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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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认定标准和规定。

随着社会对大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以鼓励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升其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认定标准1.1 创新活动范围: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创新活动的范围,包括科研项目、创业实践、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各类创新活动。

1.2 参与要求:细则应规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要求,包括参与时长、完成任务、取得成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3 认定标准:制定认定标准,明确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具体计算方式和评定标准,确保认定公平公正。

二、认定流程2.1 申请材料: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后,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展示、指导老师推荐信等。

2.2 评审流程:设立专门的评审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学生所获得的创新学分。

2.3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将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转换: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可转换为学业学分或绩点,以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3.2 学分累积:学生在校期间可累积获得的创新学分,为将来的学业发展和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3.3 学分认可: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学校对创新学分的认可范围和使用方式,确保学生获得的学分得到有效利用。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设立创新学分奖励机制,对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给予奖励,激励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

4.2 荣誉称号:设立创新学分荣誉称号,对获得一定数量创新学分的学生进行表彰,鼓励学生持续参与创新活动。

4.3 实践机会:通过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建立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不断更新,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鼓励和推动大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许多高校开始引入创新学分认定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明确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

二、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1) 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如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等;(2) 学生参与创业项目,如校园创业项目、创业大赛等;(3)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如社会调研、社会服务等。

2. 创新成果(1) 学术论文:学生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论文,被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2) 专利申请:学生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3) 软件著作权:学生开发的软件获得著作权登记。

3. 创新能力培养(1) 学生参与创新实践课程,如创新创业课程、科技创新与创业实践等;(2) 学生参与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营等。

三、认定程序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在申请认定前,需准备以下材料:(1) 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参与创新项目的详细情况等;(2) 项目证明材料:如项目证书、论文发表证明、专利申请证明等;(3) 导师评价:导师对学生参与创新项目的评价意见。

2. 提交申请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指定部门,如创新创业中心或教务处。

3. 材料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项目的真实性、学生的参与程度等。

4.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认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5. 结果公示学校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申诉。

6. 结果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对认定结果进行确认,并将结果通知学生。

四、其他事项1. 学分认定周期学分认定周期一般为每学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学分认定权威性学分认定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认定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

3. 学分认定结果的使用学分认定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学位授予等具有重要影响。

最新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

最新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标准

管理学院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学分认定标准财务管理专业1. 财务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认定范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包括以西华大学冠名的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含专利)、发明创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

(1)学术论文包括:在公开发行刊物、杂志上发表的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参编的教材、著作。

期刊论文署名前三名的认定成绩,参编教材及著作中要有署名或在出版物前言、序言等部分有对作者编著成果说明;(2)科研成果包括:学生主持或参与的纵向、横向科研课题,要求在结题表中有署名;(3)发明创造包括:在专利局注册的发明专利,要求在相关证明材料中有学生署名;(4)学科竞赛包括:学生参与的西华大学、县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

包括“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竞赛、ERP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CT全国青少年外语口语电视大赛、成都市十万大中专学生“一专多能”成才活动、成都市“1+1”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竞赛,出具获奖证书,西华大学组织的竞赛必须加盖西华大学公章,只加盖部门公章的不被认定;(5)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参与的各类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支教等,要开具相关证明,加盖西华大学或市级及以上单位公章;(6)文体艺术包括:学生参与的学校、县级及以上单位等组织的各类文艺、体育竞赛等,出具获奖证书;(7)各种专业资格证书;(8)其他创新学分材料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

2. 财务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成绩认定标准以上材料,合格一项,计为财务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1学分。

财务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学分遵照相关教学计划要求执行。

工商管理专业1. 工商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认定范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包括以西华大学冠名的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含专利)、发明创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

(1)学术论文包括:在公开发行刊物、杂志上发表的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参编的教材、著作。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标题: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大学为了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对学生在创新实践中所获得的学分进行认定和评定的具体规定。

这一细则的出台,旨在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同时也为学生在未来的学习和就业中提供更多的机会和优势。

一、认定标准1.1 学生参与的创新活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

1.2 学生在创新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必须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创新性,能够为学校或社会带来一定的价值。

