业主委员会;(三)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四)决定小区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五)决定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六)决定小区绿化、保洁、保安等服务的提供;(七)决定小区内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管理小区公共事务。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人数一般为5至11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本小区业主;(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三)热心小区公益事业,有责任心;(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居民委员会第十三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小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十四条居民委员会成员由本小区居民选举产生,成员人数一般为5至11人。

第十五条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本小区居民;(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三)热心小区公益事业,有责任心;(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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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
住在小区里要清楚小区的公共管理规定,这样才可以保证小区群众的和睦相处。

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范本1
为保持小区的清洁卫生,物业管理站设有保洁人员,负责小区各楼宇公共场所的清扫和垃圾清运,请各位居民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共同遵守以下公约。

一、请自觉维护小区内房屋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二、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

三、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四、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

五、居民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六、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爆光。

七、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
地扩大营业场地。

八、请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九、物业管理站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杀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范本2
为保持小区清洁卫生,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其业主(住户)和进入本小区人员共同遵守。

嘉豪物业公司设有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小区各楼宇公共场所的清扫和垃圾清运,请各位业主给与全力支持和配合。

一、自觉维护小区内房屋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二、垃圾实行分类装袋。

业主须将垃圾袋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处存放,以便于保洁员及时分类收集、清运,严禁将垃圾存放在门口及走廊和楼梯间;
三、请勿把垃圾、胶带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禁止把生活垃圾、布屑、胶袋、石块等杂物投入下水道或楼宇间的天井内;
四、严禁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果皮及
瓜壳等;
五、严禁在小区内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严禁让所饲养的宠物在小区内便溺;保护小区路面、楼道走廊的清洁;
六、爱护小区公共设施,不得在公共场所门前、阳台堆放杂
物;自觉维护好井盖、雨水口、果皮箱等环保设施;
七、业主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不得将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堆土、堆料,文明施工,不得扰民,施工完毕料净场清;
八、不得在树干、栏杆上晾晒衣物和被褥;
九、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

宣传橱窗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他人不得随意使用;
十、积极参加小区的爱国卫家,防病防疫工作;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杀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
十一、停车场的公共通道应保持畅通合清洁,不得堆放物品或停放车辆,不得在停车场撒水,并请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十二、一切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者停用公共
环境卫生设施;
十三、坚持周末清洁日活动,清除白色污染,消灭“四害”。

人人动手,人人有责,共同保护小区环境卫生。

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范本3
一、治安管理规定
1 、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

3 、遵守小区和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

4 、住户应; 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5 、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或事。

6 、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二、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 、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损坏树木。

2 、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 、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4 、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上十时至早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
取必要措施。

5 、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

6 、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烧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

三、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1 、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

2 、垃圾装好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

3 、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

4 、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

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

5 、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

6 、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
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
7 、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区域扩大营业场地。

8 、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

四、停车管理规定
1 、小区地下停车场,专供购(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
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 、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停放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经同意发临时车辆停放卡,持卡进入,离开时退卡。

3 、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按位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人员指挥按序停放。

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择位停放。

4 、停车场地将采取24 小时智能监控记录,配备灭火器,烟雾器。

5 、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摆摊点、会客、喝酒、睡觉、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

6 、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鸣喇叭,限速 5 公里/ 小时
7 、停车场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8 、车辆进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

9 、车辆停放后,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10 、车主要爱护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迅等一切公共设备,不慎损坏时需照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有固定车位的车主要严格按照小区规定的停放费标准,
按时交费,临时车辆由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

12 、若车主不慎丢失车辆出入卡,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纳办卡费,由管理处补发出入卡。

13 、若车辆在停放区被损坏者,原则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保安员与管理处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4 、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违规行车和停泊车辆的车主,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

15 、院内严禁停放一切车辆,违者每次罚款200 元。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消防工作坚持;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实行综合管理、群防群治。

2 、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提高
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4 、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教育儿童勿在小区内玩火。

5 、发现初期火灾要及时扑救,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拨打;119; 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6 、自觉遵守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

7 、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8 、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

9 、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
封闭或堆放杂物。

10 、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
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

11 、管理处对违章、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
为,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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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范本”住宅小区公共管理规定范本4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及零星住宅
(以下统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依法维护
业主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及工业新区苘山镇、汪疃镇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配套建设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市政公用、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居住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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