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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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麻疹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1 概述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通过呼吸道传播所引起的乙类传染病,常在冬春
季发病和流行,传染性强,波及范围广,常可引起暴发及较大规模流 行,尤其易在人群密集的工厂、幼儿园、学校等处引起暴发。麻疹潜伏 期一般为10~11天,最短为7天,最长为21天,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 出疹(全身性斑丘疹)并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 行)》的要求,对于获得麻疹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 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疾控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 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 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疾控机 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疾控机构,应对信息 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 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对主动搜索发现的病例应 由当地疾控中心负责进行网络直报。 5.2 报告内容
疫点、疫区的划定及处理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管理传染源,切断 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 6.6.1 疫点、疫区的划定
(1)疫点:指发生病人、疑似病人的地方。要根据流行病学资料来 划定疫点。一般指同门户出入的地方或与病人、疑似病人生活上密切有 关的若干户为范围。
(2)疫区:为了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和向外传播,要根据 疫点的地理位置、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特点来划定疫区。一般在农村 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乡或毗邻乡,在城市以一个或几个居委会或一 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 6.6.2 疫点消毒处理和个人防护
为及时发现我市的麻疹疫情,迅速采取有效的控制策略和措施,保 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2 本方案适用范围和术语界定
本方案适用于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 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时的预防控制工作。卫生行政 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疫情可能涉及到的其他有 关部门或机构,尤其是疾控机构在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时必须遵循本方案 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1 麻疹病例定义
各地均应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储备足量的疫苗, 配备必要的治疗药械,必要的治疗药品和病床等。
医院应制订好发现麻疹病人的隔离或转院的有关程序,并在麻疹高 发季节之前进行检查落实,做好准备工作。 4 应急准备 4.1组织准备
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事件的级别,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组织机 构的建议。应急指挥机构应迅速组织现场调查工作组到达现场,必要 时,市级相关单位和部门也要派人协助调查与处理。现场调查组一般包 括流行病学、实验室和临床医学等专业人员,现场调查组应设立负责 人,组织协调整个调查组在现场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应明确各自的职 责。 4.2物品与器械准备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辖区内麻疹病例报告后, 在以最快的方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的同 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病例确诊后于6小时 内填写基本信息(见附表1-2 麻疹个案基本信息表),以传真形式及 时上报有关部门。所有病例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见附表1-1 麻疹个 案调查表)于疫情结束后5日内上报有关部门。麻疹发生、发展、控制 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1)初次报告:报告内 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
工作职责,加强对麻疹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技术支持、后勤保 障、监督检查等工作,提高麻疹预防控制工作的成效。 3.1部门职责 3.1.1当地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提供麻疹应急处置所必要的经费、物资等 保障,敦促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1.2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协调疫情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正面 引导宣传,加强与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3.1.3医疗机构负责麻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医疗救护、现场救治等工作; 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标本的采集;及时发现 疫情,及时报告。 3.1.4卫生监督机构应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 告、医疗救治、防控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积 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1.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麻疹疫情监测的信息收集;及时开展麻疹 疫情的核实、调查、报告和处理等工作,具体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展 麻疹的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3.1.5.1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参加全市麻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 负责对县级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样本采集,并在3天内完成实验室检 测工作。 3.1.5.2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麻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 接触者的追踪、医学观察和疫苗应急接种;指导收治医院对麻疹病例进 行隔离治疗;开展对有关医院麻疹病例的主动搜索;落实疫点、疫区的 处理等工作;进行有关样本的采集;负责疫情个案报告的审核和突发公 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 3.1.5.3乡镇卫生院及相应防保机构负责麻疹病例的隔离治疗;协助县级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麻疹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的指导下对麻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或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 麻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负责疫情的个案报告。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版)的规定,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 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 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必须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开展麻疹的相关信息报 告。 2.3 监测病例定义