1.3 学生在创新活动中所展现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也将被纳入认定标准中。

二、认定流程2.1 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后,需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和成果,包括项目报告、论文、实践报告等。

2.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创新成果进行评审,评定其是否符合认定标准,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2.3 学生可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流程,申请认定学分,学校将在一定时间内对学生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和通知。

三、认定范围3.1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包括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多个领域,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

3.2 学生在参与创新活动时,可结合课程学习和实践经验,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项目中,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

3.3 学校将根据学生所取得的创新成果和学分认定标准,给予相应的学分奖励,并将认定结果纳入学生的学业成绩中。

四、认定依据4.1 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依据包括创新活动的成果、参与程度、团队合作能力等多个方面。

4.2 学生需在创新活动中积极参与,主动探索和实践,展现出自己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4.3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创新成果和表现,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评定学生的创新学分,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认定。

五、认定效益5.1 创新学分认定将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实践平台,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5.2 学生通过参与创新活动并获得认定学分,将在未来的学习和就业中具有更多的竞争优势和机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为了鼓励和奖励大学生在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1. 科技创新类:包括科研项目、科技竞赛、论文发表等。

2. 学术研究类:包括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学术会议等。

3. 社会实践类:包括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项目等。

三、认定标准1. 科技创新类:(1) 科研项目:完成大学生科研项目,根据项目难度、创新性、成果等综合评定,分为A、B、C三个等级。

(2) 科技竞赛:参加国际、国家级或省级科技竞赛并获奖,根据奖项等级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3) 论文发表: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根据期刊的影响因子和论文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2. 学术研究类:(1) 学术论文:完成学术论文并通过学院评审,根据论文质量和学术影响力给予学分认定。

(2) 学术报告:在学术会议上进行学术报告,根据报告的深度、广度和学术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3) 学术会议: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做口头报告,根据会议级别和报告质量给予学分认定。

3. 社会实践类:(1) 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活动的难度和参与度给予学分认定。

(2) 社会公益项目:参与社会公益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根据项目的影响力和贡献给予学分认定。

四、认定程序1. 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材料审核: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标准。

3. 评审认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给予学分认定。

4. 公示和申诉:学院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学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并最终确定学分认定结果。

6. 认定记录:学院将认定结果记录在学生的学分认定档案中,并在学生学籍信息中体现。

科技创新实践、专业前沿讲座学分认定标准

科技创新实践、专业前沿讲座学分认定标准

电气信息学院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专业前沿讲座学分认定标准一、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必修1学分)1、参加学校大学生电子竞赛,完成作品,排名第一人可取得1学分,排名第二、三人可分别取得0.5学分;获得三等奖,排名第一人可取得1.5学分,排名第二、三人可分别取得1学分;获得二等及以上奖,排名第一人可取得2学分,排名第二、三人可分别取得1.5学分。

独立完成作品,可取得1.5学分,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可取得2学分。

2、申请学校西华杯科技项目成功,并完成通过验收,排名第一人可取得2学分,排名第二、三人可分别取得1.5学分。

3、参加四川省大学生电子竞赛,可取得1学分;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可取得2学分。

4、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竞赛,可取得2学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可取得3学分。

5、参加全国挑战杯大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可取得3学分。

6、参加全国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大赛得省级(赛区)及以上奖励,可取得3学分。

7、参加学校、学院各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排名第一人可取得1学分,排名第二、三人可分别取得0.5学分;获得二等奖,排名第一人可取得1.5学分,排名第二、三人可分别取得1学分;获得一等奖,排名第一人可取得2学分,排名第二、三人可分别取得1.5学分。

8、参加全国各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可取得3学分。

9、获得本专业一种专业资格证,可取得1学分。

10、参加校级各种文体活动并获校级奖励或表彰,可取得1学分;获得省级奖励可取得2学分;获得国家级奖,可取得3学分。

11、参加校、院级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可取得1学分;获校级奖励或表彰,可取得1.5学分;获得省级奖励或表彰,可取得2学分;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表彰,可取得3学分。

