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勘察实施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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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勘察阶段实施要点
勘察主要目的是查明拟建场区地基及地基压缩层范围内地层的分布规律及工程地质特性,提供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查明拟建建筑物范围内有无暗浜(塘)及地下障碍物等不良地质现象,查明拟建场地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分析和评价,为本工程地基基础、基坑设计、施工及抗震设计提供详细的勘察成果。
1.1.1 勘察方法
为准确查明拟建场地的地质情况,提供合理可靠的地质资料,本次勘察拟采用的主要勘探、原位测试、取土试验手段:钻探取样、标准贯入试验、基坑工程进行部分静力触探及十字板剪切试验;室内试验主要有原状土样常规物理、特殊物理实验(三轴、无侧限抗压强度)、力学试验、颗粒分析试验、岩石抗压强度试验及地下水水质分析,以查明拟建场地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并取得有关地层的岩土工程地质参数。本工程采用的各种勘察手段既有明确的针对性,又有相互对比验证,保证了勘察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1.1.2 勘察工作程序
我单位组建的工程项目部严格按工作流程图进行工作。
1.1.3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及场区地下水分析
1)地形、地貌特征
拟建场区以农田为主,场地地貌单元属江汉冲积平原,地形平坦开阔。
2)地基土的构成及特征
拟建场区位于江汉冲平原,地基土构成为典型的二元结构,上部为黏性土,下部为砂土。上部黏性土以软弱土为主,夹有硬黏性土夹层,下部砂土以中密状的粉细砂为主,底部含砾石。
3)场区地下水分析
本场地地下水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为赋存于浅表土层中的上层滞水,主要受大气降水、生活排放水渗透补给,其水位、水量随季节变化,无统一自由水面。约在地表下0.5~2.0m。
另一类为赋存于下部砂层之中的承压水。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下部砂层承压水水位和水量较为稳定,水量较大,稍有压力,其承压水头高度主要受汉江水系水位高低的影响。根据本地区经验,稳定水位位于地表下约4.5~7.0m。承压水位年变幅约为2.0~3.0m,上层滞水、承压水之间因有黏性土隔离而无水力联系。
1.1.4 勘察工作主要技术问题分析
经过对招标文件的分析及对周边地质环境的初步了解,勘察中需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如下:
(1)选择适宜的地基处理方式,在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建议。
(2)查明土的物理力学指标,尤其是土的天然含水量,有机质含量,压缩模量,抗剪强度,地基土的承载力和桩周土的摩阻力等指标以及地下水埋藏情况和腐蚀性。
(3)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浅部基坑影响深度范围内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及其渗透性,提供基坑开挖施工时边坡稳定计算、基坑围护及降水所需的有关参数(如直剪固快C、φ峰值,渗透系数K),并根据场地地层特征作技术经济比较后,对基坑围护措施提出建议。
(4)工程场地勘察要进行与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相一致的场地地震要求分析与评价,明确场区抗震设防烈度及场地类别,要判别场地地基的液化可能性及液化等级,确定场地抗震地段类别。
(5)查明场地地下水含水层、地下水水位及变化幅度,对地下水、地基土对混凝土和钢材有无腐蚀性进行分析评价,分析地下水对本工程地基基础施工的影响程度。
(6)查明场地内地下障碍物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走向、深度、宽度等),对其危
害程度及防治措施提出评价和建议。
1.1.5 对各类勘探工艺的要求
1)对取土样的要求
钻探取样:对非均质土取样间距应适当加密,对均质厚层软土,取样数量可酌情减少,取原状土样时,取土前孔底应保持干净。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数量或原位测试工作量。
原状土样在现场应及时密封,防止土样天然含水量蒸发,土样标签无误并贴牢,为防止字迹退色,表面应涂蜡或用胶纸保护。
现场工作要接受项目负责人的指导、监督,保证量测、记录取样的真实、可靠,确保现场工作质量。
2)钻探工艺要求
采用的钻探方法应保证各土层测量准确,不漏层,不同地层分层误差不应超过±0.1m。对软弱土层、特殊薄层、破碎带等,应严格控制回次进尺。取出的岩芯按次序摆放整齐,并贴上标签。
钻孔孔径以满足试验测试工作及土石样品的采取为原则,一般钻孔孔径不宜小于110mm,岩石钻孔孔径不宜小于91mm。钻进深度和岩土分层深度的量测精度,不应低于±5cm。
记录应详细准确,每个回次进尺均应有描述。特别注意描述软弱层、夹层、包含物、破碎带岩性特征以及钻进过程中冲洗液的渗漏情况等,并详细记录深度。钻探过程中必须按有关要求进行简易水文地质观测。
3)标准贯入试验
为确定地基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在选定的钻孔中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标准贯入试验点距为1.5-2.0m。
对标准贯入试验的要求:采用自动脱钩的自由落锤法进行锤击,并减小导向杆与锤间的摩阻力,避免锤击时的偏心及侧向晃动,保持贯入器、探杆、导向杆联接后的垂直度,锤击速率应小于30 击/min;标准贯入试验孔采用回转钻进,并保持孔内水位略高于地下水位。当孔壁不稳定时可采用泥浆护壁,钻到试验标高以上15cm处,清除孔底残土后再进行试验;贯入器入土中15cm后,开始记录打入10cm的锤击数,累计打入30cm的锤击数为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
4)静力触探
为查明地基土的分布情况及性质,评价地基土的承载力和均匀性、选择桩基持力层、估算单桩承载力,评定基坑周边软弱土层的分布界限、沉桩的可能性等目的。
对静力触探试验的要求:探头必须定期率定(一般在施工前应将探头进行检验性率定);当发现试验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重新率定,率定的方法和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有关规定;试验前应检查探头外壳与顶柱的质量,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探头应匀速、垂直地压入土中,严禁超速贯入,测试贯入标准速率宜为1.2m±0.3m/min,手摇式主机的摇把转速应保持均匀;孔压静探试验的贯入标准速率应控制为20mm/s,并不得随意变化贯入速度;静力触探试验时,探头第一次归零检查应在贯入0.5-1.0m深度进行,贯入中的归零检查宜按每隔5m 进行一次,记录归零读数,直至终孔,终孔时必须记录归零读数。
5)勘探点的测放
勘探点测量内容一般包括点位测设,坐标、高程测量和成果资料整理,勘探点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勘探点应设置有编号的标志桩,且应在现场用目视法或量测法进行检查,如有差错,必须重新测放;勘探孔施工完毕后,勘探点位必须及时复测;勘探点高程引测点不得采用地形测量散点;勘探点测量完成后,观测、计算数据应有检查人员全面复核,并提出成果资料。
6)室内试验
为查明场地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以及地下水的侵蚀性等,分别进行土试样的常规项目试验、有机质含量、直接快剪、土层的渗透试验、砂土的颗粒分析以及地下水水质分析试验。
7)现场编录
记录必须真实及时,字迹应清楚端正,并按回次逐次填写,严禁事后追记,原始记录签署必须齐全。勘探深度数据必须用尺量测,严禁采用手测、目估或其它无尺寸刻度的工具确定深度。钻进深度和地质分层深度的容许误差为±5cm。对土层中厚度大于30cm的软弱夹层应单独描述。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始终在作业现场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第一个钻孔应做示范性记录,并对各项作业资料进行检查、验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