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企业销售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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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销售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纳税申

报示例

(一)销售新、老不动产(非自建)且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企

业,但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案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于2018 年销售 2016 年 6 月后新

购入的办公楼一栋,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5550 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 11%,购进原值 4500 万元,预征率 5%;本月还购进办公用电脑、家具等 1170 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期认证。【相关政策】

(1)一般纳税人转让以下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

①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②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应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如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一致的,应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在机构

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应适用下列计算公式计算预缴税款和应纳税额

预缴税款 =(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

(1+5%)ⅹ5%,

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预缴税款

销项税额 =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11%)ⅹ11%

进项税额 =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适用税率)ⅹ适用税

率。

【应纳税额计算】

预缴税款 =(5550-4500)÷(1+5%)ⅹ5%=50万元

销项税额 =5550÷(1+11%)ⅹ11%=550万元

进项税额 =1170÷(1+17%)ⅹ17%=170万元

应纳税额 =550-170-50=330 万元

【报表填写】

1、将本期应纳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在第 4 项“税率 11%”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的第 1 栏“销

售额”内填入不含税销售额50000000元,第 2 栏“销项 ( 应纳 ) 税

额”内填入计算的销项税额5500000 元;在第 4 项“税率 11%”的

“合计”下的第 9 栏“销售额” 内填入不含税销售额50000000元,第 10 栏“销项 ( 应纳 ) 税额”内填入计算的销项税额5500000 元,

第 11 栏“价税合计”内填入价税合计金额 55500000元,第 12 栏

差额扣除栏“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

额”填写 0(如图 1)

图1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其他

发票

未开

具发

纳税

检查

调整合计

服务、

不动产

扣除后

销项

销项( 应纳)

税销项销项

销项

( 应

纳) 税

和无形

资产扣含税

( 免

税)

( 应

销售额

销售

额( 应纳) 销售额

( 应纳) 销售额

销售

价税

合计除项目

本期实

销项

( 应纳)

税额额纳)

税额售额

项目及栏次税额税额际扣除

金额

14=13÷(100%+税

1

2

3 4 5 6

78 9=1+3+5+

7 10=2+4+6+8 11=

9+1

0 12 13=11-12率或征收率 ) ×税

率或征收率

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

一、 全部征

17%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 13%税率

3 一般

税项目

11%税率

4

计税 方法 6%税率

5 计税 其中:

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6

即征即

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7 退项目

—— —— —— —

——

—— —— —

50000000 5500000 50000000 5500000 55500000 0 5550000

55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WORD格式-可编辑--

2、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本期

进项税额明细)

在第 2 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份数”填

入份数 1 份,“金额”填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

10000000 元,“税额”填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

1700000 元,在本期没有发生其他进项税额的情况下,在第 1 栏“认

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 12 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

计”和第 35 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入相应的份

数、金额和税额。(如图 2)

图2

本栏填写的是

本期认证相符

的所有增值税

专用发票(包括

本期申报抵扣

的、未申报抵扣

的和待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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