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城市雨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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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城市雨水系统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应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规划引领的原则,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可持续的技术与标准系支撑,多专业的协同配合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一、城市雨水系统的内涵与分类
城市雨水系统可以概括为:为了实现缓解城市内涝,消减城市径流污染、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使城市开发过程中水文影响最小等目标,通过自然和人工方式进行的“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性措施与非工程性措施组合的城市雨水综合控制利用与管理系统。它是城市水系统的重要子系统,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多目标雨水系统具有绿色生态、多尺度、多目标、追求良性水文循环等特征,这源于对城市雨水问题根源的准确把握,即传统单一排放模式对“降水—渗透—径流—蒸发(蒸腾)”自然水文循环过程的破坏。城市雨水系统涉及水环境、排水防涝、防洪等各个方面,应明确职责划分,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可采取集中统筹管理的模式,提高城市雨水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不同的设计目标就会构成不同的雨水控制利用与管理子系统,根据应对暴雨事件的大小,可分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微排水系统)、城市管渠系统(小排水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大排水系统)。根据控制对象,可将其分为水量控制系统和水质控制系统;根据其系统目标,可分为排水防涝系统、径流污染控制系统、雨水集蓄回用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根据措施类型的不同,可分为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两类。具体城市、区域或项目的雨水控制利用系统方案制定时,一定要结合城市水资源和水环境特征,综合考虑多个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和优先次序,这样才能使城市雨水控制利用系统作为水环境保障和生态保护的重大战略发挥作用。
二、多目标雨水系统的构建与管理
1、技术理念
纵观发达国家城市雨水管理系统的发展历程,城市雨水管理模式或理念大体经历了“雨水排入沟渠的治水阶段→雨水排入管道的排水阶段→雨水管道分流阶段→减少雨水排入管道的减排阶段→控制雨水不引起洪涝灾害的防涝阶段→防治洪涝的同时控制水质的控污阶段→考虑雨水设施的生态性能阶段→雨水作为流域尺度控制阶段→绿色和安全消纳及排放雨水的综合阶段→恢复最初自然水文循环的可持续阶段”的转变过程。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及我国雨水管理系统的发展呈现出由雨水管道分流阶段直接到恢复最初自然水文循环的可持续阶段的跨越式发展特点,此举措开辟了中国雨水行业发展的新时代,但无疑也会遇到巨大的挑战。
在跨越式发展过程中,面对恢复最初自然水文循环的可持续发展阶段即海绵城市建设这一全新的理念,需要充分理解海绵城市的重要概念与内涵。根据当地特点,通过源头—中途—末端的绿色基础设施与灰色基础设施相结合,综合实现径流总量控制、径流污染控制、内涝控制等多目标。虽然目前部分法规、标准对径流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有所涉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提出了“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多重目标,但在当前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的大背景下,排水防涝仍是城市雨水管理的核心目标,在此次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中,也将“城市发展对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调蓄雨洪和应急管理能力需求强烈”作为申报的主要资格审核条件。
现代城市雨水系统的技术措施应改变以往产流后再采用终端管渠系统转输这种单一的做法,将源头、汇流、终端等多层次技术措施相结合。在上游场地或各子流域内,首先应采取分散式源头减排措施,增大就地入渗和蓄存回用量,延长径流排放时间;在转输过程中可对雨水进行截污、调蓄、滞留、净化、渗透或将雨水调蓄处理后再排放或利用;在雨水系统的终端,可采取转输、多功能调蓄或根据情况采用必要的净化措施,去除雨水中的污染物,再排放水体或进行回用。
在确定区域采用的技术措施前,应充分理解狭义与广义LID 的区别。狭义的LID 主要关注二级开发地块、道路、绿地、广场等自身径流雨水的控制,以小型分散的源头控制设施为主,主要控制高频率的中小降雨事件,应对大流域、特大暴雨事件的能力不足,很多时候需结合红线内与红线外、源头与末端、小型与大型设施进行综合控制。因此,《指南》将LID 拓展为广义的LID 雨水系统,即符合LID 理念的各种尺度和类型的设施的整体。广义的LID 雨水系统是城市内涝防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在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时,首先要对基础数据进行充分的收集和分析,掌握技术指标分解等分析方法,充分利用城市绿地、水系等自然空间来实现整个区域的控制目标。而对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应因地制宜,如未建或待建的新城区,可通过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融入海绵元素,对道路、小区、水体等进行相应设计,综合实现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对建成区,可在传统排水规划中合理纳入防涝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相关的新内容,来进行补充和完善。但对已建城市面临的城市绿地、地面及地下空间条件限制,如何权衡好各方面的利益,将现有落后、老化、低标准的雨水基础设施和密切关联的城市道路、绿地、建筑及水系等进行全面的提标改造,实现全面修复城市的海绵功能,也是一项非常巨大的挑战。
2、管理制度
随着城市雨水管理理念由峰值控制向源头减排转变,雨水管理标准体系也应由峰值流量向污染物和径流体积控制转变,基于径流体积的水文方法应是多目标城市雨水系统的核心。而《指南》及北京《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 B11/685-2013)》均提出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迈出了雨水总量减排的重要一步。
为了实现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就需根据当地的地形、地貌、水文特点确定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规划控制目标、指标、落实要点及技术路线,有条件的城市宜编制基于低影响开发理念的“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规划”。2014 年部分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技术路线、关键措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与《指南》要求的衔接程度等方面参差不齐,甚至有很大的差距。现代雨水管理是系统工程,无论是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规划、排水防涝综合规划还是一些城市已经编制或正在编制的低影响开发规划、雨水利用规划等,都应以解决复杂的雨洪综合问题为出发点,政府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各专业共同完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涉及不同部门和专业的权力和责任范围,难以避免权力和利益的冲突,最终使得方案难以落地。而海绵城市建设打破传统专业的束缚,使得城市规划、建筑、园林景观、道路和市政排水相关专业和部门高度协作。这对规划编制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各部门各专业的统筹协调能力及相关数据信息的积累等有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