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国际物流结算方式
国际及台港澳包裹处理规则
国际及台港澳包裹处理规则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二Ο一三年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国际包裹种类和一般规定 (7)第一节国际包裹种类 (7)第二节国际包裹资费 (7)第三节国际包裹的重量、尺寸限度及封装和封面书写要求 (8)第四节禁限寄规定 (10)第三章国际包裹收寄 (13)第一节通则 (13)第二节各类包裹的准寄范围和收寄手续 (14)普通包裹(Ordinary parcels) (14)保价包裹(Insured parcels) (17)附回执的国际包裹 (18)存局候领包裹(Poste Restante) (19)第三节收寄信息的采集与处理 (20)第四节包裹收寄后的检查 (21)第五节收寄包裹的结算 (22)第六节退还、补收邮费的处理 (22)第四章国际包裹投递 (24)第一节各类包裹投递和处理 (24)第二节投递信息的采集与处理 (26)第三节投递时应收的邮费 (27)第四节无法投递包裹处理 (28)第五节无着包裹处理 (29)第五章出口国际包裹处理 (30)第一节邮区中心局的处理 (30)第二节经转局和验关局的处理 (31)第三节经转局和验关局处理出口邮件和总包信息 (33)第四节互换局封发前的处理 (34)第五节互换局的分拣和封发 (35)一般规定 (35)水陆路包裹总包的封发 (36)航空包裹总包的封发 (40)空运水陆路包裹总包的封发 (41)邮政公事包裹 (41)空邮袋总包的封发 (42)第六节互换局处理出口包裹和总包信息 (43)第七节国际包裹总包发运 (44)第八节出口总包验单的处理 (45)第六章进口国际包裹处理 (47)第一节互换局的接收和开拆处理 (47)接收 (47)开拆 (47)包裹总包 (48)空袋总包 (51)第二节互换局的转发处理 (51)第三节互换局对散寄经转和误发包裹的处理 (53)第四节互换局处理进口包裹和总包信息 (55)第五节经转局和验关局的处理 (56)第六节经转局和验关局处理进口邮件和总包信息 (58)第七章交换站对进出口国际包裹总包的接收和转发 (59)第一节出口包裹总包的接收和转发 (59)第二节进口包裹总包的接收和转发 (63)第三节交换站处理进出口包裹总包信息 (67)第八章国际包裹撤回、修改更正名址、改寄、查询、补偿 (69)第一节撤回、修改更正名址 (69)出口国际包裹撤回或修改更正名址 (69)进口国际包裹撤回或修改更正名址 (71)第二节进口国际包裹的改寄 (73)第三节国际包裹查询 (74)出口包裹查询 (74)进口包裹查询 (77)电子查询 (80)第四节国际包裹补偿 (82)第九章国际结算工作 (85)第一节国际结算数据采集工作程序 (85)第二节国际结算数据的确认和录入规则 (87)封发包裹清单CP87和过境包裹总包特别清单CP88 (87)出口航空包裹总包路单CN38和出口运水陆路包裹总包路单CN41 (89)进口和经转航空包裹总包CN38 (89)出口国际包裹补偿金 (91)进口和经转包裹补偿金 (91)各类空邮袋 (92)第三节经境外邮政修改后帐单的查核 (94)第四节与我国民航结算出口航空包裹运费 (95)第五节国际结算工作的检查 (95)第十章国际邮袋管理 (97)第一节出口邮袋管理 (97)第二节进口邮袋清退 (98)第十一章业务档案管理 (100)第十二章国际包裹处理工作的检查 (101)第一节通则 (101)第二节收寄工作的检查 (101)第三节投递工作的检查 (102)第四节分拣封发工作的检查 (103)第五节交换站工作的检查 (103)附录一收寄和处理台湾包裹的特别规定 (105)附录二特别业务资费 (109)附录三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包裹资费表 (110)附录四国际及台港澳包裹重量、尺寸限度表 (111)附录五各类国际包裹的封装要求 (112)附录六通达保价包裹的国家和地区 (114)附录七可以用中文书写收件人名址的国家和地区 (117)附录八填写报关文件应该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应该随附的报关单份数 (118)附录九不允许部分申报内件价值的国家 (126)附录十不接受邮件中夹带需要交纳关税的物品的国家 (127)附录十一对内装流质和易碎物品的包裹不负补偿责任的国家 (128)附录十二部分国家禁限寄规定 (129)附录十三不接受撤回邮件或修改、更正收件人名址的国家和地区 (135)附录十四可以由寄达局工作人员代签CN07回执的国家和地区 (136)附录十五统一编号规定的各种单式、标签目录 (137)附录十六我国国际包裹互换局、交换站名单共56个 (140)附录十七帐务输入局及其负责输入数据范围 (142)第一章总则第1条国际邮政通信是我国邮政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涉外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国际结算概念和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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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出口托收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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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
出口商出具汇票、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支付方式。主要当事人:委托人(出口商)、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进口商)。 遵循URC522惯例 分为D/P 、D/A 两大类