参照国家标准《麻疹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83—1995)执
行。 2.1.1麻疹疑似病例:
发热、出疹并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症状之一者,或任何 经过培训的卫生人员诊断为麻疹的病例。 2.1.2 临床诊断病例:
未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无实验室诊断结果的临床报告病例或完成调 查前失访或死亡的病例;麻疹疑似病例与实验室确诊病例没有流行病学 联系的。 2.1.3麻疹确诊病例:
在麻疹疫情发生后,为了及时发现和掌握新的麻疹病例,相关的医 疗卫生机构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麻疹的主动搜索等有关工作,搜索的范围 按现场实际、疫情波及地等情况,由当地疾控中心具体确定。 3 部门职责与组织保障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当地政府 及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它相关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各自的
麻疹病例应当按照属地化的原则就地隔离治疗,收治医院要向当地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病例的转归情况。要尽早采取规范治疗,避免或 减少并发症。 6.4 密切接触者的调查与处理
密切接触者是指家庭成员、病人看护人员以及任何可能暴露于病人 口腔、鼻咽分泌物的人员。对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医学观察随访,时间 至少为21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一旦其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要 主动申报,并及时就诊。所在地乡村医生、校医、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 人员等负责医学观察工作。 6.5样本采集、运送和实验室检测
3.源自文库组织保障 3.2.1制定应急技术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
根据全市麻疹防制的总体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历史上的疫情发生情 况和规律,科学分析当年的疫情发生趋势,制订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有 关操作规程。 3.2.2开展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
在疫情高发季节之前以及在流行期内,各县(市)、区疾控机构应 对辖区内卫生行政领导和管理人员、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 员等进行专项培训,强化麻疹病例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的意识, 进行流行病学、临床学、病原学、实验室诊断技术的培训,推广有效控 制疫情的新技术和新方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麻疹防制工作 的应急演练,锻炼出一支疫情意识强、行动迅速、处置高效的善战队 伍。 3.2.3配备各类所需物资
核实诊断的目的在于排除医务人员的误诊和实验室检验的差错。核 实诊断可通过查看病例、访问病人和能够提供较详细的病人发病与发病 前生活信息的人、查看病人的检查信息甚至专家会诊等方式进行,收集 病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地址、职业以及发病日期等,同时还 要收集病人的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测资料,同时还需要分析临床采样 的准确性,必要时重复采样进行检测。最后根据病例的临床表现、实验 室检查与流行病学资料相互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判断。 6.2 流行病学调查
麻疹在安徽省广为流传,在使用疫苗前,麻疹是传染病发病和死亡 的主要原因,每隔2~3年全省出现一次大流行。1959年是有疫情记载以 来疫情最高的一年,发病率高达1091.00/10万。1965年我国开始使用麻 疹疫苗,1978年开始实行计划免疫后麻疹发病大幅度下降,至1999年我 省麻疹发病率降至最低,仅为1.36/10万。但近几年来,我省与全国其他 省份一样,出现麻疹发病大幅回升现象,并不时出现暴发疫情,对儿童 健康威胁极大。
径。 6.3 病人隔离治疗
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中 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好医院麻疹预检、分诊工作;在发现疑似患者时, 应立即进行诊治,并及时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登记,采取适当的 预防措施;要加强医院内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防止麻疹在医院内的交 叉感染。
医务人员要加强培训,掌握麻疹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 则,及时发现病人;同时要掌握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知识和措施。
实验室检测应与流行病学调查密切结合,由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对病 人采集咽拭子和血液等标本并及时送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
采集标本时应详细填写标本送检单。病人或疑似病人标本送检单应 包括标本编号、姓名、地址、发病时间、临床诊断、标本种类、采样地 点(住院时填写医院和病房名称)、采样时间等内容。 6.6 疫点、疫区的划定及处理
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 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初次报告要快,应在调查后2小时完 成。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 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进程报告要 新,需按日进行。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 结案报告要全,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 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 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建议。 6应急处置 6.1 核实诊断
(1) 实验室疑似麻疹病例有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血清学诊断 麻疹IgM抗体阳性;或从疑似麻疹病例的标本中分离到麻疹病毒;
(2)临床确诊病例:疑似麻疹病例有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与实 验室确诊麻疹病例有明显流行病学联系,没有标本检测结果或实验室排 除其他出疹性疾病。 2.2 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
现场调查组奔赴现场前应准备必需的资料和物品,一般应包括: (1)调查和资料分析用品:麻疹个案调查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记录 本; (2)标本采集和现场检测用品:标本采集记录表、标本采集用拭子 (注意用于PCR检测标本采集的拭子,应使用灭菌人造纤维拭子和塑料 棒)、自封式塑料袋、标签纸、油墨耐水的记录笔等。 (3)应急用麻疹疫苗。 5 疫情报告 5.1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掌握麻疹暴发的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 范围,阐明流行因素,为及时制定暴发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调 查方法主要有个案调查与暴发调查两种。 6.2.1个案调查:主要为了了解患者的发病原因及疫源地现况,以便控制 疫情蔓延,积累资料,作为当地流行病学分析的基础。对疫点、疫区应 有计划有目的地及时开展病原检索工作。 6.2.2暴发调查:暴发调查的对象,应该是发生病例的整个地区(单位) 及与之有关的地区。暴发疫情调查目的是确定暴发的原因。要迅速摸清 发病的时间分布、地区分布及人群分布,确定可能的传染源与传播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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