12、参加学校各种社团活动,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可取得1学分。

13、参加学院创新实验室,表现优秀,可取得1学分;获院级奖励或表彰,可取得1.5学分。

14、参加学院开放性实验室,完成作品,可取得1学分;获院级奖励或表彰,可取得1.5学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认定规定和具体操作步骤。

这一细则的实施对于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培养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点。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1.2 创新竞赛1.3 创新实践二、认定标准2.1 创新性2.2 实践性2.3 成果性三、认定流程3.1 申报材料准备3.2 学校审核3.3 学分认定四、认定条件4.1 学生身份4.2 活动时长4.3 活动成果五、认定效益5.1 学术提升5.2 就业竞争力5.3 个人发展正文内容: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大学生可以参与学校或社会组织举办的创新项目,如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等。

这些项目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性,学生需要在项目中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任务。

1.2 创新竞赛:大学生可以参加各类创新竞赛,如学科竞赛、创业大赛等。

参加竞赛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一定的奖项或荣誉。

1.3 创新实践:大学生可以参与各种创新实践活动,如科技创新实践、社会实践等。

这些实践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和成果性,学生需要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和成就。

二、认定标准2.1 创新性:认定学分的项目或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即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突破和发展,能够为学生带来新的认识和体验。

2.2 实践性:认定学分的项目或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实践性,即学生需要亲身参与和实践,通过实际操作来获取知识和技能。

2.3 成果性:认定学分的项目或活动需要具有一定的成果性,即学生需要在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绩或成果,能够为自己带来实际的收获和提升。

三、认定流程3.1 申报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介绍、活动证明、成果展示等。

这些材料需要真实有效,能够证明学生的参与和贡献。

3.2 学校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认定标准和流程要求。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大学生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学分认定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认定对象本细则适合于全校所有在校本科生。

三、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类(1) 参预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5个学分;(2) 参预省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预校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2. 创新创业类(1)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4个学分;(2)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3) 参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4)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5)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6) 参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7)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8)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9) 参预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获得0.5个学分。

3. 社会实践类(1) 参预国内社会实践活动满4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1个学分;(2) 参预国际社会实践活动满80小时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参预相应活动后,需向学院或者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报告等。

2. 学院审核学院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分。

3. 学校认定学校将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对学生的申请进行最终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学生。

五、其他规定1. 学分认定结果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量,作为学生学业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2. 学生在同一活动中不能重复获得学分认定。

3. 学生可以累计获得不同类型的创新学分,但总学分不得超过10个。

4. 学生如有不满意认定结果的,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将组织专门的评审小组重新评估。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校期间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积累相关学分,以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1. 科研项目:包括参预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实验工作,如参预国家级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等。

2. 创新实践项目:包括参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

3. 学术论文发表:包括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国际会议上的发表。

4. 专利申请:包括参预专利申请并成功获得授权的项目。

三、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认定:(1) 参预国家级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和参预程度赋予相应学分,如主持人可获得10学分,参预人员可获得5学分。

(2) 参预校级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和参预程度赋予相应学分,如主持人可获得8学分,参预人员可获得4学分。

2. 创新实践项目认定:(1) 参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按照项目级别和参预程度赋予相应学分,如主要负责人可获得8学分,普通成员可获得4学分。

(2) 参预学科竞赛:按照竞赛级别和获奖情况赋予相应学分,如国家级一等奖可获得6学分,校级二等奖可获得3学分。

(3) 参预社会实践:按照实践时长和实践内容赋予相应学分,如参预暑期社会实践一个月可获得4学分,参预志愿者活动一个学期可获得2学分。

3. 学术论文发表认定:(1) 核心期刊发表:按照期刊等级和作者位次赋予相应学分,如SCI一区发表可获得8学分,第一作者可获得4学分。

(2) 国际会议发表:按照会议级别和作者位次赋予相应学分,如国际顶级会议发表可获得6学分,第一作者可获得3学分。

4. 专利申请认定:(1) 发明专利授权:按照专利类型和参预程度赋予相应学分,如发明专利授权可获得10学分,主要参预者可获得5学分。

(2)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按照专利类型和参预程度赋予相应学分,如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可获得8学分,主要参预者可获得4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项目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参预科研、创新、实践等相关活动,通过认定后获得的学分。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二、认定范围1. 科研项目:包括参预科研项目的研究、实验、数据分析等工作。