出口托收 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货,然后出具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委托出口托收行通过其 海外联行或代理行(进口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银行不承担审单和付款责任,基于商业信用的一种支付方式; 遵循URC522惯例。
汇入汇款特色服务 1、在资料齐全情况下,确保24小时到账 ; 2、提供到账传真服务; 3、网上银行可提供入账查询、回单打印,报文下载和自助结汇服务。
汇入汇款请注明通过我行海外账户行: 美元:美国银行、富国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美国、摩根大通、渣打银行、 汇丰银行香港、中银香港、永隆银行 欧元:中行法兰克福、德国商业银行、比利时联合银行、瑞士联合银行 港币:香港汇丰银行、中银香港、永隆银行 日元:三井住友银行、中行东京分行 英镑:巴克莱银行 澳元:澳洲联邦银行 新加坡元:新加坡华侨银行 加拿大元:瑞士联合银行 瑞士法郎:瑞士联合银行
我行可以开立NRA外汇账户币种包括:美元、港币、欧元、日元、英镑、澳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等。
NRA:NON-RESIDENT ACCOUNT,即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是指在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机构,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不包含境外机构境内离岸账户(OSA)。
国际结算整理
国际结算第一章一、国际结算的种类:1、国际贸易结算:是国际贸易结算的基础,在国际结算中具有主导地位。
结算范围如下:(1)、有形贸易结算:只有形贸易引起的货物收付活动。
有形贸易即商品的进出口贸易,它是全球经济活动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引发国际债权债务关系与资金流动的主要经济行为。
目前绝大多数进出口交易,都是由经办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通过票据、单据等结算工具的转移与传递,并借助某种结算方式结清该项国际债权债务,从而实现贸易的最终完结。
(2)、记账贸易结算:也称为协定贸易结算。
是在两国政府所签订得贸易协定项下的商品进出口贸易结算,记账贸易结算货币是由双方指定,并用于双方结算,不能多边支付。
不及现汇支付,要通过银行办理。
记账外汇在货币符号前加上CL字样。
(3)、因国际资本流动所引起的商品贸易或资本性货物贸易的结算。
如“买方信贷”是一种广泛用于国际资本货物交易的中长期资本借贷行为,进口商往往需要通过信用证方式最终实现对买方信贷款项的使用。
(4)、综合类经济交易中的商品贸易结算。
这类交易中除了可以用货币清偿债务债权外,还可以用融资款项以及采用抵补、返销、互购、回购产品等方式结算。
2、非贸易国际结算:主体是服务贸易,是一国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1)、无形贸易结算:指由无形贸易引起的货币收付活动。
包括:a、保险、运输、通信、港口、旅游等劳务活动的收入与支出。
b、资本借贷或国际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产生的利息、股息、利润、等的收入与支出。
c、广告费、专利费、银行手续费等其他劳务收支。
(2)金融交易类结算:主要指国际间各种金融交易资产买卖的结算。
(3)国际间资金单方面转移结算:指发生在政府及民间的各种援助、捐助、赠款以及各种资金调拨行为。
(4)银行提供的以信用担保为代表的一些列服务与结算。
(5)其他非贸易结算业务。
例如:外币兑换业务、侨汇业务、信用卡及旅行支票业务、买入或托收外币票据业务、托收境外财产业务等。
国际结算特点:1、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国际结算;2、使用可兑换货币进行结算;3、实行“推定交货”的原则。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介绍46张幻灯片课件
汇付的业务流程
汇款人
汇出行
汇入行
收款人
结算工具与资金流动方向相同,属于顺汇。
进口方
进口地银行
出口地银行
出口方
①申请
②委托、指示
③通知、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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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类 ①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 ②信汇(Mail Transfer,M/T) ③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
代为检查所有文件,只有在与信用证上设定条款相符的情况下才会支付货款。这等于保护了进口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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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 三方基本当事人 ①申请人(Applicant):一般指买方 ②开证行(Opening Bank,Issuing Bank) ③受益人(Beneficiary):一般指卖方
*银行本票 banking note
本票与汇票的主要区别???
