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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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编号:xxxx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xxxx

招标人:xxxx

代理机构:XXXXXXXXXX

xxxx年xxx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XXXXXXXXXXX(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xxxx(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其xxxxx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xxxxx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xxxx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xxxxxx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采购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按标(包)现场收取,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

3、公告期:自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止。

4、采购文件下载地址:XXXXX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XXXXXXXX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XXXXXX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xx开标室XXXXXX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XXXXX市民中心四楼),届时供应商代表应到场参加。

六、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XXXXXXXX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XXXXX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xx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

联系地址:xxxxx

代理机构: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真电话:xxxx

联系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监督:xxxxx

联系电话:xxxx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xxxx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第三条。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与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亦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人如对本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不足十五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投标截止时间的推迟

招标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8.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偏离表;

(5)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6)项目管理机构;

(7)项目业绩资料;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

为方便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人将任何不同于招标文件的条款分别列于“偏离表”中,同时在“偏离表”中注明其他条款无偏离;若所有条款均无偏离也应在“偏离表”中注明所有条款均无偏离。

10.证明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文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及第四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八条所规定的相关内容。

11.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投标人应清楚了解如果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上出现实质性偏离,则须自行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12.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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