2. 创新项目:包括参预创新项目的策划、设计、实施等工作。

3. 实践活动:包括参预社会实践、实习、社会服务等活动。

4. 学科竞赛:包括参预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 学术论文: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预学术会议等。

三、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根据项目的难度、创新性、成果等进行评价认定。

例如,参预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较高的学分。

2. 创新项目: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实际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认定。

例如,参预创业项目并成功推出产品的学生可获得较高的学分。

3. 实践活动:根据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实践能力等进行评价认定。

例如,参预社会公益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可获得较高的学分。

4. 学科竞赛:根据竞赛的难度、竞争水平等进行评价认定。

例如,参预全国性学科竞赛并获得前几名的学生可获得较高的学分。

5. 学术论文:根据论文的质量、发表刊物的级别等进行评价认定。

例如,发表在国内知名学术期刊上的学生可获得较高的学分。

四、认定程序1. 学生申请:学生在参预相关活动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评审:学院设立专门的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3. 学校审核: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4. 公示和反馈:学校将认定结果公示,并向学生反馈认定结果。

5. 学分记录:学校将认定的学分记录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并计入学生的学分总量。

五、学分使用1. 学分累计: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量,并与课程学分一同计算。

2. 学分换算:学校设立相应的学分换算规则,将创新学分转化为绩点或者学分折算系数,用于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一定学分的认定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激励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一、认定标准1.1 科研项目参与大学生可以通过参与科研项目,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发表论文等方式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参与度、论文质量、论文发表情况等。

1.2 创新实践项目大学生可以参与创新实践项目,如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通过项目的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等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

1.3 学术竞赛获奖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术竞赛并获得奖项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竞赛级别、获奖情况、竞赛项目的创新性等。

二、认定程序2.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论文、竞赛获奖证书等。

2.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如科研处、创新实践中心等。

2.3 评审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认定,评审标准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定。

2.4 结果通知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通知学生是否获得创新学分的认定。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累计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将其累计到学位课程中,作为选修课程或学分补充。

3.2 学分转换学生还可以将创新学分转换为学分积累,用于申请奖学金、评优评先等。

3.3 学分认定记录学校将对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进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学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4.2 指导支持学校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支持,帮助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4.3 宣传推广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推广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制度,激发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高整体创新氛围。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平。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学生参预科研项目、创新实践、学术竞赛等活动,积累的学术和创新成果所获得的学分。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学生参预科研项目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以学生作为主要参预者的科研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辅助参预者的科研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实验助手参预的科研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数据分析助手参预的科研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2. 创新实践:学生参预创新实践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参预创业实践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预社会实践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预志愿者服务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预文化艺术实践项目,每一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3. 学术竞赛:学生参预学术竞赛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在国际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国家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省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校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的科研项目、创新实践或者学术竞赛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报告、获奖证书等。

2. 导师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将由导师进行评审。

导师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参预程度、成果质量等因素进行评定,并填写评审表格。

3. 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专门的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导师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将根据学校制定的认定标准,综合评估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成果,决定是否认定相应的学分。

4. 结果公示:学院将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为X天。

学生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经核实后,学院将作出最终认定结果。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所获得的学术成果进行评估和认定,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学分奖励,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认定标准1. 学术成果要求(1) 科研项目: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2) 创业项目:大学生参与创业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如获得投资、实现营收等。

(3) 创新竞赛:大学生参与创新竞赛并获得一定奖项,如国家级奖项、省级奖项等。

(4) 社会实践: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如社会调研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等。

2. 学分认定要求(1) 科研项目:根据项目难度和学术水平,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1-3学分。

(2) 创业项目:根据项目规模和商业价值,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1-3学分。

(3) 创新竞赛:根据竞赛级别和获奖情况,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1-3学分。

(4) 社会实践:根据实践项目的深度和影响力,分为3个等级,分别对应1-3学分。

3. 申请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创新创业活动后,填写申请表格,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证书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估学术成果的水平和学分认定的等级。

