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数形态课件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殊法条优于普通法条——专设性 狭义法条优于广义法条——针对性 整体法条优于局部法条——全面性
补充原则
重法优先
案例
某甲生产化妆品“一抹白”,销售金额达300多万 元。但由于质量问题,许多妇女长期使用后导致脸部 溃烂。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罚不当罪
3年以下有期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罪刑相当
(二)牵连犯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犯罪的方 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为抢而杀 抢了再杀
一罪 数罪
处罚原则 从一重罪处断
牵连犯处理的其他情况
按法定的一罪论处
刑法:第196条、229条、253条、318条、321条、347条
数罪并罚(例外)
刑法:第120条、157条、198条、294条 司法解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
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的特征
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对基本犯罪是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 法律有明文规定时才成立(法定性)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 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 B、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 C、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 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答案:ABCD
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实行数罪并罚……
(三)吸收犯
行为人的数个犯罪行为因为被另一个所吸收, 而失去独立存在的意义,仅以吸收之罪处断的犯 罪形态。
重行为吸收轻行为 主行为吸收从行为 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
案例
甲为谋杀乙,将乙捆绑后装入麻袋,放在自家仓库, 两天后扔进江中淹死。
牵连还是吸收?
区分困难
吸收犯就是联系紧密的牵连犯 牵连犯就是联系稀松的吸收犯
刑法分则常见的结果加重犯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 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 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 绑架致人死亡的……
二、法定的一罪
惯犯
1979年刑法中规定有惯窃罪和惯骗 罪,现行刑法已取消。
结合犯
Baidu Nhomakorabea
A罪名 + B罪名 = AB罪名
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
罪数形态的知识点结构图
实质的一罪 继续犯、想象竞合犯
结果加重犯、法条竞合犯
一罪
法定的一罪 惯犯、结合犯
罪 数
处断的一罪 连续犯、牵连犯
形
吸收犯
态
数罪
同种数罪 —— 原则上不并罚
异种数罪 —— 并罚
一、实质的一罪
(一)继续犯
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 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A.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 B.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故意杀人未遂
从一重罪处断
答案:BCD
(三)法条竞合犯
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法条,其中一个法 条的内容为另一个法条的内容所包括。
某甲是否构成重婚罪?追诉时效何时起算?
(二)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即想象的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 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 触犯了数个不同罪名
某甲为杀害某乙,一日在大街上向某乙扔炸弹, 结果不仅炸死了乙,还死伤多人。
故意杀人罪、爆炸罪
想象竞合犯的司法处断
甲开枪射乙,由于丙的突然出现,射击的结果却是乙重 伤,丙死亡。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情节加重犯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
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拘禁罪、刑讯逼 供罪、暴力取证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 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
盗窃罪、抢夺罪、诈 骗罪
抢劫罪
(二)包容犯
所谓包容犯,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一犯罪行为的过 程中,又实施了另一不同性质的罪行,但后者被前 者包容,刑法明文规定不并罚,而仅将后者作为前 罪的加重处罚的情形。
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 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社会关系(同一对象) 出于一个罪过
绑架、非法拘禁、重婚、遗弃……
继续犯的司法应用
追诉时效的计算: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容易形成事中共犯
某甲于1992年依法登记结婚,1996年又与 另外一女以夫妻名义同居,并共同抚养了一女, 2002年,被迫解除该婚姻关系。
金额200万元以上的,15年有期或无期
(四)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的一个犯罪行为在已经满足 一个基本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又发生了更 严重的后果,因而法律规定加重其刑的犯罪形态。
基本犯罪 加重结果
基本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
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交叉
区别标准
吸收犯的数个犯罪行为的基本性质是同 一的,即数个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和作用 的对象是同一的。
四、罪数方面易混淆的其他知识点
(一)转化犯
转化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较轻的犯罪行为时, 因具有特定情形而使其行为性质发生了变化,从而 转化为较重的罪,而不以原行为性质定罪也不实行 数罪并罚的情况。
强奸 + 抢劫 = 强奸抢劫罪(日本)
我国刑法未对结合犯作出过规定
二、处断的一罪
(一)连续犯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 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处罚原则 一罪从重或加重处罚(特别规定)
追诉时效 连续性行为的终了之日起计算
案例 以下行为一罪还是数罪?