1、当事人不同
2、是否需要承兑不同
3、出票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4、份数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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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票(check or cheque)
1.支票的定义
几个基本当事人?
3个基本当事人 :银行、出票人和受款人
付款承诺还是命令?
付款命令
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1)由银行开立的,属于银行信用。 (2)卖方(受益人)需要向银行出示文件 (3)出示文件必须符合信用证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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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具有双重角色
L/C可以向进出口商各自保证什么???
如果能提供与所有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文件,那么,银行会向出口商支付到期货款。这等于向出口商提供了销售的安全保障。
国际物流中常用几种结算方式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国际物流中常用几种结算方式(一)无纸化国际结算在电子商贸方兴未艾的今天,国际贸易网上行在国际有关机构的推动下已初露端倪,作为国际贸易重要环节的国际结算无纸化革命随之浮出水面。
1、国际结算电子化背景电子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国际贸易近两年来迈向了高效、安全、低成本的网上运作。
经过5 年多的筹备,一个以互联网为基础,支持国际贸易流程参与各方传输、交换电子单据与数据的BOLERO 网已建立并开始运作。
BOLERO 由欧共体发起创立,由TT CLUB (THROUGH TRANSPORTCLUB,一家总部设在伦敦的运输业共同保险机构)与SWIFT 于1998 年4 月合资成立。
BORELO 的用户包括了国际贸易中的进出口商、银行、保险公司、运输行、承运人、港务机构、海关、检验机构等。
BOLERO 的运作以互联网为支持,以一核心信息平台为主构架,是一个开放、中立、高度安全、合法的电子网络,致力于消除纸上贸易。
使用者签署协议成为成员后,通过互联网交换单据、核查数据,完成贸易过程。
它的另一主要特点是通过权利注册申请,允许在线转让货物所有权。
毫无疑问,BOLERO 带来了一场贸易电子化革命,它为提高国际贸易时间效率、提高安全性与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减少欺诈、消除贸易障碍作出了巨大贡献。
2、无纸化国际结算操作1999 年,一种包括付款与运输流程在内的完全电子化信用证运作已在 试验性地小范围操作成功,该试验处理了提单、海关报关单、信用证、保险单等电子单据。
BOLERO 的主要成员银行在为进出口商提供国际贸易结算与融资服务中进入了无纸化在线操作。
国际结算环节中的各家银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国际货款的结算方式
1.开征申请人(Applicant) 是指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即进口人或实际买主,在信用 证中又称开征人。
2.开证银行(Issuing Bank/Opening Bank) 是指接受开证申请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付款的责 任。开证行一般是进口人所在的银行。
3.受益人(Beneficiary) 是指接受信用证并享受其利益的一方,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3) 传 递 信 用 证
(4) 交 单 议 付
(5) 垫 付 货 款
付款行
开证行
(2)寄交信用证
通知行 议付行
(6)索偿货款
(7)偿还货款
信用证流程图说明
①进口商根据买卖合同规定,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 提供其他保证,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②开证行接受进口方开证申请,收取开证押金后,依据开证申 请书内容开出信用证,寄往出口商所在地通知行。
D/P远期
承兑提示
委托人
装运货物
付款人
(出 口 人) 取得运输单据(B/L) (进 口 人)
交 签发远期汇票 款 连同有关单据
委托收款
交付
单
款 提
示
付 款
提示 汇票 和单 承据 兑 要求 汇 承兑 票
托收行
寄单、委托收款
代收行
(出口地银行) 通知款已收妥
(进口地银行)
承兑 付款提示
付款 交单
承兑交单
二、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T/T)
电汇与信汇类似,只是汇出行使用的 不是航空邮寄方式,而是以电报、传真、 环球银行间金融电信网络等电讯手段发出 付款委托通知给汇入行,委托其将款项解 付给指定的收款人。
三、票汇(Demand Draft, D/D)
国际贸易-第8章 国际货物货款结算
第八章国际贸易货款结算8.1 国际贸易结算工具8.2 国际结算方式8.3 银行保函与备用信用证8.4 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2016-11-111•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就是在国际间通过某种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办理货币收付以结清国家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经济活动。
其中,由于国际贸易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称为国际贸易结算;由于其他经济、政治、文化交流活动引起的清算称为非贸易结算。
•国际贸易结算一般是通过外汇来结算的,主要涉及到的有支付工具、付款时间、付款地点以及付款方式等问题。
买卖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对这些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2016-11-1128.1 国际贸易结算工具一、汇票二、本票与支票2016-11-113一、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一)汇票的含义¾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中国票据法)¾汇票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个人的无条件书面命令,要求受票人见票时或以后某一规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将一定金额款项支付给某一特定的人或其所指定的人或持票人。
(英国票据法)2016-11-114(二)汇票的基本要件1.标明“汇票”或“Exchange”、“Draft”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命令3.汇票金额4.付款人名称5.付款地点2016-11-1156.付款期限(1)见票即付(At Sight)(2)定日付款(Fixed Date)(3)出票后定期付款(After Date)(4)见票后定期付款(After Sight)2016-11-1167.受款人(1)限制性抬头。
¾Pay to ××only¾Pay to ××only not transferable(2)指示性抬头。