(3) 学校认定: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院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复核,并最终决定学分认定的结果。

(4) 公示和申诉:学校公示认定结果,学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学校将重新评估申请材料并做出最终决定。

4. 学分使用规定(1) 学分累计: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用于毕业学分的累计。

(2) 学分转换:学生可以将创新学分转换为选修课学分或者专业课学分,根据学生的个人需求和学校规定进行转换。

(3) 学分上限:学生在大学期间累计获得的创新学分有一定的上限,超出上限的学分将不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

实践创新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实践创新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

附件1
实践创新活动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一、科研活动
二、发表学术论文
注:全国性报刊、中文核心期刊等按照学校科技处最近文件规定执行;学术会议级别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学术成果报告/讲座
四、各级各类教学科技竞赛
注:1.若组队参赛,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 学分
2.对于一些竞赛项目按人数比例推出的名次,最高只能获得2个学分。

如全国大学生
英语竞赛一等奖。

3.在同一项目活动中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
分。

注:1. 一般成员(限4人),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

2.排序中,老师第一且本科学生第二的情况,视同该学生排名第一,为第一专利权人。

注:参加社会实践团队的调查报告作者原则上为一人;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到0.5学分后参加者每人获0.2学分。

七、文体活动
0.50.50.2学分。

九、各级各类认证项目途径。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4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4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为确保高等教育质量,落实教育部教学“质量工程”的相关要求,推动我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入改革,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依据《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如下:一、本细则旨在规范课外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为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校内外学科、科技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

二、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依据个人特长和兴趣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取得具有创新意义的成果,按照本细则规定经认定后所获得的学分。

三、学生需在规定学习期限内,获得特定数量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专升本插班生学分要求减半)方可毕业。

四、所要求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中,部分学分可通过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创新实践活动取得,其余学分可通过参与学生所在院(系)组织或认可的创新实践活动获得。

五、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范围及标准如下:(一)学校认可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1. 专利方面: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每项计6学分;成功申请发明专利,每项计4学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4学分;成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2学分。

对于多人参与专利,第二、第三人学分减半,第四人起不计算学分。

2. 论文或作品发表:专业性论文或作品在正式科技或本学科刊物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计2学分;在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计6学分。

3. 创新基金项目:获学校学生创新基金立项的课题组前三名主要成员,每人计1学分;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每人计2学分。

立项申请通过学院审批并推向学校的加0.5学分。

4. 学科及科技竞赛:参加不同级别学科、科技竞赛,根据竞赛等级和成绩,给予相应学分。

5. 社会实践:参加社会实践,受到不同级别表彰者,分别给予相应学分;提交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认定成绩优秀者,计1学分。

(二)院(系)认可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标准,由院(系)制定,并报学校审批后公布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参与教师科研活动,包括制作课题申报材料、科研实验操作等,给予相应学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标题: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为了鼓励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通过认定创新学分,可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参与创新实践,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包括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

1.2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校内外的创新活动来获得创新学分认定。

1.3 创新学分认定应该具有一定的实质性,不能简单地以参与为标准,而应该注重学生在活动中所展现的创新能力和成果。

二、认定标准2.1 创新学分认定标准应该明确、公正、公开,避免主观性评判。

2.2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认定委员会来负责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2.3 认定标准应该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成果性等方面,以确保学生获得的学分具有实质性。

三、认定流程3.1 学生在参与创新活动后,应该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2 学校认定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评定。

3.3 学校应该及时公布认定结果,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学分转换4.1 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可以作为选修学分或者绩点计算的一部分。

4.2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4.3 学生可以将获得的创新学分在毕业时计入学业成绩单,并对学业水平起到一定的加分作用。

五、监督与评估5.1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5.2 学校可以定期对创新学分认定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认定标准和流程。

5.3 学校应该鼓励学生和教师参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共同推动创新教育的深入发展。

结语: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对于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学校能够积极推动创新学分认定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发展空间。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以及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对象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认定标准1. 创新项目类(1)科研项目:参与科研项目并发表论文或取得专利成果,可获得创新学分。