张某、徐某因经济拮据,多次预谋绑架儿童勒索财物。 2004年2月29日下午,张、徐驾驶摩托车在城区闲逛寻找 作案目标,见被害人石某(7岁)独自一人在路边玩耍时, 遂起绑架歹念,将其诱骗上车,带至郊区一小山上,由徐 某看守。次日上午,张某电话联系石某的父亲,向其索要 5万元人民币赎金。当天下午,张某在取赎金时害怕石父 报警被抓而逃离,并通知徐某释放石某。事后几天,张某 又电话联络石父,以“此事尚未了结”为由,继续向石父 索要人民币5000元,未果。至同年4月12日,张、徐二人 多次向石父索要,4月12日晚8时许,张某、徐某在向石 父取款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
补充原则
重法优先
案例
某甲生产化妆品“一抹白”,销售金额达300多万 元。但由于质量问题,许多妇女长期使用后导致脸部 溃烂。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罚不当罪
3年以下有期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罪刑相当
(二)牵连犯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犯罪的方 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为抢而杀 抢了再杀
一罪 数罪
处罚原则 从一重罪处断
牵连犯处理的其他情况
按法定的一罪论处
刑法:第196条、229条、253条、318条、321条、347条
数罪并罚(例外)
刑法:第120条、157条、198条、294条 司法解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
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的特征
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对基本犯罪是故意,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 法律有明文规定时才成立(法定性)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结果加重犯? A、侮辱他人导致他人自杀身亡 B、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与体罚虐待致人死亡 C、强制猥亵妇女致人死亡 D、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答案:ABCD
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实行数罪并罚……
(三)吸收犯
行为人的数个犯罪行为因为被另一个所吸收, 而失去独立存在的意义,仅以吸收之罪处断的犯 罪形态。
重行为吸收轻行为 主行为吸收从行为 实行行为吸收预备行为
案例
甲为谋杀乙,将乙捆绑后装入麻袋,放在自家仓库, 两天后扔进江中淹死。
牵连还是吸收?
区分困难
吸收犯就是联系紧密的牵连犯 牵连犯就是联系稀松的吸收犯
刑法分则常见的结果加重犯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 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 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 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 绑架致人死亡的……
二、法定的一罪
惯犯
1979年刑法中规定有惯窃罪和惯骗 罪,现行刑法已取消。
结合犯
Baidu Nhomakorabea
A罪名 + B罪名 = AB罪名
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
罪数形态的知识点结构图
实质的一罪 继续犯、想象竞合犯
结果加重犯、法条竞合犯
一罪
法定的一罪 惯犯、结合犯
罪 数
处断的一罪 连续犯、牵连犯
形
吸收犯
态
数罪
同种数罪 —— 原则上不并罚
异种数罪 —— 并罚
一、实质的一罪
(一)继续犯
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该行为引起的不 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A.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 B.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罪 C.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过失致人重伤罪 D.甲的行为成立一个故意杀人罪和一个故意杀人未遂
从一重罪处断
答案:BCD
(三)法条竞合犯
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法条,其中一个法 条的内容为另一个法条的内容所包括。
某甲是否构成重婚罪?追诉时效何时起算?
(二)想象竞合犯
想象竞合犯即想象的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 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 触犯了数个不同罪名
某甲为杀害某乙,一日在大街上向某乙扔炸弹, 结果不仅炸死了乙,还死伤多人。
故意杀人罪、爆炸罪
想象竞合犯的司法处断
甲开枪射乙,由于丙的突然出现,射击的结果却是乙重 伤,丙死亡。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情节加重犯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
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拘禁罪、刑讯逼 供罪、暴力取证罪
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 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
盗窃罪、抢夺罪、诈 骗罪
抢劫罪
(二)包容犯
所谓包容犯,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一犯罪行为的过 程中,又实施了另一不同性质的罪行,但后者被前 者包容,刑法明文规定不并罚,而仅将后者作为前 罪的加重处罚的情形。
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 行为侵犯了同一具体的社会关系(同一对象) 出于一个罪过
绑架、非法拘禁、重婚、遗弃……
继续犯的司法应用
追诉时效的计算: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容易形成事中共犯
某甲于1992年依法登记结婚,1996年又与 另外一女以夫妻名义同居,并共同抚养了一女, 2002年,被迫解除该婚姻关系。
金额200万元以上的,15年有期或无期
(四)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的一个犯罪行为在已经满足 一个基本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又发生了更 严重的后果,因而法律规定加重其刑的犯罪形态。
基本犯罪 加重结果
基本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
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交叉
区别标准
吸收犯的数个犯罪行为的基本性质是同 一的,即数个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和作用 的对象是同一的。
四、罪数方面易混淆的其他知识点
(一)转化犯
转化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较轻的犯罪行为时, 因具有特定情形而使其行为性质发生了变化,从而 转化为较重的罪,而不以原行为性质定罪也不实行 数罪并罚的情况。
强奸 + 抢劫 = 强奸抢劫罪(日本)
我国刑法未对结合犯作出过规定
二、处断的一罪
(一)连续犯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 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处罚原则 一罪从重或加重处罚(特别规定)
追诉时效 连续性行为的终了之日起计算
案例 以下行为一罪还是数罪?
张某、徐某因经济拮据,多次预谋绑架儿童勒索财物。 2004年2月29日下午,张、徐驾驶摩托车在城区闲逛寻找 作案目标,见被害人石某(7岁)独自一人在路边玩耍时, 遂起绑架歹念,将其诱骗上车,带至郊区一小山上,由徐 某看守。次日上午,张某电话联系石某的父亲,向其索要 5万元人民币赎金。当天下午,张某在取赎金时害怕石父 报警被抓而逃离,并通知徐某释放石某。事后几天,张某 又电话联络石父,以“此事尚未了结”为由,继续向石父 索要人民币5000元,未果。至同年4月12日,张、徐二人 多次向石父索要,4月12日晚8时许,张某、徐某在向石 父取款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