¾Pay to ××Co. Or order¾Pay to the order of ××(3)持票人抬头¾Pay to Bearer2016-11-1178.出票日期9.出票地点10.出票人签字2016-11-1182016-11-119出票受款人债权人(出票人)债务人(受票人)付款付款时间、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出票日期、出票人签字等(三)汇票的种类1.按出票人的不同¾银行汇票(Bank’s Draft)¾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2.按照有无附属单据¾光票(Clean Draft)¾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2016-11-11103.按付款时间的不同¾即期汇票(Sight Draft,Demand Draft)¾远期汇票(Time Draft, Usance Draft)4.按承兑人的不同¾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Draft)¾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Draft)2016-11-1111(四)汇票的使用¾出票(Issue)出票是指出票人按照一定要求和格式签发汇票并将其交付他人的一种行为。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知识点整理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知识点整理在国际贸易中,结算方式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贸易双方的利益和风险。
了解并掌握不同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一、汇付(Remittance)汇付是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之一,指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主动将款项汇给收款人。
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电汇是汇付中最常用的方式。
汇款人填写电汇申请书,向汇出行交款付费,汇出行通过加押电报或电传等方式将款项汇给汇入行,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汇款。
其特点是速度快、安全性高,但费用相对较高。
2、信汇(Mail Transfer,M/T)信汇是指汇款人向汇出行提出申请,同时交存一定金额及手续费,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以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
信汇的速度相对较慢,且安全性不如电汇。
3、票汇(Demand Draft,D/D)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收款人凭票向汇入行取款。
汇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通常用于小额交易、预付款、货到付款等情况。
对于出口商来说,采用汇付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在货到付款的情况下,如果进口商违约不付款,出口商可能会遭受损失。
二、托收(Collection)托收是指出口商(委托人)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商(付款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1、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委托银行收取款项的托收方式。
这种方式通常用于收取货款尾数、佣金、样品费等小额款项。
2、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跟单托收是指出口商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一起交给银行,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托收方式。
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可以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物流结算方案
第2篇
物流结算方案
一、前言
鉴于物流行业的特点以及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为确保双方权益,提高结算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本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制定以下物流结算方案。
二、结算主体
1.甲方:货物托运方,负责提供需运输的货物。
2.乙方:物流服务提供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及相关服务。
三、结算原则
1.合法性:结算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公平性:结算标准公平合理,确保双方权益。
3.及时性: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结算。
四、结算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合同法》、《道路运输条例》等。
3.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4.其他费用: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费用。
八、争议处理
1.双方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无果,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方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本方案一经双方签订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本方案旨在为甲乙双方提供一个明确、公平、高效的物流结算机制,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希望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实现互利共赢,推动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
物流结算方案
第1篇
物流结算方案
一、概述
本方案旨在规范物流结算流程,确保结算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高效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结合我国物流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物流结算方案。
二、结算主体
1.发货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货物并委托物流企业进行运输的一方。
02国际结算方式——汇款与托收
2、承兑交单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承兑交单是指代收行以进口商的承兑 为条件向进口商交单。
即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远期汇票和单据 时,进口商审单后签字承兑,代收行留下进 口商已承兑的汇票,将全部单据交给付款人, 待汇票到期时付款人再履行付款义务。 对出口商而言,最理想的是即期付款交 单,其次是远期付款交单,最后是承兑交单。 对进口商则刚好相反。
