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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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统计报表制度2010 年统计年报和2011 年定期统计报表)

上海市统计局印制

2010 年11 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3)

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调查表(F103-3表) (3)

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调查表(F203-3表) (5)

四、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 (7)

(一)调查目的

为反映上海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基本总量和发展速度,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在上海市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的企业。

(三)调查内容及表式

调查内容包括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和经营指标。

(四)调查方法

对调查总体中的企业子总体采用目录抽样。企业抽样框由上海市统计局投资处根据上海市房地产中

介服务企业名录库确定,抽样基本原则为重点调查与分层抽样相结合。抽样名录由上海市统计局下发至各区、县统计部门。

(五)组织实施

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各区、县统计部门具体实施。

(六)调查报告期及报送时间

调查报告期分别为2010年年报、2011年1至5月份和2011年1至11月份,报送时间2010年报年报为2011年3月15日前,2011年定报分别为2011年6月20日前和2011年12月20日前。

(七)上报要求

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报由各区、县统计部门将基层调查数据报送至上海市统计局投资处。报送方式为FTP报送或电子邮件。报送地址:。

(八)本统计报表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三、调查表式

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调查表

2010 年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乙 丙 1.代理房屋销售

成交合同面积 X01 平方米 其中:住宅 X02 平方米 成交合同数 X03 个 其中:住宅 X04 个 成交合同金额 X05 千元 其中:住宅 X06 千元 成交住宅套数

X07

套 2.代理房屋出租

— 成交合同面积 X08 平方米 其中:住宅 X09 平方米 成交合同数 X10 个 其中:住宅 X11 个 成交合同金额 X12 千元 其中:住宅 X13 千元 成交住宅套数 X14

上年同期 新建房

二手房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 1. 本表统计范围是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

2. 本表价值量指标保留一位小数。

3. 问卷号码前2位为地市代码,后 4位为0001到9999本地市内企业调查表的顺序数,由统计部门填写。

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调查表

2010年1- 月

表号: F 2 0 3 - 3 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号:国统字(2010) 87 号

有效期至: 2 0 1 2 年1 月

说明:1. 本表统计范围是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

2. 本表价值量指标保留一位小数。

3. 问卷号码前2位为地市代码,后4位为0001到9999本地市内企业调查表的顺序数,由统计部门填写。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四、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

基本情况

1. 问卷号码:问卷号码前2 位为地市代码,后4 位为0001 到9999 本地市内企业调查表的顺序数,由统计部门填写。

2. 单位详细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未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填写主要经营活动名称。

3. 组织机构代码:企业法人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

4.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根据章程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5. 单位所在地:企业单位所在省(区、市)、地(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6. 开业(成立)时间:按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1)合并或兼并的企业,按合并前主要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2)分立企业按分立后各自领取营业执照(或独立开业)的时间填写。

(3)筹建单位免填。

7. 主要业务活动:由企业按实际的业务活动填写。如果企业从事的不是一种业务活动,应按其主要活动填写。主要活动可按其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重确定。

8. 行业代码:根据所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名称,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F/T 4754 —2002)的小类填写,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行业代码是“7230”。

9. 是否执行2006 年《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方框中填“ 1”,没有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方框填中“2”。

10. 企业控股情况:按照调查表中列出的控股情况,在合适的方框中打V。

(1)国有控股

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

(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

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

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

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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