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计划目标和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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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及措施
(一)对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进行分解细化
1、质量目标用合同约定
工程质量“创优”是多单位、多专业协调配合共同完成的系统工程。业主和施工总包方与相关方通过合同约定,明确质量目标、职责、权力,并对相关方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将非常有助于工程的质量提升。
1.1 业主与参建各方的约定
业主与监理方的质量约定;
业主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质量约定;
业主与施工总包方的质量约定;
业主与指定分包方的质量约定。
1.2 施工总包方与参建各方的约定
施工总包方与分包方的质量约定。
工程质量“创优”由原来仅属于施工一方的事,变成了施工、业主、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几方共有的事;由施工总包方一家的事,变成施工总包方、分包方等所有参建单位共同的事。
2、对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进行分解细化
对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总体质量目标分解到各分部分项工程,即各专业各施工单位;二是将总体质量目标分解按照《市优质结构工程奖评选办法》划分到工程实体、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等评定的组成部分。
为了保证创优目标的实现,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将目标进行分解如下:
各施工阶段质量目标
(二)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横向从土建、机电到各专业分包,纵向从业主、监理、总包、分包单位的质量创优管理组织网络,形成施工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纵横向相互签订创优承包合同,把各层管理组织的责、权、利落到实处。
1、创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建立以业主方工程部经理为组长,监理公司总监、总承包项目部项目经理、主要分包工程项目经理为副组长,其他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组员的创优领导小组。
2、创优小组组织机构
各施工单位(总包方、专业分包、业主指定分包方)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为副组长,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业技术员参加
3、创优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业主方工程部经理担任)为创优领导小组的核心,负责领导该工程的创优管理工作,实行质量责任合同制,从合同签订开始,对每家参建单位提出质量要求,建立创优领导小组,落实奖罚办法,组织制定创优规划。
副组长(监理公司总监担任)是业主授权的执行机构,对质量达不到创优要
求者行使否决权,对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过程控制及各项验收的组织者。审批创优规划及创优方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参加制定创优规划。
副组长(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担任)是该工程从开工到工程竣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除负责自己承担工程质量创优外,还要负责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协助组长和副组长(监理公司)对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的质量进行管理。
副组长(室精装修、幕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室精装修施工是工程质量中担负观感质量的主要施工单位,对该工程观感质量要达到精、细、美的要求起到关键性作用,可称为“锦上添花”的分部。施工过程中,除服从组长(建设单位项目部经理)和副组长(监理公司总监)的管理外,还要服从总包施工单位的协调管理。在质量创优过程中同总包施工单位的创优副组长共同编制创优规划。协助组长和副组长(监理公司)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组员(其他分包施工单位):根据本专业特点,编制创优方案,确保本专业施工的工程质量达到优质,与相关单位做好配合。服从组长、副组长的领导、管理和协调。
(三)强化过程质量监控,确保过程创优
1、实施“过程精品”工程
1.1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规各级人员的质量管理行为,加强质量控制预防。
1.2 坚持各负其责。在施工方案和技术质量措施面前及任务安排落实上,任何接受人(执行人)都必须无条件地严格执行。
1.3 加强部管理。在工程质量上要加强结构工程、钢结构、装修工程、机电工程的管理,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样板制。
1.4 强调创“过程精品”。只有通过过程精品才能保证整个工程成为精品,任何人必须以此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每一过程和每一环节。
1.5 严格执行“会诊制度”和“奖惩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对每一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都要编制管理流程,“严格执行会诊制度”与“奖惩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彻底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以过程精品保证精品工程。
2、加强对质量控制最为重要和薄弱环节控制
2.1 严格图纸会审,积极主动地与各专业、进行协调和沟通与配合,以避免
各专业的衔接不到位或矛盾的问题,特别是确保在土建和钢结构、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安装各专业各系统之间的有效合理衔接,为各家施工单位提供充分详细的施工依据,确保工程质量。
2.2 材料设备的选型及其质量标准和档次的确定
首先按照业主、设计和规的要求确定其质量标准、档次。
其次是严格样品报批制度,通过业主、监理、的实际评价,确定最优的选择意见。
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标准、样板或样品进行选购和采购。
对材料设备采购、加工、运输进行过程跟踪控制。
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最终控制,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一律不能用在工程上,而且必须有退场处置记录。
2.3 对重要材料设备出厂前的检查和验收
对于商品混凝土、防水材料等重要材料,必须进行出厂前的定期检查,对重要材料和设备应派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重要设备材料的出厂质量,减少现场发现问题后再处理的难度,从而有效的保证工程质量。
2.4 对材料设备采购过程和环节质量控制
根据质量标准和物质采购程序,对该工程所需采购和供方供应的物质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采购物质时,须在确保合格的供方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对材料、设备有疑问的禁止进货。
实行动态管理,项目经理部物质设备部定期对供方业绩进行评审、考核,并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供方从档案中予以除名。
严格验证、采购,根据国家、市的相关规定、标准、规或合同规定要求及经批准的质量计划要求,进行验证并做标记。当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就加倍抽样或全数检验。
2.5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实施控制
为实现质量目标,我们在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和实施方面将采取以下质量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