电汇、信汇、票汇三种汇款方式比较 (一)使用结算工具的比较 M/T:航空信函,签字证实 T/T:电报电传,密押证实 D/D:即期汇票,签字证实 (二)汇款人的成本费用比较 T/T最高 (三)在安全性方面的比较 M/T:有遗失或延误 T/T:最安全 D/D:挂失或止付烦琐 (四)从汇款速度上比较 T/T:最快
(二)托收行(Remitting bank) 托收行(又称委托行或寄单行),是接受委托 人的委托,转托国外银行代为收款的出口方银行。 托收行完全处于代理人的地位,具体职责如下: 1.审查托收申请书和核对单据 2.缮制托收委托书 3.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
(三)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代收行是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其向付款人办 理收款并交单的银行。
汇入行
说明:①汇款人填写信汇申请书,并向汇出行付款; ②汇出行向汇款人出具 信汇回执; ③汇出行制作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 ④汇入行核对签字后将信汇 通知书送达收款人; ⑤收款人将收款收据盖章,交给汇入行; ⑥汇入行借记汇 出行帐户,解付汇款给收款人; ⑦ 汇入行将借记通知书寄给汇出行完成汇款。
(三)票汇(Banker׳s Demand Draft,简称D/D) 1、票汇的含义 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 申请,开出银行即期汇票交汇 款人,由其自行携带出国或寄 送给收款人凭票取款的汇款方 式。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
国际贸易货款结算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
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结算是指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通过一定的支付方式将货款支付给卖方。
汇付托收信用证是一种常见的货款结算方式,下面将详细介绍。
汇付托收信用证是指买方开立信用证,并委托银行托收货款。
在这种方式下,买方将货款支付给银行,银行再将货款转给卖方,以完成货款的结算。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保证卖方能够及时收到货款,并在必要时可以通过预付款或融资等方式提前获得资金。
汇付托收信用证的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买方与卖方达成交易,并商定采用汇付托收信用证的方式进行货款结算。
买方随后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告知信用证的具体条款和要求。
接着,银行会对买方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买方的要求开立信用证。
信用证中会包括卖方的名称、货款金额、结算期限等信息,并注明相关的交货和付款条款。
开立信用证后,银行会将信用证发送给卖方,并要求卖方按照信用证的要求交货。
卖方收到信用证后,确认信用证的内容,然后开始准备货物并安排发运。
当货物准备就绪后,卖方通知银行,并提供相关的发运单据。
这些单据包括装运单、发票、保险单等,用于证明货物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发出。
银行收到货物的发运单据后,会进行检查,并确认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然后,银行会要求买方支付货款,买方根据信用证要求,将货款支付给银行。
一旦银行确认收到货款,银行会将货款转给卖方。
这样,货款的结算就完成了。
卖方可以通过向银行提出托收或贴现等方式,提前获得资金。
第八章 国际物流结算方式[详版课资]
简言之,本票是出票人对受款人承诺无条件支 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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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本票的内容
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须记载下列事项: (1) 表明“本票”字样 (2) 无条件的支付承诺 (3) 确定的金额 (4) 收款人的名称 (5) 出票日期 (6) 出票人签字。
课堂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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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汇票、本票的区别
汇票
本票
支票
当事人
三个
两个
三个
性质 委托支付证券 自付证券 委托支付证券
到期日 即期/远期 即期/远期
即期
票据行为 需承兑
无需承兑
——
份数
一套
一张
课堂优质
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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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汇付和托收
一.汇付
汇付和托收这两种支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 即银行不承担第一付款责任,仅由买卖双方根据贸 易合同互相提供信用。
❖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于1933年问世,历经数次修 改——1951年修订本、1962年修订本、1974年修订本、 1983年修订本(UCP400)、1993年修订本(UCP500)。
❖ 2002年初国际商会成立统一惯例修订工作小组,萌发了
修订UCP500的动议。
❖ 2006年10月25日完成修订。2006年11月,国际商会在 全球范围内正式发布。
指定日期付款
(Fixe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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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汇票的使用
汇票的使用有出票、提示、承兑、付款等。 如需转让,通常经过背书行为转让。 汇票遭到拒付时,还要涉及作成拒绝证书和行使
追索权等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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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灵活贸易结算方式《国际结算》PPT课件
trade)或再输出贸易(re-export trade),是指国际贸易
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
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方式在生产国为间接
出口,在消费国为间接进口,而对第三国来说,它将进口的货
物再出口,所以是转口。
• (二)转口贸易的方式
•
1.纯粹转口贸易。指中转的第三国的中间商对进口的货物
民币,允许非居民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
•
09年4月8日,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个城市开