(2)创业项目:参与创业项目并成功落地运营,可获得创新学分。

(3)社会实践项目:参与社会实践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可获得创新学分。

2. 创新竞赛类(1)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可获得创新学分。

(2)创新创业竞赛: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可获得创新学分。

(3)科技创新竞赛:获得国际级奖项,可获得创新学分。

3. 创新实践类(1)创新讲座:参加创新讲座并完成学习任务,可获得创新学分。

(2)创新工作坊:参加创新工作坊并完成实践任务,可获得创新学分。

(3)创新实验室:参与创新实验室项目并取得实践成果,可获得创新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身参与的创新活动,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如项目报告、获奖证书等。

2. 学院初审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3. 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成立创新学分认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教师组成,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认定标准进行评分。

4. 认定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进行认定,并公示认定结果。

5. 异议申诉学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进行复核。

6. 认定结果确认经过申诉处理后,学校最终确认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并将结果通知学生和相关部门。

五、认定结果的利用1. 学分累计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作为毕业要求之一。

2. 学业荣誉学生获得一定数量的创新学分后,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创新学分荣誉证书。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预创新实践活动,并对其进行认定,制定本《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范围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在校本科生。

认定的创新学分包括科研创新学分、科技竞赛学分、创新创业学分和社会实践学分。

三、认定标准1. 科研创新学分认定标准:(1) 参预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学生,可获得科研创新学分;(2) 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EI、核心期刊论文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科研创新学分;(3) 参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科研创新学分。

2. 科技竞赛学分认定标准:(1) 参加国家级、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可获得科技竞赛学分;(2) 在国际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科技竞赛学分。

3.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1) 参预创业实践项目并成功创办企业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 参预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创新创业学分。

4. 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1) 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成果的学生,可获得社会实践学分;(2) 参预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奖项的学生,可获得额外的社会实践学分。

四、认定程序1. 学生申请认定:学生根据自身参预创新实践活动的情况,填写《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审核:学院设立创新学分认定办公室,负责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学校认定:学校创新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最终的学分认定工作。

认定委员会由各学院的教师代表和学校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4. 学分发放:学校根据认定结果,将认定的创新学分加入学生的学业成绩单中,并在学生毕业时进行统一的学分认定证书颁发。

五、其他规定1. 本细则中所认定的创新学分仅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一部份,不影响学生的学位授予。

2. 学生在申请认定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销其创新学分认定资格,并赋予相应的处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旨在鼓励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大学生参与国家级、省级或校级科研项目,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国家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可获得5学分;(2)省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可获得3学分;(3)校级科研项目: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可获得2学分。

2. 创新实践活动大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如科技竞赛、创业项目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国家级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特等奖,可获得5学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3学分;(2)省级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特等奖,可获得3学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2学分;(3)校级科技竞赛:获得一等奖、特等奖,可获得2学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可获得1学分;(4)创业项目:参与创业项目并通过评估认定,可获得2学分。

3. 学术论文大学生在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SCI、EI收录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可获得5学分;(2)核心期刊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可获得3学分;(3)其他期刊论文: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可获得2学分。

4. 社会实践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服务、社会调研等,可获得相应学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参与校内志愿者活动累计100小时以上,可获得2学分;(2)参与校外志愿者活动累计100小时以上,可获得3学分;(3)参与社会调研项目并通过评估认定,可获得2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活动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如项目证书、论文发表证明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认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

审核结果需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认定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和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认定条件1. 科研项目认定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类型:科研项目可以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科研项目,以及企业合作项目等。

(2)项目时长:项目的时长需要达到一定要求,一般不少于3个月。

(3)项目成果:学生需要在项目中有明确的科研任务,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2. 创新实践认定大学生参与创新实践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实践类型:创新实践可以包括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

(2)实践时长:实践活动的时长需要达到一定要求,一般不少于2个月。

(3)实践成果:学生需要在实践活动中有明确的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如获奖、创业项目落地等。

三、认定流程1. 申请阶段(1)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科研项目或创新实践的证明材料、成果证明等。

(2)学生可以选择申请科研项目认定、创新实践认定或两者同时申请,但需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2. 审核评定阶段(1)学校设立专门的认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2)评定标准包括项目的质量、学生的参与度、成果的价值等方面。

