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示范合同)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通用3篇)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篇1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住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二、室内装潢;三、室内财产:(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二)衣物和床上用品;(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家庭财产险合同范本
家庭财产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信息•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客户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本合同由上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第二条保险标的与范围2.1 本保险合同所指的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和室内其他家庭用具及床上用品等生活资料,具体以附件中的清单为准。
2.2 以下物品不属于本合同的保险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例如):金银珠宝、古董文物、货币票据等有价证券及其他不易确定价值的财物。
第三条保险责任3.1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或损毁,乙方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a)火灾;•(b)爆炸(不包括锅炉爆炸);•(c)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d)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其他经双方约定的特定风险事件。
3.2 发生前款所列灾害或者事故时,为防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乙方也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责任免除4.1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a)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故意行为所致损失;•(b)战争、军事行动、核辐射、恐怖主义活动;•(c)政府征用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d)电器设备因超负荷运转或被保险人私自改动所致的损坏;•其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应当免责的情形。
第五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5.1 经双方协商确认,本次保险的保险金额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5.2 投保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缴纳全额保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至以下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文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姓名]乙方:[乙方保险公司名称]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订立,旨在保障甲方家庭财产免受意外风险的损失。
根据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1.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甲方名下的以下财产:–房产:•房屋1:[地址]•房屋2:[地址]–汽车1:•品牌:[汽车品牌]•型号:[汽车型号]•车牌号:[车牌号码]–汽车2:•品牌:[汽车品牌]•型号:[汽车型号]•车牌号:[车牌号码]第二条保险金额与保费1.保险金额:–房产:•房屋1:人民币[金额]•房屋2:人民币[金额]–汽车1:人民币[金额]–汽车2:人民币[金额]2.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起始日期]起生效,至[终止日期]终止。
3.保险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保险费用为人民币[保险费用]元,保险费用在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缴纳。
第三条保险责任与范围1.乙方保险公司对甲方家庭财产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以下风险所导致的损失,承担依下述保险责任:–火灾、爆炸、雷击、风灾、暴雨、雹灾: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合理和必要的修复费用。
–盗窃、抢劫: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及相关维修费用。
–汽车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和人身伤害费用。
–其他风险:依照《家庭财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乙方将承担甲方其他符合保险条款及约定的财产损失。
第四条保险赔偿1.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保险人员的勘查和登记工作。
2.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派员核查并赔偿甲方家庭财产的损失。
3.乙方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该项财产的保险金额。
4.甲方应提供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一切有关信息和文件,以协助乙方进行赔偿处理。
第五条保险合同解除1.在保险期限内,若甲方提前解除保险合同,甲方需支付违约金,并不得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用。
2.若乙方提前解除保险合同,乙方需向甲方返还剩余保险期内的保险费用。
第六条保险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_______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经营的人寿保险公司,具备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能力;乙方为家庭财产的所有者,自愿投保甲方提供的家庭财产保险,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合同主体1.1 甲方:_______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联系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1.2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地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二、保险标的2.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乙方合法拥有的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1)住房及附属设施;(2)室内装修;(3)家具、家电、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4)其他乙方合法拥有的财产。
三、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3.1 保险金额:双方约定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保险金额为本合同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
3.2 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责任4.1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暴雨、洪水、冰雹、地震、海啸、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4)乙方家庭成员遭受意外伤害;(5)其他经甲方认可的特殊原因。
4.2 甲方赔偿保险金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五、责任免除5.1 以下情况下,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保险标的因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2)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部分;(3)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4)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6篇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6篇篇1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保障家庭成员的财产安全,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家庭财产的安全增值。
本合同采用两全保险的形式,为家庭财产提供全面的保障。
二、合同当事人本合同由以下当事人签订:保险人:(保险公司名称)投保人:(投保人姓名)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名单)三、保险标的本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投保人所拥有的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车辆、珠宝、艺术品等。
四、保险责任保险人对下列原因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雨、风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3. 盗窃、抢劫等刑事犯罪行为;4. 其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件。
五、保险金额与保费保险金额为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家庭财产价值总额。
保费由投保人按照保险人的要求支付。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保险单。
六、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七、投保人义务1.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家庭财产情况;2. 投保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保费;3. 投保人有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并配合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4. 投保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家庭财产,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家庭财产损失的发生。
八、保险人义务1. 保险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2. 保险人有义务在接到保险事故通知后及时进行处理;3. 保险人有权对家庭财产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定损失程度和赔偿金额;4. 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资料。
九、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2. 保险人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损失进行认定和评估;3. 经认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应按照约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4.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积极配合保险人进行赔偿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十、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2. 在合同期限内,投保人可提前向保险人申请解除合同;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1)投保人在投保时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2)投保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费;(30)被保险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保险标的损失无法确定或损失扩大。