展与港澳东盟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10年6月17日,跨
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试点地区扩大到20个省份,且不再限制
境外地域;11年8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扩大至全国。
•
二、跨境人民币结算出台背景
•
1.适应人民币流通范围不断扩大的需要
汇价格收取货款。
•
3.来件装配
•
来件装配是指外商提供零部件、元器件和包装物料,本国
企业将装配好的成品交给外商,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
• (二)“三来”贸易结算
•
来样加工由于属于一般贸易,按一般贸易结算方式结算。
•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属加工装配业务,收取的是加工费,
原则上采用国际贸易中通常使用的结算方式。如采用来料和成
•
见教材P373图8-5
商品与其经销的同类产品有冲突,就会影响其整体利益。
•
(四)补偿贸易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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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开信用证 2.银行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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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托收
4.银行贷款
第三节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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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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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经国家允许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完整版)
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说明:商品的名称和质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之一。
第一节商品的名称一、商品的名称(品名)的定义: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种称呼或概念。
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命名商品的方法:一、以其主要用途命名二、以其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命名三、以其主要成分命名四、以其外观造型命名五、以其褒义词命名六、以人物名字命名七、以制作工艺命名第二节商品质量的含义和要求一、商品质量的含义商品的质量是商品的外观形态和内在质量的综合。
商品的外观形态:是通过人们的感觉器官可以直接获得的商品的外形特征。
商品的内在质量:是指商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征、技术指标和要求等,一般需借助各种仪器、设备分析测试才能获得。
二、商品质量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商品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商品的使用效能,影响着商品售价的高低、销售数量和市场份额的增减,买卖双方经济利益的实现程度,而且还关系到商品信誉、企业信誉、国家形象和消费者的利益。
我国政府把“以质取胜”作为扩大出口和发展对外贸易的基本战略之一。
三、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的基本要求(一)对进口商品质量的要求1 在进口贸易中,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
2 选购进口商品时,还应考虑我国国内现实的消费水平。
(二)对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1 强化出口商品生产厂商或销售商的质量观念。
2 发展适销对路的商品出口。
3 建立行之有效的企业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实例: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4 实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制度。
5 出口商品质量应符合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
第三节商品质量的规定方法一、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1 定义:P302 分类:(1)凭卖方样品买卖(2)凭买方样品买卖3 基本概念:(1)原样:卖方所提供的能充分代表日后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物。
(也称代表性样品)(2)复样:向买方送交样品时,卖方应留存的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
国际物流结算方式
托收的种类
跟单托收
付款交单(D/P)
承兑交单(D/A)
即期付款交单 (D/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 (D/P after sight)
4.托收的性质及其利弊
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银行并不承担对付款人必然付款的义务。 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就是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跟单托收对出口人虽有一定的风险,但对进口人却很有利,不但可免去申请开立信用证的手续,不必预付银行押金,减少费用支出,而且有利于资金融通和周转。
汇票的基本内容
一般为汇票的要项,但并不是汇票的全部内容。按照各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要项必须齐全,否则受票人有权拒付。 应载明“汇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命令 一定金额 付款期限 付款地点 受票人,又称付款人 受款人 出票日期 出票地点 出票人签字
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
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
01
最新修订本的《托收统一规则》于1996年1月1日起实施,自公布实施以来,已被许多国家的银行所采用,并据以处理托收业务中各方的纠纷和争议。我国银行在接受托收业务时,也遵循该规则办理。
01
托收方式的 当事人
委托人 (出口人)
付款人(进口人)
托收行
代收行
2.托收当事人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3.汇票的种类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
国际贸易结算(支付)统一规则