3. 认定结果公示(1)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周。

(2)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进行申诉,申诉材料需提交给认定评审委员会。

4. 认定结果确认(1)经过公示和申诉期后,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诉情况进行最终的认定结果确认。

(2)认定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并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学分认定1. 认定学分(1)科研项目认定:根据项目的级别和学生的参与度,认定相应的学分,一般为2-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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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学分认定标准财务管理专业1. 财务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认定范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包括以西华大学冠名的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含专利)、发明创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

(1)学术论文包括:在公开发行刊物、杂志上发表的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参编的教材、著作。

期刊论文署名前三名的认定成绩,参编教材及著作中要有署名或在出版物前言、序言等部分有对作者编著成果说明;(2)科研成果包括:学生主持或参与的纵向、横向科研课题,要求在结题表中有署名;(3)发明创造包括:在专利局注册的发明专利,要求在相关证明材料中有学生署名;(4)学科竞赛包括:学生参与的西华大学、县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

包括“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竞赛、ERP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CT全国青少年外语口语电视大赛、成都市十万大中专学生“一专多能”成才活动、成都市“1+1”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竞赛,出具获奖证书,西华大学组织的竞赛必须加盖西华大学公章,只加盖部门公章的不被认定;(5)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参与的各类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支教等,要开具相关证明,加盖西华大学或市级及以上单位公章;(6)文体艺术包括:学生参与的学校、县级及以上单位等组织的各类文艺、体育竞赛等,出具获奖证书;(7)各种专业资格证书;(8)其他创新学分材料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

2. 财务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成绩认定标准以上材料,合格一项,计为财务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1学分。

财务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学分遵照相关教学计划要求执行。

工商管理专业1. 工商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认定范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包括以西华大学冠名的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含专利)、发明创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

(1)学术论文包括:在公开发行刊物、杂志上发表的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参编的教材、著作。

期刊论文署名前三名的认定成绩,参编教材及著作中要有署名或在出版物前言、序言等部分有对作者编著成果说明;(2)科研成果包括:学生主持或参与的纵向、横向科研课题,要求在结题表中有署名;(3)发明创造包括:在专利局注册的发明专利,要求在相关证明材料中有学生署名;(4)学科竞赛包括:学生参与的西华大学、县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

包括“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竞赛、ERP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CT全国青少年外语口语电视大赛、成都市十万大中专学生“一专多能”成才活动、成都市“1+1”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竞赛,出具获奖证书,西华大学组织的竞赛必须加盖西华大学公章,只加盖部门公章的不被认定;(5)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参与的各类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支教等,要开具相关证明,加盖西华大学或市级及以上单位公章;(6)文体艺术包括:学生参与的学校、县级及以上单位等组织的各类文艺、体育竞赛等,出具获奖证书;(7)各种专业资格证书;(8)其他创新学分材料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

2. 工商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成绩认定标准以上材料,合格一项,计为工商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1学分。

工商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学分遵照相关教学计划要求执行。

会计学专业1. 会计学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认定范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包括以西华大学冠名的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含专利)、发明创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

(1)学术论文包括:在公开发行刊物、杂志上发表的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参编的教材、著作。

期刊论文署名前三名的认定成绩,参编教材及著作中要有署名或在出版物前言、序言等部分有对作者编著成果说明;(2)科研成果包括:学生主持或参与的纵向、横向科研课题,要求在结题表中有署名;(3)发明创造包括:在专利局注册的发明专利,要求在相关证明材料中有学生署名;(4)学科竞赛包括:学生参与的西华大学、县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

包括“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竞赛、ERP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CT全国青少年外语口语电视大赛、成都市十万大中专学生“一专多能”成才活动、成都市“1+1”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竞赛,出具获奖证书,西华大学组织的竞赛必须加盖西华大学公章,只加盖部门公章的不被认定;(5)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参与的各类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支教等,要开具相关证明,加盖西华大学或市级及以上单位公章;(6)文体艺术包括:学生参与的学校、县级及以上单位等组织的各类文艺、体育竞赛等,出具获奖证书;(7)各种专业资格证书;(8)其他创新学分材料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