2024年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
2024年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____年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本合同由甲方(保险公司)和乙方(投保人)共同缔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合法诚实的原则,依据以下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财产综合保险服务。
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乙方名下的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家具电器、珍贵物品等,详细清单详见附件1。
2. 保险标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险公司的规定,且必须由乙方拥有合法所有权。
第二条保险责任1. 盗窃、抢劫和抢劫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对于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盗窃、抢劫和抢劫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的修复或重置费用,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在投保时确定的价值。
2. 火灾、爆炸和暴雨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对于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火灾、爆炸和暴雨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的修复或重置费用,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在投保时确定的价值。
3. 自然灾害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对于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自然灾害(如地震、风暴、台风、洪水等)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的修复或重置费用,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在投保时确定的价值。
4. 意外事故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对于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事故(如坍塌、倒塌、车辆撞击等)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失的修复或重置费用,最高不超过保险标的在投保时确定的价值。
5. 其他附加责任:本合同所承保的附加责任详见附件2。
第三条免赔额和赔偿限额1. 对于每起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免赔额,免赔额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将在免赔额之上的部分进行赔偿。
2. 保险公司对于每起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在投保时确定的价值。
第四条保险期间1. 保险期间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保险期间在投保单上载明。
2. 如乙方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有权暂停保险责任,直至乙方补缴欠费为止。
第五条保险费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标的价值,按年/季/月缴纳保险费。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4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甲方:_____乙方:_____一、保险财产范围第一条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草、树木、宠物、照像机、音像制品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二、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第五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一)地震、海啸;(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四)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7篇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乙方为家庭的财产安全保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家庭财产保险事宜上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乙方家庭财产安全。
二、保险标的本合同保险标的是乙方自住房屋及其内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现金、珠宝等。
乙方在投保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列明保险财产及价值。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乙方投保的家庭财产,甲方按照其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乙方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并在投保时如实告知甲方。
保险价值以投保时双方约定为准。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保险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保险责任甲方对乙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台风、龙卷风、暴雨等自然灾害;3. 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4. 其他甲乙双方约定的保险事故。
六、投保人义务1. 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投保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及重要事项。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3. 乙方应妥善保管保险财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保险事故。
4.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力采取必要的施救措施。
七、保险公司义务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甲方收到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及时处理,核定损失并支付保险金。
3.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合理期限内决定是否承保。
4.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保险知识宣传和指导。
八、保险金申请与赔付1.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保险金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收到保险金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核定损失并支付保险金。
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第一条保险范围及保险金额1.1保险范围:本合同所保家庭财产,包括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衣物等财产。
具体范围如下:(1)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包括屋顶、墙壁、地面、门窗、卫生间、厨房等;(2)家具:包括床、沙发、茶几、餐桌、椅子、衣柜、书架等;(3)家电:包括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电脑等;(4)衣物及其他个人物品:包括衣服、鞋帽、包袋、首饰等。
1.2保险金额:根据乙方提供的财产清单,经甲方审核后确定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条保险责任2.1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1)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暴雨、洪水、地震、地陷、冰凌、泥石流;(3)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4)其他意外事故。
2.2甲方在接到乙方报案后,应立即派员进行查勘,并根据查勘结果确定赔偿金额。
2.3甲方在赔偿保险金时,有权依法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损失金额及甲方已经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三条保险期限3.1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3.2在保险期限内,乙方如需要续保,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四条保险费及支付方式4.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率为____%。
4.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保险费,保险费应在保险期限开始前支付。
4.3乙方逾期支付保险费的,甲方有权按照逾期天数加收滞纳金。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在保险期限内,乙方如需要变更保险范围、保险金额等事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5.2在保险期限内,乙方如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规定的比例支付手续费。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6.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文5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文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文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提供给乙方家庭财产保险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届满之日止。
第二条保险内容及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标的为乙方名下的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财产和个人财产等。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本保险合同属于综合家庭财产保险,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盗窃、水灾等意外导致的损失及损坏。
第三条保险费及缴费方式1. 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____________%的比例缴纳。
2.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保险费缴纳方式进行缴费,逾期未缴纳的,甲方有权终止保险合同。
第四条保险事故通知及理赔1.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按照甲方要求填写理赔申请。
2. 甲方在接到理赔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理赔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理赔金额。
第五条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1. 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或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时自动解除。
2. 若乙方提前终止保险合同,已缴纳的保险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附则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内容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保险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申诉。