一、汇票(Bills of Exchange / Draft)
定义: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名出具的,要求受票人于见票时或于 规定的日期或于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内,向特定人或凭特定人 的指示,或向持票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 命令。 汇票的原始当事人包括出票人(Drawer / Maker)、受票人 (Drawee / Payer)和受款人(Payee)。 在国际贸易中,汇票的原始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可以表述为:汇 票的出票人(卖方)对付款人(买方)来说是债权人,而对受 款人(银行)来说则是债务人。 汇票的流通使用要经过出票(issue)、背书(endorsement)、提 示(presentment)、承兑(acceptance)、付款(payment)等程 序,如果汇票遭到拒付(dishonor),那么执票人还要作成拒绝证 书(protest),依法行使追索权(recourse)。
国际贸易中一般不方便采用货币(现金)结算,其结算(支付) 的主要工具是票据。
为了使国际贸易不至于因为买卖双方的相互不信任而受阻,在银 行的参与下国际贸易界采用买方直接付款、托收(含D/P和 D/A)、信用证(L/C)、国际保理等支付方式。其中买方直接付款 和托收不由银行提供信用。 买方直接付款(Direct Payment by Buyers)是买方通过银行主动 将款项支付给卖方,一般由买方(汇款人)委托当地银行(汇出 行)向卖方(收款人)付款,汇出行再委托卖方所在地银行(汇 入行)向卖方付款。这种汇付(Remittance)支付方式包括信 汇(Mail Transfer , M/T)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 T/T)和 票汇(Demand Draft , D/D)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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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2007年修订本 ) UCP600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于1933年问世,历经数次修 改——1951年修订本、1962年修订本、1974年修订本、 1983年修订本(UCP400)、1993年修订本(UCP500)。
3.汇票的种类
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
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
2)按照有无随附商业单据
光票(Clean Bill)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
3)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
即期汇票(Sight Draft) 远期汇票 (Time Bill or Usance Bill)
5.使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调查进口人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 2)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 3)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 4)出口合同应争取按CIF或CIP条件成交,或投保出口 信用险,投保卖方利益险。 5)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案例分析-2
某出口商A以FOB条件向美国某一进口商B出口 一批商品,其结算方式采用D/P见票后30天。但后 来此种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出现了大幅下跌,当汇 票到期时进口商没有付款。与此同时,由于采用FOB 贸易术语,货物保险由进口商办理,当货物抵达目 的港后,由于无人照料出现了部分变质。出口商有 鉴于此,只有将货物在当地低价出售。出口商由此 蒙受了巨大损失。
2.本票的内容
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须记载下列事项: (1) 表明“本票”字样 (2) 无条件的支付承诺 (3) 确定的金额 (4) 收款人的名称 (5) 出票日期 (6) 出票人签字。 本票上未记载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3.本票的种类
商业本票 即期本票 远期本票 银行本票
四.支票(Cheque;Check)
2.汇票的基本内容 (1) 应载明“汇票”字样 (2) 无条件支付命令 一般为汇票的要项,但并 (3) 一定金额 不是汇票的全部内容。按 照各国票据法的规定,汇 (4) 付款期限 票的要项必须齐全,否则 (5) 付款地点 受票人有权拒付。 (6) 受票人,又称付款人 (7) 受款人 (8) 出票日期 (9) 出票地点 (10)出票人签字
支票、汇票、本票的区别
汇票 当事人 性质 到期日 票据行为 份数
三个 委托支付证券 即期/远期 需承兑 一套
本票
两个 自付证券 即期/远期 无需承兑 一张
支票
三个 委托支付证券 即期 —— 一张
第二节
一.汇付
汇付和托收
汇付和托收这两种支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 即银行不承担第一付款责任,仅由买卖双方根据贸 易合同互相提供信用。 顺汇——资金的流动方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 向相同。汇付方式采用的是顺汇方法。 逆汇——指资金的流转方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 方向相反。托收方式收取贷款采用的是逆汇方法。
2.托收当事人
托收方式的 当事人
委托人 (出口人)
付款人(进口人)
托收行
代收行
3.托收的种类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国际贸易中货款的收取 大都采用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⒈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 ⒉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
1.概述 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 存款人对银行签发的曲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 持票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出票人在签发支票后,应负票据上的责任——出 票人对收款人担保支票的付款法律上的责任—— 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银行存有不低于票 面金额的存款。 如存款不足,支票持有人在向付款银行提示 支票要求付款时,就会遭到拒付。这种支票叫做 空头支票。开出空头支票的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 责任。
二.托收(Collection)
1.定义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的定义: 托收是指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 示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付款或承 兑,或凭付款或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 款或条件交出单据。