2.会计学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成绩认定标准以上材料,合格一项,计为会计学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1学分。

会计学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学分遵照相关教学计划要求执行。

市场营销专业1. 市场营销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认定范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包括以西华大学冠名的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含专利)、发明创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

(1)学术论文包括:在公开发行刊物、杂志上发表的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参编的教材、著作。

期刊论文署名前三名的认定成绩,参编教材及著作中要有署名或在出版物前言、序言等部分有对作者编著成果说明;(2)科研成果包括:学生主持或参与的纵向、横向科研课题,要求在结题表中有署名;(3)发明创造包括:在专利局注册的发明专利,要求在相关证明材料中有学生署名;(4)学科竞赛包括:学生参与的西华大学、县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

包括“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竞赛、ERP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CT全国青少年外语口语电视大赛、成都市十万大中专学生“一专多能”成才活动、成都市“1+1”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竞赛,出具获奖证书,西华大学组织的竞赛必须加盖西华大学公章,只加盖部门公章的不被认定;(5)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参与的各类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支教等,要开具相关证明,加盖西华大学或市级及以上单位公章;(6)文体艺术包括:学生参与的学校、县级及以上单位等组织的各类文艺、体育竞赛等,出具获奖证书;(7)各种专业资格证书;(8)其他创新学分材料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

2. 市场营销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成绩认定标准以上材料,合格一项,计为市场营销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1学分。

市场营销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学分遵照相关教学计划要求执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1.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认定范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包括以西华大学冠名的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含专利)、发明创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

(1)学术论文包括:在公开发行刊物、杂志上发表的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参编的教材、著作。

期刊论文署名前三名的认定成绩,参编教材及著作中要有署名或在出版物前言、序言等部分有对作者编著成果说明;(2)科研成果包括:学生主持或参与的纵向、横向科研课题,要求在结题表中有署名;(3)发明创造包括:在专利局注册的发明专利,要求在相关证明材料中有学生署名;(4)学科竞赛包括:学生参与的西华大学、县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

包括“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竞赛、ERP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CT全国青少年外语口语电视大赛、成都市十万大中专学生“一专多能”成才活动、成都市“1+1”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竞赛,出具获奖证书,西华大学组织的竞赛必须加盖西华大学公章,只加盖部门公章的不被认定;(5)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参与的各类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支教等,要开具相关证明,加盖西华大学或市级及以上单位公章;(6)文体艺术包括:学生参与的学校、县级及以上单位等组织的各类文艺、体育竞赛等,出具获奖证书;(7)各种专业资格证书;(8)其他创新学分材料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

2.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成绩认定标准以上材料,合格一项,计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1学分。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学分遵照相关教学计划要求执行。

审计学专业1. 审计学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认定范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包括以西华大学冠名的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含专利)、发明创造,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艺术、专业资格证书及其它。

(1)学术论文包括:在公开发行刊物、杂志上发表的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参编的教材、著作。

期刊论文署名前三名的认定成绩,参编教材及著作中要有署名或在出版物前言、序言等部分有对作者编著成果说明;(2)科研成果包括:学生主持或参与的纵向、横向科研课题,要求在结题表中有署名;(3)发明创造包括:在专利局注册的发明专利,要求在相关证明材料中有学生署名;(4)学科竞赛包括:学生参与的西华大学、县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

包括“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课外科技活动竞赛、ERP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CT全国青少年外语口语电视大赛、成都市十万大中专学生“一专多能”成才活动、成都市“1+1”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类竞赛,出具获奖证书,西华大学组织的竞赛必须加盖西华大学公章,只加盖部门公章的不被认定;(5)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参与的各类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支教等,要开具相关证明,加盖西华大学或市级及以上单位公章;(6)文体艺术包括:学生参与的学校、县级及以上单位等组织的各类文艺、体育竞赛等,出具获奖证书;(7)各种专业资格证书;(8)其他创新学分材料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

2. 审计学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成绩认定标准以上材料,合格一项,计为审计学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1学分。

审计学专业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课程学分遵照相关教学计划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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