甲方(保险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文,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合同条款的约定,确保保险事宜的顺利进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样本3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样本3篇篇1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样本甲方:保险人(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以下简称“投保人”)丙方:受益人(以下简称“受益人”)鉴于乙方为其家庭财产投保,为保障乙方在发生意外损失时的合法权益,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保险金额1. 乙方家庭财产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
2. 乙方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贵重物品等,详细清单附后。
第二条保险期限本合同保险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大写)___年。
第三条保险责任1. 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承担乙方家庭财产的一切意外损失赔偿责任。
2.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如有家庭财产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向其提供损失明细及相关证明文件。
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将尽快进行理赔并支付赔偿款项。
第四条保险费用1.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
2.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缴费时间和标准,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赔偿1. 乙方家庭财产发生意外损失后,保险公司将在接到理赔申请后尽快进行审核,并支付符合条件的保险赔偿款项。
2. 保险赔偿以实际损失金额为限,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第六条保险合同解除1. 在保险期间内,如乙方未按时缴纳保险费或发生违约行为,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2. 如果乙方需要解除保险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同时支付相应的解约违约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各方应免除责任,但应在合理时间内就此事项进行协商解决。
第八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于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丙方(受益人):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生效。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甲方(保险人):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甲方电话]地址:[甲方地址]乙方(被保险人):姓名:[乙方姓名]性别:[乙方性别]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电话]地址:[乙方地址]一、合同基本情况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2. 保险标的:乙方位于[具体地址]的以下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附属设施、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如家具、家电、衣物、床上用品等)。
3. 保险责任范围:- 火灾、爆炸。
- 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 为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二、价格与支付方式1. 保险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保险费为每年[具体金额]元。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X]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费支付至甲方以下银行账户:开户银行:[银行名称]账户名称:[甲方公司名称]账号:[具体账号]三、重点事项约定1. 保险金额确定: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保险金额为[具体金额]元,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为[具体金额]元,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为[具体金额]元。
2. 如实告知义务: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结构、使用年限、室内财产的种类和价值等。
如因乙方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承担赔偿责任。
3. 保险事故通知:乙方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通知期限]内通知甲方,因延迟通知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甲方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4. 理赔申请:乙方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理赔申请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证明、气象部门出具的灾害证明、财产损失清单、购置发票等。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3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3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家庭财产保险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保险条款和条件,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覆盖乙方名下的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厨房设备、珠宝首饰、艺术品等。
二、保险责任1. 甲方对乙方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导致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2. 甲方对乙方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临时住宿费用进行赔偿。
3. 具体赔偿标准以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为基础,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乙方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选择适当的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应如实填写,如故意虚报,甲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保费支付期限,按时足额支付保费。
如逾期支付,甲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四、保险期限1. 本保险合同自乙方支付首期保费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2. 乙方如需续保,应在保险期限届满前与甲方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投保人义务1. 乙方应如实填写投保单,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2. 乙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
3. 乙方应妥善保管保险标的,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
六、保险公司义务1. 甲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2. 甲方应对乙方的咨询和索赔请求进行及时处理。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险标的进行风险评估和防灾防损检查。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如乙方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 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如乙方需要继续保险,应办理续保手续。
八、争议解决1.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本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标准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范本解析
合同编号:__________标准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年,自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至保险期间结束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的保险范围包括甲方家庭财产,具体包括:1.房屋及附属建筑物;2.室内装潢及附属设施;3.家具、家电及其他生活用品;4.甲方存放于保险地址的财物;5.甲方依法应当投保的其他财产。
第四条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的保险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paymentmethod支付保险费用。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六条乙方承担保险责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甲方家庭财产因遭受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1.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暴雨、洪水、台风、地陷、山崩、雪崩;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倒塌;4.盗窃、抢劫;5.甲方家庭成员因疾病、意外伤害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6.甲方家庭财产因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负责赔偿的金额为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金额,但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第三章保险条款1.如实告知乙方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包括用途、存放地点、价值等;2.维护被保险财产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损失;4.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协助乙方进行调查。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用;2.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及时派员进行查勘、定损,并与甲方协商赔偿事宜;3.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十条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一条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用。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第一条保险范围1.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并居住的下列财产投保家庭财产保险:(1)房屋及附属建筑物;(2)室内装修及附属设施;(3)家具、家用电器、文体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4)其他甲方认为需要投保的财产。
1.2甲方所投保的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如附件所示。
第二条保险金额2.1甲方同意按照附件所列财产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2.2甲方同意在保险期间内,如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实际价值调整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费用3.1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制定的保险费率支付保险费用。
3.2甲方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保险费用。