《托收统一规则》 URC 522
现行有关托收业务的国际惯例,是由国际商会制 订并于1995年修订的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 (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ICC Publication No.522。 最新修订本的《托收统一规则》于1996年1月1 日起实施,自公布实施以来,已被许多国家的银 行所采用,并据以处理托收业务中各方的纠纷和 争议。我国银行在接受托收业务时,也遵循该规 则办理。
2002年初国际商会成立统一惯例修订工作小组,萌发了 修订UCP500的动议。
2006年10月25日完成修订。2006年11月,国际商会在 全球范围内正式发布。 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从而全面取代实施了长达13年 的UCP500。
2.信用证业务中的当事人 1.申请人(Applicant) UCP600定义的 2.开证行(Issuing Bank) 基本当事人 3.受益人(Beneficiary) 4.通知行(Advising Bank)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6.付款行(Paying Bank) 7.偿付行(Reimbursement Bank) 8.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9.受让人(Transferee)又称:第二受益人
如需转让,通常经过背书行为转让。
汇票遭到拒付时,还要涉及作成拒绝证书和行使
追索权等法律权利。
三.本票(Promissory Note)
1.定义
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 时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 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
简言之,本票是出票人对受款人承诺无条件支 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2.票据的特征 流通性(Negotiability) 无因性(Non-causative Nature)
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
提示性(Presentment) 返还性(Returnability)
案例分析-1
A建筑公司从B钢铁厂购进一批钢材,数量20吨, 价款5.6万元。钢材运抵建筑公司后,A为B钢铁厂签 发一张以A公司为发票人和付款人、以B厂为收款人 的到期日在三个月后的商业承兑汇票。一个月后,B 厂从C金属公司购进一批冶金轧辊,价款6万元。B厂 就把A公司开的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余下的4千元 用支票方式支付完毕。汇票到期后,C公司把汇票提 交A公司要求付款,A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B钢铁厂 供给的钢材不合格,不同意付款。
1.汇付(Remittance)
汇付又称汇款,指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 他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 国际贸易货款的收付如采用汇付,一般是由 买方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如收到单据或货物)和时 间,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交给卖方。
2.汇付中关系人
汇付业务中的 关系人
汇款人
收款人
汇出行
汇入行
汇付的种类
信汇(Mail Transfer M/T)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T/T)
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 D/D)
3.汇付方式的性质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银行只 提供服务,因此,使用汇付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 方的信任,卖方交货后出单据后,买方是否按时付 款,则取决于买方的信用。 据此,汇付方式的性质属于商业信用。
请分析案例中出口商应吸取的教训。
第三节
信用证
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双方往往 互不信任,出口商担心发货 后进口商不付款,进口商则 担心预付货款后出口方不发 货,而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 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 当面货款交割方式既不可行 又非常罕见。
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
第八章 国际物流结算
本章主要介绍了国际物流结算中的支付工具, 国际物流结算中的支付方式,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 的支付条款等内容.其中重点掌握内容是国际贸易
结算中的支付方式.
第一节
国际物流结算中的票据
一.票据的概念及特征
二义 广义的票据:商业上作为权利凭证的单据包括 钞票、发票、提单、保单和仓单等。 狭义的票据:只限于以一定金额为目的的可以 流通转让的特种证券,具体是指依据票据法签发和 流通的,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的的有价证券。 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3.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只要出口商提供了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开证行 就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出口商首先不是向进口 商收款,而是向开证行 或其授权的付款银行收 款。 但如果开证行破产倒闭而无力付款,出口 商仍然有向进口商索要款项的权利,只不过, 这时是依据买卖合同而非信用证索款。
4.汇付方式的使用 采用预付贷款 (Payment in Advance) 和订货付现 (Cash with Order) , 对卖方来说,就是先 后交货,资金不受积 压,对卖方最为有利 。 采用赊销 (Open Account)时, 对卖方来说,就是先 交货,后收款,卖方 不仅要占压资且还要 承担买方不付款的风 险,因此,对买方最 为有利。
跟单托收 付款交单(D/P)
即期付款交单 (D/P at sight) 远期付款交单 (D/P after sight)
承兑交单(D/A)
4.托收的性质及其利弊
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银行并不承担对付款 人必然付款的义务。 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就是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 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款全部落空的 损失.跟单托收对出口人虽有一定的风险,但对进 口人却很有利,不但可免去申请开立信用证的手续, 不必预付银行押金,减少费用支出,而且有利于资 金融通和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