3.3甲方逾期支付保险费用的,应按照乙方规定的罚息政策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保险期限4.1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2在保险期限内,如甲方需要变更保险期限,应提前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保险责任5.1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对甲方的家庭财产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1)火灾、爆炸;(2)雷击、暴雨、洪水、台风、地震、地陷、山崩、冰凌等自然灾害;(3)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倒塌;(4)盗窃、抢劫、诈骗;(5)其他乙方约定的保险事故。
5.2乙方在赔偿甲方的损失时,按照实际损失金额扣除甲方已获得的赔偿金额后,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第六条免赔额6.1甲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承担____元的免赔额。
6.2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自行承担免赔额内的损失。
第七条保险理赔7.1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审核。
7.3乙方在确认甲方的损失后,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金额。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8.1甲方同意在保险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6篇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6篇篇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一、合同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家庭在生活中所拥有的财产也日益增加,为了保障家庭的财产安全,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应运而生。
该保险合同旨在为家庭在日常生活中所拥有的房屋、家具、电器、珠宝、贵重物品等财产提供综合保障,保障家庭财产免受意外损失的影响,帮助家庭安心生活。
二、保险责任1. 房屋保险:保障家庭房屋在火灾、爆炸、飞机坠落、雷击、盗窃等意外事件中受到损坏或损失的风险。
涵盖房屋的结构和固定装置,保障房屋的重建或修复费用。
2. 家具及家庭用品保险:保障家庭内的家具、家电、厨房用具等财产在盗窃、火灾、水灾等意外事件中受到损坏或损失的风险。
3. 珠宝及贵重物品保险:保障家庭内的珠宝、首饰、名表等贵重物品在盗窃、遗失、损坏等意外事件中受到损失的风险。
4. 责任保险:保障家庭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包括邻居、访客等在家庭内发生意外导致的损失。
5. 附加保险:可根据需要选择购买附加保险,如水渍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紧急援助等。
三、保险期限保险合同一般为一年期,可根据需要选择续保。
在保险期限内,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四、投保条件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一般适用于家庭租赁或拥有房屋的业主,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的家庭成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财产信息进行核实。
五、理赔流程1. 报案: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理赔电话或登陆官方网站在线报案。
2. 资料准备:被保险人需准备好保险合同、身份证明、保险单、事故证明、相关财产证明等资料。
3. 定损核赔:保险公司派员上门勘察损失情况,核实损失金额,进行定损核赔。
4. 理赔支付: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将赔款支付至被保险人指定账户,帮助被保险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六、注意事项1. 保险合同内容需仔细阅读,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内容,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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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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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示范合
同)
The contract concluded after the parties reached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s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示范合同)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
基本条款
保险财产
第一条凡座落或存放在本保险单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即华泰财产保险*份有限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
(二)房屋内装璜、家具、用具、床上用品、服装;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向他人租赁、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一)项
所列财产,保险人予以承保;
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二)至第(四)项所列财产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用品,保险人亦可予以承保。
不保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之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有价证券、票据、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所销售的商品;
(五)烟酒、食品(米、面除外)、药品、化妆品;
(六)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像带、软盘、表、笔、眼
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七)移动电话和便携式电脑;
(八)违章搭建的建筑或设施装置;
(九)被保险人非法占有、持有的财产;
(十)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二)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
责任免除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或间接物质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无论内在或外来)、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前述人员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虫蛀、鼠咬、霉烂、变质、自燃、自然损耗;
(六)工艺不善、原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
(七)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失,以及其他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期间
第六条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为1年、2年、3年、4年、5年五档,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一,并记载于投保单和保险单中,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第七条本保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本保险按份出售,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5000元,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20000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财产的总保险金额为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乘以实际投保份数;但总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三)在保险责任期间,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增加,增加额为增加、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如投保人减少投保份数,总保险金额将相应减少,减少额为减少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八条本保险的保险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如投保人购买一份本保险,保险人按每年每份保险28元
人民币收取保险费,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16元人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年保险费为12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险,保险人收取的年保险费总额为单份保险的年保险费乘以投保份数。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及责任
第九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投保人应对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
(二)投保人应依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一次性交纳保险费,在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后、本合同开始生效;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房屋变更用途、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七日内通知保脸人,在保险人办理同意承担保险责任的批改手续后,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
(四)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五)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同时向当地公安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查翻处理;
(六)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者索赔。
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且被保险人没有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的,保险人按照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
(七)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各项义务,或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亦可终止保险合同。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一)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正本、相关批单、发票、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等部门)的证明,以及保险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和材料;
(二)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并依《保险法》有关规定支付合理的施数费用;
(三)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对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的损失按以下原则处理: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两份以上(含两份)十份以下,则最高赔偿限额为投保份数乘以人民币300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险的份数为十份以上(含十份),则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XX创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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